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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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教堂被圍記
天主教教堂在京者共四處,分東西南北。
在北者,名北堂。
其教中大掌教即住在内。
當使館未被圍之前,京城内無攻戰屠戮之患者共有兩處,其一即北堂,其一乃美國教會及北京學堂也。
自六月二十号,各國民人入居英使館後,美國教會即經棄去,不久即被焚毀。
耶稣教教民行教禮之處,僅英使館,英教堂而已。
天主教教堂在南面者,即葡萄牙教堂。
此乃北京教堂中之最古者。
其次東堂,其次西堂,最後則北堂也。
東堂,北堂,俱系天主教大掌教名法維爾者設法所建。
建造北堂一事,其故甚繁。
蓋在一千八百六十四年,北京内城所有教堂隻天主教教堂一座,該教堂與皇宮相近,教堂球頂高處可以望及宮廷。
因此頗為宮禁所憎惡,已建造高牆以蔽之矣,後複請駐京法公使将此堂遷往他處。
至一千八百八十六年,在地内賜地二十英畝,後複給英金七萬五千鎊,故此堂在四堂中為最新。
北京事起,拳匪于西六月十三号,即五月十七日之後三日,将東西南天主教堂三座悉行焚毀。
北堂與各使署相去程途,按步而行,約一點锺時可達,然彼此不通消息者共兩閱月之久。
在北堂被圍者,計法水師兵三十人,意水師兵十人,法教士十 三人,女教士二十人。
華教民三千二百人。
所存之糧,無事時可食五百人,被圍之際,人數不止六倍,故起初華人每日尚許食物八兩,最後減至三兩,勉強過度。
西六月十五号,即五月十九日,拳匪往攻,死四十八人。
至二十号,中外已經開戰,華兵有以大炮往攻者,經其水師兵沖出,奪一炮而回。
每日即用以拒敵,直至圍解後始止。
英使署經大炮攻擊時,至多不過三尊;而北堂則華兵連架大炮十四尊相加者共有三日,平時,至少亦有四尊,有由禁中放出者,有由禮王府來者,紛紛不一。
受困二十八日,防守北堂者隻法兵三十人,意兵十人而已。
華兵所埋地雷炸發共四次,有一次死者至八十人,四次共斃四百人,内有童稚一百二十人,華教民死者大半。
事起時,華教民六百人以刀叉自衛.堂中僅有洋槍四十杆,大炮一尊,以禦三千杆洋槍十餘尊大炮,竟被支援至七月二十二日而圍始解。
○南省保衛記 拳匪事急,洋兵北犯時,南省謠言蜂起,有言西兵将攻取長江及吳淞炮台者,有言義和拳将率衆南下焚劫上海者。
傳說紛紛,幾于市中皆虎。
甚至謠傳華兵已定于某日進攻租界者。
西人患之,将于界内多方防堵以備不虞。
鄂督張,江督劉,以南省若再有兵事,勢必糜爛其民,且西人多疑,設或彼此猜忌,難保不肇事端。
時适西人有聯合保衛之請,于是一再電商。
特派幹員某觀察,會同江督所派某大員及上海道餘觀察等,與駐滬各領事彼此申明原委,各不相犯,并訂立約章,以互相保衛.凡長江及蘇杭等處通商各口岸,均照約辦理。
南省遂賴以安。
此非兩制軍之識力堅卓,曷足以臻此!西人以各國産業在上海者最巨,故尤注意。
所有訂約互保上海章程如下:一、租界内人及産業,應由各國巡防保護.租界外洋人教堂,教民,應由中國官妥為巡防保護.遇有緊急之事,互相知照妥辦.二、地方流氓遇有聚衆滋事,或搶劫傷人,無論華洋地界,均須一體嚴拿,交地方官從重嚴辦.三、現因商貨停滞,各項小工傭趨較難.拟請租界工程局添辦新護各界路工程,城内則令疏通河道,并由道台挑選精壯充當勇丁。
