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林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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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十二月,會推閣員,禮部左侍郎何宗彥以吏科給事中張延登不署名,不得預;禦史薛敷教、蕭毅中、左光鬥、李征儀、倪應春、彭際遇、張新诏等交章惜之。
而禮科都給事中元詩教、兵科薛鳳翔又屢駁,具如延登指;各歸責于輔臣元從哲,從哲奏辨。
俱不報。
先是,國本之論起,廟堂益相水火。
上頗厭惡之,斥逐相繼;持論者益堅,乃一切置之高閣。
方從哲獨相七年,上喜其無能而安之;山東趙煥為冢宰,詩教又從哲門人,故其勢尤張。
已而鄒之麟倡言:張鳳翔為選君,必以年例處姚宗文、劉廷元;齊、浙遂離。
之麟既被黜,其友夏嘉遇、魏光國、尹嘉賓、锺惺皆有才名,俱改用;而嘉遇素潔清,亦與衆共擯。
趙興邦為兵垣,仍入禮闱;之麟、嘉遇遂糾之,并及詩教。
言路合疏糾嘉遇,興邦遽升京卿;禦史唐世濟助嘉遇攻興邦,而元、趙之勢衰。
時廷議所喧持者唯禁道學一事,吏治、邊防俱置不理。
泰昌元年(即萬曆四十八年也)八月己酉,起鄒元标為大理寺卿。
科臣惠世揚上言:『君子小人之進退,關系國家之治亂。
然小人不退,則君子不進』;吏部尚書周嘉谟奏列建言得罪諸臣王德完等三十三人,于是、王德完、孟養浩、锺羽正、滿朝薦等悉起部寺諸官。
壬戌,以侍讀學士劉一憬、韓爌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直文淵閣;仍谕内閣:特召舊輔葉向高。
初,光宗踐祚,逾月崩,未及用向高等;熹宗既即位,乃遣行人征之。
十一月,結事中惠世揚遇災陳言,因參大學士孫如遊薦高攀龍、劉宗周、孫居相、劉策、王之寀、陸大受等。
十二月,大學士方從哲緻仕。
從哲以紅丸、移宮二案,台省交章論之;至是,歸。
天啟元年春正月,兵科給事中楊漣予告回籍。
漣以移宮一案,禦史賈繼春侵之,漣因乞歸。
禦史馬逢臯上言:『楊漣何罪?無罪即功。
功在安社稷,罪在攻大珰;罪珰未誅,而發珰罪者先作楚囚,君子退、則小人進矣』!二月,禦史周宗建上言:『國家之治亂,由于議論之公私。
皇祖戊申以後、沈一貫未敗之時,在朝者豈無君子?而一雜以小人,則沈鯉可逐、郭正域可芟、察典可壞,大獄可興;時則有錢夢臯、康丕揚為之首。
庚戌、辛亥之交,在朝者豈無君子?而一雜以小人,則大貪之淮撫可保、極險之铨佐可阿、直節可摧、清流可放;時則有史記事、徐缙芳等為之首。
壬子、癸醜之交,在朝者豈無君子?而一雜以小人,則學差可擯、考選可排、吏兵之諸事可日試以為嘗、考察之把持可一綱以無阱;時則有元詩教、趙興邦為之首:有如今日三咨并下,君子進庸矣。
而臣竊為先事之慮者,以用人言之:如所引董應舉、高攀龍、史孟麟、李邦華、熊明遇、魏雲中等二十餘人,類皆磊落奇才。
如必借此相引,積橫之貪邪,亦思梯架于月旦;窮兇之醜類,尚留春夢于餘灰。
将朝廷大公之盛舉,翻作臣下市德之私緣:臣之所謂不得不慮也。
以移宮言之:如方震孺、毛士龍等十有餘章,闡發既明。
