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三逆方略卷五十五

關燈


    哈占奏:臣今奉命為川陝總督,或駐兩省适中之地,調兵剿寇;或俟将軍王進寶至保甯,臣仍親往滅賊:伏請上裁。

    上谕:大将軍貝子彰泰等已平貴州、進取雲南,大将軍賴塔已統率大兵進發;總督哈占可速滅逆賊譚洪、彭時亨等,即遵前旨協同滿、漢大兵進讨,如或違誤,定如前旨處分。

     壬辰,授諸将平滇後應行事宜。

    上谕議政王等曰:今大将軍賴塔等率兵進定雲南,不日自當恢複;一應事機,俱宜預定移知。

    大兵直抵賊巢,若賊不能支、窮蹙來降,勿謂輸誠,待以寬典;逆賊吳世璠、吳應麒、胡國柱、夏國相等諸首惡,俱令骈斬,傳首京師。

    至盡節官員,其察明以聞。

    大将軍彰泰、賴塔等會合之時,宜作何留兵鎮雲南及宜發還餘兵?并詳議具奏。

     甲午,命總兵官劉成龍赴将軍噶爾漢等軍、署副都統諾敏守常德。

    上谕:兵部覽将軍噶爾漢、提督徐治都奏,請調總兵官劉成龍赴伊軍前、調荊州副都統一員鎮常德。

    但今大兵直抵雲南,湖南已入内地,常德不必添發滿兵;劉成龍可速赴噶爾漢等軍前,署副都統諾敏率所部往鎮常德。

    尋諾敏奏:所部之兵為副都統得爾德分往,又分兵押西洋炮赴噶爾漢軍,餘兵甚少;請敕得爾德以帶往兵五百人發還臣部。

    上谕彜陵副都統得爾德兵守巫山、巴東諸要害,兼顧将軍噶爾漢兵饷道,不可撤還。

    諾敏率所部兵赴常德;送炮兵還,亦令前往。

     乙未,大将軍貝子彰泰奏官兵恢複永甯州。

    彰泰等既複貴陽,即令提督桑額、總兵官陳珀等率兵進取雞公背、鐵索橋。

    十一月初十日,我兵敗賊,克永甯并複雞公背、索橋諸處,賊焚鐵索橋遁。

     壬寅,将軍王進寶請率兵進取雲南。

    上不許。

    進寶奏:請撥各鎮營兵合萬五千人畀臣統領,進取雲南。

    上谕:因保甯最為要地,故特令将軍王進寶鎮守以綏輯全蜀。

    今大兵分路進定雲南,将軍鄂克濟哈、趙良棟等已帥兵剿賊,由成都啟行;逆賊譚洪等尚未殄滅,王進寶可仍遵旨鎮守保甯。

     甲辰,命副都統得爾德等遣兵守巫山、巴東諸處。

    将軍噶爾漢奏:請自巫山、巴東以至彜陵,俱令副都統得爾德等鎮守。

    臣等庶可撤防守地方之兵合力剿賊,而饷道亦可無虞。

    上谕:副統得爾德、巡撫王新命、總兵官嚴宏酌撥滿、漢兵固守巫山、巴東、彜陵諸處,保護糧儲,勿緻疏虞。

    
0.05416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