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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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元年(壬戌)
五月初六日(一八六二、六、五)
法、越定柴棍(西貢)條約。
同治六年(丁卯) 四月(一八六七、五) 法強占越南永隆、河仙、安江三省。
是年,劉永福自廣西抵六安州,創中和團黑旗軍;大勝白苗,越王賞七品千戶。
同治十一年(壬申) 三月(一八七二、四) 法商堵布益(JennDupuis)說法國政府經略北圻、通商雲南,法政府許以非正式之協助。
同治十二年(癸酉) 四月(一八七三、五) 法要求越南割讓永隆、河仙、安江三省未成。
九月十七日(一一、六) 法國下交趾總督派安邺(MJFGarnier)抵河内,要求航行紅江;越南不允。
九月三十日(一一、一九) 安邺向越南東京總督阮知方提出最後通牒,要求航行紅江。
是月 越王命劉永福權充興化保勝防禦使。
十月初一日(一一、二○) 法兵攻破河内。
十一月初二日(一二、二一) 劉永福軍陣殺安邺。
十一月十七日(一八七四、一、五) 法、越簽訂法軍撤出甯平、南定協定。
十二月二十日(二、六) 法、越簽訂法軍撤出河内協定。
同治十三年(甲戌) 正月二十七日(一八七四、三、一五) 法、越簽訂和平同盟條約。
十月 越王命劉永福權充三宣副提督。
光緒元年(乙亥) 四月二十一日(一八七五、五、二九) 法代使羅淑亞(ComtedeRochechouart)以一八七四年三月法、越西貢條約(甲戌條約)照會總署,要求中國不得進入越南并開雲南一處為泊船所。
五月十二日(六、一五) 總署拒絕法使要求,并聲明越南為中國屬地。
七月初四日(八、四) 法使羅淑亞照會總署,要求在蒙化設口通商。
光緒三年(丁醜) 六月初八日(一八七七、七、一八) 劉永福在雲南報捐二品遊擊銜。
光緒四年(戊寅) 一月二十一日(一八七八、二、二二) 命郭嵩焘兼出使法國大臣,為中國在法設使之始。
七月二十七日(八、二五) 以曾紀澤任出使英國、法國欽差大臣,郭嵩焘回京供職。
八月二十九日(九、二五) 廣西巡撫楊重雅接前署浔州協副将李揚才函稱:越南系伊上祖業,拟即舉義兵收複之。
十一月十四日(一二、七) 兩廣總督劉坤一接越南王乞援書,請派兵助剿李揚才。
十二月二十三日(一八七九、一、一五) 總署接劉坤一函稱:法領事曾函商合剿李揚才,答以當與越南籌商。
光緒五年(己卯) 正月初一日(一八七九、一、二二) 廣州提督馮子才出關督剿李揚才。
閏三月十三日(五、三) 以李揚才亂久未平,罷楊重雅;調張樹聲為廣西巡撫。
九月初三日(一○、一七) 馮子才部将擒獲李揚才于者岩附近。
十一月十五日(一二、二七) 調劉坤一為兩江總督,以張樹聲為兩廣總督、裕寬為廣西巡撫。
十二月二十五日(一八八○、二、五) 越王實授劉永福副提督職。
光緒六年(庚辰) 六月初六日(一八八○、七、一二) 新任法國駐華公使寶海(FABourée)接任。
十月十五日(一一、一七) 總署奏:法人謀占越南北境及通商雲南,已與李鴻章、丁日昌豫籌辦法。
诏劉坤一、劉長佑、張樹聲等商同妥籌,并命曾紀澤堅持前議與法相機辯論。
光緒七年(辛巳) 三月十七日(一八八一、四、一五) 法海軍部商同外交部籌措軍費經營北圻,并訓令西貢法總督确定法國之保護權,不許向中國入貢。
六月初五日(六、三○) 越南使臣至北京乞援。
八月初一日(九、二三) 曾紀澤照會法外部,聲明中國未認法越條約(希望法在東京行動,勿與中國權利沖突)。
十一月二十九日(一八八二、一、一八) 法人前往芒街呙雜山勘察,被劉永福所阻。
光緒八年(壬午) 二月十三日(三、三一) 法兵船兩艘載兵七百名入海防。
三月初二日(四、一九) 李鴻章賞假一月,以張樹聲署直隸總督、裕寬署兩廣總督。
三月初八日(四、二五) 法軍攻克河内。
四月初八日(五、一四) 劉永福抵諒山。
四月十四日(五、三○) 以曾國荃署兩廣總督。
五月初七日(六、二三) 谕岑毓英署理雲貴總督。
五月十五日(六、三○) 雲貴總督等布告越民清軍進劄剿匪安民文。
五月十九日(七、四) 命雲南布政使唐炯辦理滇省防務。
七月二十九日(九、一一) 唐景崧奏請乞假去越激勵劉永福,以護藩邦。
八月初五日(九、一六) 命吏部候補主事唐景崧前往雲南由岑毓英差遣委用。
十月十七日(一一、二七) 法使寶海建議中國撤兵、通商,中、法分巡紅江南北之事。
光緒九年(癸未) 正月十四日(一八八三、二、二一) 法國茹斐禮(JulesFerry)新閣成立。
二月十五日(三、二三) 命徐延旭出關布置,并準專折奏事。
三月二十五日(五、一) 命李鴻章迅往廣東督辦越南事宜,所有兩廣及雲南防軍均歸節制;并命左宗棠籌備江南防軍備調。
四月初七日(五、一三) 從李鴻章奏,命李暫駐上海統籌全局。
