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 外族盛衰之連環性及外患與内政之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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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與世績會兵,其軍行已嫌遲緩,及攻圍遼東城,經十有二日方能克之,已在五月中旬将盡之際矣。
又頓兵安市,由六月二十日至九月十八日三月之久而不能克取其城。
遼左秋晚氣候轉變。
糧道不通,若不急速班師,則将全軍覆沒,江夏王道宗出奇之計,高延壽、惠真攻烏骨之策及太宗越安市先取建安之議實皆不可施行,祇為快意之談耳,觀李世績、長孫無忌等之言可知也。
至太宗雖經寒暑不肯易弊褐一事傳為美談,實則太宗明知此役利在速戰速決,若至秋季不能複衣褐袍之時,無論成敗如何,斷不能不班師歸來,輿太子相見。
故不妨先作豪語,以收人心,斯亦英雄權谲之一端欤?又張亮等雖克卑沙,竟無大效者,殆以從海道攻高麗,與百濟之關系甚大,觀于同一李世績之人在太宗貞觀時不能克高麗,而在高宗總章時能減其國者,固由敵人有内亂可乘,而百濟先已取得,要為其主因之一也。
其它史籍所載太宗伐高麗之功績多是官書諱飾其失敗之詞,既不足信,故亦可不辨。
《新唐書》貳貳拾《東夷傳?高麗傳》(參《舊唐書》壹玖玖上《東夷傳?高麗傳》、《唐會要》玖伍高句麗條)略雲: (泉)蓋蘇文死,子男生代為莫離支,與弟男建、男産相怨。
男生據園内城,遣子獻誠入朝求救,蓋蘇文弟亦請割地降。
(幹封元年)九月(龐)同善破高麗兵,男生率師來會。
以李績為東道行軍大總管,轉燕趙食廥遼東。
明年績次新城,城人縛戍酋出降,績進拔城十有六。
郭待封以舟師濟海趨平壤。
三年(是歲改元總章)績率(薛)仁貴拔扶餘城,它城三十皆納款。
侍禦史賈言忠計事還,帝(高宗)問:“軍中雲何?”對曰:“必克。
先帝(太宗)問罪所以不得志者,虜未有■也。
今男生兄弟閱很,為我鄉導,虜之情僞我盡知之,故曰必克。
”男建以兵五萬襲扶餘,績破之薩賀水上,進拔大行城,契芯何力會績軍于鴨綠水上,拔辱夷城,悉師園平壤。
九月績縱兵噪而入(城),執(高麗王高)藏男建等,收凡五部七十六城戶六十九萬,剖其地為都督府者九,州四十二,縣百。
後複置安東都護府,擢酋豪有功者,授都督刺史令,與華官參治,仁貴為都護,總兵鎮之。
總章二年大長鉗(鉗《通鑒》壹佰壹鹹享元年條作劍)牟岑率來反,立藏外孫安舜為王。
诏高偘(等)讨之,舜殺鉗牟岑,走新羅。
偘徙都護府治遼東州。
儀鳳二年授藏遼東都督,封朝鮮郡王,還遼東,以安餘民。
徙安東都護府于新城。
藏以永淳初死,舊城往往入新羅,遺人散奔突厥靺鞨。
《舊唐書》壹玖玖上《東夷傳?新羅傳》(參《新唐書》貳貳拾上《東夷傳?新羅傳》、《唐會要》玖伍新羅條)略雲: 太宗将親伐高麗,诏新羅纂集士馬,應接大軍。
新羅遣五萬人入高麗南界,攻水口城,降之。
(貞觀)二十一年(新羅王金)善德卒,立其妹真德為王。
永徽元年真德大破百濟之隸。
三年真德卒,以春秋嗣立為新羅王。
