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兵事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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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兵事,以丹徒姚君錫光所著「東方兵事紀略」為最詳盡,而筆墨頗病冗碎。
餘既略有異聞,更就當時在軍中者考證焉;乃取「姚略」變易簡括之,遂成斯編。
(著者志) 朝鮮自前明隸中國藩服,修職貢甚謹;與日本並國於東海。
明萬曆間,日本豐臣秀吉大舉入朝鮮,覆其八道,朝鮮幾亡;明竭中國兵力,不足救之。
會秀吉死,兵遽罷,八道復入於朝鮮。
滿清入主中夏,鄭芝龍據臺灣。
唐王、魯王憑海隅以謀恢復,疊乞援日本,皆拒之。
自康、乾以來,商舶東趨日益眾,日本乃設奉行三員於長崎,以領華商。
道、鹹後,中國既與泰西互市、立約開諸口岸,尚未與日本互市也。
同治元年,日本長崎奉行遣其屬附荷蘭船載貨達上海;因荷蘭領事言於上海道吳煦,請依西洋無約諸小國例,專至上海貿易,並設領事官照料完稅,不敢請立約。
通商大臣江蘇巡撫薛煥許之,聞於朝。
是為日本互市之始。
三年,因英國領事巴夏禮請許其商民自報吾海關完稅。
七年,英國領事代請,許其商民至內地,給護照驗行。
皆其大將軍德川時事也。
九年(原文為「明治三年」),〔日本〕遣外務權大丞柳原前光謁直督李鴻章於天津,請依泰西諸國例立約。
總署僅許通商,而拒立約;前光力請於鴻章,卒許之。
十年,其大藏卿伊達宗城來議約,前光為之副。
與鴻章議於天津,定通商條約三十三款;而禁運貨入內地,與西約蓋殊焉。
十一年,前光復來求改約,鴻章卻之。
是冬,復遣外務卿副島種臣為全權大臣,要改約;遂允之。
十二年四月改約成,互換於天津。
先是,琉球船遇颶漂抵臺灣,死於生番者五十四人;日本商民四,亦漂至遇禍。
種臣既成約於天津,入都呈國書;命前光至總署,言生番事。
總署大臣毛昶熙、董恂答之曰:『番民皆化外,猶貴國之蝦夷,不服王化,亦萬國所時有也』。
前光曰:『生番殺人,貴國舍而不治,敝國將問罪於生番;以盟好故,使某來告』。
昶熙曰:『生番既我之化外,伐與不伐,惟貴國自裁之』!前光歸報,日本遂有征臺之役。
同治十三年三月,日本以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為都督,征臺灣生番。
先命廈門領事緻書廈門道呈閩浙總督李鶴年,言:『去年副島大使得請於貴國,今將興師問罪於貴國化外之地,若貴國聲教所暨,則毫不敢犯』。
鶴年復書拒之,不聽;蓋自聞昶熙等答前光言,知中國不足畏矣。
日軍薄社寮澳登陸,熟番迎降。
熟番於生番,世仇也;導擊生番,敗之。
進焚村落,深入至牡丹社。
生番伏叢莽間,時起狙擊,日兵不敢進;從道退守龜山,建都督府,闢荒蕪屯田,為久駐計。
閩督聞於朝,詔海疆戒嚴,徵發旁午。
命船政大臣沈葆楨為欽差大臣,督福州水師赴臺,戒毋輕動。
別遣閩藩潘霨、臺灣道夏獻綸就西鄉從道議。
至琅■〈王喬〉灣,日兵露刃夾道立,霨等嚴詰從道,論辯久不決;霨作色行,從道挽之;謂:『我國暴師海隅,為貴國征化外、闢荒穢,寧獨無報耶』?霨曰:『若速退師,寧賞軍費』。
與草約三款而還。
柳原前光以公使至京師與總署議,久不協,將決戰;閩撫王凱泰率兵二萬五千將渡臺。
