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十一(嘉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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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令章奏(雜錄附) 制诏禦史。

    (高後紀注,師古曰天子之言,一曰制書,二曰诏書,制書者謂為制度之命也。

    )制诏丞相。

    (宣帝制诏丞相,封丙吉為博陽侯。

    )制诏丞相禦史。

    (成帝封丙吉孫昌,哀帝改元,見李尋傳。

    ) 制诏丞相禦史大夫。

    (左遷毋将隆,見本傳。

    )制诏丞相太尉禦史大夫。

    (文帝即位赦天下。

    )制诏丞相大司空。

    (免孫寶為庶人。

    ) 高帝十一年,求賢诏,禦史大夫昌下相國,相國下諸侯王,禦史中執法下郡守。

    (本紀。

    )诏書無京兆文不當廢。

    (王尊傳。

    )景帝下诏擊吳王,敢有議诏及不如诏,皆要斬。

    (吳王濞傳。

    ) 宣帝二千石有治理效,辄以玺書勉厲。

    (循吏傳。

    ) 夏侯勝言武帝不宜立廟樂,公卿共難勝,曰此诏書也,勝曰,诏書不可用也,于是田廣明劾奏勝非議诏書不道,下獄。

    (夏侯勝傳。

    ) 哀帝建平二年,诏曰,六月甲子制書非赦令也,皆蠲除之。

    (本紀。

    )文帝遺單于書牍以尺一寸。

    (匈奴傳。

    ) 武帝元狩六年四月乙巳,廟立皇子闳為齊王,旦為燕王,胥為廣陵王,初作诰。

    (本紀。

    ) 元狩六年四月,立三王,初大司馬臣去病昧死再拜上疏皇帝陛下,願因盛夏吉時,定皇子位,臣去病昧死再拜以聞皇帝陛下,三月乙亥,禦史臣光守尚書令奏未央宮,制曰,下禦史,六年三月戊申朔乙亥,禦史臣光守尚書令丞非,下禦史書到,言丞相臣青翟,禦史大夫臣湯,太常臣充,大行令臣息,太子少傅臣安行宗正事,昧死上言,大司馬去病上疏,願定皇子位,制曰,下禦史,臣謹與中二千石二千石臣賀等議,方今盛夏吉時,臣青翟臣湯等,昧死請立皇子臣闳臣旦臣胥為諸侯王,昧死請所立國名,制曰,其更議以列侯家之,三月丙子,奏未央宮,丞相臣青翟,禦史大夫臣湯,昧死言,臣謹與列侯臣嬰齊,中二千石二千石臣賀,谏大夫博士臣安等,議曰,家皇子為列侯,不可以垂統于萬世,請立臣闳臣旦臣胥為諸侯王,三月丙子,奏未央宮,制曰,家以列侯可,四月戊寅,奏未央宮,丞相臣青翟,禦史大夫臣湯,昧死言,臣青翟等,與列侯吏二千石谏大夫博士臣慶等議,昧死奏請立皇子為諸侯王,制曰家以列侯可,臣青翟臣湯博士臣将行等,伏聞雲雲,今諸侯支子封至諸侯王,而家皇子為列侯,臣青翟臣湯等,竊熟計之不可,臣請立臣闳臣旦臣胥為諸侯王,四月癸未,奏未央宮,留中不下,丞相臣青翟,太仆臣賀,行禦史大夫事太常臣充,太子太傅臣安行宗正事,昧死言臣青翟等,前奏大司馬臣去病上疏,言皇子未有号位,臣謹與禦史大夫臣湯,中二千石二千石谏大夫博士臣慶等,昧死請立皇子臣闳等為諸侯王,陛下固辭弗許,臣青翟等,竊與列侯臣受成等二十七人議,臣請令史官擇吉日具禮儀上,禦史奏輿地圖,他皆如前故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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