六年百濟與高麗、靺鞨率兵侵其北界,攻陷三十餘城,春秋遣使上表求救。
顯慶五年命左衛大将軍蘇定方為熊津道大總管,統水陸十萬,仍令春秋為嵎夷道行軍總管與定方讨平百濟,俘其王扶餘義慈獻于阙下。
龍朔元年法敏襲王。
鹹亨五年納高麗叛衆,略百濟地,守之。
帝(高宗)怒,以其弟仁問為新羅王,自京師歸國,诏劉仁軌(等)發兵窮讨,破其衆于七重城。
诏以李謹行為安東鎮撫大使,屯買肖城,三戰,虜皆北,法敏遣使入朝謝罪,仁問乃還(自“龍朔元年”至“仁問乃還”一節為新傳之文)。
自是新羅漸有高麗、百濟之地,其界益大,西至于海。
《唐會要》玖伍百濟條(參考《舊唐書》壹玖玖上《新唐書》貳貳拾《百濟傳》)略雲: 百濟者乃扶餘之别種,當馬韓之故地,大海之北,小海之南,東北至新羅,西至越州,南渡海至倭國,與新羅為仇雠。
貞觀十六年與高麗通和,以絕新羅入朝之道。
太宗親征高麗,百濟懷二,數年之間朝貢遂絕。
顯慶五年八月十三日左衛大将軍蘇定方讨平之,虜其王義慈及太子崇将校五十八人送于京師。
其國分為五部,統郡三十七,城二百,戶七十六萬。
至是以其地置熊津、馬韓、東明、金漣、德安等五都督府,各統州縣,立其酋長為都督刺史縣令,合左衛郎将王文度為都統,總兵以鎮之。
(舊将)福信與浮屠道琛反,迎故王子扶餘豐于倭,立為王。
龍朔元年(劉)仁軌發新羅兵往救,二年(劉)仁願遣劉仁軌破(其衆),豐走,不知所在,諸城皆複。
帝(高宗)以扶餘隆為熊津都督,俾歸國,平新羅舊憾,招還遣人。
麟德二年與新羅王會熊津,刑白馬以盟,仁願等還,隆畏象攜散,亦歸京師。
(自“福信與浮屠道琛反”至“亦歸京師”一節為新傳之文。
) 《新唐書》貳壹陸上《吐蕃傳》(參《舊唐書》壹玖陸上《吐蕃傳》及《舊唐書》捌叁《新唐書》壹壹壹《薛仁貴傳》)略雲: 自是歲入邊,破有諸羌羁縻十二州。
總章中,議徙吐谷渾于涼州,傍南山。
帝(高宗)刈吐蕃之入,召宰相等議,先擊吐蕃,議不決,亦不克徙。
鹹亨元年入殘羁縻十八州,率于阗取龜茲撥換城,于是安西四鎮并廢。
诏薛仁貴為邏娑道行軍大總管,阿史那道真、郭待封副之,出讨吐蕃,并護吐谷渾還國,師凡十餘萬,至大非川,為欽陵所拒,王師敗績,遂滅吐谷渾,而有其地。
寅恪案:高麗時代高宗獲勝之重要原因在乘高麗之内亂及據新羅、百濟之形勢。
然既得其國,而終不能有,則以吐蕃熾盛,西北危急,更無餘力經營東北。
觀其徙新克高麗勝将薛仁貴以讨吐蕃,而緻大敗之事可知也。
自此以後,高麗廢而新羅、渤海興,唐室對于東北遂消極采退守維持現狀之政策。
惟大同江以南之地實際雖不能有,而名義尚欲保留,及至玄宗開元全盛之時,即此虛名亦予放棄,斯誠可謂唐代對外之一大事。
《冊府元龜》玖柒壹《外臣部朝貢門》雲: (開元二十四年)六月,新羅王金興光遣使獻表曰:“伏奉恩勑:浿江已南宜令新羅安置!臣生居海裔,沬化聖朝,雖丹素為心,而功無可效,以忠正為事,而勞不足賞。
陛下降雨露之恩,發日月之诏,錫臣土境,廣臣邑居,遂使墾辟有期,農桑得所,臣奉絲綸之旨榮寵之深,粉骨糜身,無由上答。
” 南诏與其它外族盛衰之連環性,觀前引關于吐蕃諸條,其概略已可推知。
