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征集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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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遊,是作者立言本旨,固知不在登臨适興也。
紀竹塹埔 竹塹埔寬長百裡,行竟日無人煙。
野番出沒,伏草莽以伺殺人,割首級,剝髑髅飾金,誇為奇貨,由來舊矣。
行人将過此,必倩熟番挾弓矢護衛,然後敢行;亦間有失事者。
以此視為畏途。
然郡城、淡水,上下必經之地,不能舍竹塹而他之,雖甚苦,亦不得不行雲。
其地平坦,極膏腴,野水縱橫,處處病涉。
俗所謂九十九溪者,以為溝浍,辟田疇,可得良日數千頃,歲增民榖數十萬。
台北民生之大利,又無以加于此。
然地廣無人,野番出沒,必碁置村落,設營汛,奠民居,而後及農畝。
當事者往往難之。
是以至今棄為民害。
不知此地終不可棄。
恢恢郡邑之規模,當半線、淡水之中間,又為往來孔道沖要。
即使半線設縣,距竹塹尚二百四十裡,不二十年,此處又将作縣。
流移開墾,日增日衆;再二十年,淡水八裡坌又将作縣。
氣運将開,非人力所能過抑,必當因其勢而利導之。
以百裡膏腴,天地自然之樂利,而憚煩棄置,為百姓首額疾蹙之區,不知當事者于心安否也?有官吏,有兵防,則民就墾如歸市,立緻萬家,不召自來,而番害亦不待驅而自息矣。
天下無難為之事,止難得有心之人。
竹塹經營,中才可辦,曾莫肯一為議及,聽野番之戕害生民而弗恤。
豈盡皆有胸無心,抑中才亦難得若是乎?大抵當路大人,末由至此,故不能知;而至此者,雖知而不能言之故也。
留心經濟之君子,當不以餘言為河漢夫! 絕好地方,棄為民害,使行人皺眉蹙額,何等慘然!經之營之,則膏腴千頃,姻火萬家,又是何等氣象!可見天地間缺憾,留待賢才做事業者甚多,特人不覺耳。
有胸無心,可為長歎! 紀火山 海外奇聞,何所不有。
吾以耳目之所及為憑,其不及者多矣。
山生火,說近荒唐。
火出自水中,尤荒唐之甚者也。
雖然,固有之。
台灣火山有二焉,皆諸羅境内。
在半線以北(半線今為彰化縣),貓羅、貓霧二山之東。
晝常有煙,夜有光。
生番所宅,人迹莫至;吾聞其語而已。
一在邑治以南,左臂玉案山之後。
小山屹然,下有石罅,流泉滾滾亂石間,火出水中,無煙而有焰,焰騰騰高三、四尺,晝夜皆然。
試以草木投其中,則煙頓起,焰益烈,頃刻之間,所投皆為灰盡矣。
其石黝然,堅不可破。
石旁土俱燃焦,其堅亦類石。
信宇宙之奇觀也。
于戲!天下事之不可解,非尋常所能測度,類如斯已。
未嘗經目見耳聞,自以為予智莫已若,直夏蟲不足與語冰耳。
君子所以歎學問無窮,而緻知格物之功,又當兼閱曆驗之也。
天地間奇事盡多,特人未之見耳。
即此悟學,所謂無不是學也。
紀荷包嶼 辛醜秋,餘巡台北,從半線遵海而歸。
至猴樹港以南,平原廣野,一望無際。
忽田間瀦水為湖,周可二十裡。
水中洲渚,昂然可容小城郭,居民不知幾何家,甚愛之。
問何所;輿夫曰,荷包嶼大潭也。
淋雨時,鹿仔草、大槺榔、坑埔之水,注大潭中,流出朱曉陂,亦與土地公港會。
大旱不涸,捕魚者日百餘人。
洲中村落,即名荷包嶼莊。
時斜陽向山,驅車疾走,未暇細為攬勝,然心焉數之矣。
