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三百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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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
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五十五年。
庚戌。
秋。
七月。
己卯朔。
享太廟。
遣肅親王永錫。
恭代行禮。
○谕曰、梁肯堂奏。
順德府同知嵇瓒、前經推升知府。
因兩耳重聽。
以知府銜仍留同知原任。
今又屆三年限滿。
例應甄别。
該員雖逾七旬。
兩耳重聽。
但人尚強健。
精力未衰。
似應準其留任等語。
所奏徇情違例。
甚屬非是。
撫民同知。
雖非知府可比。
然亦有管理地方之責。
豈可任年老重聽之員。
濫竽贻誤。
是嵇瓒即應勒令休緻。
或大計時填劾。
方為正辦乃梁肯堂猶複奏請留任。
其意不過以嵇瓒為大學士嵇璜親弟。
瞻顧情面。
曲事姑容。
且見嵇璜年屆八旬。
耳亦重聽。
現在仍任綸扉。
受恩深重。
遂爾私心窺測将嵇瓒仍行留任。
以為讨好邀譽之計。
夫大學士固非重聽者所能稱職。
朕因念嵇璜年屆八旬。
此時在朝諸臣。
科分資格無有深于伊者。
且内閣僅司票拟。
并未令兼綜部務。
無虞曠職誤公。
朕得一作伴老臣。
亦屬昇平盛事。
此系格外加恩。
在朕則可。
非臣下所能援拟者。
乃梁肯堂于身任民社之員。
竟思以耳聾年邁者姑留供職。
必緻諸事廢弛贻誤。
何以肅吏治而饬官方。
嵇璜雖系大學士。
未嘗管理部務。
人尚謹慎小心。
并不敢幹與外事。
而梁肯堂尚有意逢迎。
則阿桂、和珅、以大學士軍機大臣總理部務。
督撫等趨承迎合。
更無所不至。
即其餘之軍機大臣、六部尚書。
俱有核議各省陳奏事件之責。
督撫等若皆存心顧忌。
試思在朝滿漢大臣。
誰無弟兄子侄在外服官者。
設皆如梁肯堂之有心結納将阘茸不職、年衰有疾之人。
紛紛留任。
甚且因父兄身居顯秩。
即有貪婪不法者。
亦概置之不察。
則朝綱政體。
尚可問乎。
從前楊景素、迎奉于敏中将于易簡、竟欲保舉直隸藩司經朕洞燭隐微。
将楊景素嚴加懲治。
梁肯堂豈不知之。
此事雖不至如楊景素之敢于保舉藩司大員而瞻徇袒庇。
其心實與楊景素無異該督系由直隸州縣。
曆加超擢。
升至總督皆出自朕特用。
乃不思秉公持正。
整饬官常殊負委任雖伊于總督甫經升任。
而在直隸年久。
豈不知朕辦理庶務。
一秉大公。
從不許内外大小臣工。
私情結納。
而此時實無其人梁肯堂竟敢以此嘗試于吏治。
大有關系。
梁肯堂着交部嚴加議處。
并令将如何瞻顧嵇璜情面。
将嵇瓒留任之處。
據實明白回奏。
并将此旨交行在扈從大臣及在京大學士九卿等閱看。
○又谕曰、普福在藏所辦事務。
甚屬姑息。
着革去侍郎。
降為三等侍衛。
○庚辰。
谕軍機大臣曰、福康安奏。
帶領阮光平、于六月二十四日己抵許州。
約于七月初八日必可趕到。
并遵旨将該藩随從内。
酌減人數。
令其在後緩行。
另饬委員。
徑行帶至京城。
劄會金簡、即令于恩賞阮光平住屋内居住等語。
所辦俱屬妥當。
已于摺内詳悉批示矣。
阮光平瞻觐情殷。
歡欣踴躍。
沿途趱程行走。
不辭勞頓。
系屬出于中心至誠。
自許州至熱河。
計程二千一百餘裡。
以日行二百裡計算。
約于本月初八日。
自可趕至熱河。
俾得早遂瞻天之願。
極為好事。
想福康安一路照料同行。
諸凡必臻妥适。
至阮光平沿途供應。
每日需銀四千兩之事。
已據江西湖廣河南等省先後奏覆。
皆稱福康安早經傳知豐儉适中。
不許張大其事。
看來傳單内所列供應條款章程。
自系直隸所定。
昨梁肯堂覆奏。
竟诿為不知此項傳單。
豈有飛過直隸。
迳到熱河之理。
已降旨嚴切詢問。
梁肯堂斷不能再有推托。
此事與福康安無涉。
不必心存畏懼也。
着附報發去新鮮荔枝五個。
賞福康安二個。
賞阮光平二個。
賞陪臣吳文楚一個。
并令福康安告知該藩。
荔枝産自南方。
想安南亦有此物。
視之不甚可貴。
但京城并無荔枝。
每年皆從閩南呈進。
極為貴重。
非親近王公大臣。
不克蒙此異數。
今特為郵賞。
系屬大皇帝格外恩施。
并念陪臣吳文楚、為國王親信出力之臣。
此次又再三籲懇。
偕來瞻觐。
忱悃可嘉。
故亦得蒙此恩賞。
俾阮光平等益深欣感也。
