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俗第七

關燈
六年冬十一月,命刑部尚書劉惟謙更定新律,每一篇成,辄繕書上奏,揭于西庑之壁。

    上親禦翰墨為之裁定,務協厥中而後頒降。

     七年春二月,新律成。

    其篇目一準之于唐,曰名例、曰衛禁、曰職制、曰戶婚、曰廄庫、曰擅興、曰盜賊、曰鬥訟、曰詐僞、曰雜律、曰捕亡、曰斷獄,其間或損或益,或仍其舊,悉合輕重之宜,合六百有六條,分三十卷。

     右申禁令。

     上令諸司定文、武科取士之法,谕之曰:‘上世帝王創業之際,用武以安天下,守成之時,講武以威天下。

    至于經綸撫治,則在文臣。

    二者不可偏用也。

    古者,人生八歲學禮、樂、射、禦、書、數之文,十五學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是以周官選舉之制,曰六德,曰六行,曰六藝,文武兼用,賢能并舉,此三代治化所以隆盛也。

    茲欲上稽古制,設文武二科,以廣求天下之賢。

    其應文舉者,察之言行以觀其德,考之經術以觀其業,試之書算以觀其能,策之經史時務以觀其政事。

    其應武舉者,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取其實效,不尚虛文。

    然此二者,必先年責成有司預為勸谕,俾民間秀士及智勇之人,各以時勉學,俟開舉之歲,以充貢京師。

    ’ 上嘗謂翰林侍讀學士詹同等曰:‘古人為文章,或以明道德,或以通當世之務。

    如典、谟之言,皆明白易知,無深怪險僻之語。

    至如諸葛孔明出師表,亦何嘗雕刻為文,而誠意溢出,至今使人誦之自然,忠義感激。

    近世文士,不究道德之本,不達當世之務,故詞雖艱深,意實淺近,即使過楊雄、相如,何裨實用。

    自今翰林為文,但取通道理,明世務,無事浮藻。

    ’ 右核實效。

     二年冬十月,上谕中書省臣曰:‘學校之教,至元其弊極矣。

    使先王衣冠禮義之教,混為夷狄,上下之間,波頹風靡,故學校之教,名存實亡。

    況兵變以來,人習于戰鬥,惟知幹戈,莫識俎豆。

    朕嘗謂治國之要,教化為先,教化之道,學校為本。

    京師雖有太學,而天下學校未興,宜令郡縣皆立學,禮延師儒,教授生徒,以講論聖道,使人曰漸月化,以複先王之舊,以革污染之習。

    此最急務,宜速行之。

    ’ 八年春三月,命禦史台官選國子生分教北方。

    上谕之曰:‘緻治在于善俗,善俗本乎教化,教化行,雖闾閻可使為君子;教化廢,雖中材或墜為小人。

    近北方喪亂之餘,人鮮知學,欲求多聞之士,甚不易得。

    今太學諸生中年長學優者,卿宜選取,俾往北方各郡分教,庶使人知務學,人材可興。

    ’于是選
0.06560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