在科臣,楊漣潔志遠嫌,不難聽召用于他日;台臣,賈繼春質心愛主,何妨付定論于國人!若複侈談羽翼、追憶幾筵,欲掃疑端,愈僧滋蔓:又臣之所謂不得不慮也。
臣請約言之:铨除在真品,毋容夾雜以同升;朝論在輿評,毋輕出言以佐鬥:國家要以邊事為首務,毋自起室内之戈!今日終以君德為大本,毋徒為将順之節』! 三月,起劉宗周禮都主事、王之寀刑部主事、高攀龍光祿寺丞。
八月,給奉聖夫人客氏地。
以陵工成,命叙錄魏進忠;禦史王心一、馬鳴起、吏科給事侯震旸、倪思輝、朱欽相等先後糾之,降調有差。
二年春正月,起吏部郎中趙南星為太常寺卿。
三月,禮科惠世揚疏參輔臣沈漼借募兵之名為護身之術,陰使其黨晏日華潛入大内誘劉朝等練兵,再見江彬之事;外戚鄭養性厚募死士,有違祖制。
不聽。
禦史侯震旸亦以劾漼,調外。
六月,刑部尚書王紀奏劾『輔臣沈漼巧能移人主之視聽、力足倒天下之是非,交結權黨、誅鋤臣士;黃台瓜詞已賦,同文館獄将興』。
又曰:『臣指其蔡京,而漼不肯受;試取惠世揚、周朝瑞、魏大中、董羽宸等疏一一讀之,則京之為京,隐括于此矣』!上以煩言責之。
漼尋予告回藉,紀革職為民。
八月,以楊漣為太常寺少卿。
兵科給事朱童蒙疏劾都禦史鄒元标、副都禦史周從吾建壇講學、醵金立院之非。
标等上疏自理,上優诏答之。
工科給事郭與治複劾内有「比拟妖賊」諸語,上責其狂悖,奪俸。
于是元标、從吾五疏乞休;元标即移家出城,遂予告馳驿去。
翰林修撰文震孟上言勤政講學之實,留中;庶吉士鄭鄤疏促之,俱降調。
太仆少卿滿朝薦上言:『國事颠倒』,成于陛下者十之一、二,成于當事大臣者十之八、九』。
疏入,除籍為民。
十一月,以趙南星為都察院左都禦史。
十二月,以顧秉謙、魏廣微為大學士,入閣辦事。
三年二月,奪禦史周宗建俸。
南京禦史徐世業劾宗建保舉熊廷弼,宗建疏辨,詞連郭鞏,有『結交宮闱、獻媚進忠』之語;中旨切責。
冬十月,以楊漣為右佥都禦史,協理院事。
四年二月,推南京吏部尚書鄒元标,中旨以衰老罷之。
夏四月,吏都尚書趙南星上言:『吏部四司,惟稽勳司一人,餘司皆二人;以稽勳事寡也。
然今日之稽勳皆儲為文選、考功之用,宜就近推補司官,不拘資格,一省不妨二人』。
引陸光祖調吏部呂坤、黃克念等同邑同司之例為言,上從之。
于是南星調職方司、郎中鄒維琏為稽勳,主外察。
維琏與原任主事吳羽文皆江西人。
羽文遂拘舊事求去,維琏亦不敢履任;刑科傅櫆疏侵之,羽文求去益堅,維琏亦上疏力辭。
櫆複疏以佥都禦史左光鬥、吏科都給事魏大中交通故内監王安、中書汪文言;诏下言于獄,嚴訊之。
光鬥上疏自理,大略為:『櫆之意不利于稽勳有鄒維琏、铨司有程國祥、吏垣有魏大中,故欲一網去之』;且指其冒東廠理刑傅繼教為兄弟,布置窟穴。
大中亦上疏辨;得旨:命大中赴任供職。
禦史袁化中、給事中甄淑相繼為光鬥辨。
大學士葉向高請骸骨,疏曰:『臣十八疏乞歸,皇上謂時艱主憂,臣即去何安!顧臣罪戾多矣,即如科臣傅櫆所論汪文言,實臣具題。
左光鬥、魏大中之善文言,尚屬暖昧;而臣之用文言,則事迹甚明。
臣取罪之故,當聽公論;不敢妄辨,以滋紛纭。
耿耿愚忠,竊謂言官之讦奏,釁不可開;駕帖之拏人,漸不可長。
惟皇上罪臣一人而稍寬其它,于以釋宮府之嫌、消缙紳之禍』。
上慰谕留之。
已而大中既莅任,複傳旨诘責:大中、櫆情事未明,何得赴任?櫆乃上言明旨不宜二三,中旨恐開旁竊、糾近臣以自解。
