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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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奏一摺。
此案湖北崇陽縣人朱靈機、在通城縣地方。
畫符咒水。
為人治病捉賊。
已屬妖妄。
複因圖奸婦女七人。
哄誘拜符。
用藥迷奸。
緻張周氏、婁吳氏、均被奸污。
實屬淫惡不法。
朱靈機、着照部拟改為絞立決。
即行正法。
以昭炯戒。
該撫龔裕、辦理此案。
比照強奸律拟絞監候。
尚屬輕縱。
着傳旨申饬。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參、陝西臬司多慧、性情貪鄙。
在山西多年、把持公事等語。
據稱該員與在省開設帳局之孟春亭、結拜兄弟。
遇有州縣領解各款。
非經該員與孟春亭之手不辦。
該員因知府李元慶患病。
代為彌縫。
又因伊兄多瑞、前在山西介休縣任内虧空。
皆後任代為擔承。
是以辦理清查時。
專責出結之員。
不問前任。
凡遇升題調補。
俱令出銀。
名為彌補清查。
均由多慧手收。
如所指沈林之調永濟文泰之調洪洞。
汪和之調河津。
并程茂沖朱德澐之不肯出銀各款。
如果似此行私納賄。
必當徹底究辦。
巡撫兆那蘇圖。
是否徇情容隐。
亦應确查根究。
張集馨、現在調任河南藩司。
着傳旨谕令該藩司、道經山西。
會同山西臬司孫毓溎、按照所參各款。
逐一嚴密訪查訊究。
據實參奏。
張集馨、系特派之員。
孫毓溎、甫經到任。
均無所有其回護。
傥查辦或有不實不盡。
将來朕别有訪聞。
或被人參劾。
恐不能當此重咎也。
原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傳谕知之。
○宗人府奏、本年應考試宗室王貝勒貝子公将軍之子。
請封以應得品級。
得旨。
以奕佩、為不入八分公。
義樾、為二等鎮國将軍。
載崇、為頭等輔國将軍。
溥豐、謙實、為二等輔國将軍。
壽善嘉善為三等奉國将軍、祥翰、遐齡、遐昌、裕安、為奉恩将軍。
○改鑄直隸懷安縣印信。
從總督讷爾經額請也。
○戊寅。
修熱河喀喇河屯官倉。
從熱河總管經文圖等請也。
○準廣東南海、番禺、東莞、香山、新會、新甯、六縣暫停加徵溢坦租銀。
○己卯。
上詣壽康宮、問皇貴太妃安。
○谕軍機大臣等、勞崇光、向榮、馳奏、進剿桂平金田會匪情形一摺。
另片奏、剿捕思恩等縣匪犯。
及殲捦首匪各等語。
廣西桂平縣屬之金田村。
有會匪屯聚。
經署總兵周鳳岐等、督率兵勇。
分投防剿。
并派副将李殿元等、馳往堵禦。
該署總兵等、宜如何設法布置。
奮勇争先。
乃在思旺墟追擊。
被賊分股回撲。
官兵失利。
以緻副将大員陣亡。
文武員弁被害。
雖因賊勢猖獗。
亦由調度無方。
遂緻堕賊術中。
深堪憤恨。
着李星沅等、查明失機文武員弁。
據實嚴參。
向榮剿辦橫州等處賊匪。
屢獲勝仗。
現據奏稱督帶官兵馳往桂平。
督同周鳳岐、及在事文武。
激勵兵勇。
合力兜捦。
自當相度地勢。
熟審賊情。
将此股逆匪克日殲除。
至該匪詭裝壯練。
溷入我軍。
尤當豫為設防。
勿緻售其奸計。
所有思恩、羅城、及昭平等縣。
捦捕賊匪多名。
均分别從嚴辦理。
出力之文武員弁。
查明保奏。
未獲之賊首張晚、要犯鄭廷威等、仍着設法摉捕。
無使稽誅。
計此時周天爵、當已抵粵。
該大臣等、雖分駐各處。
聲息相通。
務當共殚心力。
運等決勝。
遇有奏報。
着該大臣、及巡撫提督等、一并列銜會奏。
以歸确實而免紛歧。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禮部議奏、次年上元服色。
得旨。
正月十三日。
朕禦龍袍貂褂。
王公大臣官員。
穿蟒袍補褂。
