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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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書增舊書處 五代紛亂之時,唐之遺聞往事,既無人記述,殘編故籍,亦無人收藏,雖懸诏購求,而所得無幾,故《舊唐書》援據較少。

    至宋仁宗時,則太平已久,文事正興,人間舊時記載多出于世,故《新唐書》采取轉多。

    今第觀《新書藝文志》所載,如吳兢《唐書備阙記》,王彥威《唐典》,蔣《大唐宰輔錄》,《淩煙功臣》、《秦府十八學士》、《史臣》等傳,淩《唐錄政要》,南卓《唐朝綱領圖》,薛《唐聖運圖》,劉肅《大唐新語》,李肇《國史補》,林恩《補國史》等書,無慮數十百種,皆《舊唐書》所無者,知《新書》之“文省于前而事增于舊”,有由然也。

    試取《舊書》各傳相比較,《新書》之增于《舊書》者有二種,一則有關于當日之事勢、古來之政要及本人之賢否,所不可不載者,一則瑣言碎事,但資博雅而已。

    今分别于左,而《新書》删《舊書》之處亦附見焉。

     ○新書增舊書有關系處 代宗《沈後傳》,陷賊後不知所在,(《新書》增。

    )高力士女冒為後,迎還上陽宮,力士子知非真,具言其情,诏貸之。

     《李密傳》,(增)密為魏公,設壇即位,改元永平。

    (又增)密與宇文化及隔水語,責其弑逆。

    (又增)賈潤甫勸其稍節興洛倉米,勿緻食盡人散。

     《王世充傳》,(增)炀帝至江都,世充請以江淮女進宮。

     《徐圓朗傳》,(增)圓朗迎彭城劉世徹,欲以為主,會盛彥師被執在圓朗所,恐二兇合則禍不解,乃說曰:“公不見翟讓用李密而見殺乎?”圓朗乃忌世徹而殺之。

     《房玄齡傳》,(增)帝問創業守成孰難,玄齡謂創業難,征謂守成難。

    帝曰:“玄齡從我定天下,征與我安天下,故所見各異。

    然創業之事往矣,守成之難,當與公等共之。

    ”此正見太宗之圖治也。

     《許敬宗傳》,(增)高宗欲立武後,敬宗曰:“田舍翁多收十斛麥,尚欲更故婦,天子富有四海,立一後何不可。

    ”(此正見其逢君之惡。

    ) 《劉仁軌傳》,(增)仁軌平百濟後,高宗遣劉仁願代還。

    仁軌以百濟新定,恐新兵不得力,願再留鎮守。

    (此正見其忠于為國之處。

    )《舊書》但書仁願率兵渡海,與舊鎮兵交代,仁軌乃西還。

     《褚遂良傳》,(增)遂良谏立武氏,謂武氏昔事先帝,武後從幄後呼曰:“何不撲殺此獠!” 《魏元忠傳》,(增)元忠再相,稍憚權幸,不能守正如往時,袁楚客以書規之,全載其文。

     《來濟傳》,(增)谏立武後,引漢成帝以婢為後故事。

     《韓瑗傳》,(增)谏立武後,引宗周褒姒為言。

     《陸象先傳》,(增)玄宗初即位,太平公主欲廢之,召宰相議曰:“甯王長當立。

    ”象先曰:“帝何以得立。

    ”曰:“有一時之功。

    ”象先曰:“立以功者,廢必以罪。

    今不聞有罪,安得廢。

    ” 《蘇傳》,(增)吐蕃盜邊,玄宗欲自将讨之,極谏以為不可,乃止。

     《李景伯傳》,(增)時有建言設都督者,景伯議都督專生殺,權太重,授非其人,則釁易生。

    宜罷都督,留禦史按察,秩卑重任,可制奸宄。

    由是停都督。

     《姚崇傳》,(增)玄宗欲相崇,崇先以十事邀帝。

    (此為相業之始,而《舊書》不載。

    又增)崇在帝前序進郎吏,帝不顧,後謂高力士曰:“我任崇以大政,此小事何必渎耶。

    ”(此見玄宗任相之專。

    ) 《宋傳》,(增)不賞郝炅斬默啜之功,恐啟天子幸邊功。

    (此見人臣遠慮。

    又增)張嘉貞為相,閱堂案,見危言切論,不覺失聲歎息。

     《韓休傳》,(增)帝嘗獵苑中,或張樂,必視左右曰:“韓休知否?”帝嘗引鏡子樂,左右謂自休入相,陛下無一日歡,帝曰:“吾雖瘠,天下肥矣。

    ” 《張九齡傳》,(增)武惠妃謀陷太子瑛,私使人言于九齡,九齡即奏之,帝為動色。

    故終九齡為相,太子得無患。

     《裴耀卿傳》,(增)玄宗封禅後,謂張說曰:“懷州刺史王邱,饩牽外無他獻,我知其不市恩也。

    魏州刺史崔沔供張不用錦繡,示我以儉也。

    濟州刺史裴耀卿上書言擾民,即不足告成功,此其愛人也。

    ” 《吳兢傳》,(增)兢撰《則天實錄》,書張昌宗誣構魏元忠有不順之言,引張說為證,說己許之,賴宋再三勸阻,說始明元忠無此語。

    後說為相,私乞改之,兢曰:“徇公之請,何名實錄。

    ”卒不改。

    世謂今之董狐。

     《馬懷素傳》,(增)同時修書者數十人,姓名類叙于傳末。

     《楊慎矜傳》,(增)慎矜得罪之由。

    因其家所出婢得入宮,以其與術士史敬忠相往來之事奏聞,玄宗發怒。

    楊國忠密知之,乃語王钅共,使告發其罪。

     《楊國忠傳》,(增)國忠主議征雲南,募兵之慘酷,州縣吏至召貧弱者,縛至室中,械而送軍前,亡者即以送吏代之。

    (又增)國忠請以安祿山為平章事,追入輔政,已草诏,而帝遣輔ギ琳觇之。

    ギ琳得賂,還,言祿山不反,帝遂焚前诏。

     《郭子儀傳》,(增)複陝郡時,其子旰與賊戰死。

     《劉晏傳》,(增)晏在襄陽,辭永王之官,為采訪使李希言守杭州,聞有備,乃西走。

    (又增)晏所用管計帳者皆士人。

    嘗言士有爵祿,則名重于利,吏無榮進,則利重于名。

    (又增)傳末附韓回、元、裴腆、李衡、包佶、盧征、李若初等,皆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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