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三逆方略卷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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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八年十二月壬戌朔,命總督蔡毓榮為綏遠将軍。

    毓榮奏言:大兵進取辰龍關,必由楓木嶺一路齊進,請專責一人總統之。

    議政王等以蔡毓榮、周有德二人請旨簡用。

    上命蔡毓榮為将軍,賜敕谕曰:大兵進剿雲、貴,各路綠旗官兵,必需專責一人,總轄調遣,始克允濟。

    特授爾為綏遠将軍,總轄常德、武岡等處所有各省調撥官兵及湖廣全省綠旗兵馬聽爾酌量調度前進,底定疆圉。

    總督董衛國、周有德、提督桑額、趙賴、周蔔世俱聽爾節制,酌量而行。

    一切平定雲、貴及剿撫諸事宜,惟爾專責。

    至楚中現任文武官員,聽爾遴選賢能攜赴軍前調用。

    如有能備刍糧、克濟軍機及官兵有能首先奪關、冒險直入擊敗賊衆者,爾即開列勞績具疏奏聞,論功加等議叙。

    如有臨陣退縮、運糧違誤者,副将、知府以下各官,即以軍法從事;其以上各官,指名飛章參劾,從重治罪。

    水陸兵将不相習者,爾即具奏,酌行更調。

    爾定期進取恢複地方,将破賊事宜蜜行知會廣西、陝西等處王、将軍、督提等齊乘機會而行。

    爾須嚴督兵将,相機前進,力行剿除,毋得遲延,坐失時會;仍嚴加偵探,毋緻疏虞。

    大兵一到,抗拒不順者戮之。

    有先被賊脅從、實時迎降者,俱免誅戮。

    有能擒殺賊渠投誠者,分别升賞。

    須嚴禁兵将、申明紀律:經過地方,毋得騷擾百姓;歸順良民,加意撫恤。

    爾膺茲重任,宜摅忠竭力籌劃周詳,剿撫兼施,早奏膚功,以副朕簡擢至意。

     甲子,大将軍公圖海等奏:官兵複興安諸處。

    圖海等率兵至鎮安,偵知賊在梁河關據險拒敵之信,即分兵分路率護軍統領烏丹力戰,破梁河關賊營,大敗其衆;遂進攻洵陽縣,僞将韓晉卿毀營而遁。

    次抵興安州,僞總兵王永世等率衆以城迎降。

    于是,洵陽、白河、漢陰、石泉及湖廣上津縣俱平。

     丙寅,獎谕安南國王黎維桢。

    時黎維桢疏稱:吳三桂叛後,與莫元清餘黨結連,同惡相濟;不惟饋賊儀物,且為佐辦刍糧、交铳等項。

    賊黨兵馬萬餘,潛入臣國為掩襲,莫元清罪惡甚着。

    臣謹辦方物入貢慶賀,即遣兵追擒莫元清以正其罪。

    上覽奏曰:吳三桂背恩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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