四月初九日(五、一五) 法國會通過東京戰費。
法以駐日公使脫利古(Jricou)為來華議越事特使。
四月十三日(五、一九) 黑旗軍
同治六年(丁卯) 四月(一八六七、五) 法強占越南永隆、河仙、安江三省。
是年,劉永福自廣西抵六安州,創中和團黑旗軍;大勝白苗,越王賞七品千戶。
同治十一年(壬申) 三月(一八七二、四) 法商堵布益(JennDupuis)說法國政府經略北圻、通商雲南,法政府許以非正式之協助。
同治十二年(癸酉) 四月(一八七三、五) 法要求越南割讓永隆、河仙、安江三省未成。
九月十七日(一一、六) 法國下交趾總督派安邺(MJFGarnier)抵河内,要求航行紅江;越南不允。
九月三十日(一一、一九) 安邺向越南東京總督阮知方提出最後通牒,要求航行紅江。
是月 越王命劉永福權充興化保勝防禦使。
十月初一日(一一、二○) 法兵攻破河内。
十一月初二日(一二、二一) 劉永福軍陣殺安邺。
十一月十七日(一八七四、一、五) 法、越簽訂法軍撤出甯平、南定協定。
十二月二十日(二、六) 法、越簽訂法軍撤出河内協定。
同治十三年(甲戌) 正月二十七日(一八七四、三、一五) 法、越簽訂和平同盟條約。
十月 越王命劉永福權充三宣副提督。
光緒元年(乙亥) 四月二十一日(一八七五、五、二九) 法代使羅淑亞(ComtedeRochechouart)以一八七四年三月法、越西貢條約(甲戌條約)照會總署,要求中國不得進入越南并開雲南一處為泊船所。
五月十二日(六、一五) 總署拒絕法使要求,并聲明越南為中國屬地。
七月初四日(八、四) 法使羅淑亞照會總署,要求在蒙化設口通商。
光緒三年(丁醜) 六月初八日(一八七七、七、一八) 劉永福在雲南報捐二品遊擊銜。
光緒四年(戊寅) 一月二十一日(一八七八、二、二二) 命郭嵩焘兼出使法國大臣,為中國在法設使之始。
七月二十七日(八、二五) 以曾紀澤任出使英國、法國欽差大臣,郭嵩焘回京供職。
八月二十九日(九、二五) 廣西巡撫楊重雅接前署浔州協副将李揚才函稱:越南系伊上祖業,拟即舉義兵收複之。
十一月十四日(一二、七) 兩廣總督劉坤一接越南王乞援書,請派兵助剿李揚才。
十二月二十三日(一八七九、一、一五) 總署接劉坤一函稱:法領事曾函商合剿李揚才,答以當與越南籌商。
光緒五年(己卯) 正月初一日(一八七九、一、二二) 廣州提督馮子才出關督剿李揚才。
閏三月十三日(五、三) 以李揚才亂久未平,罷楊重雅;調張樹聲為廣西巡撫。
九月初三日(一○、一七) 馮子才部将擒獲李揚才于者岩附近。
十一月十五日(一二、二七) 調劉坤一為兩江總督,以張樹聲為兩廣總督、裕寬為廣西巡撫。
十二月二十五日(一八八○、二、五) 越王實授劉永福副提督職。
光緒六年(庚辰) 六月初六日(一八八○、七、一二) 新任法國駐華公使寶海(FABourée)接任。
十月十五日(一一、一七) 總署奏:法人謀占越南北境及通商雲南,已與李鴻章、丁日昌豫籌辦法。
诏劉坤一、劉長佑、張樹聲等商同妥籌,并命曾紀澤堅持前議與法相機辯論。
光緒七年(辛巳) 三月十七日(一八八一、四、一五) 法海軍部商同外交部籌措軍費經營北圻,并訓令西貢法總督确定法國之保護權,不許向中國入貢。
六月初五日(六、三○) 越南使臣至北京乞援。
八月初一日(九、二三) 曾紀澤照會法外部,聲明中國未認法越條約(希望法在東京行動,勿與中國權利沖突)。
十一月二十九日(一八八二、一、一八) 法人前往芒街呙雜山勘察,被劉永福所阻。
光緒八年(壬午) 二月十三日(三、三一) 法兵船兩艘載兵七百名入海防。
三月初二日(四、一九) 李鴻章賞假一月,以張樹聲署直隸總督、裕寬署兩廣總督。
三月初八日(四、二五) 法軍攻克河内。
四月初八日(五、一四) 劉永福抵諒山。
四月十四日(五、三○) 以曾國荃署兩廣總督。
五月初七日(六、二三) 谕岑毓英署理雲貴總督。
五月十五日(六、三○) 雲貴總督等布告越民清軍進劄剿匪安民文。
五月十九日(七、四) 命雲南布政使唐炯辦理滇省防務。
七月二十九日(九、一一) 唐景崧奏請乞假去越激勵劉永福,以護藩邦。
八月初五日(九、一六) 命吏部候補主事唐景崧前往雲南由岑毓英差遣委用。
十月十七日(一一、二七) 法使寶海建議中國撤兵、通商,中、法分巡紅江南北之事。
光緒九年(癸未) 正月十四日(一八八三、二、二一) 法國茹斐禮(JulesFerry)新閣成立。
二月十五日(三、二三) 命徐延旭出關布置,并準專折奏事。
三月二十五日(五、一) 命李鴻章迅往廣東督辦越南事宜,所有兩廣及雲南防軍均歸節制;并命左宗棠籌備江南防軍備調。
四月初七日(五、一三) 從李鴻章奏,命李暫駐上海統籌全局。
四月初九日(五、一五) 法國會通過東京戰費。
法以駐日公使脫利古(Jricou)為來華議越事特使。
四月十三日(五、一九) 黑旗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