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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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遼金三史
元順帝時,命托克托(舊史名脫脫。
)等修遼、宋、金三史,自至正三年三月開局,至正五年十月告成。
以如許卷帙,成之不及三年,其時日較明初修《元史》更為迫促。
然三史實皆有舊本,非至托克托等始修也。
各朝本有各朝舊史,元世祖時又已編纂成書,至托克托等已屬第二三次修輯,故易于告成耳。
《遼史》在遼時已有耶律俨本,在金時又有陳大任本,(說見《遼史》條内。
)此《遼史》舊本也。
金亡後,累朝實錄在順天張萬戶家,後據以修史,(見《金史》條内。
)此《金史》舊本也。
宋亡後,董文炳在臨安主留事,曰:“國可滅,史不可滅。
”遂以宋史館諸記注盡歸于元都,貯國史院,(見《元史董文炳傳》。
)此《宋史》舊本也。
元世祖中統二年,王鹗請修遼金二史,诏左丞相耶律鑄、平章政事王文統監修,尋又诏史天澤亦監修。
其金朝衛紹王記注已亡失,則王鹗采當時诏令及楊雲翼等所記足成之。
(亦見《金史》條内。
)及宋亡,又命史臣通修三史。
(事見《元史托克托傳》。
)此元世祖時纂修三史之本也。
故至正中阿魯圖、托克托等進《遼史》表雲:“耶律俨語多避忌,陳大任詞乏精詳,世祖皇帝敕詞臣撰次三史,首及于遼。
”《進金史表》雲:“張柔歸金史于先,王鹗采金事于後。
”《進宋史表》雲:“世祖皇帝拔宋臣而列政途,載宋史而歸秘府,既編戡定之勳,尋奉纂修之旨。
”可見元世祖時,三史俱已修訂。
而《元史托克托傳》并謂,延、天曆間,又屢诏修之。
則不惟修之于世祖時,而世祖後又頻有修輯矣。
蓋宋、金雖各有國史,然其末年正當國亡時,豈複尚有記載?是必元朝命史官采掇,而史官以耳目所接,睹記較親,故金、宋亡國時紀傳更覺詳悉。
大概金宣宗以前、宋度宗以前之史,皆金宋舊史也。
金哀宗及宋德、景炎、祥興之史,則元代中統、至元、及延、天曆所輯也。
其所以未有成書者,《托克托傳》雲,以義例未定,或欲以宋為世紀,遼、金為載記。
或以遼立國在宋先,欲以遼、金為《北史》,宋太祖至靖康為《宋史》,建炎以後為《南宋史》,各持論不決故耳。
至順帝時,诏宋、遼、金各為一史,于是據以編排,而紀、傳、表、志本已完備,故不三年遂竣事。
人但知至正中修三史,而不知至正以前已早有成緒也。
○宋遼金三史重修 《宋史》繁蕪,遼金二史又多缺略,昔人多有欲重修者。
元末,周以立因三史體例未當,欲重修而未能。
明正統中,其曾孫叙思繼先志,乃請朝,诏許自撰,诠次數年,未及成而卒。
(《明史周叙傳》)嘉靖中,廷議更修《宋史》,以嚴嵩為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董其事。
(《嚴嵩傳》)然亦未有成書也,其修成者惟柯維骐合三史為一史,以宋為主,而遼金附之,并列二王于本紀,褒貶去取,義例頗嚴,閱二十年始成,名曰《宋史新編》。
(《維骐傳》)又祥符王維儉,字損仲,嘗苦《宋史》蕪穢,手自删定為一書。
(《維儉傳》)是二人者皆嘗修成矣,然維骐本未及梓行,維儉之書據《列朝詩序》,謂損仲家圖籍已沉于汴梁之水,其本稿吳興潘昭度曾鈔得副本。
而曹學傳謂,潘曾巡撫南贛,得惟儉所修《宋史》,邀晉江曾異撰、新建徐世溥更定,未成而罷。
則此副本雖未遭汴水之厄,亦終歸散失也。
今時代愈遠,宋、金書籍可資考訂者流傳益少,雖有志纂輯,亦無從下手矣。
