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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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過于所當。

    一曰:漢軍失亡者少,而殺獲匈奴數多,故曰過當也。

    〕于是天子曰;“票姚校尉去病,斬首虜二千餘級,得相國、當戶,斬單于大父行藉若侯産,生捕季父羅姑,〔匈奴左、右大當戶,在左、右大都尉之下,左、右骨都侯之上。

    大父行,單于祖行也。

    張晏曰:藉若,胡侯也,産,其名也。

    師古曰:此人,單于祖父之行也。

    季父,亦單于季父也,羅姑,其名。

    行,戶浪翻。

    〕比再冠軍,〔師古曰:比,頻也。

    比,毗至翻。

    冠,古玩翻。

    〕封去病為冠軍侯。

    〔帝以去病功冠諸軍,以南陽穰縣盧陽鄉、宛縣臨駣聚為冠軍侯國。

    駣,音,桃。

    〕上谷太守郝賢四從大将軍,捕斬首虜二千餘級,封賢為衆利侯。

    ”〔姓譜:殷帝乙有子期,封太原郝鄉,後因氏焉。

    功臣表,衆利侯食邑于琅邪郡姑幕縣。

    〕 單于既得翕侯,以為自次王,〔師古曰:自次者,尊重次于單于。

    〕用其姊妻之,〔妻,七細翻。

    〕與謀漢。

    信教單于益北絕幕,〔師古曰:直度曰絕,幕,與漠同。

    陰山以北皆大漢,不生草木。

    〕以誘罷漢兵,徼極而取之,〔師古曰:罷,讀曰疲。

    徼,要也。

    誘令疲,徼其困極,然後取之。

    徼,一遙翻。

    〕無近塞。

    單于從其計。

    〔近,其靳翻。

    〕 是時,漢比歲發十餘萬衆擊胡,〔比,毗至翻。

    〕斬捕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二十餘萬斤,而漢軍士馬死者十餘萬,兵甲轉漕之費不與焉。

    〔與,讀,曰預。

    〕于是大司農經用竭,不足以奉戰士。

    六月,诏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锢,免臧罪。

    置賞官,名曰武功爵,級十七萬,凡直三十餘萬金。

    諸買武功爵至千夫者,得先除為吏。

    〔禁锢,重系也。

    臣瓒曰:茂陵中書有武功爵:一級曰造士,二級曰閑輿衛,三級曰良士,四級曰元戎士,五級曰官首,六級曰秉铎,七級曰千夫,八級曰樂卿,九級曰執戎,十級曰政戾庶長,十一級曰軍衛:此武帝所制,以寵軍功。

    師古曰:下雲“級十七萬,凡直三十餘萬金”今瓒引茂陵中書,說之不盡也。

    貢父曰:直三十餘萬金,其價之差殊不可詳也。

    或說:“七”當作“一”,與茂陵書合矣。

    餘謂賣爵當級,級稍增其價,豈可例雲級十七萬!若每級十七萬,比至三十餘萬金,當一萬七千餘級,又非也。

    然則誤衍此“萬”字。

    蓋武功爵,其級十七,參考顔、劉注,皆因求其說而不得,遂疑茂陵書所謂十一級為不足,又疑史之正文“萬”字為衍,皆未為允也。

    蓋級十七萬者,賣爵一級為錢十七萬,至二級則三十四萬矣,自此以上,烏得不每級而增乎!王莽時黃金一斤直錢萬,以此推之,則三十萬金為錢三十餘萬萬矣,此當時鬻武功爵所直之數也。

    夫民入錢買爵,随其錢之多少為爵級之高下,爵之高下有定直,而民錢之多少無定數,若比而同之,其失彌遠矣。

    史記作”直八十萬金”,索隐曰:一金萬錢,初一級十七萬,自此以上每級加二萬,至十七級合成三十四萬也。

    〕吏道雜而多端,官職耗廢矣。

    〔師古曰:耗,亂也,莫報翻。

    〕 元狩元年(己未,公元前一二二年) ①冬,十月,上行幸雍,祠五畤,〔雍,于用翻。

    畤,音止。

    〕獲獸,一角而足有五蹄。

    有司言:“陛下肅祗郊祀,上帝報享,錫一角獸,蓋麟雲。

    ”〔麟,麋身,牛尾,馬足,五色,圜蹄,一角,角端有肉,音中鐘呂,行中規矩,遊必擇地,詳而後處,不履生蟲,不踐生草,不群居,不侶行,不入陷穽,不罹羅網,王者至仁則出。

    今并州界有麟,大小如鹿,非瑞應麟也。

    京房易傳曰:麟,麕身,牛尾,馬蹄,有五采,腹下黃,高丈二。

    爾雅:麟,麕身,牛尾,一角。

    蓋麟似麕,圓頂一角。

    曰“蓋”雲者,意其為麟而未知其果為麟也。

    〕于是以慶〔【章:十四行本“慶”作“薦”;乙十一行本同。

    】〕五畤,畤加一牛,以燎。

    〔畤,音止。

    〕久之,有司又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數,一元曰建,二元以長星曰光,今元以郊得一角獸曰狩雲”。