日軍之屯龜山者受暑瘴,多死亡,思退兵;聞大軍至,益思言和。
乃以內務卿大久保利通為全權大臣,來議和約;辨番地界,兩月不決。
英使威妥瑪居間,要償兵費三百萬元;巡視臺灣大臣沈葆楨電奏力爭,謂:『倭備雖增,倭情漸怯;大久保之來,中情窘急,而故示整暇;我當堅持之』。
廷議不欲遽啟戰事,乃允償金五十萬。
九月,鈐印換約。
日兵歸國,行凱旋禮;進從道爵。
蓋自是益輕中國矣。
光緒元年秋,日本以兵艦突入朝鮮江華島,毀其砲臺、焚永宗城,殺朝鮮兵,掠軍械以去;復以兵艦駐釜山,要盟。
方副島種臣之來議約也,乘間語總署:朝鮮是否我屬國?若為屬國,則匄我主朝鮮通商事。
總署答以『朝鮮雖我藩屬,而內政、外交聽其自主,我朝向不與聞』。
當時大臣闇於國際法,對外惟知自大;洎屢遘英、法之役,惕於兵釁,遇事退讓;凡所要求,無不如志。
其明告日本以朝鮮自主,實圖省事也。
至是,日本以兵脅朝鮮,而遣開拓使黑田清隆為全權大臣、議官井上馨副之,赴朝議約。
二年春,約定;認朝鮮為獨立自主國,互派使臣,並開仁川、元山兩埠通商,日艦得隨時測量朝鮮海岸。
中國視之漠然也。
是年春,始派侍講何如璋充日本使臣,設橫濱、神戶、長崎等領事。
三年,朝鮮以天主教事,與法國有違言;介日本駐釜山領事調停,書稱中國為上國,言候上國指揮。
日本以交際敵體,何得獨尊中國?如朝鮮為中國屬,則大損日本國體;嚴詞詰責。
朝鮮上其事,總署緻辯日本謂:『朝鮮久隸中國,其為中國所屬,天下皆知;即其為自主之國,亦天下皆知;日本豈能獨拒』?其語不倫,日人弗顧也。
五年,日本入琉球,滅之,夷為沖繩縣,虜其主而還。
琉球久在藩服,職貢甚謹;其王即位,輒命專使冊封焉。
至是,詰日本滅我屬國,日人拒焉。
是時以伊犁邊界與俄羅斯爭甚烈,方備戰,不能復與日本啟釁,琉球遂永為日有。
日人復以長崎假俄泊兵輪,中國不能引公法以爭也。
泰西諸國,皆援日本通商朝鮮例,請通商朝鮮;中國諭朝鮮以相機因應,勿固拒。
八年春,朝鮮遂與美國議互市之約,請蒞盟;鴻章派道員馬建忠、水師統領提督丁汝昌率兵輪偕美國全權公使東渡。
朝鮮國王先以國書緻美總統,自明為中國藩屬,所以請中國蒞盟之故;美使許之,乃定約於濟物浦,汝昌、建忠監之。
約成,朝鮮命其臣齎美約並緻美國書,呈禮部轉總署備案。
未幾,英、法、德三國皆遣使先後東渡,建忠為之介,皆依美國例先後成約。
日本亦遣兵輪至,詗約事。
其駐朝鮮公使屢詰約文,朝鮮不之告;乃叩於建忠,建忠秘之。
約文及與西使磋議,皆主於建忠,朝鮮奉行而已;日人滋不悅,然無如何也。
朝鮮國王李熙,以支派入繼。
其父是應柄國,號大院君;頗拒外交。
及王年長親政,王妃閔氏強宗專柄,裁抑大院君;大院君恆鬱鬱思逞。
六月,朝鮮軍士以軍糧蠹腐,殺倉吏,執軍士數人置法,軍譁將變。
大院君乘機便殺執政,率兵入宮,將殺閔妃,脅王及世子不得通朝士;遂殺日本練兵教師崛本以下七人,焚日本使館。
有預告者,日使花房義質逃而免,走歸長崎。
時建忠歸國、鴻章以憂去,張樹聲署北洋大臣。
聞朝鮮變,命建忠會丁汝昌率三兵艦東渡觀變。
抵仁川,而日本海軍少將仁禮景範已率兵艦先至;朝鮮惶懼,望中國援兵甚急。
建忠上書樹聲,請迅入王京執逆首;緩則亂深,而日人得逞,損國威而失藩封。
汝昌內渡,請增兵。
是時,日艦先後泊仁川,陸兵分駐濟物浦,花房義質將率師入王京;朝人大恐。
樹聲命汝昌統七兵艦至於仁川,命提督吳長慶率所部三千人援東,便宜行事。
朝命剋五日期,以七月初四日航海,初七日抵朝鮮馬山浦。
師既濟,薄王京。
長慶、汝昌、建忠入城,同候大院君,減騶從,示坦率。