○宋史事最詳 唐、宋、金三朝,史官記載,其職頗重。
五代李奏言,起居注創于累朝,時政記興于近代,然後采其事實,編作史書。
(《薛史傳》)宋汪藻亦疏雲,書榻前議論之詞,則有時政記;錄柱下見聞之實,則有起居注;類而次之,謂之日曆;修而成之,謂之實錄。
(《宋史藻傳》)此近代國史底本之大概也,自唐文宗每召大臣論事,必命起居郎、起居舍人執筆立于殿階螭頭之下,以紀政事。
(見李及宋扈蒙疏。
)後唐明宗,因史館趙熙等奏,亦令以诏書及處分公事,令端明殿學士韓昭允錄送史館,其内廷之事,诏書奏對不到中書者,令樞密院直學士李專美錄送史館。
(見《薛史唐本紀》。
)晉天福中宰臣趙瑩,周顯德中宰臣李,皆援例奏請行之。
(《薛史》)故實錄之前皆有日曆。
宋初因扈蒙奏請,凡發自宸衷可書簡策者,并委宰臣及參知政事,每月輪抄,以備史臣撰集,乃诏盧多遜典其事。
(《宋史扈蒙傳》)自是宋代史事較為詳慎,有一帝必有一帝日曆,日曆之外又有實錄,實錄之外又有正史,足見其記載之備也。
今案《宋史》本紀,太平興國三年,命修《太祖實錄》。
(史官為李、扈蒙、李穆、郭贽、宋白等,沈倫為監修,共成五十卷,見倫等傳。
)又诏軍國政要,令參知政事李等錄送史館。
真宗初,命錢若水等修《太宗實錄》,(若水奏楊億與其事,凡八十卷,億獨修五十六卷。
)尋又诏呂端、錢若水重修《太祖實錄》。
仁宗诏呂夷簡、夏竦修先朝國史,王曾為提舉,天聖八年書成,夷簡上之。
英宗命韓琦修《仁宗實錄》,神宗熙甯二年修成,琦上之。
是年神宗命學士呂公著修《英宗實錄》,修成後曾公亮上之。
十年,又诏修仁宗英宗史。
惟《神宗實錄》凡數次改修。
哲宗元元年,命呂大防等纂修,以司馬光家藏記事為本,六年修成,七年又修神宗史,此第一次所修也。
紹聖元年,章用事,請重修神宗史,蔡卞亦言先帝盛德大業,實錄所記,多疑似不根,乞重刊定,乃诏以蔡卞為修撰。
卞專取王安石日錄,遂盡改元所修,貶原修官呂大防、範祖禹、趙彥若、黃
)等修遼、宋、金三史,自至正三年三月開局,至正五年十月告成。
以如許卷帙,成之不及三年,其時日較明初修《元史》更為迫促。
然三史實皆有舊本,非至托克托等始修也。
各朝本有各朝舊史,元世祖時又已編纂成書,至托克托等已屬第二三次修輯,故易于告成耳。
《遼史》在遼時已有耶律俨本,在金時又有陳大任本,(說見《遼史》條内。
)此《遼史》舊本也。
金亡後,累朝實錄在順天張萬戶家,後據以修史,(見《金史》條内。
)此《金史》舊本也。
宋亡後,董文炳在臨安主留事,曰:“國可滅,史不可滅。
”遂以宋史館諸記注盡歸于元都,貯國史院,(見《元史董文炳傳》。
)此《宋史》舊本也。
元世祖中統二年,王鹗請修遼金二史,诏左丞相耶律鑄、平章政事王文統監修,尋又诏史天澤亦監修。
其金朝衛紹王記注已亡失,則王鹗采當時诏令及楊雲翼等所記足成之。
(亦見《金史》條内。
)及宋亡,又命史臣通修三史。
(事見《元史托克托傳》。
)此元世祖時纂修三史之本也。
故至正中阿魯圖、托克托等進《遼史》表雲:“耶律俨語多避忌,陳大任詞乏精詳,世祖皇帝敕詞臣撰次三史,首及于遼。
”《進金史表》雲:“張柔歸金史于先,王鹗采金事于後。
”《進宋史表》雲:“世祖皇帝拔宋臣而列政途,載宋史而歸秘府,既編戡定之勳,尋奉纂修之旨。
”可見元世祖時,三史俱已修訂。
而《元史托克托傳》并謂,延、天曆間,又屢诏修之。
則不惟修之于世祖時,而世祖後又頻有修輯矣。
蓋宋、金雖各有國史,然其末年正當國亡時,豈複尚有記載?是必元朝命史官采掇,而史官以耳目所接,睹記較親,故金、宋亡國時紀傳更覺詳悉。
大概金宣宗以前、宋度宗以前之史,皆金宋舊史也。
