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回 立儲貳入承大統 釋嫌疑準請撤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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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既而知谏院司馬光上疏,極言:“内侍任守忠,讒間兩宮,為國大蠹,若非母後賢明,皇上誠孝,幾乎禍起蕭牆,乞即援照國法,将守忠處斬都市!”英宗覽奏,卻也動容,惟一時未見降旨。

    越宿,韓琦至中書處,驟出空頭敕一道,自己署名簽字,複令兩參政同時簽名。

    參政一是歐陽修,一是趙。

    于仁宗末年,入任是職。

    歐陽修接敕後,也不多說,當即簽名。

    趙卻有難色,修語道:“不妨照簽,韓公總有說法。

    ”乃勉強簽字。

    簽畢,琦即坐政事堂,召守忠至,令立庭下,即面叱道:“你可知罪麼?本當伏法,因奉旨從寬,姑把你安置蕲州,你當感念聖恩,勿再怙惡!”言畢,便取出空頭敕,親自填寫,付與守忠,即日押令出都。

    手段似辣,然處置奄人,不得不如是神速。

    且韓魏公定已密奉得旨,當非專擅者比。

    又把守忠餘黨史昭錫一律斥出,竄徙南方,中外稱快。

    過了數月,适琦入朝,英宗忽問琦道:“三司使蔡襄,品行如何?”琦未知問意,但答言:“襄頗幹練,可以任用。

    ”英宗不答。

    越日竟命襄出知杭州。

    看官道是何因?原來太後聽政時,曾與輔臣言及,謂:“先帝既立皇子,不但宦妾生疑,就是著名的大臣,亦有異言,險些兒敗壞大事,我不願追究,已将章奏都毀去了。

    ”為了這幾句懿旨,時人多猜是蔡襄所奏,究竟襄有無此事,無從證實,不過他素好诙諧,語言未免失檢,遂緻同列滋疑。

    小子嘗記蔡襄平日,與陳亞友善,襄戲令陳亞屬對,口占出句雲:“陳亞有心終是惡,”陳即應聲道:“蔡襄無口便成衰。

    ”當時旁坐諸人,共推為絕對。

    且因襄欲嘲人,反被人嘲,共笑為诙諧的報應。

    因國事帶叙及此,隐寓勸戒之意。

    其實襄擅吏治才,遇有案件,談笑剖決,吏不敢欺。

    嘗知泉州,督建萬安橋,長三百六十丈,利濟行人。

    又植松七百裡,廣為庇蔭,州民無不頌德。

    萬安橋一名洛陽橋,迄今碑石尚存,蔡襄親書碑文,約略可辨。

    俗說蔡狀元造洛陽橋,就是此處。

    隻因戲語招尤,緻觸主忌。

    治平三年丁母憂,歸興化原籍,越年卒于家,追贈禮部侍郎,後來賜谥忠惠。

    仍不掩長,是忠厚之筆。

     小子有詩歎道: 澤留八閩起讴歌,一語招尤可若何? 才識慎言存古訓,不如圭玷尚堪磨。

     英宗既降調蔡襄,複诏議崇奉濮王典禮。

    朝右大臣,又互有一番争議,容至下回表明。

     ----------    英宗入嗣,曹後聽政及撤簾,皆韓琦一人之力。

    宣聖所雲:“托六尺之孤,寄百裡之命,臨大節不可奪者”,如韓魏公足以當之。

    歐陽修、曾公亮、張昪、王珪、司馬光等,類皆附骥而彰,而曹後之賢明,英宗之孝敬,亦賴是以成。

    歐子謂“不動聲色,措天下于泰山之安。

    ”誠非過譽也。

    彼夫真宗之初有呂端,仁宗之初有王曾,以韓相較,有過之無不及者。

    賢相與國家之關系,固如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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