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匮書後集卷第三十五

關燈
力緩大铖,以原官起。

    光顯憤不平,作封事一通,曆數其悖逆諸狀數千言,投通政司,行止之;知必不上,意使大铖聞之而亦聞士英也。

    大铖與士英果切骨,陽為不問,陰購尤奸飾為光顯不法十餘事,上言告光顯;下錦衣衛。

    錦衣堂上官馮可宗亦士英私人,士英使人密諷可宗,必殺光顯并其子諸生某,報以殊擢;時光顯父子已捕逮獄,獄吏承旨,為法苦之,瀕死者再矣。

    十一月,就訊西華門外。

    有顧生者,與光顯非有素,通經術,為人忼直有智,可宗延為西席訓其子;義光顯所為,早起端設座中堂,候可宗納坐,下拜之。

    可宗驚,伏地扶謝曰:『公何為此』?顧生固不起,曰:『吾有所求』!可宗以生有私請,曰:『緩急惟言之;僕能為者,不辭也』!顧生曰:『必允吾請,吾乃起』。

    可宗曰:『姑言之』。

    顧生曰:『萬世之事,明公在手,勿忽!夫光顯,義士也;生未常外交,非有夙昔之雅。

    然聞其人尚節有氣;今阮公所為已在天下矣,彼以死争之,千載不為滅。

    事關安危,公必有以善光顯』!可宗方附馬氏,欲得當;甚難之,噤不能答。

    生又曰:『吾固知難為。

    夫相公必殺一青衿,而使對簿者受金證不移;即曾顔坐斃,然不可令光顯無子。

    即今日所坐不至死、死不至族,其子諸生某,可稍借也』!可宗許諾。

    即訊之日,觀者萬人,鹹冤光顯。

    光顯但伏地不跪,曰:『吾何罪』?可宗作色曰:『即無罪,何仇之多』?以手指諸證者曰:『汝自犯此,吾不能汝假』!光顯曰:『此非某仇,諸輩自為金錢出力耳』。

    可宗以其巧辯,命具五刑。

    光顯曰:『無須,吾仇誠有之。

    吾仇三人,但非此諸輩。

    犯必死』!大聲呼曰:『第一人馬士英。

    士英所愛而吾抵之,罪一死』!則屈第一指。

    『第二阮大铖。

    衆所不敢怒,而吾獨發之,罪再死』!則屈第二指。

    欲屈三指,睨可宗曰:『可宗奉二公為喜怒,而吾不誣服,罪又死。

    今日光顯分必死,夫何辭』?時觀者為譁。

    可宗慚,令左右立笞殺之。

    則顧生勒其弟子走,家人耳語者數;于是稍輕其子罪,不至死。

     石匮書曰:我明自武定侯郭登為将,智勇兼備,以己意設為「攪地龍」、「飛天網」等火器;神出鬼沒,人不可曉。

    今觀滿之章所制「虎口蚌」、「梅花城」諸法,與郭武定所製,亦複何異!然則,之章真大将才也。

    至如夏之旭之舌辯,不愧漢之蒯通;而何光顯之伏阙上書、請除奸佞;能繼陳東、歐陽澈而起。

    若顧生者,則又季布之朱家也。

    天生此數人,殆非易事;而今皆形糜煅煉、命殒肺嘉,豈非邦家殄瘁,乃壞此長城也哉!餘讀三傳,未嘗不為之扼腕三歎也!
0.05168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