七月,大學士葉向高予告回藉。
向高再入相,政移忠賢;同事者更希意阿旨,向高動即掣肘。
楊琏二十四罪疏上,忠賢恨刺骨;禦史林汝翥忤珰,群珰圍向高第索之。
向高知時不可為,發憤決去;疏三十三上,後得請。
左都禦史高攀龍糾劾貪污,禦史崔呈秀落職回籍。
呈秀巡按淮陽,有狼藉聲;吏科都給事魏大中發其饋遺,攀龍因考察劾罷之。
已而,呈秀以魏珰義子起用。
冬十月朔,有事太廟,輔臣魏廣微不至;魏大中糾其無禮,指稱惟奢安不拜正朔。
廣微深銜之,上疏自辨。
禦史李應升複疏糾之,謂廣微不可見乃父于地下;廣微見疏恚甚。
廣微父,魏允貞也;嘗為谏官,得罪閣臣去。
降吏科都給事魏大中、吏都員外夏嘉遇、禦史陳九疇三級,調外。
吏部尚書趙南星、左都禦史高攀龍乞罷,許之;給事中沈惟炳疏救不允,亦調外。
時推山西巡撫,南星以太常卿謝應祥沈靜有為,欲以處之,言于員外夏嘉遇。
嘉遇述其意于湖南道禦史袁化中,化中深然之。
及化中途逢大中,告以故:先是,應祥令嘉善,大中知其才守,遂會推焉。
陳九疇有私恨,遂言應祥昏耄,大中以門牆私之;互相奏辨。
有旨會勘;吏部坐台臣論人失實上,中旨以朋比切責之,降大中等。
于是南星、攀龍皆引罪去;大學士韓爌力救,不聽,引疾歸。
已而刑部尚書喬允升、吏部侍郎陳于庭、都禦史楊漣、左光鬥、太常卿謝應祥、部屬張光前、鄒維琏、科道袁化中、許譽卿等一時盡黜,部署皆空。
戶科給事中陶崇道上言:『諸臣各執成見,不無異同;尤望皇上盡入陶镕,化其畛域。
而天語頻煩,責以朋比;彼此之互異既章,水火之情形立見。
虞廷黜陟,不過賢奸;唐,宋末流,可為殷鑒』!疏入,降調。
十二月,起徐兆魁為吏部左侍郎,朱童蒙、郭允厚、李春煜太仆寺少卿,徐大化、呂雲鵬、孫傑大理寺寺丞,霍維華、郭與治、楊維垣等皆科道。
以禦史梁夢環追論,複逮汪文言。
自是羅織靡已,楊漣、魏大中相繼斃于獄。
禦史蕃疏劾輔臣朱國祯。
時韓礦既去,
而禮科都給事中元詩教、兵科薛鳳翔又屢駁,具如延登指;各歸責于輔臣元從哲,從哲奏辨。
俱不報。
先是,國本之論起,廟堂益相水火。
上頗厭惡之,斥逐相繼;持論者益堅,乃一切置之高閣。
方從哲獨相七年,上喜其無能而安之;山東趙煥為冢宰,詩教又從哲門人,故其勢尤張。
已而鄒之麟倡言:張鳳翔為選君,必以年例處姚宗文、劉廷元;齊、浙遂離。
之麟既被黜,其友夏嘉遇、魏光國、尹嘉賓、锺惺皆有才名,俱改用;而嘉遇素潔清,亦與衆共擯。
趙興邦為兵垣,仍入禮闱;之麟、嘉遇遂糾之,并及詩教。
言路合疏糾嘉遇,興邦遽升京卿;禦史唐世濟助嘉遇攻興邦,而元、趙之勢衰。
時廷議所喧持者唯禁道學一事,吏治、邊防俱置不理。
泰昌元年(即萬曆四十八年也)八月己酉,起鄒元标為大理寺卿。
科臣惠世揚上言:『君子小人之進退,關系國家之治亂。
然小人不退,則君子不進』;吏部尚書周嘉谟奏列建言得罪諸臣王德完等三十三人,于是、王德完、孟養浩、锺羽正、滿朝薦等悉起部寺諸官。
壬戌,以侍讀學士劉一憬、韓爌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直文淵閣;仍谕内閣:特召舊輔葉向高。
初,光宗踐祚,逾月崩,未及用向高等;熹宗既即位,乃遣行人征之。
十一月,結事中惠世揚遇災陳言,因參大學士孫如遊薦高攀龍、劉宗周、孫居相、劉策、王之寀、陸大受等。
