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林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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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一年二月,京察竣;三月己未,刑科給事中劉道隆論吏部稽勳司員外郎虞淳熙、兵部職方司郎中楊于庭,台省交谪;而吏部曲為解,僅議一職方主事袁黃非禮。

    上責吏部回奏,尚書孫鑨言:『淳熙,臣鄉人;安貧好學,非有先容之助。

    于庭,任西事有功,尚書南星亦言之,臣不忍以功為罪。

    且既命議覆,自有異同,惟各原其心,求歸于當。

    若知其無罪,以科道之言而去之,眛心欺君,臣不能為』。

    上以不引罪,奪俸三月;考功郎中趙南星镌三秩,調外;淳熙等并罷。

    劉道隆以不指名,亦奪俸。

    鑨乞休,不許。

    鑨複奏曰:『人臣之罪,莫大于專權;國家之禍,莫烈于朋黨。

    夫權者,人主之操柄;人臣所司,謂之職掌。

    吏部以用人為職,進退去留屬焉;然必請旨而後行,則權固有在,不可得專也。

    今以留二庶僚為專權,則無往非專矣!以留二京職為結黨,則無往非黨矣!臣任使不效,徒潔身而去,俾專權結黨之說,終不明于世,将來者且以臣為口實,又大罪也。

    因請乞骸骨歸』。

    先是,内計去留,先白閣臣,鑨及南星力矯之,王錫爵不悅。

    鑨既被譴,都察院左佥都禦史王汝訓、通政使魏允貞、大理寺少卿曾幹亨、禮部郎中于孔兼、員外郎陳秦來、主事顧允成、張納陛、賈岩、國子助教薛敷教俱論救,禮部郎中何喬遠、主事洪啟睿複合疏言之。

    孔兼、允成、敷教俱谪外。

    甲子,禮部員外郎陳泰來疏曰:『臣通籍十七年,四曆京察部權,自高拱、張居正以來,尚書惟張瀚、嚴清、選郎惟孫鑨、陳有年頗能自立,餘則唯唯吶吶,濫觞于楊巍,而掃地于劉希孟、謝廷釆。

    今複借拾遺熒惑聖怒,即去時之故智。

    将來必挈權以阿閣臣,而後為不專權;必植黨以附閣臣,而後為不結黨』。

    上怒,降泰來。

    癸未,左都禦史李世達請宥泰來等,不聽;南星、淳熙、于庭、黃各削籍。

    四月辛醜,吏部尚書孫鑨罷。

     九月,吏部右侍郎趙用賢罷。

    先是,用賢為檢讨,生女三月,中書舍人吳之佳約以币。

    及用賢谏張居正奪情削籍,之佳為禦史,過吳門,用賢往餞,不為禮,因反币;終字女蔣氏,之佳子鎮亦他娶,不相及也。

    用賢負氣節,素不為王錫爵所善,鎮訟之;罷用賢,之佳亦降。

    戶部郎中楊應宿議趙用賢絕婚非是,行人高攀龍申救,得罪諸臣,語侵閣臣,指應宿為谄谀。

    應宿遂讦攀龍,并及吏部文選郎劉四科、趙南星、顧憲成等;錫爵封應宿疏上。

    閏十一月甲午,行人高攀龍上言:『大臣則孫鑨、李世達、趙用賢去;小臣則趙南星、陳泰來,顧允成、薛敷教、張納陛、于孔兼、賈岩斥;近李桢、曾幹亨複乞歸,選司孟化鯉又削籍矣。

    中外不曰輔臣不附己,則曰近時不利用正人;果謂出于聖怒,則諸臣自化鯉而外,未見忤旨,何以皆至罷斥也!皇上有去邪之果斷,而左右反得行其媚嫉之私;皇上有容言之盛心,而臣下反遺以拒谏之诮:為聖德累不小』。