    于是濟北王〔濟北王勃,淮南厲王子,孝文十六年,封衡山王,孝景四年,徙封濟北;今王,勃子成王胡也。

    濟北王,都盧,後天漢四年,國除,入漢為泰山郡。

    濟,子禮翻。

    〕以為天子且封禅,上書獻泰山及其旁邑;天子以他縣償之。

     ②淮南王安與賓客左吳等日夜為反謀,〔姓譜:齊之公族有左、右公子,後因氏焉。

    餘按衛亦有左、右公子,姓譜之說非是。

    魯有左丘明。

    〕按輿地圖,〔蘇林曰:輿,猶盡載之意。

    索隐曰:志林雲:輿地圖,漢家所畫,非出遠也。

    〕部署兵所從入。

    諸使者道長安來,為妄言,言“上無男,漢不治”,即喜;即言“漢廷治,有男”,王怒,以為妄言,非也。

    〔治,直吏翻。

    〕 王召中郎伍被〔被,皮義翻。

    姓譜,伍姓,出于楚伍舉。

    〕與謀反事,被曰:“王安得此亡國之言乎?臣見宮中生荊棘,露沾衣也!”王怒,系伍被父母,囚之。

    三月,複召問之,〔複,扶又翻。

    〕被曰:“昔秦為無道,窮奢極虐,百姓思亂者十家而六七。

    高皇帝起于行陳之中,〔行,戶剛翻。

    陳,讀曰陣。

    〕立為天子,此所謂蹈瑕候間,〔間,古苋翻。

    〕因秦之亡而動者也。

    今大王見高皇帝得天下之易也,〔易,以豉翻。

    〕獨不觀近世之吳、楚乎!〔事見十五卷景帝三年。

    〕夫吳王王四郡,〔四郡:東陽郡、鄣郡、吳郡、豫章郡。

    王王,下于況翻。

    〕國富民衆,計定謀成,舉兵而西;然破于大梁,〔謂為梁孝王所破也。

    〕奔走而東,身死祀絕者何?誠逆天道而不知時也。

    方今大王之兵,衆不能十分吳、楚之一,天下安甯,萬倍吳、楚之時,大王不從臣之計,今見大王棄千乘之君,賜絕命之書,為群臣先死于東宮也。

    ”〔如淳曰:東宮,淮南所居也。

    〕王涕泣而起。

     王有孽子不害,最長,〔庶生曰孽。

    長,知兩翻。

    〕王弗愛,王後、太子皆不以為子、兄數。

    〔言後不以為子,太子不以為兄。

    數,秩數也。

    〕不害有子建,材高有氣,常怨望太子,陰使人告太子謀殺漢中尉事,〔事見上,元朔五年。

    〕下廷尉治。

    〔下,遐嫁翻。

    〕 王患之,欲發,複問伍被曰:〔複,扶又翻。

    〕“公以為吳興兵,是邪,非邪?”被曰:“非也。

    臣聞吳王悔之甚,願王無為吳王之所悔。

    ”王曰:“吳何知反!漢将一日過成臯者四十餘人;今我絕成臯之口,據三川之險,〔漢河南,秦三川郡也,其地當伊、洛、河三川之會。

    〕招山東之兵,舉事如此,左吳、趙賢、朱驕如皆以為什事九成,公獨以為有禍無福,何也?必如公言,不可徼幸邪?”〔師古曰:徼,要也。

    幸,非妄之福也。

    徼,工堯反。

    〕被曰:必不得已,被有愚計。

    當今諸侯無異心,百姓無怨氣,可僞為丞相、禦史請書,〔言僞為丞相、禦史奏請于天子之書。

    〕徙郡國豪傑高赀于朔方,益發甲卒,急其會日;又僞為诏獄書,〔漢時左右都司空、上林、中都官皆有诏獄,蓋奉诏以鞠囚,因以為名。

    〕逮諸侯太子、幸臣;〔逮,追對獄也。

    〕如此,則民怨,諸侯懼,即使辯士随而說之,〔說,式芮翻;下同。

    〕傥可徼幸什得一乎!”王曰:“此可也。

    雖然,吾以為不至若此。

    ”〔言不須為此也。

    〕 于是王乃作皇帝玺,丞相、禦史大夫、将軍、軍吏、中二千石及旁近郡太守、都尉印,漢使節。

    〔使,疏吏翻。

    〕卻使人僞得罪而西,〔言使人詐為得罪而逃去,西如京師。

    〕事大将軍,一日發兵,〔一日,猶言一旦。

    〕即刺殺大将軍。

    〔刺,七亦翻。

    〕且曰:“漢廷大臣,獨汲黯好直谏,〔好,呼到翻。

    〕守節死義,難惑以非,至如說丞相弘等,如發蒙振落耳!”〔發蒙,謂物所蒙覆,發而去之;振落,謂木葉将落,振而墜之;皆言其易。

    說,式芮翻。

    〕 王欲發國中兵,恐其相、二千石不聽,王乃與伍被謀,先殺相、二千石。

    又欲令人衣求盜衣,〔求盜,卒也,掌逐捕盜賊。

    漢書本紀,高帝時為亭長,令求盜之薛,治竹皮冠。

    人衣,于既翻。

    〕持羽檄從東方來,呼曰:“南越兵入界!”〔呼,火故翻。

