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一
關燈
小
中
大
○刑制夷三族。
(高紀,如淳曰,父族母族妻族也。
)要斬。
(隽不疑傳,張延年自稱衛太子,誣罔要斬。
) 磔。
(景紀,謂張其屍。
)棄市。
(師古曰,取刑人于市與衆棄之。
) 腐刑。
(如淳曰,宮刑也,丈夫割勢不能生子,如腐木不生寶,又曰,諸服宮刑者下蠶室。
)髡鉗。
(高紀,鉗以鐵束頸也。
)完。
(孟康曰,不加肉刑髡{髟剔}也。
) 城旦舂。
(惠紀,應劭曰,城旦者,旦,起行始城,舂者婦人不豫外繇,但舂作米,皆四歲刑也。
) 鬼薪白粲。
(惠紀,應劭曰,取薪給宗廟為鬼薪,坐擇米使正白為白粲,皆三歲刑也。
) 耐。
(耐通作耏,高紀注雲,罪不至于髡,完其耐鬓,惠紀注雲,一歲為罰作,二歲以上為耐也。
)罰作。
(一歲刑,見上。
)盜械。
(惠紀,凡以罪著械者皆稱焉。
) 頌系。
(惠紀,頌,容也,言見寬容,但處曹吏舍,不入陛牢。
)笞。
(景帝定令當笞者笞臀,如淳曰,先時笞背也。
)箠。
(長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寸半,皆平其節。
) 漢興之初,雖有約法三章,網漏吞舟之魚,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當三族者皆先鲸劓,斬左右趾,笞殺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謗詈詛者,又先斷舌,故謂之具五刑,彭越韓信之屬皆受此誅,至高後元年乃除三族罪妖言令。
(并刑注志。
) 文帝除宮刑,(景紀元年诏,徐天麟按,文帝既除宮刑矣,景帝中四年赦徒作陽陵者死罪,欲腐者許之,至武帝時李延年司馬遷張安世兄賀皆坐腐刑,則是宮刑雖除,不久即複用也。
) 文帝十三年,齊太倉令淳于公有罪當刑,防獄逮系長安,淳于公無男,有五女,當行會逮,罵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緩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缇萦,自傷悲泣,乃随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複生,刑者不可複屬,雖後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繇也,妾願沒入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自
(高紀,如淳曰,父族母族妻族也。
)要斬。
(隽不疑傳,張延年自稱衛太子,誣罔要斬。
) 磔。
(景紀,謂張其屍。
)棄市。
(師古曰,取刑人于市與衆棄之。
) 腐刑。
(如淳曰,宮刑也,丈夫割勢不能生子,如腐木不生寶,又曰,諸服宮刑者下蠶室。
)髡鉗。
(高紀,鉗以鐵束頸也。
)完。
(孟康曰,不加肉刑髡{髟剔}也。
) 城旦舂。
(惠紀,應劭曰,城旦者,旦,起行始城,舂者婦人不豫外繇,但舂作米,皆四歲刑也。
) 鬼薪白粲。
(惠紀,應劭曰,取薪給宗廟為鬼薪,坐擇米使正白為白粲,皆三歲刑也。
) 耐。
(耐通作耏,高紀注雲,罪不至于髡,完其耐鬓,惠紀注雲,一歲為罰作,二歲以上為耐也。
)罰作。
(一歲刑,見上。
)盜械。
(惠紀,凡以罪著械者皆稱焉。
) 頌系。
(惠紀,頌,容也,言見寬容,但處曹吏舍,不入陛牢。
)笞。
(景帝定令當笞者笞臀,如淳曰,先時笞背也。
)箠。
(長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寸半,皆平其節。
) 漢興之初,雖有約法三章,網漏吞舟之魚,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當三族者皆先鲸劓,斬左右趾,笞殺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謗詈詛者,又先斷舌,故謂之具五刑,彭越韓信之屬皆受此誅,至高後元年乃除三族罪妖言令。
(并刑注志。
) 文帝除宮刑,(景紀元年诏,徐天麟按,文帝既除宮刑矣,景帝中四年赦徒作陽陵者死罪,欲腐者許之,至武帝時李延年司馬遷張安世兄賀皆坐腐刑,則是宮刑雖除,不久即複用也。
) 文帝十三年,齊太倉令淳于公有罪當刑,防獄逮系長安,淳于公無男,有五女,當行會逮,罵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緩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缇萦,自傷悲泣,乃随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複生,刑者不可複屬,雖後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繇也,妾願沒入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