第二十六回 辨冤獄寒朗力谏 送友喪範式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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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廣陵王荊,自奉诏還國後,仍然懷着異圖,應二十四回。

    暗中引入術士,屢與謀議,且日望西羌有變,可借防邊為名,稱兵構亂。

    事為明帝所聞,特将他徙封荊地。

    荊越加恚恨,至年已三十,複召相工入語道:“我貌類先帝,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亦三十歲,可起兵否?”相工支吾對付,一經趨出,便向地方官報明。

    地方官當即奏聞,朝廷遣使責問,荊因逆謀發覺,不免驚惶,自系獄中。

    明帝尚不忍加罪,仍令衣租食稅,惟不得管屬臣吏,另命國相中尉,代理國事,慎加約束。

    荊猶不肯改過,潛令巫祝祈禱,為禳解計。

    國相中尉隻恐自己坐罪,詳報上去,廷臣即劾他詛咒,立請加誅。

    诏尚未下,荊已自殺,膽小如此,何必主謀?明帝因荊為同母弟,格外憐恕,仍賜谥為思王。

    嗣且封荊子元壽為廣陵侯,食荊故國六縣,又封元壽弟三人為鄉侯。

    荊死逾年,東平王蒼入朝,時在永平十一年。

    寓居月餘,辭行歸國。

    明帝送至都門,方才與别。

    及還宮後,複懷思不置,特親書诏命,遣使赍給東平太傅,诏曰: 辭别之後,獨坐不樂,因就車歸,伏轼而吟,瞻望永懷,實勞我心。

    誦及采菽,以增歎息。

    采菽見詩經,系天子答諸侯詩。

    日者問東平王:處家何等最樂?王言:為善最樂。

    其言甚大,啟予多矣。

    今送列侯印十九枚,諸王子年五歲以上能趨拜者,皆令帶之,王其毋辭。

     原來光武帝十一子,惟臨淮公衡,未及王封,已經殇逝,尚有兄弟十人,除明帝得嗣統外,要算東海王強,及東平王蒼,最為循良。

    強逾壯即殁,事見前文;蒼卻持躬勤慎,議政周詳,比東海王更有才智,所以保全名位,備荷光榮。

    獨楚王英為許美人所生,許氏無寵,故英雖得沐王封,國最貧小。

    明帝嗣阼,系念親親,卻也屢給賞賜,并封英舅子許昌為龍舒侯。

    偏英心懷非望,居然有觊觎神器的隐情,前次訪求佛法,并不是有心清淨,實欲仗那佛氏靈光,呵護己身。

    嗣是私刻圖印,妄造靈符。

    到了永平十三年間,忽有男子燕廣,詣阙告變,彈劾楚王英,說他與漁陽人王平顔忠等,造作圖書,謀為不軌等語。

    明帝得書,發交有司複查。

    有司派員查明,當即複奏上去,略稱楚王英招集奸猾,捏造圖谶,擅置諸侯王公将軍二千石,大逆不道,應處死刑。

    明帝但奪英王爵,徙英至丹陽泾縣,尚賜湯沐邑五百戶;又遣大鴻胪持節護送,使樂人奴婢妓士鼓吹随行。

    英仍得駕坐辎軿,帶領衛士,如有遊畋等情,準衛兵持弓挾矢,縱令自娛。

    子女既受封侯主,悉循舊章,楚太後許氏,不必交還玺绶,仍然留居楚宮。

    時司徒範遷已殁,調太尉虞延為司徒,複起趙熹行太尉事。

    楚王謀洩,先有人告知虞延。

    延因藩戚至親,未便舉發,延捱了好幾日,即由燕廣上告,惹動帝怒,且聞虞延擱住不奏,傳诏切責,延懼罪自盡。

    又枉死了一個。

    楚王英至丹陽,得知延不為奏明,尚且遭譴,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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