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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赈銀錢數目轇轕。
造銷遲緩。
張輯、準令屍親更正報呈。
并未聲叙。
請一并交部議處。
從之。
○又谕、前因琦善、疊次奏陳剿辦雍沙番子情形。
與哈勒吉那覆奏、該管郡王呈訴各情形不符。
業經降旨、令薩迎阿于回京時、馳赴該處密查矣。
茲又有人奏稱琦善到任後。
屢有番賊搶掠重案。
該督并未嚴饬剿除。
至本年七月間。
始奏請巡閱時、帶兵追捕。
于時番賊搶劫頻聞。
該督始猶移。
兵避賊。
迨賊衆抗拒。
不得已調兵會剿。
乃于番賊逃匿之後。
将熟番妄行殺戮。
并嚴拷被獲熟番。
偪令供認句結。
其晚間開炮轟斃撒拉回子情形。
尤為慘酷。
若如所奏。
該督濫殺無辜。
貪功喜事。
于邊務大有關系。
着薩迎阿、于接奉前旨、馳往密查之際。
按照摺内所指各情。
一并嚴密訪查。
據實具奏。
斷不準稍有隐飾。
諒薩迎阿必不肯代人受過也。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改鑄江鑄吳縣知縣印信。
從巡撫傅繩勳請也。
○丁卯。
下詣壽康宮、問皇貴太妃安。
○戶部議覆山西巡撫兆那蘇圖奏、變通河東鹽務章程。
一、複長商以專責成。
一、裁浮費以歸節省。
一、禁擡池價以杜居奇。
一、酌減銷價以節虛糜。
一、暫停活引以纾商力。
一、河工經費照時估以錢易銀。
一、按引加斤以濟不足。
一、商鹽加價以裕公項。
一、嚴緝私販以免滞銷。
一、三場均運以裕池産。
應如所請饬令核實辦理。
從之。
○以固倫額驸德木楚克紮布、為總理行營大臣。
○戊辰。
孝和睿皇後初周年忌辰。
遣惠親王綿愉。
詣昌陵飨殿恭代行禮。
○谕内閣、徐廣缙葉名琛馳奏、佛岡、英德兩處剿匪、疊獲勝仗、并廉州疊次殲捦巨匪、又覆奏兩省交界、嚴防合剿各一摺。
廣東南韶一帶匪徒。
前在翁源縣境受創後。
餘匪尚多。
經該督撫等、督率文武。
于十一月初二日。
在佛岡廳之二渡水地方。
砍斃執旗頭目五名。
生捦頭目二名。
轟斃一百六十五名。
又于初九日在英德縣之望樓坪等處。
斃賊二百八十六名。
生捦十五名。
現在匪徒疊次潰竄入山。
官兵偪近巢穴。
葉名琛親督戎行。
務當嚴饬弁兵一鼓作氣。
分路進攻。
以期摉淨盡。
尤須據險持重。
步步為營。
不可稍存大意。
至廉州一帶匪徒。
以方晚為渠魁。
現經鄉民應募。
捦獻正法并将廣西匪首蘇三、誘獲殲斃。
又靈山縣、與廣西宣化接壤匪首陶安仁。
嘯聚多人。
經該縣調帶兵練。
由紳士引入巢穴分路夾攻。
炮斃百餘名。
殺斃三百餘名。
并将匪首陶安仁轟斃。
賊巢盡行焚毀。
該府屬舉行團練。
頗為有效。
又署欽州呂诠、訪獲通賊助逆之土匪七名。
悉數正法。
辦理亦頗得要其方晚餘匪劉八一股。
及陶安仁夥匪黃大等。
仍着分饬迅速剿辦。
所有南韶一帶兩次剿匪。
及廉州殲捦巨匪之出力員弁紳勇。
俱着查明酌量保奏。
兩粵接壤之區。
肇慶一府。
尤為西江往來門戶。
其餘各屬。
多與廣西毗連現值賊匪被創奔竄。
該督撫等、惟當督饬文武紳勇于各要隘處所。
合力兜剿毋任兔脫。
總期一律肅清。
迅殲群醜。
以慰朕望。
○又谕、前因廣西各屬。
被賊蹂躏。
徵調頻仍。