大院君來報謁,從者五百人;長慶命部將納其眾而守之。
舉大院君筆談、設食,禁從官不得輒白事;大院君疑焉,語長慶使召從者還取衣。
長慶出朝旨宣其罪,執而緻之天津。
朝命安置保定,乃幽之於蓮池書
餘既略有異聞,更就當時在軍中者考證焉;乃取「姚略」變易簡括之,遂成斯編。
(著者志) 朝鮮自前明隸中國藩服,修職貢甚謹;與日本並國於東海。
明萬曆間,日本豐臣秀吉大舉入朝鮮,覆其八道,朝鮮幾亡;明竭中國兵力,不足救之。
會秀吉死,兵遽罷,八道復入於朝鮮。
滿清入主中夏,鄭芝龍據臺灣。
唐王、魯王憑海隅以謀恢復,疊乞援日本,皆拒之。
自康、乾以來,商舶東趨日益眾,日本乃設奉行三員於長崎,以領華商。
道、鹹後,中國既與泰西互市、立約開諸口岸,尚未與日本互市也。
同治元年,日本長崎奉行遣其屬附荷蘭船載貨達上海;因荷蘭領事言於上海道吳煦,請依西洋無約諸小國例,專至上海貿易,並設領事官照料完稅,不敢請立約。
通商大臣江蘇巡撫薛煥許之,聞於朝。
是為日本互市之始。
三年,因英國領事巴夏禮請許其商民自報吾海關完稅。
七年,英國領事代請,許其商民至內地,給護照驗行。
皆其大將軍德川時事也。
九年(原文為「明治三年」),〔日本〕遣外務權大丞柳原前光謁直督李鴻章於天津,請依泰西諸國例立約。
總署僅許通商,而拒立約;前光力請於鴻章,卒許之。
十年,其大藏卿伊達宗城來議約,前光為之副。
與鴻章議於天津,定通商條約三十三款;而禁運貨入內地,與西約蓋殊焉。
十一年,前光復來求改約,鴻章卻之。
是冬,復遣外務卿副島種臣為全權大臣,要改約;遂允之。
十二年四月改約成,互換於天津。
先是,琉球船遇颶漂抵臺灣,死於生番者五十四人;日本商民四,亦漂至遇禍。
種臣既成約於天津,入都呈國書;命前光至總署,言生番事。
總署大臣毛昶熙、董恂答之曰:『番民皆化外,猶貴國之蝦夷,不服王化,亦萬國所時有也』。
前光曰:『生番殺人,貴國舍而不治,敝國將問罪於生番;以盟好故,使某來告』。
昶熙曰:『生番既我之化外,伐與不伐,惟貴國自裁之』!前光歸報,日本遂有征臺之役。
同治十三年三月,日本以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為都督,征臺灣生番。
先命廈門領事緻書廈門道呈閩浙總督李鶴年,言:『去年副島大使得請於貴國,今將興師問罪於貴國化外之地,若貴國聲教所暨,則毫不敢犯』。
鶴年復書拒之,不聽;蓋自聞昶熙等答前光言,知中國不足畏矣。
日軍薄社寮澳登陸,熟番迎降。
熟番於生番,世仇也;導擊生番,敗之。
進焚村落,深入至牡丹社。
生番伏叢莽間,時起狙擊,日兵不敢進;從道退守龜山,建都督府,闢荒蕪屯田,為久駐計。
閩督聞於朝,詔海疆戒嚴,徵發旁午。
命船政大臣沈葆楨為欽差大臣,督福州水師赴臺,戒毋輕動。
別遣閩藩潘霨、臺灣道夏獻綸就西鄉從道議。
至琅■〈王喬〉灣,日兵露刃夾道立,霨等嚴詰從道,論辯久不決;霨作色行,從道挽之;謂:『我國暴師海隅,為貴國征化外、闢荒穢,寧獨無報耶』?霨曰:『若速退師,寧賞軍費』。
與草約三款而還。
柳原前光以公使至京師與總署議,久不協,將決戰;閩撫王凱泰率兵二萬五千將渡臺。
日軍之屯龜山者受暑瘴,多死亡,思退兵;聞大軍至,益思言和。
乃以內務卿大久保利通為全權大臣,來議和約;辨番地界,兩月不決。
英使威妥瑪居間,要償兵費三百萬元;巡視臺灣大臣沈葆楨電奏力爭,謂:『倭備雖增,倭情漸怯;大久保之來,中情窘急,而故示整暇;我當堅持之』。
廷議不欲遽啟戰事,乃允償金五十萬。
九月,鈐印換約。
