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回 争和約折服契丹 除敵臣收降元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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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人之語。

    弼答道:“北朝以得地為榮,南朝必以失地為辱,兩朝既稱兄弟,怎可一榮一辱呢?”舍理言情,語益動人。

    宗真默然。

    獵畢散歸,六符複來語弼道:“我主聞榮辱的談論,意甚感悟,關南十縣,暫且擱起。

    惟願與南朝和親,想南朝總允我結婚呢。

    ”弼複道:“結婚易生嫌隙,我朝長公主出降,赍送不過十萬缗,哪能及得歲币的大利呢?”六符返報宗真。

    宗真乃召弼入見,令還取盟書,并與語道:“俟卿再至,當擇一事為約,卿可遂以誓書來。

    ”弼乃辭歸,據實奏陳。

    仁宗複遣使持和親增币二議,及誓書再往契丹,并命至樞臣處親受口傳。

    弼領教即行,途次樂壽,忽心有所觸,亟語副使張茂實道:“我奉命為使,未見國書,倘書詞與口傳不同,豈非敗事?”茂實唯唯。

    及啟書審視,果與口傳不符,立即馳還。

    時已日昃,叩阍求見,至仁宗召入,弼呈上國書,并跪奏道:“樞臣意圖陷害,特作此書,俾與口說不同,臣死何足惜,贻誤國家,豈非大患?”仁宗恰也驚疑,轉問晏殊。

    晏殊道:“呂夷簡想不至出此,或恐錄述有誤呢。

    ”弼奏道:“晏殊奸邪,黨夷簡,欺陛下,應得何罪?”仁宗遂命晏殊易書,弼審視乃行。

    呂夷簡挾私害公,至此未免坐實。

    晏殊設詞掩飾,明是黨呂陷弼,史稱弼娶晏女,豈翁婿之情,亦全不顧耶?既至契丹,不複議婚,但議增币。

    契丹主宗真道:“南朝既增我歲币,應稱為獻。

    ”弼答道:“南朝為兄,豈有為兄獻弟的道理?”宗真道:“獻字不用,改一納字。

    ”弼仍不可。

    宗真艴然道:“歲币且增我,何在此區區一字?若我擁兵南來,得勿後悔麼?”弼複道:“我朝兼愛南北生民,所以屈己增币,并非有憚北朝。

    若不得已改和為戰,當視曲直為勝負,使臣卻不敢預料了。

    ”宗真道:“卿勿固執,古時亦曾有此例呢。

    ”弼勃然道:“古時惟唐高祖借兵突厥,當時贈遺,或稱獻納,但後來颉利為太宗所擒,豈尚有此例麼?”說畢,聲色俱厲。

    宗真知不可奪,乃徐徐道:“我當自遣人往議罷了。

    ”乃留增币誓書,另遣使耶律仁先及劉六符二人,持督書與弼偕來,且議獻納二字。

    弼先入奏道:“獻納二字,臣已力拒,虜氣已中沮了,幸勿再許!”仁宗允奏。

    後用晏殊議,竟許用“納”字。

    一字都不能争得,宋君臣可謂委靡。

    于是歲增銀十萬兩,絹十萬匹,仍遣知制诰梁适持誓書,與仁先等往契丹。

    契丹亦遣使再緻誓書,且報撤兵,總算依舊和好了。

     弼始受命至契丹,适一女夭殇,弼不過問,及二次再往,聞得一男,亦不暇顧。

    在外得家書,未嘗啟閱,随至随焚。

    左右以為奇,弼與語道:“這種家書,徒亂人意,國事尚未了結,何暇顧家?”錄此為愛國者勸。

    至和議已成,仁宗複命他為樞密直學士。

    弼仍懇辭道:“增币非臣本意,隻因近日方讨元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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