特降谕旨、令林則徐查明被擾。
及官兵經過地方。
将本年應徵錢糧。
分别蠲免緩徵。
現據鄭祖琛奏、請将歉收。
及被擾地方。
酌量分數應徵應緩。
自系在未奉谕旨以前。
朕轸恤民艱。
惟恐澤不下逮。
緻吾民颠沛失所。
着李星沅、周天爵、勞崇光等、遵照前旨。
迅速查明。
鄭祖琛所奏情形。
是否分别緩徵。
即可稍纾民困。
如兵燹之後。
州縣中有全境被擾。
力難輸将者。
即量予豁免。
朕亦不惜立沛恩膏。
俾吾民共登衽席。
李星沅等、務即悉心體察。
詳旨查明。
據實具奏。
毋稍延緩。
○谕軍機大臣等、據徐廣缙奏、通籌廣西剿辦事宜。
并武緣縣兵練大獲勝仗、各一摺。
廣西平樂、柳州一帶。
自陳亞潰就捦。
漸見安戢。
惟浔州、慶遠思恩等府賊數衆多。
兵力較單。
自應擇要并力攻圍。
以期迅速蒇事。
李星沅計已行抵軍營。
着即與周天爵、勞崇光、向榮、體察各郡形勢。
密訪盜賊淵薮。
悉心籌畫。
合力攻擊。
其調到各兵。
道路不熟恐群匪乘間竄逸。
或設伏抗拒互相句連。
亦須酌籌妥為布置。
總期兵多力厚。
将賊匪屯聚最多之處。
先行埽除。
他股畏懾軍威定能望風解散。
兵機制勝。
全在該大臣等、因時因地調度得宜。
朕亦不為遙制也。
另片奏、武緣剿賊兵練得力。
前據鄭祖琛奏到。
已降旨令該大臣等、查明出力兵勇據實奏請鼓勵。
此次徐廣缙所奏得獲勝仗。
全賴團練之力。
與鄭祖琛摺内開列姓名。
互有詳略。
着該大臣等迅速查明。
核實保奏。
候朕施恩。
其各郡團練。
有能似此奮勇出力者。
該大臣等、一并查明奏獎。
至兩粵交界處所。
尤須嚴密督饬防守毋令盜匪此拏彼竄。
是為至要。
徐廣缙各摺。
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疊有人奏、<口英>夷強租閩省神光寺居住。
民夷不安各摺。
當降旨交劉韻珂、徐繼畲查奏、旋據劉韻珂等奏稱、該夷寂處蕭寺。
斷難久延。
複降旨查詢、何時該夷方可搬去。
何以前此令其闌入。
令劉韻珂等據實直陳。
現在劉韻珂業已因病令其開缺。
新任總督裕泰。
尚未到閩。
徐繼畲職任封疆。
撫民防夷。
責無旁貸。
乃于降旨饬查至再至三之事。
日久并不奏聞。
是既已錯誤于前。
又複因循于後。
漫不關心。
成何事體。
徐繼畲、着傳旨申饬刻下神光寺夷人。
究竟曾否搬出。
該撫現在如何籌辦。
夷情是否靜谧紳民能否相安俱着明白回奏。
毋再含混延宕。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有人奏、閩省夷情叵測。
漸至蔓延。
當降旨交徐廣缙逐加訪查。
據實奏聞。
茲據該督奏稱、閩省督撫。
但知将就夷人。
不思固結百姓。
以緻夷情愈驕。
民心日離。
現将發去摺内各情、繕劄委員。
前往确查等語着徐廣缙于該委員查明禀覆到日。
即将閩省實在情形。
是否内地奸人為之句引。
詳細縷陳。
至呅酋與閩夷、有無暗通信息之處。
着随時密查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廣西巡撫鄭祖琛奏、請酌增兵丁鹽菜、及壯勇工食。
從之。
○以禦前大臣上學習行走、固倫額驸德木楚克紮布、為後扈大臣。
○予廣東陣亡守備馬兆、祭葬世職、如都司例。
外委何正光、祭葬世職。
○旌表守正捐軀江蘇昆山縣儒童王樹元妻周氏、江西德化縣民朱明貴陋妻鄒氏。