務使閑民有事,可緻消患無形。
四、添辦各項工程及添募勇丁,請中外官商公議捐助章程。
五、滬市以錢業為大宗,而錢業須賴銀行零拆轉輸。
若銀行不照常零拆,或到期收銀迫促,錢市一有擠倒,生意必皆窒礙.市面一壞,人心即震動不安。
應請中外各銀行東及錢業董事,互相通融緩急,務使錢行可以支持。
六、鈔票應照舊行用,隻須道台會同各領事出示曉谕,聲明各行并不收銀,搭幾成鈔票,由各錢業照付。
七、租界内大小各戲館應令照常開演,不可停歇,心惑人心。
八、租界内救火章程甚備,租界外浦東亦應仿照,多備救火器具。
若有火警,附近居民不可亂動,一面由火會分馳往救,一面分派巡捕,兵丁,分班巡護,認真彈壓,應請先行出示曉谕.九、租界巡捕應請添募,大小街路均應有巡捕晝夜輪流梭巡。
城廂風處以及浦東南市,亦應添募巡捕,多派員弁,分班輪流巡查。
十、查明租界四址出入總散路徑,租界内邊地則由工部局 于要路多派巡捕,每處若幹人,建造捕房,常川駐紮,瞭望界外。
倘有遠處成群來界亂人,即鳴警知會局中,派捕拘捆。
租外邊地則由華官派兵搭蓋棚帳,常川駐守,弗令成群亂人闖入租界以内。
○忠良受戮記 袁爽秋京卿,許竹筼侍郎,于七月初三日奉旨處斬于菜市口。
考其被禍之由:一則因連上三疏,痛底執政諸臣,并力言拳匪宜剿除,使館宜保護,緻犯端,剛等之忌。
一則因某日當朝會時,皇上執其手而而謂之曰:“今日之事當如何?”許言:“皇上宜幹綱獨斷,萬不可聽信妄言,緻觸列強之怒。
”時太後适出見之,即有不豫色;然又頑固之輩,謂許親于俄,甚至目許為俄黨.故其正法也,雖為李秉衡參奏言“許與袁違背廷意,擅改電谕,緻南北異局,非斬之不足以震惕疆臣,盡其罪戾”等語,然已早伏于廷對之時,及平日“俄黨”兩字矣。
是日,監斬官為徐蔭軒相國桐之公子徐承煜侍郎,因見二公尚是衣冠齊楚,比手下去之。
許曰:“某等雖奉旨處斬,然尚未奉旨革職。
況照例亦應穿戴衣冠,豈汝作官多年,此例尚未谙耶?”徐聞言,面為之赤,不語者久之。
既而袁問曰:“吾二人死固無恨,況君要臣死,不死則不忠。
然究竟所獲何罪,而受大辟?請即見告!”徐怒叱之曰:“此豈容爾分辯之地,尚敢哓哓耶!爾所獲罪,爾當自知,何煩吾言!”袁曰:“爾何必如此作态!吾二人雖死,留得清名于後世,他日自有公論。
但洋兵不久必來,爾父子恐亦萬無生理,爾時候爾于地下可也。
”于是二人遂從容就刑。
許袁死後,端,剛等猶有餘怒,家人等均不敢收殓其屍。
翌日,為徐尚書用儀所見,不覺潸然淚下,遂命以棺木殓之。
而尚書之死,亦即肇端于此。
未幾,即由端,剛等加以莫須有之事以中傷之。
尚書因是伏法。
時有聯京卿元者,亦因力奏自古無妖術能成大事之理,緻伏上刑。
嗚呼!以忠告而不保其首領,雖有敢言之士,其能不使之箝口結舌哉! 至立尚書山,受禍尤奇。
蓋尚書住宅與使署相離不遠,端,剛等以使署被圍多日,而曾未聞其粒食告匮,此必有人暗中接濟之者,因遂疑及尚書,謂其必穴地以私濟外人。
于是令拳匪多人,馳往其宅搜查,雖查無實迹,而拳匪等以使署圍久無功,冀圖卸責,遂堅言尚書有通敵情事,擁之以去。
端,剛等絕不加察,竟以尚書付獄吏,不數日即奉旨典刑。
聯軍進京後,其家人始為治葬事。
各公使憫其無辜遭戮,特派兵數小隊以護其喪。
