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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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二年。
乙未。
八月。
壬子朔。
○甲寅。
遣官祭故理藩院侍郎尼堪。
○以拜他喇布勒哈番覺羅朱滿、為宗人府理事官。
○升侍讀學士白允謙、為内翰林國史院學士。
○丙辰。
升吏科給事中劉文隽、為兵科右給事中。
○免山西靈邱縣府天等村本年分雹災額賦有差。
○丁巳。
遣大學士覺羅巴哈納、祭先師孔子。
○戊午。
祭大社。
大稷。
遣公額爾克戴青行禮。
○索倫部落馬魯凱等進貢貂皮。
宴赉如例。
○庚申。
太宗文皇帝忌辰。
遣官祭昭陵。
○遣官祭故三等阿思哈尼哈番蘇班岱。
○辛酉。
升正藍旗漢軍二等護衛克德、為甲喇章京。
○革澧州道張國士職。
以大軍将往荊州、推诿路險難行、不加修葺。
贻誤軍機也。
○壬戌。
太祖武皇帝忌辰。
遣官祭福陵。
○加操江巡撫兵部尚書李日芃、太子太保。
以纂造賦役全書先成故也。
○癸亥。
命固山額真阿爾津、為甯南靖寇大将軍。
同固山額真卓羅等、統八旗官屬兵丁駐防荊州。
固山額真祖澤潤、分防長沙。
賜之敕曰。
今逆賊孫可望等、煽亂湖南。
騷擾地方。
茲命爾阿爾津、為甯南靖寇大将軍。
同固山額真卓羅、祖澤潤、護軍統領席蔔臣、梅勒章京禱喇、太什喀、覺羅斡爾馬等、統率大軍、前赴南楚。
爾統官屬兵丁、于湖南湖北地方、與經略輔臣洪承疇、共議地勢相宜之所駐劄。
其軍情事務。
亦會同經略輔臣洪承疇、計議而行。
賊若入犯、須協心戮力、多設方略。
相機巢□刀除。
凡事與固山額真、護軍統領、梅勒章京等、會議而行。
毋矜己智、不聽衆言。
毋恃兵強、輕視逆寇。
仍嚴偵探。
勿緻疎虞。
抗拒不順者戮之。
有先被賊脅從、聞大軍至、即時迎降者、俱免誅戮。
有能擒殺賊渠投誠者、仍分别升賞。
惟以安民為首務。
須嚴禁兵将。
申明紀律。
凡歸順人民、毋得擾害。
務體朕定亂安民至意。
行間将領功罪、察實紀明彙奏。
有犯小過者、當即處分。
至于骁騎校護軍校以下、除死罪外。
其餘大小罪過、俱與衆将商酌、竟行處分。
爾受茲重任。
益勤厥事。
欽哉。
○授削爵貝勒吞齊、巴思漢鎮國公品級。
貝子劄喀納、輔國公品級。
鎮國公韓岱、鎮國将軍品級。
俱令立功贖罪。
○湖北道佥事陳全國、以玩誤軍需。
革職。
○升副理事官宜爾當阿、為吏部理事官。
○乙醜。
以多羅安郡王嶽樂、為宗人府左宗正。
多羅貝勒杜蘭、為宗人府右宗正。
○丙寅。
以軍功、加一等阿思哈尼哈番固山額真金砺、一等阿達哈哈番大理寺卿吳庫禮、一等阿達哈哈番協領鄂屯、一等阿達哈哈番費牙諸巴圖魯、拜他喇布勒哈番協領溫都禮、各一拖沙喇哈番。
升二等阿思哈尼哈番兵部侍郎額黑裡、為一等阿思哈尼哈番。
一等阿達哈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梅勒章京徐大貴、為三等阿思哈尼哈番。
授署甲喇章京阿世圖、為拖沙喇哈番。
贈陣亡二等阿達哈哈番李士貴、為一等阿達哈哈番。
○戊辰。
遣官祭曆代帝王。
○遣官祭城隍之神。
○遣官祭景山瀛台之神。
以另易新名也。
○庚午。
升侍讀叟塞、為内國史院侍讀學士。
○左都禦史龔鼎孳等奏言、刑部請停秋決一疏、已奉俞上□日。
其所停者、似專指在外而言。
臣謂内外奉行畫一、更足廣昭德意。
嗣後每遇恤刑、内外暫行停決。
以彰一視之仁得上□日、照所請行。
着為令。
○辛未。
封多羅貝勒杜爾祜子敦達、為固山貝子。
貝子薩弼子顧鼐、為鎮國公。
授輔國将軍塞勒伯子舒淑、為三等奉國将軍。
○欽天監監正湯若望、考九年滿。
加通政使司通政使銜。
賜二品頂帶、仍管欽天監事。
○以阿達哈哈番覺羅喇虎塔、為宗人府理事官。
○壬申。
谕吏部、前選庶吉士、因漢軍進士、久在旗下、已經學習滿洲規矩。
不必與選。
二甲進士洪士銘、亦照此例、應選知州。
念系經略輔臣洪承疇之子、着以京官用三甲進士耿效忠、系靖南王耿繼茂之子、亦着以京官用。
俱查照應得職官補授。
○降蘇松提督張天祿職三級。
戴罪殺賊自贖。
以賊入汛地、傷兵焚船故也。
