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三逆方略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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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三年三月乙醜朔,命諸路設筆帖式馳遞軍情。

    時上以軍興孔亟,驿遞奏報若如常期,或誤軍機;特令兵部每四百裡置筆帖式一員、撥什庫一名,以速郵傳。

    自京至荊州,設筆帖式七;自河南鄭州至武昌,設三;自直隸真定至漢中,設十。

    遇有警急軍務,星馳接遞;遲者以違誤軍機治罪。

    尋又谕兵部:江西驿路近為沖要,亦應設筆帖式馳遞。

    自南昌至京計十一程,每程置筆帖式一員;遇有警,晝夜馳遞。

     臣謹按:兵貴神速,往昔羽書旁午,皆從驿傳,别無他策,可使疾速。

    我皇上睿略非常,特于驿遞之外,别設官以備馳驅。

    往來奏報,每一晝夜可行千餘裡;且互相更代,事無稽誤、人不疲勞。

    諸将雖遠在軍中,而禀承廟算、恒如在幾席之前。

    聖谟區畫,尺一所傳,亦星馳電掣于數千裡之外;故能決機制勝,削平巨憝,用奏膚功。

    郵傳之速,其有裨于軍機者大矣。

     都統鄂鼐兵抵荊州。

     丙寅,暫停廣東裁兵。

    廣東經制,額兵七萬六千八百二十人。

    康熙八年,議裁一萬二千八百二十人;除汰過外,尚有未裁兵六千餘。

    至是,上谕兵部:粵東海疆,幅員遼闊;未裁之兵仍留之,以資守禦。

     丁卯,命都察院左都禦史多諾、兵部侍郎勒布、内閣學士李仙根往荊州督理大兵糧饷。

    時諸臣往,賜之敕印。

    敕曰:茲以滇、黔煽亂,大兵進剿,軍需浩繁,職任重大;必須專官綜理,始克允濟。

    特命爾多諾總理大兵糧饷撫民事務,勒布、李仙根協理大兵糧饷撫民事務。

    凡大兵所到之地,備辦糧饷支給;如遇轉輸不便處所,與兵主王、将軍等會同商酌以行。

    督、撫以下大小各官,有能不苦累百姓、不誤糧饷者,許爾等題叙獎勸;如有苦累百姓、稽遲糧饷者,即行題參議處。

    支給大兵糧饷,酌量辦理;解運糧饷,酌量取調官兵護送。

    其辦理兵饷地方官如緻遲誤,護送錢糧官兵或不如數遣發、或護送有怠玩之處,應題參者即行題參、應治罪者即日治罪,仍綜核錢糧出入,嚴察虛冒;招撫土著。

    大兵經過地方,流離百姓,務令得所。

    兼理湖廣等處地方驿遞事務,敕中開載未盡事宜,聽爾便宜區劃。

    爾等膺茲重寄,須持廉秉公、摅忠殚力,俾軍儲充裕、驿站無稽、民生乂安、地方綏靖,斯稱委任。

    如因循怠忽或措置乖方,緻誤重任,責有所歸;爾等慎之! 庚午,命和碩額驸華善為安南将軍,帥師鎮守京口。

    副都統馬思文、楊鳳翔、内閣學士薩海同往。

    諸臣瀕行,召入内廷,上面谕之曰:茲以京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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