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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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從逆之罪;于是光時亨、周锺之獄起。

    而其它大僚降賊者,賄入辄複官:河南張缙彥者,以本兵首從賊,受僞職;詐言集義勇,收複列城。

    士英餍其賂,即授原官,總督河北、河南軍務。

    其女弟夫越其傑以貪谪戍,起為河南巡撫。

    又令各府州縣童生捐免府縣試;分上、中、下戶,以納銀多寡定名次先後,即赴院考。

    行納貢佐工例,自中書、待诏、監紀、職方,萬千不等;白丁、隸役,立跻大帥。

    時為之語曰:『中書随地有,都督滿街走;監紀多如羊,職方賤如狗。

    相公隻愛錢,皇帝但吃酒;掃盡江南錢,填塞馬家口』!布衣何光顯上疏請誅奸相;诏戮于市。

    時我大清兵南下,中原盡失,嗣抵宿遷、邳州。

    督輔史可法以聞,士英大笑;坐客問故?曰:『君以為有是事邪!此史公妙用,為叙功稽算地耳』! 比有北來太子事,朝士指為僞,都民嘩然以為真;可法與諸鎮及禦史交章論救,請研審。

    久之,供為王之明。

    後呼其名,不應;曰:『何不呼為明之王』!上以之示士英;士英反複詳辨,且言『臣愚宜更窮究主使,與臣民共見而棄之』。

    頃又有故妃童氏自其傑所送至京,上目為妖婦,付錦衣衛監候;氏從獄中細書入宮年月、離情甚悉。

    士英頗進勸言,謂『非至情所關,誰敢冒死與陛下認敵體』!上卒命屈尚忠嚴刑拷掠,氏宛轉詛号以死。

    獄既具,上出兩案獄詞宣示中外;而衆論益藉藉,謂士英等朋奸,導上滅絕倫理。

    黃澍在左營,因日夜言太子冤狀;請引兵除君側惡。

    良玉亦上疏請全太子,斥士英奸;不報。

    良玉乃移檄遠近,舉兵而東。

    袁繼鹹乞赦太子遏止之;不可。

    遣阮大铖、劉孔昭會朱大典、黃得功軍截江分禦,撤江北劉良佐等兵從之西上。

    我大清兵乘之逼徐州,抵亳、泗。

    可法飛章告急,大理卿姚思孝、禦史喬可聘等言『良玉非叛,請毋撤江北兵,亟守淮、揚』!可法複奏:『上遊志在除奸,原不敢與君父為難;北兵一至,宗社堪虞』!士英内怯于左,堅不應。

    越日,上言:『左兵雖不該聲逼南都,然看他本上原不曾反;江北防兵且不可撤』!士英指思孝等厲聲曰:『若輩東林,皆良玉死黨;為之遊說,欲縱其入犯邪!北兵至,猶可議款;若左逆至,吾君臣獨死耳。

    吾君臣甯死于清,不可死良玉手。

    異議者斬』!上默然,無如何也。

    會良玉抵九江死;報至,士英忻然謂天奪其魄。

    大铖、孔昭方虛報捷音、邀爵賞,而我大清兵已破揚州,可法殉之,總兵鄭鴻逵張帆東遁。

    龍潭驿卒報雲:『北軍編木為筏!乘風而下;江中炮中京口城,去其四垛』。

    士英不之信。

    最後,監軍巡撫楊文骢令箭至;言『城上發一炮,江筏齑粉』。

    士英因笞驿卒,而重賞楊使。

    緣是,警報無複至者。

     五月,大清兵由老鹳河渡。

    京城戒嚴,集文武于朝門會議;大臣竊竊偶語,則相約納款也。

    辛卯(十五日)夜半,上出奔,孔昭斬關遁。

    翌日,士英以黔兵四百人為衛,聲稱護太後駕渡江,由蕪湖徑廣德入浙江。

    廣德知州趙景和曰:『彼不奉君而奉母後,詐也』!閉門堅拒。

    士英攻破之,殺景和。

    抵杭州,守臣以總兵府為太後行宮,潞王及群臣往朝。

    劉宗周、熊汝霖痛責士英當從上;士英無以應,惟日盼江上之捷。

    不數日,大铖、大典及總兵方國安俱踉跄至,則得功兵敗已死,上已就擒;遂請潞王監國。

    而王已從巡撫張秉貞及陳洪範等謀,決計迎款;士英乃與國安等走錢塘,距杭城十裡立五營。

    我兵追蹑之,斬五百級。

     魯王監國紹興,士英将赴谒;張國維首劾其誤國十大罪。

    紹興王思任,前九江佥事也;于士英初至浙時,出疏曆數其罪,緻書勸令自刎以謝天下。

    至是,魯諸臣又堅拒之;乃逡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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