而尚書之令名亦于是乎随四公而同垂不朽。
○裕李兩帥死難記 聯軍北犯,途次與華兵接戰以及裕李兩帥自戕情形,兵戈擾攘中既未目擊,終恐鋪張失實,茲得有某省派往直隸随營坐探委員當時電京原稿,于失利原委頗為詳盡.爰隸之以為記。
電雲:“天津鎮徐錦帆帶十餘營分劄韓家墅一帶,洋人在南倉以下,時有馬哨前來,隔水窺探,與我軍互相鳴槍擊放。
七月初十日,洋兵兩路進攻,我軍迎敵,直戰至十一日晨,抵禦不住,遂失韓家墅營卡。
北倉亦于是日被洋人占住,糧台辎重均退至楊村。
裕帥,宋祝帥,亦駐紮楊村。
十三日,洋兵進攻楊村,馬景山軍門督隊抵禦.正酣戰間,忽開花炮飛入裕帥行轅,炮傷裕帥前胸,戈什哈等扶上坐車,拟送通州養傷,甫出村外,即因傷而死。
随至蔡村具棺小殓,用舟載至北通州。
馬軍門竭力抵禦,奈衆寡不敵,且戰且退,駐劄楊村扼要防守。
當探得李鑒帥統帶先鋒前軍,于明日過通州。
升廉訪允統帶新軍于今晨南下。
” 又電雲:“夏辛酉軍門十二日早督隊同李鑒帥出都,十三日行抵馬頭村,探得楊村已失,洋兵在河西務。
十四日,我軍進剿。
十五日辰刻,在河西務迤西八裡逢仙鎮與洋兵接仗,至酉刻始退。
十六日已刻,在馬頭我軍包剿洋兵後路,張萬兩軍遞擊,戰至申刻,張萬兩軍敗退,我軍兩路截敵,寡不敵衆,且戰且退。
李鑒帥于十七日在通州自盡.十八日,我軍在通州西南一帶接仗,洋兵進而複退者三次。
先鋒後營幫帶楊長清,後哨哨官馬占元,各受槍子重傷死。
各營勇丁受傷陣亡者甚衆.馬軍門,陳臬台兩軍,業已退赴南苑。
張萬兩軍潰敗之餘,所剩無幾,不能出隊,惟我孤軍。
力亦不支。
” ○聯軍進窺京師記一 聯軍之入京也,先由英水師提督西摩爾督事,轉戰而前。
途次,雖屢有少挫,受創尚不甚巨。
至楊村,始為拳匪所圍。
以衆寡不敵,且進退皆有牽制,幾至全軍皆沒.後乃由間道折回天津,乘機攻陷東局,兵勢因是複振。
其時,各國兵已大集。
西提督所部以患病者多,遂暫休息。
至公曆八月四号,即華曆七月初十日,各統帶以疊接使署乞援之信,遂複于是日聯合一氣,大舉入犯。
分路而進,兵行甚神速,越五日即據北倉而有之。
旋即複占楊村。
直督裕壽帥以力不能敵,節節潰退,至蔡村中飛炮亡。
洋軍兵威由是大振,一路勢如破竹,所向無前。
時李鑒帥奉命督師,方至河西務而洋兵已大至,甫閃綏,張春發,陳澤霖兩軍即潰。
鑒帥見軍無鬥志,知大勢已壞,因即自 戕。
時馬玉昆軍門已帶兵進京。
洋兵遂長驅而進,直逼通州;并以日兵勇敢,一路均由該軍為前敵;英俄法美次之,然亦無有當之者。
至七月十九日,洋兵逼近京師,以巨木為架,升大炮于其上,向京城中陸續開放。
一時炮彈飛空,急如驟雨。
各處房屋為飛彈所傷者不知凡幾;軍民等非倒即斃,号哭之聲震動天地。
計連開十三炮,某國提督恐多傷民命,殊垂上天好生之德,竭力勸阻,始已。
即經分地紮營,互相會議,定于翌晨各認地段進攻。
乃俄人以貪功故,竟于深夜突撲東城,以冀先登。
日兵知之,亦潛師進攻,竭徹夜之力而陷東直齊化兩門.英美兩軍從南來,亦由陸路進逼保定。
護直督廷雍率官民迎降,各統将遂執廷雍,并按照中國法設公案于督署大堂,以次列坐,牽雍衣跪下,诘以縱匪仇教各款,廷雍再三辯駁,不聽,竟按西法槍斃之。
京師除平民死者不計外,職官之以身殉及合家自盡者不知凡幾,各處朝衣朝冠之男屍,補服紅裙之女屍,幾于觸目皆是。
其自缢者,往往一繩高系,終無人解,經時既久,項繼身落,頭尚懸于其上,過者鹹為酸鼻。
