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三逆方略卷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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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發馬于大将軍貝勒察尼軍前。

    學士額庫禮奏:今我兵進剿,請以武昌備養馬匹撥至臣等軍前。

    上谕:大将軍貝勒察尼等恢複嶽州,向前進發;其以武昌備養馬匹撥送一千,酌給兵士無馬者。

     己巳,大将軍安親王嶽樂等奏複長沙。

    時嶽州恢複,長沙逆賊震恐,不能久立,于正月二十九日棄城潛遁;我師遂入城,安撫人民。

     命大将軍貝勒察尼遣滿兵速赴長沙。

    安塘筆帖式報:大将軍安親王已複長沙,今亟進取衡州,移咨大将軍多羅貝勒令酌鳥船、沙船及官兵,貝勒遂遣自荊州來水師營總兵官張忠等率綠旗官兵三千八百、沙船一百、快船八十前赴長沙。

    上谕:賊失嶽州、長沙諸要地,正當驚惶騷動之時,乘機進取衡州,擊滅逆賊,殊為要務。

    宜将嶽州所有大兵并船炮速行多撥,增發大将軍安親王軍前。

    大将軍貝勒察尼等除先遣總兵官張忠标兵外,今更速發滿洲大兵、多撥船炮,迅赴長沙。

    既而安親王嶽樂等奏:賊離衡山縣二十裡許,水陸立營。

    上複谕:宜乘賊寇驚動之際,速取衡州。

    此剿滅衡州賊衆較諸處不同,所調嶽州舟師火炮早至一日,于大事有一日之益;若緩至一日,于大事贻一日之害。

    調遣船炮、官兵如或稍遲,使賊江中置樁、預為堅守,阻我舟師,緻進取衡州事機有失,則皆貝勒察尼誤之也。

    谕到,貝勒察尼即撥舟師火器速發安親王軍前,于滅賊機宜勿緻有誤。

    其大将軍簡親王等亦已率兵進取衡州,兩軍相合之後,總用大将軍安親王印信,協力剿滅逆孽,恢複衡州諸路。

    如有分兵之處,仍各用大将軍印信施行。

     甲戌,诏責大将軍貝勒察尼等。

    時賊渠吳應麒等從嶽州遁去,輔國公溫齊等率兵追殺二百餘裡,陣斬甚多;我兵因未攜爨具而還。

    察尼等以聞。

    上責之曰:逆賊吳應麒等迫于饑餓,徒步敗遁;我騎兵追蹑二百餘裡,因未攜爨具,遂爾還師,并未大創賊衆。

    嶽州雖得,不過賊所棄之空城;而窮寇吳應麒究未擒斬,朕心未惬。

    今以追殺賊衆地方裡數詳度之,虛實即立見矣。

     命尚之信等速定廣西。

    之信等奏:臣等共議:将軍莽依圖、舒恕等同将軍傅宏烈守梧州,臣駐封川縣,總督金光祖駐肇慶府,将軍額焚等駐德慶州;如有機會,一面奏聞、一面舉行。

    上谕:今長沙、嶽州諸處俱已恢複,僞将軍、總兵文武官員船艦兵卒來歸者甚衆。

    又據塘報,彜陵州對岸之鎮荊山盤踞賊寇盡行潛遁,分逐諸路潰敗之賊,多所斬戮。

    大将軍順承郡王等已渡江平定湖南、安親王又進取衡州諸處,宜乘此各路賊寇渙解之際,平定廣西。

    大将軍平南親王尚之信、将軍莽依圖、舒恕、額楚、傅宏烈、總督金光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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