進壇時穿蟒袍貂褂。
爾部所拟實屬錯誤。
至拟請閱視祝版。
禦龍袍。
尤屬大謬。
○浙江巡撫吳文镕奏、杭州、嘉興、湖州、三府屬。
有漕州縣。
本年秋禾被水、被旱、被風、米質未能一律純潔。
請照例紅白籼粳兼納。
從之。
○以廣西剿賊失利。
摘副将李殿元等頂帶。
予陣亡副将伊克坦布、祭葬世職如總兵例。
千總田繼壽、把總潘繼邦、劉洪海、保定清、何其莊、楊萬福、外委王興、黃建勳、彭昌镛、巡檢張镛、祭葬世職。
○展緩浙江新城、長興、仁和、錢塘、海甯、餘杭、臨安、嘉興、秀水、嘉善、海鹽、石門、平湖、桐鄉、烏程、歸安、德清、武康、十八州縣。
因災緩徵舊欠額賦。
○撫恤日本國遭風難夷如例。
○庚辰。
谕内閣、惠豐等奏、議拟服色錯謬。
請交部議處等語。
禮部尚書惠豐、侍郎瑞麟、均兼管太常寺事務。
侍郎聯順、在内廷行走。
遇有舉行典禮。
時常随從。
均應熟谙禮節。
何以于奏摺錯謬之處。
并未看出。
惠豐、聯順、瑞麟、均着交部議處。
尚書何汝霖、署侍郎孫葆元、侍郎曾國藩、均着加恩改為交部察議。
所有承辦司員、着查取職名。
交部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周天爵有海口坍陷。
可以乘機築壩攻刷。
清江三牐。
水系平流。
可以廢牐等議。
谕令陸建瀛、楊以增查勘情形具奏。
茲據勘明海口塌寬。
系在兩岸河岸。
潮汐往來。
礙難于溜猛沙浮之處。
強為偪溜。
并據确量各牐壩水勢遞高。
節節鉗束。
實非平水。
三牐不可議廢各等語。
披覽所呈圖說。
形勢顯然。
自無庸驟議紛更。
惟所稱宜于上遊土堅水平處所相機築壩。
以資沖刷。
着該督等、仍照前議妥辦。
毋膠成見而失事機。
至添塘避牐一節。
是否确切可行應如何籌畫辦理。
亦着詳悉奏聞。
勿徒畏難而自畫也。
将此谕令知之。
○以剿辦雲南灣甸土匪出力。
賞巡檢周錫桐、藍翎。
知府彭崧毓等、升叙有差。
○以搶築浙江海塘完竣。
予同知張玉藻等、加銜升叙有差。
○辛巳。
奉安宣宗成皇帝孝穆成皇後孝全成皇後神禦于壽皇殿。
上恭詣行
此案湖北崇陽縣人朱靈機、在通城縣地方。
畫符咒水。
為人治病捉賊。
已屬妖妄。
複因圖奸婦女七人。
哄誘拜符。
用藥迷奸。
緻張周氏、婁吳氏、均被奸污。
實屬淫惡不法。
朱靈機、着照部拟改為絞立決。
即行正法。
以昭炯戒。
該撫龔裕、辦理此案。
比照強奸律拟絞監候。
尚屬輕縱。
着傳旨申饬。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參、陝西臬司多慧、性情貪鄙。
在山西多年、把持公事等語。
據稱該員與在省開設帳局之孟春亭、結拜兄弟。
遇有州縣領解各款。
非經該員與孟春亭之手不辦。
該員因知府李元慶患病。
代為彌縫。
又因伊兄多瑞、前在山西介休縣任内虧空。
皆後任代為擔承。
是以辦理清查時。
專責出結之員。
不問前任。
凡遇升題調補。
俱令出銀。
名為彌補清查。
均由多慧手收。
如所指沈林之調永濟文泰之調洪洞。
汪和之調河津。
并程茂沖朱德澐之不肯出銀各款。
如果似此行私納賄。
必當徹底究辦。
巡撫兆那蘇圖。
是否徇情容隐。
亦應确查根究。
張集馨、現在調任河南藩司。
着傳旨谕令該藩司、道經山西。
會同山西臬司孫毓溎、按照所參各款。
逐一嚴密訪查訊究。
據實參奏。
張集馨、系特派之員。
孫毓溎、甫經到任。
均無所有其回護。
傥查辦或有不實不盡。
将來朕别有訪聞。
或被人參劾。
恐不能當此重咎也。
原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傳谕知之。
○宗人府奏、本年應考試宗室王貝勒貝子公将軍之子。
請封以應得品級。
得旨。
以奕佩、為不入八分公。
義樾、為二等鎮國将軍。
載崇、為頭等輔國将軍。
溥豐、謙實、為二等輔國将軍。
壽善嘉善為三等奉國将軍、祥翰、遐齡、遐昌、裕安、為奉恩将軍。