吐蕃之國勢自貞元時開始衰弱,文宗以後愈見不振,中國自韋臯帥蜀,定與南诏合攻吐蕃之策,南诏屢得勝利,而中國未能增強,大和三年南诏遂陷邛、戎、嶲三州,入掠成都(見《舊唐書》壹玖柒《新唐書》貳貳貳中《南蠻傳?南诏傳》,及《舊唐書》壹玖叁《杜元穎傳》、《新唐書》玖陸《杜如晦傳附元穎傳》),西川大困。
《通鑒》貳肆玖大中十二年六月條略雲: 初安南都護李琢為政貪暴,羣蠻怨怒,導南诏侵盜邊境,自是安南始有蠻患。
同書同卷大中十三年末條略雲: 初,韋臯在西川開青溪道以通羣蠻,使由蜀入貢。
又選羣蠻子弟,聚之成都教以書數,欲慰悅羁縻之。
如是五十年,羣蠻子弟學于成都者,殆以千數,軍府頗厭于廪給。
又蠻使入貢,利于賜與,所從策人浸多,杜■為西川節度使,奏請節減其數,诏從之。
南诏豐佑怒,自是入貢不時,頗擾邊境。
會宣宗崩,中使告哀,豐佑亦卒,子酋龍立,禮遇(使者)甚薄。
上(懿宗)以酋龍不遣使來告喪.又名近玄宗諱,遂不行冊禮。
酋龍乃自稱皇帝,遣兵陷播州。
胡注雲: 為南诏攻蜀攻交趾張本。
然則,宣宗末世南诏始大為邊患。
其強盛之原因則緣吐蕃及中國既衰,其鄰接諸國俱無力足與為敵之故,此所謂外族盛衰連環性也。
至中國内政所受之影響直關唐室之覆亡,不僅邊境之患而已,當别于後述之,茲暫不涉及。
又凡唐代中國與外族之關系今已論其重要者,其餘雖從略,然可以前所言之義例推之也。
中國無論何代,即當堅持閉關政策之時,而實際終難免不與其它民族接觸,李唐一代其與外族和平及戰争互相接觸之頻煩,尤甚于以前諸朝,故其所受外族影響之深且巨,自不待言。
但關于宗教文化者,固非今所論之範圍,即直接有關内部政治者,亦隻能舉二一大事,以為例證,未遑詳盡論述之也。
《邺侯家傳》論府兵廢止之原因,其一為長期兵役,取劉仁軌任洮河鎮守使為例證(見《玉海》壹叁捌《兵制》叁所引,《通鑒》貳叁貳貞元二年八月條亦采自《邺侯家傳》也)。
蓋唐代府兵之制其特異于西魏、北周之時期者,實在設置軍府地域内兵農之合一。
吐蕃強盛之長久,為輿唐代接觸諸外族之所不及,其疆土又延包中國西北之邊境,故不能不有長期久戍之“長征健兒”,而非從事農業之更番衛士所得勝任。
然則《邺侯家傳》所述誠可謂一語破的,此吐蕃之強盛所給予唐代中國内政上最大之影響也。
(關于府兵制前期問題,詳見拙著《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兵制章,茲可不論,惟唐代府兵為兵農合一制一點,恐讀者尚持葉水心兵農分離說而不之信,請略舉一二例證,以祛其疑焉。
一為《通典》陸《食貨典》賦稅下載唐高宗龍朔三年七月制“衛士八等已下每年放還,令出軍,仍免庸調”,此制之前載(高祖武德)九年三月诏“天下戶立三等,未盡升降,宜為九等”之文。
故可據以推定龍朔三年七月制中“八等”之“等”乃指戶籍等第而言,然則此制與其初期僅籍六等以上豪戶者不同,即此制已推廣普及于設置軍府地域内全部人民之确證也。
二為戈本《貞觀政要》貳《直谏類》貞觀三年诏關中租稅免二年條(參《唐會要》捌伍《團貌雜錄》條及《魏鄭公谏錄》)略雲: 右仆射封德彜等并欲中男十八已上簡點入軍,勑三四出。
(魏)征奏以為不可。
太宗怒,乃出勑:“中男已上雖未十八,身形壯大,亦取!”征又不從。
太宗曰:“中男若實小,自不點入軍,若實大,亦可簡取。
