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藩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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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分封王府,頒給祿糧,親親之恩,備極隆渥。

    然而紀綱法度,載在令甲,亦懔不可犯。

    夫是以恩威并舉,知勸知懲,永保福澤于無疆也。

    然餘以為親親者仁,不得已而裁之以法者義,故必仁盡而後義乃可施。

    今不先議祿糧,而遽及于防範之法,非所以明祖宗親親之仁也。

     國初,親王歲祿五萬,他賜予尤多。

    不數歲,裁為萬石。

    後以民貧賦少,給代、肅諸王僅五百石,多至千石。

    夫當國家全盛之時,不加賦而奪之祿,以為甯儉宗室,不可以耗國計、疲民力也。

    又祖訓:凡将軍以下有才能者,得改官升轉,如铨選法。

    夫既富貴之矣,猶不絕其仕進,所以作善良之心,消怙恃之氣;聖祖遠慮亦可繹思已。

    餘嘗南之粵,東走淮、鳳,西入秦、晉,大都得宗藩之梗概,佥欲請田自給,佥欲試官自效。

    而司宗籍者格于祖訓,辄咋舌不敢上請,惟因遁退托,正猶不絕薪止火,而揚湯止沸,無益明矣。

     夫王府始封之時,宗儀位數,大略相等,支給祿糧,簡省易辦。

    二百年來,宗支繁衍,多寡迥異。

    如陝西一省,建有秦、韓、肅、慶四府,祿糧均有抱欠,肅最少,慶次之,秦差多,韓為最,以宗支莫衆于韓,故積欠獨多。

    今平涼府一十州縣,額征邊儲祿糧共計一十二萬七千九百八十餘石,曆年所完,有五七萬者,有三四萬者,甚有一二萬者,以緻迫于窮乏,不顧禮義,淩侮有司,肆無忌憚。

    如廣西靖江王府宗支支米者一千一百有零,幼者不知凡幾,宗室養贍銀計五萬一千九百餘兩,俱于桂林等府州縣衛所額派秋屯折糧,又湖廣每年協濟一萬五百兩,猶且不給。

    舊未平,新無補,因而薪米控訴,或家人抱告,填滿司門,逼近幾案。

    在彼之詞既直,在此之應實難,奈何不為之長慮也? 考求其故,鹹謂膏腴之地,蓋為宗室占買,而應納稅糧,又複恃勢不納。

    夫以額定有限之糧,供積漸無窮之祿,雖多方措處,終不能足其應得之數。

    勢難禁其置買民業,但既受民業,則惟正之供,自當出辦。

    乃今買占滋多,逋負日甚,稅糧之征輸既少,常祿之供給愈難。

    須自今預行州縣,将各宗室見種民田,盡數查出,就于本宗祿米放給之時,即照數扣除。

    庶官司免征催之勞,而宗室亦少欠負之祿。

    此救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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