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四十四年一月至康熙四十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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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乘騎從清口至曹家廟詳勘,地勢甚高,難以開鑿成河,亦不能直達清口,與伊等進呈圖樣逈乎不同。

    且所立标竿多有在墳冢上者,若依之開河,不獨壞民田廬,甚至毀民墳冢,朕惟恐一夫不獲其所,何忍發此無數枯骨耶?數年來兩河平靜,民生安樂,何必多此一事。

    先年靳輔所開中河,凡漕運商民船隻避黃河一百八十裡之險,至今人追念之。

    但所開尚因舊河疏浚,今欲開溜淮套,必至鑿山穿嶺,不惟斷難成功,即或成功,将來汛水泛濫,不慢入洪澤湖,必緻沖決運河矣。

    九卿議:阿山與張鵬翮等均溺職,應革任。

    上谕大學士等曰:聞驗視溜淮套之時,張鵬翮、桑額皆謂不可開,因阿山主議,乃列名奏請,命革阿山尚書任,張鵬翮去所加官保,桑額降五級,劉光美、于準各降三級,俱從寬留任。

     谕大學士馬齊等曰:朕看南旺湖水分南分北,用意逈異乎常人,朕深嘉其才。

    馬齊奏曰:挑水壩、芒稻河、鮑家營諸工,皆系皇上指示,超出南旺湖分水之上。

    上曰:分水事屬創舉,今所開之河由舊疏浚,與創舉不同。

    張玉書雲:引汶水分南北流,是當日老人白英建議,其策原善。

    今皇上睿裁,築禦壩開引河,俾淮水敵黃,黃水趨海,此萬世之利,亦萬世之良法也。

    上曰:明代淮、黃與今逈别,明代黃水勢強,淮水勢弱,故有倒灌之患。

    今漸次修治,淮強黃弱矣。

    然與其開溜淮套無益之河,不若将洪澤湖出水之處再行疏浚,令其寬深,使清水愈加暢流。

    至蔣家壩、天然壩一帶,舊有河形,宜更加挑浚,使通運糧小河,俾商民船隻皆可通行,即漕船亦可挽運,為利不淺矣。

    湖廣巡撫劉殿衡疏言:常平倉捐助米谷,原以備赈湖北各屬,自康熙三十一年停捐,舊貯谷石遇歲連災歉,支用已盡,請照例捐補,以備需用。

    允之。

    甲辰,自曹家廟回清口,将所立開河标竿盡行撤去,百姓踴躍歡欣。

    谕馬齊等曰:天下事有益者自宜亟行,無益斷不可輕舉。

    譬如人身有病,方可用藥餌針砭,如無病之人,或告以割肉可得延年,斷無聽從之理,開河事亦類此。

    是日,江南百姓叩請臨幸,允之。

    丁未,駐跸淮安府城内。

    杭州兵民叩請巡幸浙江,允之。

    庚戌,泊揚州。

     三月二日乙卯,駐跸江天寺。

    丙辰,泊鎮江府,原任大學士張英迎駕清江浦,賜禦書對聯,世恩堂額。

    己未,駐跸江甯府城,副都統鄂克遜奏陳節次出兵事,稱旨嘉獎,擢江甯将軍,并令叙前戰功,予騎都尉世職合所襲騎都尉為三等輕車都尉。

    壬戊,詣祭明太祖陵,至大門下辇,由東門升殿。

    甲子,自江甯登舟啟行。

    乙醜,登陸。

    丙寅,抵鎮江,登舟。

    己巳,駐跸蘇州府城内。

    丙子,駐跸松江府城内。

    壬午,禦舟泊嘉興府嶽廟。

     四月甲申,駐跸杭州。

    甲午,登舟,泊仁和縣唐栖。

    丁酉,駐跸蘇州。

    庚子,駐虎邱。

    乙巳,駐江天寺。

     五月甲寅,渡黃河。

    癸酉,上回暢春園。

    谕吏部等曰:朕廑念河防,屢行親閱,凡自昔河道之源流,治河之得失,按圖考績,靡不周知。

    粵從明季寇氛,決黃灌汴而洪流橫溢,歲久不治,迄于本朝,在河諸臣,未能殚心修築,以緻康熙十四五年間,黃、淮交敝,海口漸淤,朕乃特命靳輔為河道總督。

    靳輔自受事以後,斟酌時宜,相度形勢,興建堤壩,廣疏引河,排衆議而不撓,竭情勤以自效,于是淮、黃故道,次第修複,而漕運大通,其一切經理之法具在,雖嗣後河臣互有損益,而規模措置不能易也。

    至于開創中河,避黃河一百八十裡波濤之險,因而漕挽安流,商民利濟,其有功于運道民生至大且遠。

    朕每莅河幹,遍加咨訪,沿淮居民感頌靳輔治績,衆口如一,久而不衰。

    夫人臣有大建樹于國家者,獎勳酬庸,宜從優渥,雖賜恤易名已循彜典,尚應特予褒榮,贲以殊恩,其加贈太子太保,予騎都尉世職,用彰朝廷追念勳臣之典,為矢忠宣力者勸。

    尋令其子治豫襲職,準再襲二次。

    先是,兵部尚書金世榮督閩時,謂出洋大船易以藏盜,奏定漁船禁用雙桅,商船饬令改造,毋許梁頭過丈有八尺。

    至是閩、浙總督梁鼐疏言:商船不許過丈,慮其越出外洋城至為匪,然船大則商人之資本亦大,不肯為匪,且不容無賴之人操駕。

    自定例改造,所費甚钜,皆畏縮遷延,其現已改造者,僅求合于丈有八尺之梁頭,而船腹與底或仍如舊,是有累于商,而實無關海洋機務。

    上命大學士等議弛其禁。

     六月,陝西盜犯朱玺、魏學吾,行劫商州、雒南等處,拒捕傷兵,逃匿山澤,千總趙琏招降之。

    诏内閣學士二格偕左都禦史巢可托往勘實,朱玺等實因官兵四面圍困,計窮出降,與自首不同,論斬決。

    從犯流徙甯古塔,被脅百餘人俱免罪。

    承審官未能得實,各分别 降革。

     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