”征曰:“若次男已上盡點入軍,租賦雜徭将何取給?且比年國家衛士不堪攻戰豈為其少?若精簡壯健,人百其勇,何必在多?” 《通鑒》壹玖貳武德九年十二月亦載此事,胡注雲: 唐制民年十六為中男,十八始成丁,二十一為丁,充力役。
據魏征“租賦雜徭将何取給?”之語推之,則當日人民未充衛士時亦須擔負租賦雜徭之義務,是一
又頓兵安市,由六月二十日至九月十八日三月之久而不能克取其城。
遼左秋晚氣候轉變。
糧道不通,若不急速班師,則将全軍覆沒,江夏王道宗出奇之計,高延壽、惠真攻烏骨之策及太宗越安市先取建安之議實皆不可施行,祇為快意之談耳,觀李世績、長孫無忌等之言可知也。
至太宗雖經寒暑不肯易弊褐一事傳為美談,實則太宗明知此役利在速戰速決,若至秋季不能複衣褐袍之時,無論成敗如何,斷不能不班師歸來,輿太子相見。
故不妨先作豪語,以收人心,斯亦英雄權谲之一端欤?又張亮等雖克卑沙,竟無大效者,殆以從海道攻高麗,與百濟之關系甚大,觀于同一李世績之人在太宗貞觀時不能克高麗,而在高宗總章時能減其國者,固由敵人有内亂可乘,而百濟先已取得,要為其主因之一也。
其它史籍所載太宗伐高麗之功績多是官書諱飾其失敗之詞,既不足信,故亦可不辨。
《新唐書》貳貳拾《東夷傳?高麗傳》(參《舊唐書》壹玖玖上《東夷傳?高麗傳》、《唐會要》玖伍高句麗條)略雲: (泉)蓋蘇文死,子男生代為莫離支,與弟男建、男産相怨。
男生據園内城,遣子獻誠入朝求救,蓋蘇文弟亦請割地降。
(幹封元年)九月(龐)同善破高麗兵,男生率師來會。
以李績為東道行軍大總管,轉燕趙食廥遼東。
明年績次新城,城人縛戍酋出降,績進拔城十有六。
郭待封以舟師濟海趨平壤。
三年(是歲改元總章)績率(薛)仁貴拔扶餘城,它城三十皆納款。
侍禦史賈言忠計事還,帝(高宗)問:“軍中雲何?”對曰:“必克。
先帝(太宗)問罪所以不得志者,虜未有■也。
今男生兄弟閱很,為我鄉導,虜之情僞我盡知之,故曰必克。
”男建以兵五萬襲扶餘,績破之薩賀水上,進拔大行城,契芯何力會績軍于鴨綠水上,拔辱夷城,悉師園平壤。
九月績縱兵噪而入(城),執(高麗王高)藏男建等,收凡五部七十六城戶六十九萬,剖其地為都督府者九,州四十二,縣百。
後複置安東都護府,擢酋豪有功者,授都督刺史令,與華官參治,仁貴為都護,總兵鎮之。
總章二年大長鉗(鉗《通鑒》壹佰壹鹹享元年條作劍)牟岑率來反,立藏外孫安舜為王。
诏高偘(等)讨之,舜殺鉗牟岑,走新羅。
偘徙都護府治遼東州。
儀鳳二年授藏遼東都督,封朝鮮郡王,還遼東,以安餘民。
徙安東都護府于新城。
藏以永淳初死,舊城往往入新羅,遺人散奔突厥靺鞨。
《舊唐書》壹玖玖上《東夷傳?新羅傳》(參《新唐書》貳貳拾上《東夷傳?新羅傳》、《唐會要》玖伍新羅條)略雲: 太宗将親伐高麗,诏新羅纂集士馬,應接大軍。
新羅遣五萬人入高麗南界,攻水口城,降之。
(貞觀)二十一年(新羅王金)善德卒,立其妹真德為王。
永徽元年真德大破百濟之隸。
三年真德卒,以春秋嗣立為新羅王。
六年百濟與高麗、靺鞨率兵侵其北界,攻陷三十餘城,春秋遣使上表求救。
顯慶五年命左衛大将軍蘇定方為熊津道大總管,統水陸十萬,仍令春秋為嵎夷道行軍總管與定方讨平百濟,俘其王扶餘義慈獻于阙下。
龍朔元年法敏襲王。
鹹亨五年納高麗叛衆,略百濟地,守之。
帝(高宗)怒,以其弟仁問為新羅王,自京師歸國,诏劉仁軌(等)發兵窮讨,破其衆于七重城。
