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三逆方略卷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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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信,但世為仇雠,恐争西海之地。

    甘肅兵單,而臣且前赴秦、鞏;倘兩相戰攻,内地難保無事。

    肅州當兩彜往來之沖,宜增兵鎮守。

    上谕:大将軍公圖海等身在地方,輕重緩急,是所悉知。

    應否調總兵官一員暫往鎮守肅州?與總督哈占及張勇公議酌行。

     庚寅,以陳華等為總兵官。

    先是,僞将軍杜輝遣僞參将林甯等奉書請降,大将軍貝勒察尼等慰谕,約期遣回。

    至是,詹事宜昌阿奏:本月十六日,僞巴将軍下總兵陳華、李超率文武官弁兵丁家口投誠。

    詢之續降人員,據稱:是月十五日夜事洩,吳應麒即潛拘同謀諸人。

    十六日昧爽,約杜輝議事,伏兵執之。

    訊至日中,絞死僞總兵等數員,及輝之弟侄親丁皆被殺。

    上谕:陳華、李超等感戴國恩,與僞将軍杜輝共約歸順事洩,杜輝被殺,陳華、李超等仍來投誠,殊屬可嘉!俱授為都督同知總兵官,支全俸;留大将軍貝勒軍,俾招徕賊黨。

    所屬官弁,按原品支俸;家口随彼等所欲,安插得所。

    複谕兵部:陳華、李超外投誠官内擇語言明晰、洞曉賊情者二人,令随詹事宜昌阿之筆帖式馬爾賽挈之馳驿來京。

     命總督董衛國率兵赴嶽州。

    先是,董衛國奏:遵旨進剿廣信逆賊楊一豹、江機等,屢擊敗之,斬獲無算,随招撫僞都督陳得名等。

    上因命董衛國率兵往防銅鼓營。

    至是,衛國言:銅鼓營見今甯靜無事,增防逆賊盤踞嶽、長,臣願親領标兵五千,更調江西各營官兵數千赴楚效力。

    上谕:總督董衛國以銅鼓營無虞,願親率标兵赴楚效力,可嘉! 宜如所請,統所屬官兵馳赴嶽州,多備火器挨牌、鹿角攜往;擇賢能官留守江西,酌調本省兵接續前進。

    其标下官兵,勿令分撥他處,聽自統全部以行。

     敕大将軍貝勒察尼等固圍嶽州。

    詹事宜昌阿奏:見今賊糧已絕,僞屬官兵相繼歸誠;搜獲逆賊往來文書,俱系調諸路逆賊援嶽之事。

    今并賊書密咨兵部。

    上谕:逆賊食盡勢窮,調取援兵;大将軍貝勒等宜約會鎮守各要地将軍、大臣嚴緝奸細,俾賊内外音問不通;固我營壘,以禦來援之賊。

    務期克取嶽州,并檄趣江西總督董衛國速行馳往。

     乙未,趣尚之信帥師馳赴梧州。

    将軍莽依圖奏:臣檄大将軍平南親王尚之信親身率兵來援梧州,之信報稱:見赴湖南會剿,正慮調取之兵不能即至,更有何兵可遣。

    臣思梧州乃廣東門戶,逆賊近屯榕樹灘,如不遣之信來援,則地方深為可慮。

    上谕:頃已有旨命尚之信不必赴湖南,今莽依圖既以梧州勢迫為言,尚之信其親統官兵馳往梧州剿禦逆賊。

     許大将軍公圖海來京陳事。

    圖海奏:臣年老欲密陳所見,有不便具疏者。

    今秦省諸要隘守禦已固,省會備有援師;臣欲輕騎赴京一觐天顔,面奏事宜。

    下議政王、貝勒大臣集議。

    議政王等奏:軍機事宜,主帥無親身來奏之例。

    上谕:圖海攜大将軍敕印前來,烏丹仍佩其将軍印暫統大兵。

    已而,圖海來京密奏訖,上面授機宜,随令馳還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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