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三逆方略卷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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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四年十二月戊午,敕大将軍貝勒洞鄂斷賊糧道。

    洞鄂奏:臣等已克平涼第一關廂,去城三裡許對南山屯營,以炮攻城,欲向前薄城;溝深城險,難以下壘,故城不能速下。

    上谕:逆賊久踞平涼,皆因有糧可恃;若斷其饷道,則賊自窮。

    平涼西北通固原要路,大将軍貝勒等宜速斷截以困斃之。

     庚申,命解左都禦史多諾、侍郎勒布任,革候補侍郎覺羅阿範職。

    上谕大學士圖海等:前遣多諾、勒布總理湖廣大兵糧饷,節省浮冒、招集殘黎,責任綦重。

    伊等宜仰副朕責成之意,實心料理,竣事而還;乃未着有成效,希圖規避,奏請回京。

    順承郡王勒爾錦等屢奏多諾等任極重大,不宜發回;前欲遣勒布往荊州,貝勒尚善亦奏糧饷重務,不宜發往:屢奏甚明。

    今乃忽稱無事,伊等竟自回京,是何故也?阿範參贊簡親王軍務,不思效力,托言有疾來京:俱屬越例。

    着議政王、貝勒、大臣察議。

    議政王等議:革多諾左都禦史、佐領及其世職,革勒布侍郎、佐領;勒爾錦、尚善等前後奏請舛錯,事平議罪。

    阿範革候補侍郎及其世職,仍發江西軍前充任。

    奏上,上命留多諾佐領及伊父世職,留勒布佐領;餘悉如王等議。

     壬戌,敕荊、嶽大将軍等分兵夾攻長沙。

    上谕荊、嶽大将軍等曰:今大将軍安親王由江西進取長沙,爾等應發兵夾剿。

    前者荊州添設綠旗兵及鳥槍兵甚多,貝勒察尼又帥兵赴彜陵已數月矣,尚未奏捷。

    順承郡王勒爾錦等或分見在荊州兵、或調地方可緩之兵,速發長沙。

    倘彜陵賊未能即破,察尼等應量留官兵于彜陵;遣餘兵與荊州兵合,或由雲溪驿、或由别路,酌量議定并量及安親王将抵長沙之期,彼此關會,協力齊進,斷賊糧道,夾攻長沙。

    貝勒尚善亦分遣官兵,與荊州彜陵兵同往。

    尚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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