○改鑄直隸懷安縣印信。
從總督讷爾經額請也。
○戊寅。
修熱河喀喇河屯官倉。
從熱河總管經文圖等請也。
○準廣東南海、番禺、東莞、香山、新會、新甯、六縣暫停加徵溢坦租銀。
○己卯。
上詣壽康宮、問皇貴太妃安。
○谕軍機大臣等、勞崇光、向榮、馳奏、進剿桂平金田會匪情形一摺。
另片奏、剿捕思恩等縣匪犯。
及殲捦首匪各等語。
廣西桂平縣屬之金田村。
有會匪屯聚。
經署總兵周鳳岐等、督率兵勇。
分投防剿。
并派副将李殿元等、馳往堵禦。
該署總兵等、宜如何設法布置。
奮勇争先。
乃在思旺墟追擊。
被賊分股回撲。
官兵失利。
以緻副将大員陣亡。
文武員弁被害。
雖因賊勢猖獗。
亦由調度無方。
遂緻堕賊術中。
深堪憤恨。
着李星沅等、查明失機文武員弁。
據實嚴參。
向榮剿辦橫州等處賊匪。
屢獲勝仗。
現據奏稱督帶官兵馳往桂平。
督同周鳳岐、及在事文武。
激勵兵勇。
合力兜捦。
自當相度地勢。
熟審賊情。
将此股逆匪克日殲除。
至該匪詭裝壯練。
溷入我軍。
尤當豫為設防。
勿緻售其奸計。
所有思恩、羅城、及昭平等縣。
捦捕賊匪多名。
均分别從嚴辦理。
出力之文武員弁。
查明保奏。
未獲之賊首張晚、要犯鄭廷威等、仍着設法摉捕。
無使稽誅。
計此時周天爵、當已抵粵。
該大臣等、雖分駐各處。
聲息相通。
務當共殚心力。
運等決勝。
遇有奏報。
着該大臣、及巡撫提督等、一并列銜會奏。
以歸确實而免紛歧。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禮部議奏、次年上元服色。
得旨。
正月十三日。
朕禦龍袍貂褂。
王公大臣官員。
穿蟒袍補褂。
進壇時穿蟒袍貂褂。
爾部所拟實屬錯誤。
至拟請閱視祝版。
禦龍袍。
尤屬大謬。
○浙江巡撫吳文镕奏、杭州、嘉興、湖州、三府屬。
有漕州縣。
本年秋禾被水、被旱、被風、米質未能一律純潔。
請照例紅白籼粳兼納。
從之。
○以廣西剿賊失利。
摘副将李殿元等頂帶。
予陣亡副将伊克坦布、祭葬世職如總兵例。
千總田繼壽、把總潘繼邦、劉洪海、保定清、何其莊、楊萬福、外委王興、黃建勳、彭昌镛、巡檢張镛、祭葬世職。
○展緩浙江新城、長興、仁和、錢塘、海甯、餘杭、臨安、嘉興、秀水、嘉善、海鹽、石門、平湖、桐鄉、烏程、歸安、德清、武康、十八州縣。
因災緩徵舊欠額賦。
○撫恤日本國遭風難夷如例。
○庚辰。
谕内閣、惠豐等奏、議拟服色錯謬。
請交部議處等語。
禮部尚書惠豐、侍郎瑞麟、均兼管太常寺事務。
侍郎聯順、在内廷行走。
遇有舉行典禮。
時常随從。
均應熟谙禮節。
何以于奏摺錯謬之處。
并未看出。
惠豐、聯順、瑞麟、均着交部議處。
尚書何汝霖、署侍郎孫葆元、侍郎曾國藩、均着加恩改為交部察議。
所有承辦司員、着查取職名。
交部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周天爵有海口坍陷。
可以乘機築壩攻刷。
清江三牐。
水系平流。
可以廢牐等議。
谕令陸建瀛、楊以增查勘情形具奏。
茲據勘明海口塌寬。
系在兩岸河岸。
潮汐往來。
礙難于溜猛沙浮之處。
強為偪溜。
并據确量各牐壩水勢遞高。
節節鉗束。
實非平水。
三牐不可議廢各等語。
披覽所呈圖說。
形勢顯然。
自無庸驟議紛更。
惟所稱宜于上遊土堅水平處所相機築壩。
以資沖刷。
着該督等、仍照前議妥辦。
毋膠成見而失事機。
至添塘避牐一節。
是否确切可行應如何籌畫辦理。
亦着詳悉奏聞。
勿徒畏難而自畫也。
将此谕令知之。
○以剿辦雲南灣甸土匪出力。
賞巡檢周錫桐、藍翎。
知府彭崧毓等、升叙有差。
○以搶築浙江海塘完竣。
予同知張玉藻等、加銜升叙有差。
○辛巳。
奉安宣宗成皇帝孝穆成皇後孝全成皇後神禦于壽皇殿。
上恭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