诏以李謹行為安東鎮撫大使,屯買肖城,三戰,虜皆北,法敏遣使入朝謝罪,仁問乃還(自“龍朔元年”至“仁問乃還”一節為新傳之文)。
自是新羅漸有高麗、百濟之地,其界益大,西至于海。
《唐會要》玖伍百濟條(參考《舊唐書》壹玖玖上《新唐書》貳貳拾《百濟傳》)略雲: 百濟者乃扶餘之别種,當馬韓之故地,大海之北,小海之南,東北至新羅,西至越州,南渡海至倭國,與新羅為仇雠。
貞觀十六年與高麗通和,以絕新羅入朝之道。
太宗親征高麗,百濟懷二,數年之間朝貢遂絕。
顯慶五年八月十三日左衛大将軍蘇定方讨平之,虜其王義慈及太子崇将校五十八人送于京師。
其國分為五部,統郡三十七,城二百,戶七十六萬。
至是以其地置熊津、馬韓、東明、金漣、德安等五都督府,各統州縣,立其酋長為都督刺史縣令,合左衛郎将王文度為都統,總兵以鎮之。
(舊将)福信與浮屠道琛反,迎故王子扶餘豐于倭,立為王。
龍朔元年(劉)仁軌發新羅兵往救,二年(劉)仁願遣劉仁軌破(其衆),豐走,不知所在,諸城皆複。
帝(高宗)以扶餘隆為熊津都督,俾歸國,平新羅舊憾,招還遣人。
麟德二年與新羅王會熊津,刑白馬以盟,仁願等還,隆畏象攜散,亦歸京師。
(自“福信與浮屠道琛反”至“亦歸京師”一節為新傳之文。
) 《新唐書》貳壹陸上《吐蕃傳》(參《舊唐書》壹玖陸上《吐蕃傳》及《舊唐書》捌叁《新唐書》壹壹壹《薛仁貴傳》)略雲: 自是歲入邊,破有諸羌羁縻十二州。
總章中,議徙吐谷渾于涼州,傍南山。
帝(高宗)刈吐蕃之入,召宰相等議,先擊吐蕃,議不決,亦不克徙。
鹹亨元年入殘羁縻十八州,率于阗取龜茲撥換城,于是安西四鎮并廢。
诏薛仁貴為邏娑道行軍大總管,阿史那道真、郭待封副之,出讨吐蕃,并護吐谷渾還國,師凡十餘萬,至大非川,為欽陵所拒,王師敗績,遂滅吐谷渾,而有其地。
寅恪案:高麗時代高宗獲勝之重要原因在乘高麗之内亂及據新羅、百濟之形勢。
然既得其國,而終不能有,則以吐蕃熾盛,西北危急,更無餘力經營東北。
觀其徙新克高麗勝将薛仁貴以讨吐蕃,而緻大敗之事可知也。
自此以後,高麗廢而新羅、渤海興,唐室對于東北遂消極采退守維持現狀之政策。
惟大同江以南之地實際雖不能有,而名義尚欲保留,及至玄宗開元全盛之時,即此虛名亦予放棄,斯誠可謂唐代對外之一大事。
《冊府元龜》玖柒壹《外臣部朝貢門》雲: (開元二十四年)六月,新羅王金興光遣使獻表曰:“伏奉恩勑:浿江已南宜令新羅安置!臣生居海裔,沬化聖朝,雖丹素為心,而功無可效,以忠正為事,而勞不足賞。
陛下降雨露之恩,發日月之诏,錫臣土境,廣臣邑居,遂使墾辟有期,農桑得所,臣奉絲綸之旨榮寵之深,粉骨糜身,無由上答。
” 南诏與其它外族盛衰之連環性,觀前引關于吐蕃諸條,其概略已可推知。
吐蕃之國勢自貞元時開始衰弱,文宗以後愈見不振,中國自韋臯帥蜀,定與南诏合攻吐蕃之策,南诏屢得勝利,而中國未能增強,大和三年南诏遂陷邛、戎、嶲三州,入掠成都(見《舊唐書》壹玖柒《新唐書》貳貳貳中《南蠻傳?南诏傳》,及《舊唐書》壹玖叁《杜元穎傳》、《新唐書》玖陸《杜如晦傳附元穎傳》),西川大困。
《通鑒》貳肆玖大中十二年六月條略雲: 初安南都護李琢為政貪暴,羣蠻怨怒,導南诏侵盜邊境,自是安南始有蠻患。
同書同卷大中十三年末條略雲: 初,韋臯在西川開青溪道以通羣蠻,使由蜀入貢。