十二月,大學士方從哲緻仕。
從哲以紅丸、移宮二案,台省交章論之;至是,歸。
天啟元年春正月,兵科給事中楊漣予告回籍。
漣以移宮一案,禦史賈繼春侵之,漣因乞歸。
禦史馬逢臯上言:『楊漣何罪?無罪即功。
功在安社稷,罪在攻大珰;罪珰未誅,而發珰罪者先作楚囚,君子退、則小人進矣』!二月,禦史周宗建上言:『國家之治亂,由于議論之公私。
皇祖戊申以後、沈一貫未敗之時,在朝者豈無君子?而一雜以小人,則沈鯉可逐、郭正域可芟、察典可壞,大獄可興;時則有錢夢臯、康丕揚為之首。
庚戌、辛亥之交,在朝者豈無君子?而一雜以小人,則大貪之淮撫可保、極險之铨佐可阿、直節可摧、清流可放;時則有史記事、徐缙芳等為之首。
壬子、癸醜之交,在朝者豈無君子?而一雜以小人,則學差可擯、考選可排、吏兵之諸事可日試以為嘗、考察之把持可一綱以無阱;時則有元詩教、趙興邦為之首:有如今日三咨并下,君子進庸矣。
而臣竊為先事之慮者,以用人言之:如所引董應舉、高攀龍、史孟麟、李邦華、熊明遇、魏雲中等二十餘人,類皆磊落奇才。
如必借此相引,積橫之貪邪,亦思梯架于月旦;窮兇之醜類,尚留春夢于餘灰。
将朝廷大公之盛舉,翻作臣下市德之私緣:臣之所謂不得不慮也。
以移宮言之:如方震孺、毛士龍等十有餘章,闡發既明。
在科臣,楊漣潔志遠嫌,不難聽召用于他日;台臣,賈繼春質心愛主,何妨付定論于國人!若複侈談羽翼、追憶幾筵,欲掃疑端,愈僧滋蔓:又臣之所謂不得不慮也。
臣請約言之:铨除在真品,毋容夾雜以同升;朝論在輿評,毋輕出言以佐鬥:國家要以邊事為首務,毋自起室内之戈!今日終以君德為大本,毋徒為将順之節』! 三月,起劉宗周禮都主事、王之寀刑部主事、高攀龍光祿寺丞。
八月,給奉聖夫人客氏地。
以陵工成,命叙錄魏進忠;禦史王心一、馬鳴起、吏科給事侯震旸、倪思輝、朱欽相等先後糾之,降調有差。
二年春正月,起吏部郎中趙南星為太常寺卿。
三月,禮科惠世揚疏參輔臣沈漼借募兵之名為護身之術,陰使其黨晏日華潛入大内誘劉朝等練兵,再見江彬之事;外戚鄭養性厚募死士,有違祖制。
不聽。
禦史侯震旸亦以劾漼,調外。
六月,刑部尚書王紀奏劾『輔臣沈漼巧能移人主之視聽、力足倒天下之是非,交結權黨、誅鋤臣士;黃台瓜詞已賦,同文館獄将興』。
又曰:『臣指其蔡京,而漼不肯受;試取惠世揚、周朝瑞、魏大中、董羽宸等疏一一讀之,則京之為京,隐括于此矣』!上以煩言責之。
漼尋予告回藉,紀革職為民。
八月,以楊漣為太常寺少卿。
兵科給事朱童蒙疏劾都禦史鄒元标、副都禦史周從吾建壇講學、醵金立院之非。
标等上疏自理,上優诏答之。
工科給事郭與治複劾内有「比拟妖賊」諸語,上責其狂悖,奪俸。
于是元标、從吾五疏乞休;元标即移家出城,遂予告馳驿去。
翰林修撰文震孟上言勤政講學之實,留中;庶吉士鄭鄤疏促之,俱降調。
太仆少卿滿朝薦上言:『國事颠倒』,成于陛下者十之一、二,成于當事大臣者十之八、九』。
疏入,除籍為民。
十一月,以趙南星為都察院左都禦史。
十二月,以顧秉謙、魏廣微為大學士,入閣辦事。
三年二月,奪禦史周宗建俸。
南京禦史徐世業劾宗建保舉熊廷弼,宗建疏辨,詞連郭鞏,有『結交宮闱、獻媚進忠』之語;中旨切責。
冬十月,以楊漣為右佥都禦史,協理院事。
四年二月,推南京吏部尚書鄒元标,中旨以衰老罷之。
夏四月,吏都尚書趙南星上言:『吏部四司,惟稽勳司一人,餘司皆二人;以稽勳事寡也。
