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三逆方略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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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三年正月戊辰,遣都統領羅巴爾布、護軍統領伊勒都齊、額司泰率護軍骁騎先赴荊州。

    巴爾布等将行,上谕之曰:頃侍衛阿爾賽自荊州馳還,奏稱彼土鄰境居民震恐;爾等兼程馳赴,能早至荊州,則兵民可安。

    然勿以行急,緻使馬疲;仍宜酌量以行。

    倘楚省告警,可簡肥馬速進;俟到荊州之後,即諸将領及綠旗官兵馬匹足供爾兵騎乘,亦可保固地方矣。

    時前鋒統領碩岱領兵已起行,傳谕亦如之。

     命副都統科爾昆移駐西安。

    先是,科爾昆奉命駐防太原,尚未行。

    至是,上以西安官兵既調往四川,故有是命。

    随谕總督哈占曰:今副都統科爾昆領兵将往西安,俟将軍赫業等至漢中,與将軍瓦爾喀同進四川。

    如漢中必須守衛,或令科爾昆之兵駐鎮、或另行遣調;爾可同科爾昆與西安副都統酌議以行。

    尋又谕将軍瓦爾喀曰:朕思賊兵必犯巴蜀,爾所部官兵為數無多,應戰應守,宜熟籌以行。

    爾須兼程前進,當即令将軍赫業、瑚裡布等率領大兵随後,為爾應援。

    又谕将軍赫業、瑚裡布、瓦爾喀等:京城所發官兵,聽赫業、瑚裡布統轄;西路官兵,聽瓦爾喀統轄。

    兩軍會合時,毋得各分彼此,緻有不睦;須同心協力,以副委任之意。

     癸酉,命提督桑額領兵援沅州。

    先,是月朔,總督蔡毓榮奏:賊兵已抵清浪,逼近沅州;亟請大兵馳救。

    上因谕毓榮及鄂善、桑額等:聞賊兵逼近沅州,爾等前曾屢奏已調遣兵官徐治都、李之蘭等率兵應援,何至今未報到沅?可速遣往。

    督、提俱在荊州,沅州要地,豈可獨委總兵官崔世祿一人!應令桑額領兵疾馳赴沅,協同固守。

    蔡毓榮等亦宜酌量以行,大兵不久即至。

     臣謹按:沅州為滇、黔門戶,堅守沅州,賊可坐困。

    是時督、提俱在荊州,誠使分兵卷甲以馳援,世祿姑勿與戰而憑城據險,遏其闌出之路,以俟大師之至;人心益固,而勢自倍矣。

    聖明洞鑒,深以獨委世祿為失策,已早知其有他變;而沅州尋陷,果如上谕。

    自是,諸将禀成谟無不捷,而違則辄誤。

    如神之智,豈師武臣所能及萬一哉! 宣谕京師居民。

    上谕兵部:近聞京城小民驚恐,欲于城外西山處所遷移逃避,殊非朕撫安百姓之意。

    前已有旨,止令緝獲假稱朱三之楊起隆,與良民毫無幹預,并無驅逐居民、令移居城外之事。

    即昨暫閉城門,因有人舉首楊起隆潛藏大城之内,故行嚴緝,非有他故。

    爾百姓勿妄聽訛言,緻生疑慮;宜各安生業,貿易、居住如平時。

    爾部即轉行五城禦史、順天府宛大二縣作速刊示,通行曉谕。

     江南江西總督阿席熙請發兵援湖廣,止之。

    阿席熙請調所屬官兵以備楚省告警,即遣發應援。

    上谕:大兵不日抵楚,兩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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