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三逆方略卷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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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七年三月癸酉,敕大将軍康親王傑書增兵守漳州、海澄。
總督郎廷相奏:海澄為漳、泉門戶,今海逆登岸據有玉洲等寨,複分路侵犯石碼、江東橋諸處;臣已同副都統瑚圖、海澄公黃芳世公議酌發滿、漢官兵前往應援。
但漳屬地廣兵少,防禦尚恐難周。
上谕:海賊分路侵犯,不可不亟發援師。
大将軍康親王速增遣大兵與郎廷相、黃芳世協力固守漳州、海澄諸處,剿滅海寇。
乙亥,命和碩額驸華善等赴茶陵。
将軍穆占奏:大将軍簡親王所遣護軍統領哈克三等之兵來自長途,馬多疲憊。
臣苟俟彼同行,又值炎暑;若署副都統公沃赫、總兵官趙應奎至日委以疆土,即行前進,則茶陵諸處曠闊,兵力未足給守。
請先調江西兵内馬肥者每佐領二、三人,遣大臣一員率之速赴茶陵鎮守。
度簡親王兵必由茶陵進發,臣等移兵候于耒陽、郴州,協謀以行。
上谕:哈克三等之兵長途馬憊,不能疾馳;穆占若俟彼同行,愈稽進剿之期。
且茶陵諸處,所系亦屬重要,理宜固守。
簡親王可就兵丁馬健堪用者每佐領選二人,授和碩額驸華善定南将軍印,與學士薩海領之,速赴茶陵與沃赫等協同駐鎮。
哈克三等至吉安稍休士馬,即繼簡親王進兵湖南,共圖滅賊。
尋華善奏:簡親王付臣每佐領兵二人,但茶陵諸處止有沃赫一人,其于分汛防守實為未足。
上複谕之曰:江西通省所系,惟在茶陵。
大兵前進,初無後繼;将軍穆占、簡親王等公同商酌,選良将精兵留之茶陵保固江西,務俾萬無一失。
戊寅,敕将軍莽依圖等守賀縣、開建。
上谕兵部:頃以江西底定,因命大将軍簡親王進取永州、寶慶;遣将軍舒恕防守韶州、南雄,相機而行。
又令平南親王尚之信發兵赴廣西,調将軍額楚等自肇慶赴梧州:諸路并進,滅寇恢疆正在今日。
總督金光祖又稱:賀縣、開建乃粵東門戶,最為要地:守此二處,則兵饷可由封川運緻。
今閱報文,将軍莽依圖、傅宏烈自平樂回軍;倘莽依圖等還至肇慶、德慶,俾賊得據賀縣、開建為死守計,則複圖進取,良屬不易。
梧州諸處将不可保,即恐東粵亦至動搖。
莽依圖等宜固守賀縣、開建諸處,遇有機會可乘,即行前進。
金光祖督運糧饷以給大軍,毋緻有誤。
癸未,敕谕在外大小文武各官。
上谕吏、戶、兵三部:朕統禦寰區,孜孜圖治;期于朝野安恬、民生樂業,共享升平,乃副朕宵旰勵精之願。
不意逆賊吳三桂背恩煽亂,各處用兵;禁旅征剿,供應浩繁。
念及百姓困苦,不忍加派科斂。
因允諸臣節次條奏,如裁減驿站官俸工食及存留各項錢糧改折漕白二糧顔料各物、增添鹽課、鹽丁、房田、稅契、牙行、雜稅,官戶田地錢糧奏銷浮冒,隐漏地畝嚴行定例處分,用過軍需未經報部不準銷算。
以上新定則例,不無過嚴;但為籌劃軍需、早滅逆賊以安百姓之故。
事平之日,自有裁酌,各省督、撫、提、鎮大小文武等官,俱宜上體朕意、下念民生,潔己奉公,愛惜物力;務期早奏蕩平,與民休息:以稱朕又安海宇至意。