水沙連潭中浮嶼,與斯彷佛,惜彼在萬山中,為番雛所私有,不得與百姓同之,未若斯之原田膴膴,聽民往來耕鑿,結廬栖舍于其間,而熙熙相樂也。
餘生平有山水癖,每當茂林澗谷,奇峰怪石,清溪廣湖,辄徘徊不忍去,慨然有家焉之想。
而吾鄉山谷幽深,崇巒疊嶂,甲于天下。
所不足者,河湖耳。
是以餘之樂水更甚于樂山。
而過杭州則悅西湖,過惠州又悅西湖。
入台以來,則悅水沙連。
杭州繁華之地,惠州亦無曠土,水沙連又在番山,皆不得遂吾結廬之願。
如荷包嶼者,其庶幾乎!建村落于嶼中,四面背水,環水皆田,舣舟古樹之陰,即在羲皇以上,釣魚射獵,無所不可,奚事逐逐于風塵勞攘間哉!所恨千裡重洋,僻在海外,不得常光上國,恐子孫眇見寡聞,如夜郎之但知自大,是則可憂也。
姑紀之以志不忘焉。
戎馬風塵中,忽然有山水高興,蓋伏莽肅清,桑麻遍野,與民安樂之意也。
不知者以為認真欲結廬而居,則誤矣。
文情清泠蕩漾,亦似一泓秋水。
紀台灣山後崇爻八社 北路擒賊黃來,混稱台灣山後,尚有餘孽三千人,皆長發執械,屯聚山窩,耕田食力。
明知其謬,亦遣弁員往視之,并記其地裡情狀以來,雖未可信其确無訛舛,亦足迹不到之一圖籍也。
山後有崇爻八社(康熙二十四年,賴科等招撫歸附,原是九社,因水辇一社,數年前遭疫沒盡,今虛無人,是以止有八社),東跨汪洋大海,在崇山峻嶺之中。
其間密箐深林,岩溪窮谷,高峰萬疊,道路不通。
土番分族八社:曰荺椰椰、曰鬥難、曰竹腳宣、曰薄薄,為上四社;曰芝武蘭、曰機密、曰貓丹、曰丹郎,為下四社。
八社之番,黑齒紋身,野居草食,皮衣革帶,不種桑田。
其地所産,有鹿麇、野黍、薯芋之屬;番人終歲倚賴,他無有焉。
自古以來,人迹不到。
康熙三十二年,有陳文、林侃等商船,遭風飄至其處,住居經年,略知番語,始能悉其港道。
于是大雞籠通事賴科、潘冬等前往招撫,遂皆向化,附阿裡山輸饷(八社與阿裡山社合輸饷銀一百五十五兩二錢三分二厘)。
每
紀竹塹埔 竹塹埔寬長百裡,行竟日無人煙。
野番出沒,伏草莽以伺殺人,割首級,剝髑髅飾金,誇為奇貨,由來舊矣。
行人将過此,必倩熟番挾弓矢護衛,然後敢行;亦間有失事者。
以此視為畏途。
然郡城、淡水,上下必經之地,不能舍竹塹而他之,雖甚苦,亦不得不行雲。
其地平坦,極膏腴,野水縱橫,處處病涉。
俗所謂九十九溪者,以為溝浍,辟田疇,可得良日數千頃,歲增民榖數十萬。
台北民生之大利,又無以加于此。
然地廣無人,野番出沒,必碁置村落,設營汛,奠民居,而後及農畝。
當事者往往難之。
是以至今棄為民害。
不知此地終不可棄。
恢恢郡邑之規模,當半線、淡水之中間,又為往來孔道沖要。
即使半線設縣,距竹塹尚二百四十裡,不二十年,此處又将作縣。
流移開墾,日增日衆;再二十年,淡水八裡坌又将作縣。
氣運将開,非人力所能過抑,必當因其勢而利導之。
以百裡膏腴,天地自然之樂利,而憚煩棄置,為百姓首額疾蹙之區,不知當事者于心安否也?有官吏,有兵防,則民就墾如歸市,立緻萬家,不召自來,而番害亦不待驅而自息矣。
天下無難為之事,止難得有心之人。
竹塹經營,中才可辦,曾莫肯一為議及,聽野番之戕害生民而弗恤。
豈盡皆有胸無心,抑中才亦難得若是乎?大抵當路大人,末由至此,故不能知;而至此者,雖知而不能言之故也。
留心經濟之君子,當不以餘言為河漢夫! 絕好地方,棄為民害,使行人皺眉蹙額,何等慘然!經之營之,則膏腴千頃,姻火萬家,又是何等氣象!可見天地間缺憾,留待賢才做事業者甚多,特人不覺耳。
