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吳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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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吳江進士吳易踞擾白蕩、狼山總兵王佐才等撄城拒守,次第平定。

     順治二年,長興劇盜赤腳張三揭竿肆擾,入太湖,掠橫山,又掠木渎。

    至康熙初,湖路梗塞,未能弋獲,當道莫可如何。

    有朱允恭,洞庭山人,富而有才,家有園亭聲妓之奉。

    時,允恭效力于巡撫轅門,中丞韓世世琦詢以湖盜事宜,欲發兵剿之。

    允恭堅持不可,曰:赤腳張三,非他可比也。

    渠矯健絕倫,人不敢近。

    然好聲色,可圖也。

    請給假五十日,得便宜行事,當縛之轅門以獻。

    韓公許之。

    允恭訪得其黨,好言說之曰:張君誠豪傑人也,我欲與之交歡。

    人以千金為壽,欲保我桑梓。

    賊黨攜金緻詞,張大悅,約日到山謝,允恭乃盛設合樂以饷之。

    越宿,備陳女妓。

    陰遣勇士雜優伶中,酒酣,即席擒之,釘其手足,馳解撫轅正法,餘黨悉散。

    太湖中自此安谧也。

    允恭之功,豈淺鮮哉! 順冶二年,王師下江南,楊維鬥先生(廷樞)屏居鄧尉山中。

    是時,太湖有盜,鹹以白布纏頭,勝國紳衿士庶亡命者悉托為逋逃薮;以倡義為名,招公共事。

    楊曰:倡義固出忠心,但糧從何辦?湖寇曰:取之于民,不患無糧。

    楊曰:若此,則為盜矣。

    何義之有!誓不從。

    當事者恐楊之終入湖為患,遂執之見巡撫土國寶。

    将軍巴曰:汝欲反乎?楊曰:我非反也。

    為人臣者,國亡則與之俱亡,國存則與之俱存;今國既亡矣,吾不死何為?土國寶勸之再三,終不屈。

    将軍怒,命斬之。

    臨刑,仰天歎曰:吾得死所矣。

    立而受刑,死于吳江之蘆墟。

     順治二年乙酉六月二十六日,破城。

    二十一日,有鄉民十餘舟出城,至南湖,天尚未明,見磷火青青,散漫水波,漲千亘萬,衆懼,揮之不去;抑兵死,生魂豫遊波上耶!二十三日,城外見城内天星亂落如雨。

    ——甲申六月初六日,北來難民嚴泰等報稱大清兵于五月初一日追賊至京,出示曉谕曰:大清國攝政王令旨,谕南朝官紳軍民人等知悉。

    曩者我國欲與爾明和好,永享太平;屢緻書通問不答,以緻四次深入,期爾朝悔悟耳。

    豈意爾君臣堅執不從。

    今被流寇所滅,事屬既往,不必論也。

    且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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