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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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千戶孫經世與其弟緯世、纮世、監紀軍務聶邦晟與其子士燫、士煥,俱阖門死。

    參将陳烈有弟某先降,衆疑之;烈誓死疾鬥。

    及被縛,其弟勸降,不聽。

    臨刑,顧為贛人曰:『今日方知我無二心也』!在籍及流寓之官紳可紀者:兵科給事中萬發祥、吏部主事龔棻、戶部主事林琦、兵科主事王其宏及弟其窿、曾嗣宗、錢謙亨、于斯昌、工部主事柳昂霄、中書舍人袁從谔、劉孟鍧、劉應試、廣東提學副使符溯中及其兄述中,皆不屈被戮死。

    前河南同知盧觀象,一門男婦沉水死。

    馬平知縣謝贊及子胤繡、從子胤鬥自缢死。

    判官周世光攜幼孫赴水死。

    士民可紀者:舉人劉日佺、貢生楊萬言、諸生董缵卿、馮複京、餘學義、歐陽麗天、諸生郭必昌、金之傑、袁汝健、莊某,鹹舉家死。

    王統、王純,自經文廟死。

    周葵、陳君猷,自焚死。

    流寓之廬陵諸生段之渾、新喻蕭瑛、甯都楊燧,亦及于難。

    其微賤可紀者:鄉約謝明登攜妻子投于井,書工趙廷瑞自盡。

    又有熊國本,織人也;亦入忠誠社,最力。

    被執,見贛令;令,舉人也,叱之曰:『爾織人,何知義』!國本曰:『我織人不知義,舉人顧當不義邪』!遂斬之。

    我朝賜瑚、國球、逢春、甯登、明汲、君鼎、觀鵬、烈、發祥、琦、其宏、嗣宗、謙亨、斯昌、昂霄、從谔、孟鍧、應試通谥,均「烈愍」;棻、觀象,均「節愍」。

     郭維經字六修,江西龍泉人。

    天啟乙醜(一六二五)進士,授行人。

    崇祯初,遷禦史。

    疏陳時弊,有所舉刺,責令指實;乃極言順天府尹劉宗周之賢,诋吏部尚書王永光溪刻及用人颠倒罪。

    不省。

    六年(一六二六)秋,溫體仁代周延儒輔政;複言:『執政不患無才,而用之排擠正人,不以之籌國事;國事日非,則委曰「我不知」。

    坐視盜賊日猖、邊警日急,止與二、三小臣争口舌是非。

    平章之地,幾成聚訟;可謂之有才邪』?帝切責之。

    尋以憂去。

    久之,起故官。

     北都變,南京諸臣議立潞王:維經力主福王。

    王立,進應天府丞,仍兼禦史;巡視中城。

    維經以加銜為魏忠賢陋習,力辭;不允。

    俄上言:『聖明禦極将二旬,一切雪恥除兇、收拾人心之事,絲毫未舉。

    今僞官縱橫于鳳、泗,悍卒搶攘于瓜、儀;焚戮剽掠之慘,漸逼江南。

    而廟廊之上,不聞動色相戒;惟以慢不切要之務,盈庭訾議:緻啟旁門、鬥捷足,營鑽窺之穴隙、作富貴之階梯。

    舉朝人心如狂如醉,匹夫匹婦呼天憤郁,釀成烖祲。

    乞令内外文武諸臣洗滌肺腸,盡去刻薄偏私及恩怨報複故習,一以辦賊、複雠為事』!報聞。

    阮大铖之起用也,廷臣力争;史可法進調停之說,謂:『前監國诏有「逆案不許起用」一則,為臣删去;後來何故複入?此示人以隘』。

    維經駁之,以為失言士英、大铖等深嫉之。

    尋遷大理少卿、左佥都禦史,命專督五城禦史察非常、清辇毂。

    明年二月,隆平侯張拱日劾其『迎恭皇帝禦容日托疾不赴,是不欲觀盛典也』!保國公朱國弼複言其『署大理事,刑部以僞防禦使武愫案會題,辄以「未經覆谳」駁之。

    愫已受僞命,何矜何疑!執法之官,甘心庇逆;乞重懲』!乃下部院勘議,令回籍。

     隆武帝召為吏部右侍郎。

    子應铨、應衡、應煜舉兵臨川,大小數十戰,頗有斬獲;授應铨、應衡兵部郎中,應煜戶部主事。

    丙戌(一六四六)五月,贛圍急,命維經以吏、兵二部尚書兼右副都禦史總理湖廣、江西、廣東、浙江、福建軍務,督師往援。

    遂與姚奇胤募兵得八千人,入贛與楊廷麟、萬元吉協力堅守。

    應铨等駐兵龍泉為犄角,而聲勢不相屬。

    城破,維經偕奇胤入嵯峨寺自焚死。

     明年,大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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