故相國張之萬家居京師,亦遭劫掠,後經李相饬人往檢遺物,業已片物無存。
○聯軍進京記二 聯軍進南等門,攻入城中,亦并無抗之者。
時英國格斯利統領,恐攻城時使署或有不虞,因探悉某門水溝與使署相近,遂潛率所部由溝而進,果于下午三點锺時,直達其國使館.英公使窦大臣等接見後,即以攻擊内城方略授之。
時正陽門已為英兵奪得,因即分派各兵保護使館,一而乘勢往據天壇。
甫經 奪獲,而永定門之華兵已來救援,當為英兵擊敗,華兵傷亡者頗衆.而永定門亦即為英兵所陷。
是時京中居民及官宦等,以不及逃遁,恐遭屠戮,甚有全家自盡者。
然聯軍初入京師,除俄德兩軍外,餘尚恪遵将令,未敢過于恣肆,而民間之被掠者,已十室九空。
洋兵既據京師,複派兵四出剿匪,并由各統帥帶隊至宮巡閱一周,加以封鎖.以京師地面遼闊,遂公議劃界公段而治,廣設巡卡,嚴定通行章程,以為暫安闾閻之計。
其章程列下:第一條.凡外國人不論兵民,如有在境内犯規者,即應命獲送最近巡捕卡管押,由捕頭繕函送交本國兵官,并将所犯之事及一幹人證一并交案。
第二條.每總巡捕卡,應設号簿開具被告洋人案件,并證人名色,以備查考。
第三條.凡兵士及營役,除有護照外,不得擅離各所管轄之境,惟天牆上及下開各公共之街道準其随便行走。
計開公共街道: (一)由安定門至煤山鼓樓到後門.(二)由安定門至東交民巷。
(三)由海岱門至雍和宮.(四)由順治門至北城牆。
(五)由西直門至順治門大街。
(六)由平則門過西馬市街河橋至煤山。
(七)由東直門至鼓樓。
(八)由齊化門至西牌樓大街。
(九)由東長安街至西長安街。
(十)東交民巷。
(十一)由煤山至東華門城外。
(十二)由沙窩門至彰義門.(十三)由前門至永定門.(十四)由順治門至菜市口。
(十五)由海岱門至蒜市口。
(十六)由東便門至西便門.第四條.按經三條所開護照,由英日提督會商,造發各國公用之護照。
第五條.凡華人在上所開公共街道行走者,各國不得勒充苦工。
第六條.凡公共街道準華人門市貿易無阻。
第七條.各國轄境内,如處置華人,賞罰由各國自行立章。
第八條.凡巡捕不論華洋,應于左肘纏一白色袖箍,上書華文“巡捕”二字。
第九條.第巡捕卡,應用紅白二色大燈書明華文“巡捕” 二字,懸于高明之處。
第十條.按第三條所開公共街道及各處所設巡捕卡,應由英工程隊趕緊繪成地圖. ○兩宮西狩記 庚子七月十一二等日,直隸總督裕壽帥在北倉與洋兵接戰,兵敗,退紮楊村,旋又退至蔡村,以手槍自盡.時李鑒帥奉命督師,于十四日抵河西務,所統張春發,陳澤霖兩軍,略戰即潰,鑒帥亦服毒自盡.洋兵遂進逼通州。
其時舉朝震動,皆莫出一謀.十六日,乃有西巡之旨。
複因車輛不齊,遲遲未行。
至十九晚,城外大炮隆隆不絕.二十日,喜雀胡同一帶,更炮子如雨,至下午喧傳天安門及西長門 安已失守。
然以相隔遙遠,内廷尚不得真消息。
是日,王夔石中堂文韶,共召見五次,末次時已亥刻,見面隻剛相趙尚書二人。
太後雲:“隻剩爾等三人在此,其餘均回家去,丢我母子二人不管。
爾三人務須随駕同行!”并谕王中堂雲:“汝年紀已邁,尚要汝吃此辛苦,我心不安。
汝可随後趕來。
他二人素能騎馬,必須随駕同行。
”王中堂奏雲:“臣必趕來。
”皇上亦謂:“汝務必要來!”然當時尚言不即起駕也。
是晚,王中堂在内值宿未歸.至夜半,又喧傳洋兵進城。
中堂欲出查問,則禁門業已嚴扃,不能出入。
