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三逆方略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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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四年正月辛酉,命大将軍安親王嶽樂進取長沙。

    上谕兵部:逆賊吳三桂據守嶽、澧諸處,恃有長沙、衡州之粟。

    今安親王率師徃江西,可令一到南昌,即簡江西軍中馬匹由袁州取長沙,斷賊糧道,夾攻嶽州。

    尋又谕:今日事勢,先滅吳逆為要。

    安親王宜留兵守江西,親統大兵,或由袁州、或由安州乘便進剿湖廣,攻取長沙。

    倘長沙未易下,即令此兵擾賊耕種、截其挽運,取資于敵;不但我兵無轉輸之勞,而嶽州糧盡,賊可坐困,吳逆自不能久據常、澧矣。

    其移文安親王速行。

     臣謹按:是時,逆賊三桂得久據守嶽、澧間者,恃有長沙、衡州之粟浮■〈氵柑〉水達洞庭,以資盜糧也。

    皇上洞察賊情,非斷其饋道,難以猝滅;乃命樂嶽帥師疾取長沙,擾其耕種、截其糧饷,誠制勝之神策。

    使嶽樂一聞上命,即克期前進,則長沙賊守未固,何難即拔;既拔長沙,則嶽州糧盡,賊可坐困,而吳逆不能久據常、澧矣。

    讵嶽樂等逗留不前,屢奉诏旨趣行,始統兵進發。

    迨攻下萍鄉,賊已震怖,複不能乘勝長驅,急攻長沙;以緻賊将馬寶悉衆來援,嬰城死守,而湖南諸賊皆得苟延視息。

    于此見皇上沈謀英斷,無不洞見幾先也。

     命叙浙江、江西綠旗官兵。

    上谕兵部:自逆賊吳三桂、耿精忠背恩反叛,浙江及江西袁州、贛州等處綠旗官兵奮勇剿賊,固守地方,深為可嘉!應即議叙,以旌其勞。

    爾部其速議之。

     壬戌,命大将軍貝勒洞鄂等簡兵蹑王輔臣後。

    上谕議政王等曰:王輔臣兵變,雖下赦诏招撫,猶恐未即歸誠,擾害百姓;今将軍席蔔臣等兵已抵漢中,送詣軍前馬匹留漢中者亦甚多,貝勒洞鄂等其固守要害,簡諸軍中願自效者付賢能大臣蹑王輔臣後。

    如輔臣歸順,即令此兵仍回漢中;倘或抗拒,則相機剿定。

     戊辰,進封平南王尚可喜為平南親王。

    上谕吏、禮、兵三部:平南王尚可喜,航海歸誠,勳猷茂着。

    太宗文皇帝嘉其勞績,特賜王封。

    及定鼎燕京,複能殚竭忠忱,贊襄大業。

    世祖章皇帝知其夙笃忠貞,畀以岩疆重任,鎮守粵東;海氛甯靖,百姓乂安。

    近因吳三桂、耿精忠等叛逆,該藩益勵忠純,克抒偉略,悉心籌劃,數建膚功;朕甚嘉焉!事平優叙,屢有俞旨。

    前奏年老任重,請以其子尚之孝承襲王爵,已允所請。

    今思該藩累朝勳舊,功着封疆;宜錫殊榮,以酬茂績。

    平南王尚可喜着進封為平南親王,即令其子尚之孝襲封。

    尚可喜以親王品級頂帶支俸,示朕優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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