○己巳。
孝德皇後初周年忌辰。
遣怡親
造銷遲緩。
張輯、準令屍親更正報呈。
并未聲叙。
請一并交部議處。
從之。
○又谕、前因琦善、疊次奏陳剿辦雍沙番子情形。
與哈勒吉那覆奏、該管郡王呈訴各情形不符。
業經降旨、令薩迎阿于回京時、馳赴該處密查矣。
茲又有人奏稱琦善到任後。
屢有番賊搶掠重案。
該督并未嚴饬剿除。
至本年七月間。
始奏請巡閱時、帶兵追捕。
于時番賊搶劫頻聞。
該督始猶移。
兵避賊。
迨賊衆抗拒。
不得已調兵會剿。
乃于番賊逃匿之後。
将熟番妄行殺戮。
并嚴拷被獲熟番。
偪令供認句結。
其晚間開炮轟斃撒拉回子情形。
尤為慘酷。
若如所奏。
該督濫殺無辜。
貪功喜事。
于邊務大有關系。
着薩迎阿、于接奉前旨、馳往密查之際。
按照摺内所指各情。
一并嚴密訪查。
據實具奏。
斷不準稍有隐飾。
諒薩迎阿必不肯代人受過也。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改鑄江鑄吳縣知縣印信。
從巡撫傅繩勳請也。
○丁卯。
下詣壽康宮、問皇貴太妃安。
○戶部議覆山西巡撫兆那蘇圖奏、變通河東鹽務章程。
一、複長商以專責成。
一、裁浮費以歸節省。
一、禁擡池價以杜居奇。
一、酌減銷價以節虛糜。
一、暫停活引以纾商力。
一、河工經費照時估以錢易銀。
一、按引加斤以濟不足。
一、商鹽加價以裕公項。
一、嚴緝私販以免滞銷。
一、三場均運以裕池産。
應如所請饬令核實辦理。
從之。
○以固倫額驸德木楚克紮布、為總理行營大臣。
○戊辰。
孝和睿皇後初周年忌辰。
遣惠親王綿愉。
詣昌陵飨殿恭代行禮。
○谕内閣、徐廣缙葉名琛馳奏、佛岡、英德兩處剿匪、疊獲勝仗、并廉州疊次殲捦巨匪、又覆奏兩省交界、嚴防合剿各一摺。
廣東南韶一帶匪徒。
前在翁源縣境受創後。
餘匪尚多。
經該督撫等、督率文武。
于十一月初二日。
在佛岡廳之二渡水地方。
砍斃執旗頭目五名。
生捦頭目二名。
轟斃一百六十五名。
又于初九日在英德縣之望樓坪等處。
斃賊二百八十六名。
生捦十五名。
現在匪徒疊次潰竄入山。
官兵偪近巢穴。
葉名琛親督戎行。
務當嚴饬弁兵一鼓作氣。
分路進攻。
以期摉淨盡。
尤須據險持重。
步步為營。
不可稍存大意。
至廉州一帶匪徒。
以方晚為渠魁。
現經鄉民應募。
捦獻正法并将廣西匪首蘇三、誘獲殲斃。
又靈山縣、與廣西宣化接壤匪首陶安仁。
嘯聚多人。
經該縣調帶兵練。
由紳士引入巢穴分路夾攻。
炮斃百餘名。
殺斃三百餘名。
并将匪首陶安仁轟斃。
賊巢盡行焚毀。
該府屬舉行團練。
頗為有效。
又署欽州呂诠、訪獲通賊助逆之土匪七名。
悉數正法。
辦理亦頗得要其方晚餘匪劉八一股。
及陶安仁夥匪黃大等。
仍着分饬迅速剿辦。
所有南韶一帶兩次剿匪。
及廉州殲捦巨匪之出力員弁紳勇。
俱着查明酌量保奏。
兩粵接壤之區。
肇慶一府。
尤為西江往來門戶。
其餘各屬。
多與廣西毗連現值賊匪被創奔竄。
該督撫等、惟當督饬文武紳勇于各要隘處所。
合力兜剿毋任兔脫。
總期一律肅清。
迅殲群醜。
以慰朕望。
○又谕、前因廣西各屬。
被賊蹂躏。
徵調頻仍。
特降谕旨、令林則徐查明被擾。
及官兵經過地方。
将本年應徵錢糧。
分别蠲免緩徵。
現據鄭祖琛奏、請将歉收。
及被擾地方。
酌量分數應徵應緩。
自系在未奉谕旨以前。
