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回 神宗誤用王安石 種谔誘降嵬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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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保安軍。

    自諒祚用計誘定,即遣韓道善赍書往請,約定會議。

    定竟冒冒失失的,前去赴會,一到會場,未見諒祚,即由李崇貴責他爽約。

    定尚未及答,已被崇貴呼出伏兵,亂刀齊下,将定剁成肉泥。

    該死!該死!随即入攻保安,大肆劫掠。

    警報疊達汴都,神宗不免自悔。

    巧值李師中奏牍亦到,歸咎種谔,朝議随聲附和,竟欲誅谔棄綏。

    前時不聞谏阻,至此又如此畏縮,宋廷可謂無人。

    神宗未肯遽允,當命陝西宣撫使郭逵,移鎮鄜延,就近酌奪。

    接應前回。

    逵用屬吏趙卨議,卨讀如歇。

    奏陳機宜,大緻說是:“虜殺王官,應加聲讨,若反誅谔棄綏,成何國體?且名山舉族來歸,如何處置?言之甚是,一面贻書輔臣,請保守綏州,借張兵勢,規度大理河川,擇要設堡,畫地三十裡,安置降人,方為上計。

    ”朝議仍然未決,乃調韓琦判永興軍,經略陝西。

    琦臨行,曾言綏不當取,及既抵任所,複奏稱綏不可棄。

    樞府駁他前後矛盾,令再明白複陳,琦遂複奏道:“臣前言綏不當取,是就理論上立言,今言綏不可棄,是就時勢上立言。

    現在邊釁已開,無理可喻,隻有就勢論勢。

    保存綏州,秣兵厲馬,與他對待,俾他不敢小觑,方能易戰為和。

    ”練達之言。

    奏既上,言官尚交論種谔,有旨将谔貶官,谪置随州。

    會郭逵诇知誘殺楊定,系李崇貴、韓道善主謀,遂傳檄諒祚,索取罪人。

    湊巧諒祚得病,更聞韓琦鎮邊,料知不能反抗,隻得執住李、韓二人,獻與郭逵。

    未幾,諒祚病死,子秉常嗣立,遣臣薛宗道等赴宋告哀。

    神宗問殺楊定事,宗道謂:“李、韓二犯,已執送邊鎮,不日可到。

    ”果然隔了一宵,由郭逵将李、韓二人,檻送阙下。

    神宗親自廷訊,李崇貴直陳颠末,神宗不禁歎息道:“照此說來,楊定納賄賣地,罪不容誅,但你等何妨徑自陳請,由朕明正典刑,今乃擅加誘殺,藐我上國,難道得稱無罪麼?”崇貴等乃叩首伏罪。

    神宗特赦崇貴等死刑,追削楊定官爵,籍沒田宅。

    另遣使臣劉航,冊秉常為夏國王。

    小子有詩詠韓魏公道: 入定皇綱出耀威,如公誰不仰豐徽? 三朝政績昭然在,中外都憑隻手揮。

     夏事暫作結束,小子又要叙那王安石了。

    看官少待,且看下回。

        上有急功近名之主,斯下有矯情立異之臣。

    如神宗之于王安石是已。

    神宗第欲為唐太宗,而安石進之以堯、舜,神宗目安石為諸葛、魏征,而安石竟以臯、夔、稷、契自況。

    試思急功近名之主,其有不為所惑乎?當時除吳奎、張方平、蘇洵外,如李師中者,嘗謂其必亂天下。

    夫師中亦一誇誕士,史稱其好為大言,以緻不容于時,吾謂大言者必未足副實,即如綏州之役,彼第歸咎種谔,而于善後事宜,毫不提及,是殆亦責人有餘,而責己不足者。

    賴韓琦坐鎮,郭逵為輔,夏事始得就緒耳。

    吾以是歎韓魏公之不可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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