有胸無心,可為長歎! 紀火山 海外奇聞,何所不有。
吾以耳目之所及為憑,其不及者多矣。
山生火,說近荒唐。
火出自水中,尤荒唐之甚者也。
雖然,固有之。
台灣火山有二焉,皆諸羅境内。
在半線以北(半線今為彰化縣),貓羅、貓霧二山之東。
晝常有煙,夜有光。
生番所宅,人迹莫至;吾聞其語而已。
一在邑治以南,左臂玉案山之後。
小山屹然,下有石罅,流泉滾滾亂石間,火出水中,無煙而有焰,焰騰騰高三、四尺,晝夜皆然。
試以草木投其中,則煙頓起,焰益烈,頃刻之間,所投皆為灰盡矣。
其石黝然,堅不可破。
石旁土俱燃焦,其堅亦類石。
信宇宙之奇觀也。
于戲!天下事之不可解,非尋常所能測度,類如斯已。
未嘗經目見耳聞,自以為予智莫已若,直夏蟲不足與語冰耳。
君子所以歎學問無窮,而緻知格物之功,又當兼閱曆驗之也。
天地間奇事盡多,特人未之見耳。
即此悟學,所謂無不是學也。
紀荷包嶼 辛醜秋,餘巡台北,從半線遵海而歸。
至猴樹港以南,平原廣野,一望無際。
忽田間瀦水為湖,周可二十裡。
水中洲渚,昂然可容小城郭,居民不知幾何家,甚愛之。
問何所;輿夫曰,荷包嶼大潭也。
淋雨時,鹿仔草、大槺榔、坑埔之水,注大潭中,流出朱曉陂,亦與土地公港會。
大旱不涸,捕魚者日百餘人。
洲中村落,即名荷包嶼莊。
時斜陽向山,驅車疾走,未暇細為攬勝,然心焉數之矣。
水沙連潭中浮嶼,與斯彷佛,惜彼在萬山中,為番雛所私有,不得與百姓同之,未若斯之原田膴膴,聽民往來耕鑿,結廬栖舍于其間,而熙熙相樂也。
餘生平有山水癖,每當茂林澗谷,奇峰怪石,清溪廣湖,辄徘徊不忍去,慨然有家焉之想。
而吾鄉山谷幽深,崇巒疊嶂,甲于天下。
所不足者,河湖耳。
是以餘之樂水更甚于樂山。
而過杭州則悅西湖,過惠州又悅西湖。
入台以來,則悅水沙連。
杭州繁華之地,惠州亦無曠土,水沙連又在番山,皆不得遂吾結廬之願。
如荷包嶼者,其庶幾乎!建村落于嶼中,四面背水,環水皆田,舣舟古樹之陰,即在羲皇以上,釣魚射獵,無所不可,奚事逐逐于風塵勞攘間哉!所恨千裡重洋,僻在海外,不得常光上國,恐子孫眇見寡聞,如夜郎之但知自大,是則可憂也。
姑紀之以志不忘焉。
戎馬風塵中,忽然有山水高興,蓋伏莽肅清,桑麻遍野,與民安樂之意也。
不知者以為認真欲結廬而居,則誤矣。
文情清泠蕩漾,亦似一泓秋水。
紀台灣山後崇爻八社 北路擒賊黃來,混稱台灣山後,尚有餘孽三千人,皆長發執械,屯聚山窩,耕田食力。
明知其謬,亦遣弁員往視之,并記其地裡情狀以來,雖未可信其确無訛舛,亦足迹不到之一圖籍也。
山後有崇爻八社(康熙二十四年,賴科等招撫歸附,原是九社,因水辇一社,數年前遭疫沒盡,今虛無人,是以止有八社),東跨汪洋大海,在崇山峻嶺之中。
其間密箐深林,岩溪窮谷,高峰萬疊,道路不通。
土番分族八社:曰荺椰椰、曰鬥難、曰竹腳宣、曰薄薄,為上四社;曰芝武蘭、曰機密、曰貓丹、曰丹郎,為下四社。
八社之番,黑齒紋身,野居草食,皮衣革帶,不種桑田。
其地所産,有鹿麇、野黍、薯芋之屬;番人終歲倚賴,他無有焉。
自古以來,人迹不到。
康熙三十二年,有陳文、林侃等商船,遭風飄至其處,住居經年,略知番語,始能悉其港道。
于是大雞籠通事賴科、潘冬等前往招撫,遂皆向化,附阿裡山輸饷(八社與阿裡山社合輸饷銀一百五十五兩二錢三分二厘)。
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