金哀宗及宋德、景炎、祥興之史,則元代中統、至元、及延、天曆所輯也。
其所以未有成書者,《托克托傳》雲,以義例未定,或欲以宋為世紀,遼、金為載記。
或以遼立國在宋先,欲以遼、金為《北史》,宋太祖至靖康為《宋史》,建炎以後為《南宋史》,各持論不決故耳。
至順帝時,诏宋、遼、金各為一史,于是據以編排,而紀、傳、表、志本已完備,故不三年遂竣事。
人但知至正中修三史,而不知至正以前已早有成緒也。
○宋遼金三史重修 《宋史》繁蕪,遼金二史又多缺略,昔人多有欲重修者。
元末,周以立因三史體例未當,欲重修而未能。
明正統中,其曾孫叙思繼先志,乃請朝,诏許自撰,诠次數年,未及成而卒。
(《明史周叙傳》)嘉靖中,廷議更修《宋史》,以嚴嵩為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董其事。
(《嚴嵩傳》)然亦未有成書也,其修成者惟柯維骐合三史為一史,以宋為主,而遼金附之,并列二王于本紀,褒貶去取,義例頗嚴,閱二十年始成,名曰《宋史新編》。
(《維骐傳》)又祥符王維儉,字損仲,嘗苦《宋史》蕪穢,手自删定為一書。
(《維儉傳》)是二人者皆嘗修成矣,然維骐本未及梓行,維儉之書據《列朝詩序》,謂損仲家圖籍已沉于汴梁之水,其本稿吳興潘昭度曾鈔得副本。
而曹學傳謂,潘曾巡撫南贛,得惟儉所修《宋史》,邀晉江曾異撰、新建徐世溥更定,未成而罷。
則此副本雖未遭汴水之厄,亦終歸散失也。
今時代愈遠,宋、金書籍可資考訂者流傳益少,雖有志纂輯,亦無從下手矣。
○宋史事最詳 唐、宋、金三朝,史官記載,其職頗重。
五代李奏言,起居注創于累朝,時政記興于近代,然後采其事實,編作史書。
(《薛史傳》)宋汪藻亦疏雲,書榻前議論之詞,則有時政記;錄柱下見聞之實,則有起居注;類而次之,謂之日曆;修而成之,謂之實錄。
(《宋史藻傳》)此近代國史底本之大概也,自唐文宗每召大臣論事,必命起居郎、起居舍人執筆立于殿階螭頭之下,以紀政事。
(見李及宋扈蒙疏。
)後唐明宗,因史館趙熙等奏,亦令以诏書及處分公事,令端明殿學士韓昭允錄送史館,其内廷之事,诏書奏對不到中書者,令樞密院直學士李專美錄送史館。
(見《薛史唐本紀》。
)晉天福中宰臣趙瑩,周顯德中宰臣李,皆援例奏請行之。
(《薛史》)故實錄之前皆有日曆。
宋初因扈蒙奏請,凡發自宸衷可書簡策者,并委宰臣及參知政事,每月輪抄,以備史臣撰集,乃诏盧多遜典其事。
(《宋史扈蒙傳》)自是宋代史事較為詳慎,有一帝必有一帝日曆,日曆之外又有實錄,實錄之外又有正史,足見其記載之備也。
今案《宋史》本紀,太平興國三年,命修《太祖實錄》。
(史官為李、扈蒙、李穆、郭贽、宋白等,沈倫為監修,共成五十卷,見倫等傳。
)又诏軍國政要,令參知政事李等錄送史館。
真宗初,命錢若水等修《太宗實錄》,(若水奏楊億與其事,凡八十卷,億獨修五十六卷。
)尋又诏呂端、錢若水重修《太祖實錄》。
仁宗诏呂夷簡、夏竦修先朝國史,王曾為提舉,天聖八年書成,夷簡上之。
英宗命韓琦修《仁宗實錄》,神宗熙甯二年修成,琦上之。
是年神宗命學士呂公著修《英宗實錄》,修成後曾公亮上之。
十年,又诏修仁宗英宗史。
惟《神宗實錄》凡數次改修。
哲宗元元年,命呂大防等纂修,以司馬光家藏記事為本,六年修成,七年又修神宗史,此第一次所修也。
紹聖元年,章用事,請重修神宗史,蔡卞亦言先帝盛德大業,實錄所記,多疑似不根,乞重刊定,乃诏以蔡卞為修撰。
卞專取王安石日錄,遂盡改元所修,貶原修官呂大防、範祖禹、趙彥若、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