至翌晨七點锺時,中堂乘坐小轎進城,方知兩宮已于黎明倉猝出宮矣。
是日為二十一日,太後皇上均坐車出德勝門,行至貫石,始由光
在北者,名北堂。
其教中大掌教即住在内。
當使館未被圍之前,京城内無攻戰屠戮之患者共有兩處,其一即北堂,其一乃美國教會及北京學堂也。
自六月二十号,各國民人入居英使館後,美國教會即經棄去,不久即被焚毀。
耶稣教教民行教禮之處,僅英使館,英教堂而已。
天主教教堂在南面者,即葡萄牙教堂。
此乃北京教堂中之最古者。
其次東堂,其次西堂,最後則北堂也。
東堂,北堂,俱系天主教大掌教名法維爾者設法所建。
建造北堂一事,其故甚繁。
蓋在一千八百六十四年,北京内城所有教堂隻天主教教堂一座,該教堂與皇宮相近,教堂球頂高處可以望及宮廷。
因此頗為宮禁所憎惡,已建造高牆以蔽之矣,後複請駐京法公使将此堂遷往他處。
至一千八百八十六年,在地内賜地二十英畝,後複給英金七萬五千鎊,故此堂在四堂中為最新。
北京事起,拳匪于西六月十三号,即五月十七日之後三日,将東西南天主教堂三座悉行焚毀。
北堂與各使署相去程途,按步而行,約一點锺時可達,然彼此不通消息者共兩閱月之久。
在北堂被圍者,計法水師兵三十人,意水師兵十人,法教士十 三人,女教士二十人。
華教民三千二百人。
所存之糧,無事時可食五百人,被圍之際,人數不止六倍,故起初華人每日尚許食物八兩,最後減至三兩,勉強過度。
西六月十五号,即五月十九日,拳匪往攻,死四十八人。
至二十号,中外已經開戰,華兵有以大炮往攻者,經其水師兵沖出,奪一炮而回。
每日即用以拒敵,直至圍解後始止。
英使署經大炮攻擊時,至多不過三尊;而北堂則華兵連架大炮十四尊相加者共有三日,平時,至少亦有四尊,有由禁中放出者,有由禮王府來者,紛紛不一。
受困二十八日,防守北堂者隻法兵三十人,意兵十人而已。
華兵所埋地雷炸發共四次,有一次死者至八十人,四次共斃四百人,内有童稚一百二十人,華教民死者大半。
事起時,華教民六百人以刀叉自衛.堂中僅有洋槍四十杆,大炮一尊,以禦三千杆洋槍十餘尊大炮,竟被支援至七月二十二日而圍始解。
○南省保衛記 拳匪事急,洋兵北犯時,南省謠言蜂起,有言西兵将攻取長江及吳淞炮台者,有言義和拳将率衆南下焚劫上海者。
傳說紛紛,幾于市中皆虎。
甚至謠傳華兵已定于某日進攻租界者。
西人患之,将于界内多方防堵以備不虞。
鄂督張,江督劉,以南省若再有兵事,勢必糜爛其民,且西人多疑,設或彼此猜忌,難保不肇事端。
時适西人有聯合保衛之請,于是一再電商。
特派幹員某觀察,會同江督所派某大員及上海道餘觀察等,與駐滬各領事彼此申明原委,各不相犯,并訂立約章,以互相保衛.凡長江及蘇杭等處通商各口岸,均照約辦理。
南省遂賴以安。
此非兩制軍之識力堅卓,曷足以臻此!西人以各國産業在上海者最巨,故尤注意。
所有訂約互保上海章程如下:一、租界内人及産業,應由各國巡防保護.租界外洋人教堂,教民,應由中國官妥為巡防保護.遇有緊急之事,互相知照妥辦.二、地方流氓遇有聚衆滋事,或搶劫傷人,無論華洋地界,均須一體嚴拿,交地方官從重嚴辦.三、現因商貨停滞,各項小工傭趨較難.拟請租界工程局添辦新護各界路工程,城内則令疏通河道,并由道台挑選精壯充當勇丁。
務使閑民有事,可緻消患無形。
四、添辦各項工程及添募勇丁,請中外官商公議捐助章程。
五、滬市以錢業為大宗,而錢業須賴銀行零拆轉輸。