朕轸恤民艱。
惟恐澤不下逮。
緻吾民颠沛失所。
着李星沅、周天爵、勞崇光等、遵照前旨。
迅速查明。
鄭祖琛所奏情形。
是否分别緩徵。
即可稍纾民困。
如兵燹之後。
州縣中有全境被擾。
力難輸将者。
即量予豁免。
朕亦不惜立沛恩膏。
俾吾民共登衽席。
李星沅等、務即悉心體察。
詳旨查明。
據實具奏。
毋稍延緩。
○谕軍機大臣等、據徐廣缙奏、通籌廣西剿辦事宜。
并武緣縣兵練大獲勝仗、各一摺。
廣西平樂、柳州一帶。
自陳亞潰就捦。
漸見安戢。
惟浔州、慶遠思恩等府賊數衆多。
兵力較單。
自應擇要并力攻圍。
以期迅速蒇事。
李星沅計已行抵軍營。
着即與周天爵、勞崇光、向榮、體察各郡形勢。
密訪盜賊淵薮。
悉心籌畫。
合力攻擊。
其調到各兵。
道路不熟恐群匪乘間竄逸。
或設伏抗拒互相句連。
亦須酌籌妥為布置。
總期兵多力厚。
将賊匪屯聚最多之處。
先行埽除。
他股畏懾軍威定能望風解散。
兵機制勝。
全在該大臣等、因時因地調度得宜。
朕亦不為遙制也。
另片奏、武緣剿賊兵練得力。
前據鄭祖琛奏到。
已降旨令該大臣等、查明出力兵勇據實奏請鼓勵。
此次徐廣缙所奏得獲勝仗。
全賴團練之力。
與鄭祖琛摺内開列姓名。
互有詳略。
着該大臣等迅速查明。
核實保奏。
候朕施恩。
其各郡團練。
有能似此奮勇出力者。
該大臣等、一并查明奏獎。
至兩粵交界處所。
尤須嚴密督饬防守毋令盜匪此拏彼竄。
是為至要。
徐廣缙各摺。
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疊有人奏、<口英>夷強租閩省神光寺居住。
民夷不安各摺。
當降旨交劉韻珂、徐繼畲查奏、旋據劉韻珂等奏稱、該夷寂處蕭寺。
斷難久延。
複降旨查詢、何時該夷方可搬去。
何以前此令其闌入。
令劉韻珂等據實直陳。
現在劉韻珂業已因病令其開缺。
新任總督裕泰。
尚未到閩。
徐繼畲職任封疆。
撫民防夷。
責無旁貸。
乃于降旨饬查至再至三之事。
日久并不奏聞。
是既已錯誤于前。
又複因循于後。
漫不關心。
成何事體。
徐繼畲、着傳旨申饬刻下神光寺夷人。
究竟曾否搬出。
該撫現在如何籌辦。
夷情是否靜谧紳民能否相安俱着明白回奏。
毋再含混延宕。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有人奏、閩省夷情叵測。
漸至蔓延。
當降旨交徐廣缙逐加訪查。
據實奏聞。
茲據該督奏稱、閩省督撫。
但知将就夷人。
不思固結百姓。
以緻夷情愈驕。
民心日離。
現将發去摺内各情、繕劄委員。
前往确查等語着徐廣缙于該委員查明禀覆到日。
即将閩省實在情形。
是否内地奸人為之句引。
詳細縷陳。
至呅酋與閩夷、有無暗通信息之處。
着随時密查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廣西巡撫鄭祖琛奏、請酌增兵丁鹽菜、及壯勇工食。
從之。
○以禦前大臣上學習行走、固倫額驸德木楚克紮布、為後扈大臣。
○予廣東陣亡守備馬兆、祭葬世職、如都司例。
外委何正光、祭葬世職。
○旌表守正捐軀江蘇昆山縣儒童王樹元妻周氏、江西德化縣民朱明貴陋妻鄒氏。
○己巳。
孝德皇後初周年忌辰。
遣怡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