○癸酉。
谕工部、畿輔之地、乃天下根本。
必加意安養、使民生樂業。
方能自近及遠。
漸緻太平。
前爾部會同
乙未。
八月。
壬子朔。
○甲寅。
遣官祭故理藩院侍郎尼堪。
○以拜他喇布勒哈番覺羅朱滿、為宗人府理事官。
○升侍讀學士白允謙、為内翰林國史院學士。
○丙辰。
升吏科給事中劉文隽、為兵科右給事中。
○免山西靈邱縣府天等村本年分雹災額賦有差。
○丁巳。
遣大學士覺羅巴哈納、祭先師孔子。
○戊午。
祭大社。
大稷。
遣公額爾克戴青行禮。
○索倫部落馬魯凱等進貢貂皮。
宴赉如例。
○庚申。
太宗文皇帝忌辰。
遣官祭昭陵。
○遣官祭故三等阿思哈尼哈番蘇班岱。
○辛酉。
升正藍旗漢軍二等護衛克德、為甲喇章京。
○革澧州道張國士職。
以大軍将往荊州、推诿路險難行、不加修葺。
贻誤軍機也。
○壬戌。
太祖武皇帝忌辰。
遣官祭福陵。
○加操江巡撫兵部尚書李日芃、太子太保。
以纂造賦役全書先成故也。
○癸亥。
命固山額真阿爾津、為甯南靖寇大将軍。
同固山額真卓羅等、統八旗官屬兵丁駐防荊州。
固山額真祖澤潤、分防長沙。
賜之敕曰。
今逆賊孫可望等、煽亂湖南。
騷擾地方。
茲命爾阿爾津、為甯南靖寇大将軍。
同固山額真卓羅、祖澤潤、護軍統領席蔔臣、梅勒章京禱喇、太什喀、覺羅斡爾馬等、統率大軍、前赴南楚。
爾統官屬兵丁、于湖南湖北地方、與經略輔臣洪承疇、共議地勢相宜之所駐劄。
其軍情事務。
亦會同經略輔臣洪承疇、計議而行。
賊若入犯、須協心戮力、多設方略。
相機巢□刀除。
凡事與固山額真、護軍統領、梅勒章京等、會議而行。
毋矜己智、不聽衆言。
毋恃兵強、輕視逆寇。
仍嚴偵探。
勿緻疎虞。
抗拒不順者戮之。
有先被賊脅從、聞大軍至、即時迎降者、俱免誅戮。
有能擒殺賊渠投誠者、仍分别升賞。
惟以安民為首務。
須嚴禁兵将。
申明紀律。
凡歸順人民、毋得擾害。
務體朕定亂安民至意。
行間将領功罪、察實紀明彙奏。
有犯小過者、當即處分。
至于骁騎校護軍校以下、除死罪外。
其餘大小罪過、俱與衆将商酌、竟行處分。
爾受茲重任。
益勤厥事。
欽哉。
○授削爵貝勒吞齊、巴思漢鎮國公品級。
貝子劄喀納、輔國公品級。
鎮國公韓岱、鎮國将軍品級。
俱令立功贖罪。
○湖北道佥事陳全國、以玩誤軍需。
革職。
○升副理事官宜爾當阿、為吏部理事官。
○乙醜。
以多羅安郡王嶽樂、為宗人府左宗正。
多羅貝勒杜蘭、為宗人府右宗正。
○丙寅。
以軍功、加一等阿思哈尼哈番固山額真金砺、一等阿達哈哈番大理寺卿吳庫禮、一等阿達哈哈番協領鄂屯、一等阿達哈哈番費牙諸巴圖魯、拜他喇布勒哈番協領溫都禮、各一拖沙喇哈番。
升二等阿思哈尼哈番兵部侍郎額黑裡、為一等阿思哈尼哈番。
一等阿達哈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梅勒章京徐大貴、為三等阿思哈尼哈番。
授署甲喇章京阿世圖、為拖沙喇哈番。
贈陣亡二等阿達哈哈番李士貴、為一等阿達哈哈番。
○戊辰。
遣官祭曆代帝王。
○遣官祭城隍之神。
○遣官祭景山瀛台之神。
以另易新名也。
○庚午。
升侍讀叟塞、為内國史院侍讀學士。
○左都禦史龔鼎孳等奏言、刑部請停秋決一疏、已奉俞上□日。
其所停者、似專指在外而言。
臣謂内外奉行畫一、更足廣昭德意。
嗣後每遇恤刑、内外暫行停決。
以彰一視之仁得上□日、照所請行。
着為令。
○辛未。
封多羅貝勒杜爾祜子敦達、為固山貝子。
貝子薩弼子顧鼐、為鎮國公。
授輔國将軍塞勒伯子舒淑、為三等奉國将軍。
○欽天監監正湯若望、考九年滿。
加通政使司通政使銜。
賜二品頂帶、仍管欽天監事。
○以阿達哈哈番覺羅喇虎塔、為宗人府理事官。
○壬申。
谕吏部、前選庶吉士、因漢軍進士、久在旗下、已經學習滿洲規矩。
不必與選。
二甲進士洪士銘、亦照此例、應選知州。
念系經略輔臣洪承疇之子、着以京官用三甲進士耿效忠、系靖南王耿繼茂之子、亦着以京官用。
俱查照應得職官補授。
○降蘇松提督張天祿職三級。
戴罪殺賊自贖。
以賊入汛地、傷兵焚船故也。
○癸酉。
谕工部、畿輔之地、乃天下根本。
必加意安養、使民生樂業。
方能自近及遠。
漸緻太平。
前爾部會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