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三逆方略卷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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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傅宏烈自歸誠以來,效力粵西,着有勞績;今陷賊不屈,捐軀殉難,忠義深為可憫!從優贈太子太師,蔭一子入監讀書。
革學土孔國岱等職。
先是,孔國岱等奏報已抵廣東會城。
上谕議政王等曰:孔國岱等當進兵時不趣尚之信速發,凡事又不預行詳報;今乃以抵會城奏聞,不合!俟還日,審取确供議奏。
至是,孔國岱等至京,議政王等取孔國岱及侍講學士薩喇供詞,議各銷一級、罰俸一年。
上谕:初遣孔國岱、薩喇前往時,曾有密旨令其以粵東事機、滇黔賊情及尚之信狂悖之狀,不時報聞;乃孔國岱等行後,從無一報,情殊可惡!所議尚輕,其再議具奏。
于是,議政王等又議各降四級調用。
上谕:孔國岱、薩喇奉遣時,谕旨甚明;乃凡事不行奏報,其畏懼尚之信無疑。
議政王大臣于駁令再議之事仍行輕議,殊為不合!孔國岱、薩喇俱革職。
二月乙巳,大将軍賴塔奏複安籠所。
時僞将軍何繼祖等據衆萬餘,距安籠所三十裡,堅據石門坎隘口;賴塔等遣都統貝勒希福、馬奇、護軍統領額赫讷等率前隊官兵先驅撲剿。
正月一日,大敗賊衆,奪石門坎隘口。
尋複安籠所城,僞總兵陳義魁等率衆迎降。
戊申,命巡撫鄂恺等遣官購買永甯一路兵糧。
總督哈占言:永甯一路大兵,糧米最要。
秦民輸運軍需,困敝已極;若于永甯、泸州諸處采買支給,實兵民兩便。
上谕:陝西巡撫鄂恺等支西安庫銀六萬兩,遴選道員、同知等官遣往永甯、泸州諸處,與永甯道官會同采買;四川巡撫杭愛、布政使劉顯第等督趣監理,勿誤軍需。
壬子,敕巡撫楊雍建招集流民。
雍建奏言:貴陽省會尚有未毀民居,宜令流散人民複其本業,量減徭役,俾得補葺室廬。
至貴陽南北大路民居,皆新經招集,亦應量減差徭;其供應未役、私派,并請禁止。
上谕:貴州巡撫楊雍建速行設策招集流民還業,務令得所。
除供應大兵諸正役外,有以私事借端多索人夫擾民者,該巡撫即指名劾奏;兼檄在黔将軍、提、鎮,令嚴加禁戢。
癸醜,将軍穆占等奏複平還。
時僞大将軍高啟隆、僞将軍夏國相、王會、王永清、張足法、楊應選、侬朋擁衆二萬餘人,屯踞平遠西南山上。
将軍穆占、提督趙賴率滿、漢官兵于正月二十二日進擊,連敗之;高啟隆等俱遁走,王會率其标下并兵詣軍前降,我兵遂複平遠府。
革學土孔國岱等職。
先是,孔國岱等奏報已抵廣東會城。
上谕議政王等曰:孔國岱等當進兵時不趣尚之信速發,凡事又不預行詳報;今乃以抵會城奏聞,不合!俟還日,審取确供議奏。
至是,孔國岱等至京,議政王等取孔國岱及侍講學士薩喇供詞,議各銷一級、罰俸一年。
上谕:初遣孔國岱、薩喇前往時,曾有密旨令其以粵東事機、滇黔賊情及尚之信狂悖之狀,不時報聞;乃孔國岱等行後,從無一報,情殊可惡!所議尚輕,其再議具奏。
于是,議政王等又議各降四級調用。
上谕:孔國岱、薩喇奉遣時,谕旨甚明;乃凡事不行奏報,其畏懼尚之信無疑。
議政王大臣于駁令再議之事仍行輕議,殊為不合!孔國岱、薩喇俱革職。
二月乙巳,大将軍賴塔奏複安籠所。
時僞将軍何繼祖等據衆萬餘,距安籠所三十裡,堅據石門坎隘口;賴塔等遣都統貝勒希福、馬奇、護軍統領額赫讷等率前隊官兵先驅撲剿。
正月一日,大敗賊衆,奪石門坎隘口。
尋複安籠所城,僞總兵陳義魁等率衆迎降。
戊申,命巡撫鄂恺等遣官購買永甯一路兵糧。
總督哈占言:永甯一路大兵,糧米最要。
秦民輸運軍需,困敝已極;若于永甯、泸州諸處采買支給,實兵民兩便。
上谕:陝西巡撫鄂恺等支西安庫銀六萬兩,遴選道員、同知等官遣往永甯、泸州諸處,與永甯道官會同采買;四川巡撫杭愛、布政使劉顯第等督趣監理,勿誤軍需。
壬子,敕巡撫楊雍建招集流民。
雍建奏言:貴陽省會尚有未毀民居,宜令流散人民複其本業,量減徭役,俾得補葺室廬。
至貴陽南北大路民居,皆新經招集,亦應量減差徭;其供應未役、私派,并請禁止。
上谕:貴州巡撫楊雍建速行設策招集流民還業,務令得所。
除供應大兵諸正役外,有以私事借端多索人夫擾民者,該巡撫即指名劾奏;兼檄在黔将軍、提、鎮,令嚴加禁戢。
癸醜,将軍穆占等奏複平還。
時僞大将軍高啟隆、僞将軍夏國相、王會、王永清、張足法、楊應選、侬朋擁衆二萬餘人,屯踞平遠西南山上。
将軍穆占、提督趙賴率滿、漢官兵于正月二十二日進擊,連敗之;高啟隆等俱遁走,王會率其标下并兵詣軍前降,我兵遂複平遠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