又選羣蠻子弟,聚之成都教以書數,欲慰悅羁縻之。
如是五十年,羣蠻子弟學于成都者,殆以千數,軍府頗厭于廪給。
又蠻使入貢,利于賜與,所從策人浸多,杜■為西川節度使,奏請節減其數,诏從之。
南诏豐佑怒,自是入貢不時,頗擾邊境。
會宣宗崩,中使告哀,豐佑亦卒,子酋龍立,禮遇(使者)甚薄。
上(懿宗)以酋龍不遣使來告喪.又名近玄宗諱,遂不行冊禮。
酋龍乃自稱皇帝,遣兵陷播州。
胡注雲: 為南诏攻蜀攻交趾張本。
然則,宣宗末世南诏始大為邊患。
其強盛之原因則緣吐蕃及中國既衰,其鄰接諸國俱無力足與為敵之故,此所謂外族盛衰連環性也。
至中國内政所受之影響直關唐室之覆亡,不僅邊境之患而已,當别于後述之,茲暫不涉及。
又凡唐代中國與外族之關系今已論其重要者,其餘雖從略,然可以前所言之義例推之也。
中國無論何代,即當堅持閉關政策之時,而實際終難免不與其它民族接觸,李唐一代其與外族和平及戰争互相接觸之頻煩,尤甚于以前諸朝,故其所受外族影響之深且巨,自不待言。
但關于宗教文化者,固非今所論之範圍,即直接有關内部政治者,亦隻能舉二一大事,以為例證,未遑詳盡論述之也。
《邺侯家傳》論府兵廢止之原因,其一為長期兵役,取劉仁軌任洮河鎮守使為例證(見《玉海》壹叁捌《兵制》叁所引,《通鑒》貳叁貳貞元二年八月條亦采自《邺侯家傳》也)。
蓋唐代府兵之制其特異于西魏、北周之時期者,實在設置軍府地域内兵農之合一。
吐蕃強盛之長久,為輿唐代接觸諸外族之所不及,其疆土又延包中國西北之邊境,故不能不有長期久戍之“長征健兒”,而非從事農業之更番衛士所得勝任。
然則《邺侯家傳》所述誠可謂一語破的,此吐蕃之強盛所給予唐代中國内政上最大之影響也。
(關于府兵制前期問題,詳見拙著《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兵制章,茲可不論,惟唐代府兵為兵農合一制一點,恐讀者尚持葉水心兵農分離說而不之信,請略舉一二例證,以祛其疑焉。
一為《通典》陸《食貨典》賦稅下載唐高宗龍朔三年七月制“衛士八等已下每年放還,令出軍,仍免庸調”,此制之前載(高祖武德)九年三月诏“天下戶立三等,未盡升降,宜為九等”之文。
故可據以推定龍朔三年七月制中“八等”之“等”乃指戶籍等第而言,然則此制與其初期僅籍六等以上豪戶者不同,即此制已推廣普及于設置軍府地域内全部人民之确證也。
二為戈本《貞觀政要》貳《直谏類》貞觀三年诏關中租稅免二年條(參《唐會要》捌伍《團貌雜錄》條及《魏鄭公谏錄》)略雲: 右仆射封德彜等并欲中男十八已上簡點入軍,勑三四出。
(魏)征奏以為不可。
太宗怒,乃出勑:“中男已上雖未十八,身形壯大,亦取!”征又不從。
太宗曰:“中男若實小,自不點入軍,若實大,亦可簡取。
”征曰:“若次男已上盡點入軍,租賦雜徭将何取給?且比年國家衛士不堪攻戰豈為其少?若精簡壯健,人百其勇,何必在多?” 《通鑒》壹玖貳武德九年十二月亦載此事,胡注雲: 唐制民年十六為中男,十八始成丁,二十一為丁,充力役。
據魏征“租賦雜徭将何取給?”之語推之,則當日人民未充衛士時亦須擔負租賦雜徭之義務,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