    丙申,都察院左都禦史孫丕揚核楊應宿激而镘罵、高攀龍疏而易言。

    命降應宿湖廣按察司經曆、攀龍揭陽縣典史;仍谕建言諸臣:『事事艱難,不求理财足兵實政,乃誣造是非!部院公論所出,今後務持平核實』。

     二十二年五月丁亥,吏部推閣臣王家屏、沈鯉、陳有年、沈一貫、左都禦史孫丕揚、吏部右侍郎鄧以贊、少詹事馮琦,不允。

    初,閣臣王家屏以谏冊儲,罷歸。

    至是,上谕有「不拘資品堪任閣臣」語。

    吏部遂以家屏等名上。

    上覽不怿,下旨诘責,以宰相奉特簡,不得專擅。

    吏部尚書陳有年争之,以為冢宰、總憲廷推,自有故事。

    王家屏為相有名,若宰相不廷推,将來恐開快捷方式;因乞骸骨。

    上命馳驿還籍,以孫丕揚代之。

    辛卯,以沈一貫、陳于陛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直文淵閣。

    調文選郎中顧憲成、給事中盧明陬、逯中立先後疏救;上益怒,憲成削籍,谪明陬、中立按察司知事。

    甲午,禮部郎中何喬遠奏救憲成,谪廣西布政司經曆。

    先是,國本論起,言者皆以早建元良為請。

    政府惟王家屏與言者合,力請不允,放歸。

    申時行、王錫爵皆婉轉調護,而心亦以言者為多事。

    錫爵嘗語憲成曰:『當今所最怪者,廟堂之是非,天下必欲反之』。

    憲成曰:『吾見天下之是非,廟堂必欲反之耳』!遂不合。

    然時行性寬平,所斥必旋加拔擢。

    一貫既入相,以才自許,不為人下。

    憲成既谪歸,講學于東林,故楊時書院也。

    孫丕揚、鄒元标、趙南星之流,蹇谔自負,與政府每相持。

    附一貫者,科道亦有人。

    而憲成講學,天下趨之;一貫持權求勝,受黜者身去而名益高。

    此東林浙黨所自始也。

    其後更相傾軋,垂五十年。

     二十三年秋七月己卯,巡按直隸禦史趙文炳劾吏部文選郎中蔣時馨幸進鬻爵,下廷議;尚書孫丕揚代時馨辨。

    丙戌,時馨削籍。

    時馨貪黩,初知新喻,調嘉魚,遷南京大理寺評事;故為敝衣冠,從鄒元标講學。

    曆考功、文選二司。

    及被劾,請廷質,且曰:『戎政兵左侍郎沈思孝庇浙江海道丁此呂,避察不得,又求少宰,不得;遂同谕德劉應秋、大理右少卿江柬之等诋李三才授趙文炳冀陷太宰而代之』。

    上怒其渎辨。

    甲午□逮故浙江海道副使丁此呂。

    蔣時馨既斥,孫丕揚為釁由此呂,沈思孝以此呂建言不宜察;丕揚遂上此呂訪單:貪婪贓迹,雖建言無幸脫理。

    命逮下嶽。

    對簿之日,承服朱砂床具等累累,丕揚遂與思孝交惡矣。

    八月,沈思孝言孫丕揚庇屬負國,丕揚乞休;不允。

    十一月丁醜,工部員外郎嶽元聲言:『言官攻言官、大臣攻大臣,不若俱罷之』。

     二十四年八月癸亥,大學士張位乞罷,不許。

    時吏部尚書孫丕揚乞休疏二十上,言權官坐謀,鷹犬效力,義難再留;以位黨丁此呂、沈思孝也。

    上責丕揚無大臣體,宜協恭,毋相抵牾。

    閏八月,吏部尚書孫丕揚、右都禦史兼兵部侍郎沈思孝罷。

     二十七年五月丁已,以光綠寺卿李三才為都察院右佥都禦史,巡撫鳳陽。

     二十九年九月戊午,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沈鯉、朱赓兼東閣大學士,直文淵閣。

    時廷推九人,上已點朱國祚、馮琦;而沈一貫密揭二臣年未及艾,曷少需之,先爰立老成者。

    赓得入。

    鯉先任禮部,與申時行左,請告,上不許;吏科都給事中陳與郊因疏劾鯉,鯉求去益力。

    上私語曰:『沈尚書不曉我意』;遂有是命。

     三十一年夏四月,楚王華奎與宗人華越等相讦,章下禮部。

    初,楚恭王隆慶初廢疾薨,遺腹宮人胡氏孿生子華奎、華璧;或雲内官郭綸以族人如綍奴産子壽兒及弟如言妾子尤金梅所出,并入宮,長為華奎、次華璧。

    儀賓汪若泉嘗讦奏,事下撫按;王妃堅持之,乃寝。

    華奎既嗣楚,華璧封宣化王。

    華越素強禦,忤王。

    越妻又如言女,知其詳,越遂盟宗人二十九人入奏:『楚先王風痹不能禦内,乃令宮婢胡氏詐為身;臨褥時,抱妃兄王如言子為華奎、又抱妃族王如綍舍人王玉子為華璧,皆出于妻恭人王氏口。

    王氏如言女,故知之。

    二孽皆不宜冒爵』。

    章入,通政司沈子木持未上。

    六月,楚王劾宗人疏亦至,事下部。

    禮部右侍郎郭正域曰:『王奏華越事易竟;華越奏王非恭王子,亂皇家世系事難竟。

    楚王襲封二十年,何至今始發,而又發于女子骨肉之間?王論華越一人,而二十九人同攻王,果有真見出真情否?王假則華越當别論,王真則華越罪不勝誅』。

    沈一貫以親王不當勘,但當體訪。

    正域曰:『正域江夏人,一有偏徇,禍且不測。

    非勘則楚王迹不白,各宗罪不定;王迹勘,各宗罪不勘,人于何服』?時正域右宗人,而輔臣沈鯉又右正域;戶部尚書趙世卿,倉場尚書謝傑,祭酒黃汝良皆謂王非假,一時閣部互相龃龉,給事中姚文蔚劾郭正域故王護衛中人,修怨謀陷王;都察院左都禦史溫純劾禦史于永清、給事姚文蔚,刺及沈一貫。

    九月己已,刑科都給事中楊應文、給事中錢夢臯各劾郭正域、夢臯并及次輔沈鯉,俱不報。

    上卒以王為真,而正域罷去。

    尋楚府東英王安烼、武岡王華增、江夏王華暄等請複勘假王,不聽。

    時票楚事皆朱赓,二沈引嫌不出。

     十一月,妖書事起,沈一貫疑郭正域為之,錢夢臯遂直指正域,且及輔臣沈鯉。

    陝西道禦史康丕揚将例轉,内監賈忠貞語丕揚,乘妖書可免,丕揚遂起而佐之,後歸獄皦生光,得解。

     三十三年春正月,考察京官。

    時主察當屬吏部左侍郎楊時喬,輔臣沈一貫憚其方嚴,請以兵部尚書蕭大亨主筆。

    疏上,上以時喬廉直,竟屬之。

    時喬與都禦史溫純力持公道,疏上,留中。

    三月辛已,吏部趨計疏,中旨『留被察給事中錢夢臯,禦史錢一鲸等複論京察科道不稱職者甚衆,豈皆不肖;必有私意,朕不得無疑』(?)。

    蓋以一貫私人被诘責也。

    時喬、純言:『察處科道:萬曆二十一年,科七人、道七人;二十七年,科五人,道九人。

    今議處科四人、道七人、皆參衆矢公,而聖谕嚴切。

    臣等無狀,宜罷』。

    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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