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三逆方略卷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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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故營;恐狡賊疑我虛作聲勢,用偏師立營,而以大隊潛赴郴州。

    又臣等前得米百石,已令運赴永興;以道路阻塞,複行撤還。

    上谕:逆賊如果并力郴州、永與,前鋒統領薩克察巴圖魯、護軍統領拉賽等共議酌量留兵守城,統率餘卒間道馳援。

    簡親王随所得糧米撥運官兵,相續轉運,速達永興。

     乙未,敕将軍穆占等剿禦郴、永賊寇。

    穆占奏:前鋒統領碩岱、副都統托岱、宜思孝等營壘被沖,河之南岸失陷于賊;退至郴州,而碩岱已赴永興。

    俟嚴取護軍統領拉賽口供另行奏聞,碩岱等即宜拘禁。

    但臣既已深入郴州,兵力甚單;而碩岱複遠在永興,是以未行逮系,統候裁奪。

    目今賊之大隊及有名僞将皆并力郴州,請就近速發滿、漢官兵守藍山、嘉禾、桂陽、永甯諸處。

    上谕:今逆賊既并力郴、永,将軍穆占可盡撤閑地防兵擊敗犯郴賊寇,保固廣東、江西,勿緻疏虞。

    并令大将軍安親王速遣兵赴大将軍簡親王軍,至日簡親王等大振軍威,剿除郴州、永興之賊;更令廣東韶州總兵官尚之瑛遣副将一員率樂昌綠旗兵二千速赴郴州,聽穆占随宜調遣。

    授和碩額驸華善将軍印,馳至永興總統鎮守。

    至于署副都統多諾、參贊軍務碩岱等失利,即宜逮系嚴加處分。

    但因穆占調大臣官兵所在分防,緻兵力單薄,遂爾失機;其誤事之罪,穆占及碩岱等俱不可辭;碩岱等各暫留原任立功贖罪。

    複谕穆占曰:爾勿因永興兩次失利,遂不計大事有裨與否,冒昧妄動;亟宜鼓舞人心、振揚軍勢,以圖克濟。

    果能并力破寇,前罪自當渙釋。

     敕大将軍康親王傑書等救海澄被困官兵。

    上谕兵部:海澄官兵所關甚重,非尋常比;急宜奮力救援。

    其檄趣大将軍康親王、将軍賴塔、拉哈達等内外夾攻,務期拔出城内官兵。

    既而報至,大兵四路攻進,賊以火器拒戰;我師退,賊又用炮逼攻海澄。

    上谕傑書等曰:頃聞海澄援師退,朕心甚為被困官兵憂之。

    此非尋常事,宜奮力急救使出,切勿稍有疑難。

    滿、漢官軍閑散人及厮役有能倡率沖敵、直過潮溝抵于海澄、救出被困官兵者,準克複上等府城例,從優議叙,給以官職。

    将軍以下将士即從前屢有失利退縮之罪,俱從寬宥;不必顧戀城池,但使被困官兵得出,即為克奏膚功也。

    大将軍康親王、将軍賴塔、拉哈達、總督姚啟聖、提督石調聲等概行曉谕滿、漢官兵,務期慰朕憂念。

     丙甲,命圖上永興、茶陵諸處及嶽州用兵形勢。

    上谕兵部:将軍穆占、大将軍簡親王所得永興、茶陵等九州島縣之地我兵立營及賊壘所在,令詳悉繪圖具奏。

    嶽州水陸駐兵形勢并賊所立營,亦令詹事宜昌阿詳悉繪圖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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