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紀事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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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死。

    王命式耜代騰蛟,總督川湖滇廣軍馬,賜敕有曰:得卿在桂,朕無西顧,湖南進止,惟任便宜。

    未幾,衡永皆破,趙應選、胡一清潰入廣西。

    式耜請以兵科給事中吳其靁監諸營軍,再出屢疏勸王,以歲月稍暇,财力優裕,宜一心并力修内治以自固,嚴外備以自強,且積弊之後,易緻振興也。

    一才一藝之士,靡不收羅幕府,每慨人才凋零。

    殆盡,凡趼足而至者,非懷忠抱義之人,亦亂世取功名之士;人之精神,歲月不用之于正,則用之于邪;安可驅為人用?故人鹹以桂林為稷下。

    七月,式耜遣胡一清出屯全州。

    順治七年正月,尚可喜入南雄,韶州、肇慶大震。

    王欲出奔,式耜馳奏,言粵東水多于山,不利騎戰。

    自成棟歸順,始有甯宇,财賦繁盛,十倍粵西,騎士材官,南北相雜,中興根本,雜得易失。

    且韶去肇數百裡,強弩乘城,亦可堅守,以待勤王。

    今遂棄之,悔可及乎?不聽。

    如梧州。

    可喜遂圍廣州。

    二月,黨人獄起,金堡、丁時魁、蒙正發、劉湘客下錦衣衛。

    式耜奏言:俶擾之時,宜保元氣,勿濫刑。

    诏獄追贓,乃熹廟朝魏忠賢竊權鍛練楊、左事,何可祖而行之?敕班四人罪狀,示式耜。

    式耜封還敕書,言法者天下之至公,不可以蜚語橫加考案。

    且四人得罪,各有本末,臣在政府不言,恐失遠近人望。

    其何辭于後世。

    凡七疏,始改命三法司,久乃論戍。

    秋,孫可望襲據貴州。

    十月,孔有德破鎮峽,曹志建潰。

    式耜遺起恒書曰:今東疆危迫,天下事大都不可為,吾與公身為重臣,遭時闆蕩,不能拯救,徒以一死塞責,何面目以見天下士?起恒奉書而泣。

    十一月二日,廣州陷。

    五日,孔有德入嚴關,桂林城中大亂,潰兵四掠,式耜衣冠危坐署中。

    時張居正曾孫同敞,為兵部侍郎,監一清軍于靈川,聞變南奔曰:安可使留守獨殉社稷?自江東泅水至,直入式耜寓。

    曰:事迫矣,公将奈何?曰:今日是式耜死日,但陷封疆,負國死,悔恨耳。

    同敞曰:君恩師誼,敞當共之。

    诘旦城陷,被執;有德谕使降。

    式耜不應。

    同敞大罵,白梧擊,兩臂折,牽出共幽一所。

    大清軍壯其義,間饋酒食,同敞縱飲,和詩歌,題牆壁俱滿。

    閏十一月十七日,遇害。

    桂人哀号載道。

     初,金堡戍清浪,阻兵止于桂林為僧。

    至是,遣僧義持書上有德,請收葬式耜、同敞。

    略曰:故督師大學士瞿公、總督學士張公,皆山僧之友也。

    已為王所殺,可謂得死所矣。

    敵國之人,勢不并存,忠臣義士,殺之而後成名。

    兩人豈有遺憾于王,即山僧亦豈有所私,痛惜于兩公哉!然聞遺骸未殡,心竊惑之。

    古之成大業者,表揚忠節,如出天性,殺其身而敬旦愛其人。

    若唐高祖之于堯君素,周世宗之于劉仁瞻是也。

    我太祖之下金陵,于元禦史福壽既葬之矣,複立祠以祀之。

    其子犯法當死,又典法以赦之。

    盛德美名,于今為烈。

    至如元世祖祭文天祥、伯顔恤、汪立信之家,豈非與其植彜倫者耶!山僧間嘗論之,衰國之忠臣,與開國之功臣,皆受命于天,同分砥柱乾坤之任。

    天下無功臣,則世道不平;天下無忠臣,則人心不正;事雖殊軌,道實同源。

    兩公一死之重,豈輕于百戰之勳者哉?請具衣冠。

    為兩公殓。

    瞿公幼子,尤宜存恤。

    張公無嗣,益可哀矜,并當擇付親知,歸喪故裡,則仁義之譽,王且播于無窮矣。

    如其不爾,亦許山僧領屍随緣藁葬,揆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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