若銀行不照常零拆,或到期收銀迫促,錢市一有擠倒,生意必皆窒礙.市面一壞,人心即震動不安。
應請中外各銀行東及錢業董事,互相通融緩急,務使錢行可以支持。
六、鈔票應照舊行用,隻須道台會同各領事出示曉谕,聲明各行并不收銀,搭幾成鈔票,由各錢業照付。
七、租界内大小各戲館應令照常開演,不可停歇,心惑人心。
八、租界内救火章程甚備,租界外浦東亦應仿照,多備救火器具。
若有火警,附近居民不可亂動,一面由火會分馳往救,一面分派巡捕,兵丁,分班巡護,認真彈壓,應請先行出示曉谕.九、租界巡捕應請添募,大小街路均應有巡捕晝夜輪流梭巡。
城廂風處以及浦東南市,亦應添募巡捕,多派員弁,分班輪流巡查。
十、查明租界四址出入總散路徑,租界内邊地則由工部局 于要路多派巡捕,每處若幹人,建造捕房,常川駐紮,瞭望界外。
倘有遠處成群來界亂人,即鳴警知會局中,派捕拘捆。
租外邊地則由華官派兵搭蓋棚帳,常川駐守,弗令成群亂人闖入租界以内。
○忠良受戮記 袁爽秋京卿,許竹筼侍郎,于七月初三日奉旨處斬于菜市口。
考其被禍之由:一則因連上三疏,痛底執政諸臣,并力言拳匪宜剿除,使館宜保護,緻犯端,剛等之忌。
一則因某日當朝會時,皇上執其手而而謂之曰:“今日之事當如何?”許言:“皇上宜幹綱獨斷,萬不可聽信妄言,緻觸列強之怒。
”時太後适出見之,即有不豫色;然又頑固之輩,謂許親于俄,甚至目許為俄黨.故其正法也,雖為李秉衡參奏言“許與袁違背廷意,擅改電谕,緻南北異局,非斬之不足以震惕疆臣,盡其罪戾”等語,然已早伏于廷對之時,及平日“俄黨”兩字矣。
是日,監斬官為徐蔭軒相國桐之公子徐承煜侍郎,因見二公尚是衣冠齊楚,比手下去之。
許曰:“某等雖奉旨處斬,然尚未奉旨革職。
況照例亦應穿戴衣冠,豈汝作官多年,此例尚未谙耶?”徐聞言,面為之赤,不語者久之。
既而袁問曰:“吾二人死固無恨,況君要臣死,不死則不忠。
然究竟所獲何罪,而受大辟?請即見告!”徐怒叱之曰:“此豈容爾分辯之地,尚敢哓哓耶!爾所獲罪,爾當自知,何煩吾言!”袁曰:“爾何必如此作态!吾二人雖死,留得清名于後世,他日自有公論。
但洋兵不久必來,爾父子恐亦萬無生理,爾時候爾于地下可也。
”于是二人遂從容就刑。
許袁死後,端,剛等猶有餘怒,家人等均不敢收殓其屍。
翌日,為徐尚書用儀所見,不覺潸然淚下,遂命以棺木殓之。
而尚書之死,亦即肇端于此。
未幾,即由端,剛等加以莫須有之事以中傷之。
尚書因是伏法。
時有聯京卿元者,亦因力奏自古無妖術能成大事之理,緻伏上刑。
嗚呼!以忠告而不保其首領,雖有敢言之士,其能不使之箝口結舌哉! 至立尚書山,受禍尤奇。
蓋尚書住宅與使署相離不遠,端,剛等以使署被圍多日,而曾未聞其粒食告匮,此必有人暗中接濟之者,因遂疑及尚書,謂其必穴地以私濟外人。
于是令拳匪多人,馳往其宅搜查,雖查無實迹,而拳匪等以使署圍久無功,冀圖卸責,遂堅言尚書有通敵情事,擁之以去。
端,剛等絕不加察,竟以尚書付獄吏,不數日即奉旨典刑。
聯軍進京後,其家人始為治葬事。
各公使憫其無辜遭戮,特派兵數小隊以護其喪。
而尚書之令名亦于是乎随四公而同垂不朽。
○裕李兩帥死難記 聯軍北犯,途次與華兵接戰以及裕李兩帥自戕情形,兵戈擾攘中既未目擊,終恐鋪張失實,茲得有某省派往直隸随營坐探委員當時電京原稿,于失利原委頗為詳盡.爰隸之以為記。
