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三逆方略卷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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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年八月辛巳朔,命給都統王國棟恤典。

    上谕兵部:原任平南王下都統王國棟,矢志忠貞,臨難不屈;捐軀為國,深為可憫!可給與拜他喇布勒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并恤銀,及祭葬銀以示優恤。

     命錄用效力行間武職官員。

    上谕兵部:在外武職官員内有未經從逆、效力行間、勤勞日久、枕戈藉甲、身冒矢石、建立功績者雖經議叙紀錄、加銜、加等,但未得補授實缺,仍在各标空縻歲月、閑散無依,或有赴部、無缺候補,日久食用艱迫,俱屬可憫!宜令赴部詳驗原紮,即行補用;其作何錄用?确議以聞。

     己醜,命總督哈占招撫土司安泰甯。

    将軍總督趙良棟奏:建昌衛土司安泰甯猶抗不薙發,收聚賊衆,逆迹顯然;理宜剿滅,以定民心。

    上谕:建昌地關重要,川陝總督哈占、将軍王進寶、四川巡撫杭愛等多方招撫,土司安泰甯,勿緻生事;若抗拒不服,該将軍酌撥官兵,速行除翦。

     甲午,命大将軍簡親王喇布兼轄南甯兵。

    大将軍賴塔奏:進剿滇南時,曾于粵西南甯府留每佐領兵三人;雲南、南甯相距甚遠,難以遙制,乞撤此兵還京師。

    上谕:雲南省城尚未恢複,南甯之兵不便撤還。

    雲南、南甯相距甚遠,賴塔難以遙制;此兵可令大将軍簡親王喇布兼轄。

     己亥,命量撤四川、廣西及荊州、漢中諸路滿兵還京師。

    大将軍貝子彰泰、賴塔等奏:今逆賊馬寶等俱降,夏國相黨與解散、奔竄廣東境内,胡國柱雖率衆往鶴慶、麗江尚未撲滅,現有都統希福、提督桑額率兵追捕,逆賊形勢與前不同。

    臣所有兵力,似已足用。

    據報将軍噶爾漢、總督哈占率兵已抵貴州威甯,總理糧饷學士佛倫等言此兵皆至雲南,則糧饷不足供用;至日以厮役補充缺額兵量行察汰,則糧饷不緻多糜,而圍城兵亦足用。

    上谕:雲南兵既足用,總督哈占盡率彼攜往之兵還四川,駐川屬要地兼顧川、陝;四川所有滿兵留一千,使副都統得爾德率之防守要地;其餘俱令來還。

    西安滿兵自四川還者,令将軍佛尼勒率之鎮守漢中;漢中所有滿兵,俱令來還。

    荊州亦系内地,貝子準達及所統兵,俱令來還。

    粵西今已平定,柳州留每佐領兵三人、南甯留每佐領兵一人,其餘俱令大将軍簡親王喇布率之還京。

    副都統莫達等兵令駐。

    貴陽,署副都統諾敏兵令退駐沅州。

     命遣醫往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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