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明紀事本末卷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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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藩武昌;加左夢庚、惠登相都督佥事。

    先是,袁繼鹹以九江總督越境撫張光璧、楊國棟、黃朝宣,使不歸良玉;疏請湖廣總督急之任。

    馬士英不聽,遽以良玉鎮全楚,盡得光璧等,軍勢益張。

    繼鹹預書于朝貴,言左兵不可忽;亦不省(見前)。

     九月,命牟文绶鎮荊州、王允承鎮嶽州;尋以馬進忠代文绶。

    良玉以其「平賊将軍」印畀夢庚,故夢庚挂父印;良玉加太子少保。

     馬士英使降賊錦衣劉僑讦黃澍,削其籍。

    已及朱盛濃再劾之,中旨逮澍,良玉匿不遣;再下刑部逮之,則使其部大嘩噪,将就食于南京,勢洶洶。

    袁繼鹹以米十萬石、金十三萬饷之,且請免澍罪;士英不得已,從之。

    及數逮左光先、呂大器于其軍,皆不至;朝議益起。

     冬十月,定左良玉軍數,饷以米七十萬,然不能核。

    戊寅,再加良玉太子太傅。

    良玉嘗疏承德将士屢月無食;命急濟之,然無所出。

     十一月,左良玉疏擊華容、石首賊,皆大捷。

     是月,劉澤清誣殺總兵官邱磊。

    磊固諸生,與左良玉皆從軍,坐摽掠當死;磊獨任之,良玉得免。

    及良玉貴,以萬金出磊于刑部獄。

    侯恂請以為山東總兵官,與澤清不相能,又掠其貨;澤清不能報,乃谮諸史可法,猝執之白沙溝殺之(見前)。

    朝廷徇澤清意,不能異;可法亦無如何。

    良玉聞之,心怏甚。

    黃斌卿以良玉難制,請卻屯安慶;許之。

     宏光元年春正月,左良玉請留何騰蛟撫楚;不可,乃止。

    時鎮将競撓用人權,良玉則否。

    馬士英畏良玉甚,用阮大铖策,大築堡于江上,字之曰「西防」。

    良玉怃然曰:『今西何防,直防我耳』。

     二月,左良玉疏薦大仆寺卿王骥材,以為湖廣巡按禦史;骥辭,不許。

     俄,李自成陷襄陽,良玉部不能禦。

     禦史黃耳鼎疏劾:『袁繼鹹說左良玉援立他宗,良玉不之從』。

    實以構之。

    良玉又嘗不拜監國诏,聞之懼,疏辨與繼鹹無少隙,耳鼎受人指。

    宏光帝喻解之。

    群小并欲召繼鹹入害之,宏光帝恃之制良玉,言彼地需繼鹹;又假廷推名害之,亦不克(見前)。

     三月,左良玉聞太子獄,抗疏争之(見前)。

    宏光帝喻為王之明,太子真者不失王爵;吳三桂、史可法事皆訛僞(左疏中語)。

    令法司裒訊時語示之。

    而良玉疏已列抄,工部侍郎何楷言:『鎮臣所疏太子之狀明甚』。

    命立毀之,曰:『此豈可流行者』! 是月,李自成逼承天,馬進忠不能拒;良玉告急,命何騰蛟禦之。

     己酉,左良玉舉軍反。

    黃澍既匿于其軍,忿失職,日說良玉清君側。

    其部多降寇,思俘掠;又畏自成逼,争然之。

    良玉顧其衆行則散走不可制;不許。

    及太子事起,良玉亦愠。

    澍陰與左夢庚召馬進忠、馬士秀、王允成、惠登相、吳學禮、張應祥、楊國棟、徐懋德、毛顯文、張光璧、金聲桓、常登、徐勇、張應元、徐育賢、盧光祖、盧鼎、李國英、徐恩盛、高進庫、胡友聲、徐元仁、常國安、杜應金、印啟貴、于自成、段鳳翔、秦天祿及其它凡三十六營将歃血盟,共舉兵反。

    僞延良玉出,甫踰阈,即遷其币,焚府第、燒省治、屠士人,執何騰蛟以下官;出其狀,請畫諾。

    良玉猶未決,一将拂衣起,大言『疑事無成,必主帥止,某等請行』。

    良玉從之,以讨馬士英為名,傳檄遠近。

    略言:『馬士英昔冒九死之罪,重荷三代之恩。

    當國家多難之日,侈擁戴勸進之功;以今上曆數之歸,為私家攜贈之物。

    本為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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