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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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哭拜于舟,撒斯瑪王聞之,謂大将軍曰:我不能恤中國亂而使其使臣哭于我國,我之恥也。

    會東京方遣官行部,如中國之巡方者;京第因緻書,乃得入館,議發各島罪人以應。

    京第先還,日本緻洪武錢數十萬。

    孝卿留與諸官妓狎,樂而忘返;其國輕之,發師之意遂怠。

    乙醜冬,有僧湛微自日本來,為蕩胡伯阮進言之;且曰:師可得也,而中國之聘薄。

    彼國饒,金帛未足重也;誠得普陀山慈聖李太後所賜藏經為質,則兵必發。

    進與定西侯張名振上疏監國,複遣京第往,以澄波将軍阮美為副,王親賜宴。

    十一月朔,出普陀。

    十日,至五島山,與長琦島相距一程。

    是夜,大風黑浪兼天雨,紅魚乘空上下,船不知所往。

    十二日,見山,舵工驚曰:此高麗界也。

    轉帆而南。

    又明日,乃進長琦,召通事喻以來旨。

    其王聞之,大喜;已知船中有湛微,則大驚。

    湛微之在日本也,依南京寺主持如定為弟子。

    如定通文墨,國人重之;湛微能不逮其師,而狡狯多變。

    乃别居■〈月斐〉泉島,自行其惡劄,末署曰「金獅子尊者」,流傳至東京;大将軍駭曰:此必西洋人之為天主教者。

    急捕之,已知為江西僧也,乃逐之過海。

    日本法不殺大唐僧,有犯止于逐;再往,則戮及同舟。

    湛微欲以此自結于日本,幸依中國使臣得不誅;阮美于是知其為所賣也,遂載經而還。

    湛微愧,自投于水;京第救之。

    歸營,進又欲殺之;京第不可,載之往荒島。

    然日本承平日久,故老不見兵革,本國且忘備,豈能渡海為人複仇乎?說者謂宋之亡也,張世傑嘗遣使海外某國借兵,陳宜中亦身至占城;崖山既陷,兩國之師同日至,不戰而返。

    芝等之舉,何以異此!忠臣義士計無複之,不得已冀功名于萬一,徒以利害相權者陋也。

     鄭彩以下皆海盜也,君子何取焉?取其猶知王室爾。

    以芝龍之寵貴,一旦棄其軍而不顧,況彩等乎?之數人者,非素有位于朝、于職、于身也;倉猝招徕,相依不去。

    及乎大勢已失,國統再絕,魯王漂泊,靡有定止,彼逆臣者說以執王圖富貴,而彩猶不忍,不猶賢乎哉!惜其奉王不終也。

    進以死勤事、芝乞師絕域,皆其志可悲者。

    嗟乎!明臣愧海盜者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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