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奢十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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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徽宗花石綱 建中二年,供奉官宦者童貫,性巧媚,先事奉承,以故得幸。

    嘗詣三吳,訪書畫、奇巧、屏帳、扇帶之屬,以達禁中。

    帝悅之,遂命貫置禦嚣所于蘇杭。

    牙角犀玉、金銀藤竹,曲盡其巧。

    匠役雕镂日數千。

    蘇州人朱、給事蔡京,知帝垂意花石,密取浙中珍異以進。

    初緻黃楊三本,帝大悅,後歲之增加,舳舻相接,浮于淮汴,号為“花石綱”。

    乃命領應奉局,以督綱事。

    搜岩剔薮,一木一石,傾人家産,不可勝記。

    政和四年,築延福宮成。

    于是,文禽異獸,名木佳花,實滿園囿。

    怪石岩壑,宛如天成。

    又多為村店茆房,不施文彩,每秋風夜靜,禽獸悲鳴,徹于都下。

    識者知其不祥。

    政和七年,置提舉禦用人、船所。

    時東南監司、兩廣市舶,各有應承。

    于是,靈璧、太湖、慈溪、武康諸石,二浙竹木,福建荔枝,南海柳實,四川雜樹,文竹文石等物,皆越海渡江。

    毀橋梁,鑿城郭而至矣。

    宣和四年,以延福宮小不堪居,又築萬歲山于宮中,名曰“艮嶽”。

    嶽極峻,周十餘裡。

    朱于太湖取石,高廣數丈,載以大舟,千人挽之,數月乃至。

    高九十步,為第一峰。

    環山鑿流,迂回幽曲。

    中間岩洞池館,佳名異狀,不可殚記,古今所未有也。

    欽宗靖康元年,金人斡離不渡河,徽宗出奔,金人遂圍汴京。

    李綱固守艮嶽。

    峰巒皆為石,命民取亭台花木以為薪。

    至靖康二年,金人粘沒喝劫徽、欽二帝及諸皇子、妃主三千人北去,童貫、朱等亦伏誅,中原遂沒而宋祚南遷矣。

     論曰:禽魚花木,山人幽士,借以娛性而無損高緻。

    人君好之,則以亡國,何哉?尤物無常,入人之嗜癖而成妖。

    故懿公以鶴亡,徽宗以石滅,良由六賊在心腹故也。

    卒之艮嶽排空,夜月泣妖狐之榻;绛宮淩漢,秋風吹羯虜之塵。

    琳廊翠,轉眼邱墟,赤血滿郊,父老灑東山之淚矣。

    嗟夫!露台而惜中産,文帝所以不可及也。

     二、叔寶驕奢亡陳 陳叔寶至德二年,起結绮、臨春、望仙三閣,各高數十丈,連延數十間,皆以沉檀為之,金玉珠翠為飾。

    珠簾寶帳,服玩瑰麗,近古未有。

    其下積石為山,引水為池,雜置花卉。

    上自居臨春,張貴妃居結绮,龔、孔二貴嫔居望仙,複道往來,以宮人袁大舍等為女學士,日與文士十餘人侍宴後庭,謂之狎客。

    共飲酒賦詩,采其豔麗者,被以新聲。

    其曲有玉樹、後庭花、臨春樂等。

    君臣酣歌,自夕達旦,張貴妃名麗華,性敏慧,有神采,善候人主顔色,又有魇魅之術,置淫祠于宮中,聚女巫鼓舞。

    百司啟奏,陳主置妃膝上共決之。

    斬谏者傅、章華等,于是大臣從風谄附,賄賂公行。

    尚書孔範與孔貴嫔結為姊妹,陳主大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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