命尚之信仍駐廣東會城。
之信奏:前有旨命臣親統官兵進廣西,臣慮逆賊窺我兵已撤,必肆浔、梧,且高、雷、廉三郡初定,人心尚未甯戢,恐複為逆賊煽惑;再四熟籌,不得不駐鎮省會,以圖四應。
上谕:尚之信藩下兵
總督郎廷相奏:海澄為漳、泉門戶,今海逆登岸據有玉洲等寨,複分路侵犯石碼、江東橋諸處;臣已同副都統瑚圖、海澄公黃芳世公議酌發滿、漢官兵前往應援。
但漳屬地廣兵少,防禦尚恐難周。
上谕:海賊分路侵犯,不可不亟發援師。
大将軍康親王速增遣大兵與郎廷相、黃芳世協力固守漳州、海澄諸處,剿滅海寇。
乙亥,命和碩額驸華善等赴茶陵。
将軍穆占奏:大将軍簡親王所遣護軍統領哈克三等之兵來自長途,馬多疲憊。
臣苟俟彼同行,又值炎暑;若署副都統公沃赫、總兵官趙應奎至日委以疆土,即行前進,則茶陵諸處曠闊,兵力未足給守。
請先調江西兵内馬肥者每佐領二、三人,遣大臣一員率之速赴茶陵鎮守。
度簡親王兵必由茶陵進發,臣等移兵候于耒陽、郴州,協謀以行。
上谕:哈克三等之兵長途馬憊,不能疾馳;穆占若俟彼同行,愈稽進剿之期。
且茶陵諸處,所系亦屬重要,理宜固守。
簡親王可就兵丁馬健堪用者每佐領選二人,授和碩額驸華善定南将軍印,與學士薩海領之,速赴茶陵與沃赫等協同駐鎮。
哈克三等至吉安稍休士馬,即繼簡親王進兵湖南,共圖滅賊。
尋華善奏:簡親王付臣每佐領兵二人,但茶陵諸處止有沃赫一人,其于分汛防守實為未足。
上複谕之曰:江西通省所系,惟在茶陵。
大兵前進,初無後繼;将軍穆占、簡親王等公同商酌,選良将精兵留之茶陵保固江西,務俾萬無一失。
戊寅,敕将軍莽依圖等守賀縣、開建。
上谕兵部:頃以江西底定,因命大将軍簡親王進取永州、寶慶;遣将軍舒恕防守韶州、南雄,相機而行。
又令平南親王尚之信發兵赴廣西,調将軍額楚等自肇慶赴梧州:諸路并進,滅寇恢疆正在今日。
總督金光祖又稱:賀縣、開建乃粵東門戶,最為要地:守此二處,則兵饷可由封川運緻。
今閱報文,将軍莽依圖、傅宏烈自平樂回軍;倘莽依圖等還至肇慶、德慶,俾賊得據賀縣、開建為死守計,則複圖進取,良屬不易。
梧州諸處将不可保,即恐東粵亦至動搖。
莽依圖等宜固守賀縣、開建諸處,遇有機會可乘,即行前進。
金光祖督運糧饷以給大軍,毋緻有誤。
癸未,敕谕在外大小文武各官。
上谕吏、戶、兵三部:朕統禦寰區,孜孜圖治;期于朝野安恬、民生樂業,共享升平,乃副朕宵旰勵精之願。
不意逆賊吳三桂背恩煽亂,各處用兵;禁旅征剿,供應浩繁。
念及百姓困苦,不忍加派科斂。
因允諸臣節次條奏,如裁減驿站官俸工食及存留各項錢糧改折漕白二糧顔料各物、增添鹽課、鹽丁、房田、稅契、牙行、雜稅,官戶田地錢糧奏銷浮冒,隐漏地畝嚴行定例處分,用過軍需未經報部不準銷算。
以上新定則例,不無過嚴;但為籌劃軍需、早滅逆賊以安百姓之故。
事平之日,自有裁酌,各省督、撫、提、鎮大小文武等官,俱宜上體朕意、下念民生,潔己奉公,愛惜物力;務期早奏蕩平,與民休息:以稱朕又安海宇至意。
命尚之信仍駐廣東會城。
之信奏:前有旨命臣親統官兵進廣西,臣慮逆賊窺我兵已撤,必肆浔、梧,且高、雷、廉三郡初定,人心尚未甯戢,恐複為逆賊煽惑;再四熟籌,不得不駐鎮省會,以圖四應。
上谕:尚之信藩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