日兵歸國,行凱旋禮;進從道爵。
蓋自是益輕中國矣。
光緒元年秋,日本以兵艦突入朝鮮江華島,毀其砲臺、焚永宗城,殺朝鮮兵,掠軍械以去;復以兵艦駐釜山,要盟。
方副島種臣之來議約也,乘間語總署:朝鮮是否我屬國?若為屬國,則匄我主朝鮮通商事。
總署答以『朝鮮雖我藩屬,而內政、外交聽其自主,我朝向不與聞』。
當時大臣闇於國際法,對外惟知自大;洎屢遘英、法之役,惕於兵釁,遇事退讓;凡所要求,無不如志。
其明告日本以朝鮮自主,實圖省事也。
至是,日本以兵脅朝鮮,而遣開拓使黑田清隆為全權大臣、議官井上馨副之,赴朝議約。
二年春,約定;認朝鮮為獨立自主國,互派使臣,並開仁川、元山兩埠通商,日艦得隨時測量朝鮮海岸。
中國視之漠然也。
是年春,始派侍講何如璋充日本使臣,設橫濱、神戶、長崎等領事。
三年,朝鮮以天主教事,與法國有違言;介日本駐釜山領事調停,書稱中國為上國,言候上國指揮。
日本以交際敵體,何得獨尊中國?如朝鮮為中國屬,則大損日本國體;嚴詞詰責。
朝鮮上其事,總署緻辯日本謂:『朝鮮久隸中國,其為中國所屬,天下皆知;即其為自主之國,亦天下皆知;日本豈能獨拒』?其語不倫,日人弗顧也。
五年,日本入琉球,滅之,夷為沖繩縣,虜其主而還。
琉球久在藩服,職貢甚謹;其王即位,輒命專使冊封焉。
至是,詰日本滅我屬國,日人拒焉。
是時以伊犁邊界與俄羅斯爭甚烈,方備戰,不能復與日本啟釁,琉球遂永為日有。
日人復以長崎假俄泊兵輪,中國不能引公法以爭也。
泰西諸國,皆援日本通商朝鮮例,請通商朝鮮;中國諭朝鮮以相機因應,勿固拒。
八年春,朝鮮遂與美國議互市之約,請蒞盟;鴻章派道員馬建忠、水師統領提督丁汝昌率兵輪偕美國全權公使東渡。
朝鮮國王先以國書緻美總統,自明為中國藩屬,所以請中國蒞盟之故;美使許之,乃定約於濟物浦,汝昌、建忠監之。
約成,朝鮮命其臣齎美約並緻美國書,呈禮部轉總署備案。
未幾,英、法、德三國皆遣使先後東渡,建忠為之介,皆依美國例先後成約。
日本亦遣兵輪至,詗約事。
其駐朝鮮公使屢詰約文,朝鮮不之告;乃叩於建忠,建忠秘之。
約文及與西使磋議,皆主於建忠,朝鮮奉行而已;日人滋不悅,然無如何也。
朝鮮國王李熙,以支派入繼。
其父是應柄國,號大院君;頗拒外交。
及王年長親政,王妃閔氏強宗專柄,裁抑大院君;大院君恆鬱鬱思逞。
六月,朝鮮軍士以軍糧蠹腐,殺倉吏,執軍士數人置法,軍譁將變。
大院君乘機便殺執政,率兵入宮,將殺閔妃,脅王及世子不得通朝士;遂殺日本練兵教師崛本以下七人,焚日本使館。
有預告者,日使花房義質逃而免,走歸長崎。
時建忠歸國、鴻章以憂去,張樹聲署北洋大臣。
聞朝鮮變,命建忠會丁汝昌率三兵艦東渡觀變。
抵仁川,而日本海軍少將仁禮景範已率兵艦先至;朝鮮惶懼,望中國援兵甚急。
建忠上書樹聲,請迅入王京執逆首;緩則亂深,而日人得逞,損國威而失藩封。
汝昌內渡,請增兵。
是時,日艦先後泊仁川,陸兵分駐濟物浦,花房義質將率師入王京;朝人大恐。
樹聲命汝昌統七兵艦至於仁川,命提督吳長慶率所部三千人援東,便宜行事。
朝命剋五日期,以七月初四日航海,初七日抵朝鮮馬山浦。
師既濟,薄王京。
長慶、汝昌、建忠入城,同候大院君,減騶從,示坦率。
大院君來報謁,從者五百人;長慶命部將納其眾而守之。
舉大院君筆談、設食,禁從官不得輒白事;大院君疑焉,語長慶使召從者還取衣。
長慶出朝旨宣其罪,執而緻之天津。
朝命安置保定,乃幽之於蓮池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