電雲:“天津鎮徐錦帆帶十餘營分劄韓家墅一帶,洋人在南倉以下,時有馬哨前來,隔水窺探,與我軍互相鳴槍擊放。
七月初十日,洋兵兩路進攻,我軍迎敵,直戰至十一日晨,抵禦不住,遂失韓家墅營卡。
北倉亦于是日被洋人占住,糧台辎重均退至楊村。
裕帥,宋祝帥,亦駐紮楊村。
十三日,洋兵進攻楊村,馬景山軍門督隊抵禦.正酣戰間,忽開花炮飛入裕帥行轅,炮傷裕帥前胸,戈什哈等扶上坐車,拟送通州養傷,甫出村外,即因傷而死。
随至蔡村具棺小殓,用舟載至北通州。
馬軍門竭力抵禦,奈衆寡不敵,且戰且退,駐劄楊村扼要防守。
當探得李鑒帥統帶先鋒前軍,于明日過通州。
升廉訪允統帶新軍于今晨南下。
” 又電雲:“夏辛酉軍門十二日早督隊同李鑒帥出都,十三日行抵馬頭村,探得楊村已失,洋兵在河西務。
十四日,我軍進剿。
十五日辰刻,在河西務迤西八裡逢仙鎮與洋兵接仗,至酉刻始退。
十六日已刻,在馬頭我軍包剿洋兵後路,張萬兩軍遞擊,戰至申刻,張萬兩軍敗退,我軍兩路截敵,寡不敵衆,且戰且退。
李鑒帥于十七日在通州自盡.十八日,我軍在通州西南一帶接仗,洋兵進而複退者三次。
先鋒後營幫帶楊長清,後哨哨官馬占元,各受槍子重傷死。
各營勇丁受傷陣亡者甚衆.馬軍門,陳臬台兩軍,業已退赴南苑。
張萬兩軍潰敗之餘,所剩無幾,不能出隊,惟我孤軍。
力亦不支。
” ○聯軍進窺京師記一 聯軍之入京也,先由英水師提督西摩爾督事,轉戰而前。
途次,雖屢有少挫,受創尚不甚巨。
至楊村,始為拳匪所圍。
以衆寡不敵,且進退皆有牽制,幾至全軍皆沒.後乃由間道折回天津,乘機攻陷東局,兵勢因是複振。
其時,各國兵已大集。
西提督所部以患病者多,遂暫休息。
至公曆八月四号,即華曆七月初十日,各統帶以疊接使署乞援之信,遂複于是日聯合一氣,大舉入犯。
分路而進,兵行甚神速,越五日即據北倉而有之。
旋即複占楊村。
直督裕壽帥以力不能敵,節節潰退,至蔡村中飛炮亡。
洋軍兵威由是大振,一路勢如破竹,所向無前。
時李鑒帥奉命督師,方至河西務而洋兵已大至,甫閃綏,張春發,陳澤霖兩軍即潰。
鑒帥見軍無鬥志,知大勢已壞,因即自 戕。
時馬玉昆軍門已帶兵進京。
洋兵遂長驅而進,直逼通州;并以日兵勇敢,一路均由該軍為前敵;英俄法美次之,然亦無有當之者。
至七月十九日,洋兵逼近京師,以巨木為架,升大炮于其上,向京城中陸續開放。
一時炮彈飛空,急如驟雨。
各處房屋為飛彈所傷者不知凡幾;軍民等非倒即斃,号哭之聲震動天地。
計連開十三炮,某國提督恐多傷民命,殊垂上天好生之德,竭力勸阻,始已。
即經分地紮營,互相會議,定于翌晨各認地段進攻。
乃俄人以貪功故,竟于深夜突撲東城,以冀先登。
日兵知之,亦潛師進攻,竭徹夜之力而陷東直齊化兩門.英美兩軍從南來,亦由陸路進逼保定。
護直督廷雍率官民迎降,各統将遂執廷雍,并按照中國法設公案于督署大堂,以次列坐,牽雍衣跪下,诘以縱匪仇教各款,廷雍再三辯駁,不聽,竟按西法槍斃之。
京師除平民死者不計外,職官之以身殉及合家自盡者不知凡幾,各處朝衣朝冠之男屍,補服紅裙之女屍,幾于觸目皆是。
其自缢者,往往一繩高系,終無人解,經時既久,項繼身落,頭尚懸于其上,過者鹹為酸鼻。
故相國張之萬家居京師,亦遭劫掠,後經李相饬人往檢遺物,業已片物無存。
○聯軍進京記二 聯軍進南等門,攻入城中,亦并無抗之者。
時英國格斯利統領,恐攻城時使署或有不虞,因探悉某門水溝與使署相近,遂潛率所部由溝而進,果于下午三點锺時,直達其國使館.英公使窦大臣等接見後,即以攻擊内城方略授之。