○辛巳。
旌表守正捐軀浙江仙居縣民劉邦獻女劉氏。
○壬午。
谕曰、何裕城奏安徽省原任翰林院庶吉士曹昺。
現任徽州府學教授呂韶。
監生張惇方、秦耀祖耆民姚一溥、餘文章、沈必可、秦連茹等。
俱現年八十以上。
五世同堂
庚戌。
秋。
七月。
己卯朔。
享太廟。
遣肅親王永錫。
恭代行禮。
○谕曰、梁肯堂奏。
順德府同知嵇瓒、前經推升知府。
因兩耳重聽。
以知府銜仍留同知原任。
今又屆三年限滿。
例應甄别。
該員雖逾七旬。
兩耳重聽。
但人尚強健。
精力未衰。
似應準其留任等語。
所奏徇情違例。
甚屬非是。
撫民同知。
雖非知府可比。
然亦有管理地方之責。
豈可任年老重聽之員。
濫竽贻誤。
是嵇瓒即應勒令休緻。
或大計時填劾。
方為正辦乃梁肯堂猶複奏請留任。
其意不過以嵇瓒為大學士嵇璜親弟。
瞻顧情面。
曲事姑容。
且見嵇璜年屆八旬。
耳亦重聽。
現在仍任綸扉。
受恩深重。
遂爾私心窺測将嵇瓒仍行留任。
以為讨好邀譽之計。
夫大學士固非重聽者所能稱職。
朕因念嵇璜年屆八旬。
此時在朝諸臣。
科分資格無有深于伊者。
且内閣僅司票拟。
并未令兼綜部務。
無虞曠職誤公。
朕得一作伴老臣。
亦屬昇平盛事。
此系格外加恩。
在朕則可。
非臣下所能援拟者。
乃梁肯堂于身任民社之員。
竟思以耳聾年邁者姑留供職。
必緻諸事廢弛贻誤。
何以肅吏治而饬官方。
嵇璜雖系大學士。
未嘗管理部務。
人尚謹慎小心。
并不敢幹與外事。
而梁肯堂尚有意逢迎。
則阿桂、和珅、以大學士軍機大臣總理部務。
督撫等趨承迎合。
更無所不至。
即其餘之軍機大臣、六部尚書。
俱有核議各省陳奏事件之責。
督撫等若皆存心顧忌。
試思在朝滿漢大臣。
誰無弟兄子侄在外服官者。
設皆如梁肯堂之有心結納将阘茸不職、年衰有疾之人。
紛紛留任。
甚且因父兄身居顯秩。
即有貪婪不法者。
亦概置之不察。
則朝綱政體。
尚可問乎。
從前楊景素、迎奉于敏中将于易簡、竟欲保舉直隸藩司經朕洞燭隐微。
将楊景素嚴加懲治。
梁肯堂豈不知之。
此事雖不至如楊景素之敢于保舉藩司大員而瞻徇袒庇。
其心實與楊景素無異該督系由直隸州縣。
曆加超擢。
升至總督皆出自朕特用。
乃不思秉公持正。
整饬官常殊負委任雖伊于總督甫經升任。
而在直隸年久。
豈不知朕辦理庶務。
一秉大公。
從不許内外大小臣工。
私情結納。
而此時實無其人梁肯堂竟敢以此嘗試于吏治。
大有關系。
梁肯堂着交部嚴加議處。
并令将如何瞻顧嵇璜情面。
将嵇瓒留任之處。
據實明白回奏。
并将此旨交行在扈從大臣及在京大學士九卿等閱看。
○又谕曰、普福在藏所辦事務。
甚屬姑息。
着革去侍郎。
降為三等侍衛。
○庚辰。
谕軍機大臣曰、福康安奏。
帶領阮光平、于六月二十四日己抵許州。
約于七月初八日必可趕到。
并遵旨将該藩随從内。
酌減人數。
令其在後緩行。
另饬委員。
徑行帶至京城。
劄會金簡、即令于恩賞阮光平住屋内居住等語。
所辦俱屬妥當。
已于摺内詳悉批示矣。
阮光平瞻觐情殷。
歡欣踴躍。
沿途趱程行走。
不辭勞頓。
系屬出于中心至誠。
自許州至熱河。
計程二千一百餘裡。
以日行二百裡計算。
約于本月初八日。
自可趕至熱河。
俾得早遂瞻天之願。
極為好事。
想福康安一路照料同行。
諸凡必臻妥适。
至阮光平沿途供應。
每日需銀四千兩之事。
已據江西湖廣河南等省先後奏覆。
皆稱福康安早經傳知豐儉适中。
不許張大其事。
看來傳單内所列供應條款章程。
自系直隸所定。
昨梁肯堂覆奏。
竟诿為不知此項傳單。
豈有飛過直隸。
迳到熱河之理。
已降旨嚴切詢問。
梁肯堂斷不能再有推托。
此事與福康安無涉。
不必心存畏懼也。
着附報發去新鮮荔枝五個。
賞福康安二個。
賞阮光平二個。
賞陪臣吳文楚一個。
并令福康安告知該藩。
荔枝産自南方。
想安南亦有此物。
視之不甚可貴。
但京城并無荔枝。
每年皆從閩南呈進。
極為貴重。
非親近王公大臣。
不克蒙此異數。
今特為郵賞。
系屬大皇帝格外恩施。
并念陪臣吳文楚、為國王親信出力之臣。
此次又再三籲懇。
偕來瞻觐。
忱悃可嘉。
故亦得蒙此恩賞。
俾阮光平等益深欣感也。
○辛巳。
旌表守正捐軀浙江仙居縣民劉邦獻女劉氏。
○壬午。
谕曰、何裕城奏安徽省原任翰林院庶吉士曹昺。
現任徽州府學教授呂韶。
監生張惇方、秦耀祖耆民姚一溥、餘文章、沈必可、秦連茹等。
俱現年八十以上。
五世同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