    〕欲因以發兵。

     會廷尉逮捕淮南太子,淮南王聞之,與太子謀,召相、二千石,欲殺而發兵。

    召相,相至,内史、中尉皆不至。

    王念,獨殺相,無益也,即罷相。

    〔罷,遣出去也。

    相,息亮翻。

    〕王猶豫,計未決。

    太子即自刭,不殊。

    〔晉灼曰:不殊,不死也。

    師古曰:言雖自刭而身首不能絕也。

    刭,古頂翻;下同。

    〕 伍被自詣吏,告與淮南王謀反蹤迹如此。

    吏因捕太子、王、後,圍王宮,盡求捕王所與謀反賓客在國中者,索得反具,以〔【章:十四行本“以”下有“聞”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

    】〕上。

    下公卿治其黨與,〔索,山客翻,求也,搜也。

    以上,時掌翻。

    下公,戶嫁翻。

    “以上”句斷。

    〕使宗正以符節治王。

    未至;〔【章:十四行本“至”下有“十一月”三字;乙十一行本同;張校作“十二月”,雲“無注本作十一月”。

    】〕淮南王安自刭。

    殺王後荼、太子遷,諸所與謀反者皆族。

     天子以伍被雅辭多引漢之美,欲勿誅。

    〔雅,素也。

    雅辭,素來言語也。

    〕廷尉湯曰:“被首為王畫反計,〔為,于僞翻。

    〕罪不可赦。

    ”乃誅被。

    侍中莊助素與淮南王相結交,私論議,王厚賂遺助;〔遺,于季翻。

    〕上薄其罪,欲勿誅。

    張湯争,以為:“助出入禁門,腹心之臣,而外與諸侯交私如此;不誅,後不可治。

    ”助竟棄市。

     衡山王上書,請廢太子爽,立其弟孝為太子。

    爽聞,即遣所善白嬴之長安上書,言“孝作輣車、鍛矢,與王禦者奸”,欲以敗孝。

    〔敗,蒲邁翻。

    〕會有司捕所與淮南王謀反者,得陳喜于衡山王子孝家,吏劾孝首匿喜。

    〔師古曰:為頭首而藏匿之。

    〕孝聞“律:先自告,除其罪”,即先自告所與謀反者枚赫、陳喜等。

    公卿請逮捕衡山王治之,王自刭死。

    王後徐來、太子爽及孝皆棄市,所與謀反者皆族。

     凡淮南、衡山二獄,所連引列侯、二千石、豪傑等,死者數萬人。

     ③夏,四月,赦天下。

     ④丁卯,立皇子據為太子,年七歲。

     ⑤五月,乙巳晦,日有食之。

     ⑥匈奴萬人入上谷,殺數百人。

     ⑦初,張骞自月氏還,〔事見上卷元朔四年。

    氏,音支。

    〕具為天子言西域諸國風俗:〔為,于僞翻。

    〕“大宛在漢正西,可萬裡。

    其俗土着,耕田;〔土着,謂有城郭常居,不随水草移徙也。

    宛,于元翻。

    着,直略翻。

    〕多善馬,馬汗血;〔孟康曰:大宛國有高山,其上有馬,不可得,因取五色母馬置其下,與集,生駒皆汗血,因号天馬子雲。

    一說,汗血者,汗從肩膊出如血,号能一日千裡。

    〕有城郭、室屋,如中國。

    其東北則烏孫,東則于窴。

    〔于窴國在南山下,居西城。

    窴,徒賢翻,又徒見翻。

    〕于窴之西,則水皆西流注西海,〔水經注:昆侖山西有大水名新頭河,度蔥嶺入北天竺境,又西南流,屈而東南流,迳中天竺國,又西迳安息,南注于雷翥海。

    雷翥海,即西海也,在安息之西,犁靬之東,東南連交州海。

    〕其東,水東流注鹽澤。

    〔水經注:河人一源出于窴國南山,北流與蔥嶺河合,東注蒲昌海。

    西域傳:鹽澤,一名蒲昌海,去玉門、陽關三百餘裡,廣袤三百裡,其水停居,冬夏不增減,皆以為潛行地下,南出于積石,為中國河雲。

    玉門、陽關皆在敦煌西界。

    括地志:蒲昌海,一名泑澤,亦名鹽澤,亦名輔日海,亦名穿蘭,亦名臨海,在沙州西南。

    玉門關,在沙州壽昌縣西六裡。

    〕鹽澤潛行地下,其南則河源出焉。

    〔索隐曰:按漢書西南夷傳雲:河有兩源,其一出蔥嶺,一出于窴。

    山海經雲:河出昆侖東北隅。

    郭璞雲:河出昆侖,潛行地下,至蔥嶺山于窴國,複分流歧出,合而東注泑澤,巳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