時正陽門已為英兵奪得,因即分派各兵保護使館,一而乘勢往據天壇。
甫經 奪獲,而永定門之華兵已來救援,當為英兵擊敗,華兵傷亡者頗衆.而永定門亦即為英兵所陷。
是時京中居民及官宦等,以不及逃遁,恐遭屠戮,甚有全家自盡者。
然聯軍初入京師,除俄德兩軍外,餘尚恪遵将令,未敢過于恣肆,而民間之被掠者,已十室九空。
洋兵既據京師,複派兵四出剿匪,并由各統帥帶隊至宮巡閱一周,加以封鎖.以京師地面遼闊,遂公議劃界公段而治,廣設巡卡,嚴定通行章程,以為暫安闾閻之計。
其章程列下:第一條.凡外國人不論兵民,如有在境内犯規者,即應命獲送最近巡捕卡管押,由捕頭繕函送交本國兵官,并将所犯之事及一幹人證一并交案。
第二條.每總巡捕卡,應設号簿開具被告洋人案件,并證人名色,以備查考。
第三條.凡兵士及營役,除有護照外,不得擅離各所管轄之境,惟天牆上及下開各公共之街道準其随便行走。
計開公共街道: (一)由安定門至煤山鼓樓到後門.(二)由安定門至東交民巷。
(三)由海岱門至雍和宮.(四)由順治門至北城牆。
(五)由西直門至順治門大街。
(六)由平則門過西馬市街河橋至煤山。
(七)由東直門至鼓樓。
(八)由齊化門至西牌樓大街。
(九)由東長安街至西長安街。
(十)東交民巷。
(十一)由煤山至東華門城外。
(十二)由沙窩門至彰義門.(十三)由前門至永定門.(十四)由順治門至菜市口。
(十五)由海岱門至蒜市口。
(十六)由東便門至西便門.第四條.按經三條所開護照,由英日提督會商,造發各國公用之護照。
第五條.凡華人在上所開公共街道行走者,各國不得勒充苦工。
第六條.凡公共街道準華人門市貿易無阻。
第七條.各國轄境内,如處置華人,賞罰由各國自行立章。
第八條.凡巡捕不論華洋,應于左肘纏一白色袖箍,上書華文“巡捕”二字。
第九條.第巡捕卡,應用紅白二色大燈書明華文“巡捕” 二字,懸于高明之處。
第十條.按第三條所開公共街道及各處所設巡捕卡,應由英工程隊趕緊繪成地圖. ○兩宮西狩記 庚子七月十一二等日,直隸總督裕壽帥在北倉與洋兵接戰,兵敗,退紮楊村,旋又退至蔡村,以手槍自盡.時李鑒帥奉命督師,于十四日抵河西務,所統張春發,陳澤霖兩軍,略戰即潰,鑒帥亦服毒自盡.洋兵遂進逼通州。
其時舉朝震動,皆莫出一謀.十六日,乃有西巡之旨。
複因車輛不齊,遲遲未行。
至十九晚,城外大炮隆隆不絕.二十日,喜雀胡同一帶,更炮子如雨,至下午喧傳天安門及西長門 安已失守。
然以相隔遙遠,内廷尚不得真消息。
是日,王夔石中堂文韶,共召見五次,末次時已亥刻,見面隻剛相趙尚書二人。
太後雲:“隻剩爾等三人在此,其餘均回家去,丢我母子二人不管。
爾三人務須随駕同行!”并谕王中堂雲:“汝年紀已邁,尚要汝吃此辛苦,我心不安。
汝可随後趕來。
他二人素能騎馬,必須随駕同行。
”王中堂奏雲:“臣必趕來。
”皇上亦謂:“汝務必要來!”然當時尚言不即起駕也。
是晚,王中堂在内值宿未歸.至夜半,又喧傳洋兵進城。
中堂欲出查問,則禁門業已嚴扃,不能出入。
至翌晨七點锺時,中堂乘坐小轎進城,方知兩宮已于黎明倉猝出宮矣。
是日為二十一日,太後皇上均坐車出德勝門,行至貫石,始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