然今日之稽勳皆儲為文選、考功之用,宜就近推補司官,不拘資格,一省不妨二人』。
引陸光祖調吏部呂坤、黃克念等同邑同司之例為言,上從之。
于是南星調職方司、郎中鄒維琏為稽勳,主外察。
維琏與原任主事吳羽文皆江西人。
羽文遂拘舊事求去,維琏亦不敢履任;刑科傅櫆疏侵之,羽文求去益堅,維琏亦上疏力辭。
櫆複疏以佥都禦史左光鬥、吏科都給事魏大中交通故内監王安、中書汪文言;诏下言于獄,嚴訊之。
光鬥上疏自理,大略為:『櫆之意不利于稽勳有鄒維琏、铨司有程國祥、吏垣有魏大中,故欲一網去之』;且指其冒東廠理刑傅繼教為兄弟,布置窟穴。
大中亦上疏辨;得旨:命大中赴任供職。
禦史袁化中、給事中甄淑相繼為光鬥辨。
大學士葉向高請骸骨,疏曰:『臣十八疏乞歸,皇上謂時艱主憂,臣即去何安!顧臣罪戾多矣,即如科臣傅櫆所論汪文言,實臣具題。
左光鬥、魏大中之善文言,尚屬暖昧;而臣之用文言,則事迹甚明。
臣取罪之故,當聽公論;不敢妄辨,以滋紛纭。
耿耿愚忠,竊謂言官之讦奏,釁不可開;駕帖之拏人,漸不可長。
惟皇上罪臣一人而稍寬其它,于以釋宮府之嫌、消缙紳之禍』。
上慰谕留之。
已而大中既莅任,複傳旨诘責:大中、櫆情事未明,何得赴任?櫆乃上言明旨不宜二三,中旨恐開旁竊、糾近臣以自解。
七月,大學士葉向高予告回藉。
向高再入相,政移忠賢;同事者更希意阿旨,向高動即掣肘。
楊琏二十四罪疏上,忠賢恨刺骨;禦史林汝翥忤珰,群珰圍向高第索之。
向高知時不可為,發憤決去;疏三十三上,後得請。
左都禦史高攀龍糾劾貪污,禦史崔呈秀落職回籍。
呈秀巡按淮陽,有狼藉聲;吏科都給事魏大中發其饋遺,攀龍因考察劾罷之。
已而,呈秀以魏珰義子起用。
冬十月朔,有事太廟,輔臣魏廣微不至;魏大中糾其無禮,指稱惟奢安不拜正朔。
廣微深銜之,上疏自辨。
禦史李應升複疏糾之,謂廣微不可見乃父于地下;廣微見疏恚甚。
廣微父,魏允貞也;嘗為谏官,得罪閣臣去。
降吏科都給事魏大中、吏都員外夏嘉遇、禦史陳九疇三級,調外。
吏部尚書趙南星、左都禦史高攀龍乞罷,許之;給事中沈惟炳疏救不允,亦調外。
時推山西巡撫,南星以太常卿謝應祥沈靜有為,欲以處之,言于員外夏嘉遇。
嘉遇述其意于湖南道禦史袁化中,化中深然之。
及化中途逢大中,告以故:先是,應祥令嘉善,大中知其才守,遂會推焉。
陳九疇有私恨,遂言應祥昏耄,大中以門牆私之;互相奏辨。
有旨會勘;吏部坐台臣論人失實上,中旨以朋比切責之,降大中等。
于是南星、攀龍皆引罪去;大學士韓爌力救,不聽,引疾歸。
已而刑部尚書喬允升、吏部侍郎陳于庭、都禦史楊漣、左光鬥、太常卿謝應祥、部屬張光前、鄒維琏、科道袁化中、許譽卿等一時盡黜,部署皆空。
戶科給事中陶崇道上言:『諸臣各執成見,不無異同;尤望皇上盡入陶镕,化其畛域。
而天語頻煩,責以朋比;彼此之互異既章,水火之情形立見。
虞廷黜陟,不過賢奸;唐,宋末流,可為殷鑒』!疏入,降調。
十二月,起徐兆魁為吏部左侍郎,朱童蒙、郭允厚、李春煜太仆寺少卿,徐大化、呂雲鵬、孫傑大理寺寺丞,霍維華、郭與治、楊維垣等皆科道。
以禦史梁夢環追論,複逮汪文言。
自是羅織靡已,楊漣、魏大中相繼斃于獄。
禦史蕃疏劾輔臣朱國祯。
時韓礦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