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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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表揚。
古昔聖王之钜典也。
朕登大寶。
特仿古制。
視諸臣功德差等、授以冊印。
俾榮及前人。
福流後嗣。
咨爾平西伯吳三桂、洞識天時。
當睿王統兵西征之際。
爾即擒流賊說士、遣官歸命軍前。
迨王師式臨蚤已開關迎入。
又随睿王破賊兵二十萬、底定中原。
大功茂着。
宜膺延世之賞永堅帶砺之盟。
順治元年。
十月十三日、授以冊印。
封為平西王。
子孫世襲罔替。
後領兵在陝西階州地方誅僞秦王朱生福、僞定遠侯趙榮貴、并賊七千有餘。
獲僞定遠侯印一顆。
僞總兵印十顆。
遣官兵至碧魚口、斬賊兵三百餘名。
擒戮僞總兵王應選。
在富平縣、延安府等州縣美園等處地方、斬僞經略王永強、高友才、僞總兵、副将、參将遊擊、郭玉麒等官五百四十名。
并賊二萬六百有餘。
獲僞定國将軍印一顆、僞官印十一顆。
攻克山陝二省五十八城。
遣官兵在同官縣、臨縣等處地方、斬僞經略平四、僞總兵、副将、參将、遊擊等官二十六名、并賊兵五千五百有餘。
獲僞印六顆。
在延安府、府谷縣、招降僞總兵官二名僞道一名、僞副将一名、并兵六百名。
今特授金冊金印。
仍封為平西王。
王其益勵忠勤。
屏藩王室。
欽哉、無斁。
○敕谕平西王吳三桂曰。
四川逆賊盤聚。
斯民陷于水火。
茲特命爾統領大軍、入川征巢□刀。
凡事與墨爾根侍衛李國翰、計議而行。
投誠者撫之、抗拒者誅之。
若武官有功、核實題叙有臨陣退縮、遲誤兵機、不遵号令、應處分者、聽王便宜從事。
若罪大、不便自處者、指名參奏。
其應用糧饷、會陝西、四川、總督、巡撫、料理支給。
地方既定之後。
凡軍機事務、悉聽王調度。
其一應民事錢糧、仍歸地方文官照舊管理。
文武各官有事見王、俱照王禮谒見。
王受茲重任。
其益殚忠猷。
禮以律己廉以率下。
務輯甯疆圉。
寬朝廷西顧之憂欽哉。
○浙閩總督陳錦疏言、賊渠阮進、張名振等、擁僞魯王盤踞、舟山臣會同固山額真金砺、劉之源、提督田雄等、統兵進巢 □刀由定關出海遇賊艘于橫洋奮擊、敗之生擒。
僞蕩湖侯阮進遂至舟山掘陷其城。
我兵奮勇齊登。
賊勢屈。
因縱火自焚僞官及家口俱為灰燼。
張名振聞城破遂擁僞魯王遁去捷聞下所司察叙 ○革江南徽甯道參政袁仲魁職以巡按上官鉝劾其貪縱不職故也。
○癸未。
革浙江紹台道副使耿應衡、金衢嚴道參議王镛職。
以巡按杜果、劾其貪黩故也。
○甲申。
谕戶部、盛京癸酉年定例。
凡系本家奴仆開戶另造者。
許其編入。
其系各戶長、同造一戶者。
許其編出。
今有以盛京戶口冊内另戶之人、稱原系伊家奴仆具告者、毋準。
其冊内本同戶、乃告稱非伊家奴仆者亦毋得開出。
再自入北京以來牛錄章京骁騎校、因披甲人、先後參錯。
出征、其主不知。
而小撥什庫、以為戶口各異。
可以關支糧米。
大幹法紀。
将一家兩披甲。
分記者、有之以家下奴仆分記者、亦有之。
今當編審之年。
各該牛錄章京、骁騎校、小撥什庫、及戶長會議、果系兄弟、聽其别編。
果系本家奴仆、各歸戶長造送。
此編審時、如以家下奴仆、複行開戶造送、後雖告稱原系伊家奴仆、不準仍聽另戶。
如将未成丁之子、分戶造送者、論罪。
其無嗣寡婦、守節不嫁、不願同承産之人編入。
情願于身在之日、另注冊籍、以為生計者。
将承産人姓名立戶。
後開或嬸母。
或嫂或弟婦、或侄婦、滿洲奴仆若幹、漢奴仆若幹、另為一款造送部内。
此婦或再醮、或身故、按冊上姓名、準其承管。
○科爾沁國卓禮克圖親王、及福金、察哈爾國公主等、歸國命和碩親王以下、尚書以上及親王郡王、福金等、設宴餞送之 ○以甲喇章京管效忠為都督佥事。
充鎮守天津總兵官。
○丙戌。
罷戶部尚書雅賴、工部尚書兼梅勒章京譚布、戶部侍郎索爾果、屯泰、刑部侍郎碩爾對、工部侍郎伊爾格德、都察院左都禦史覺善職。
○以三等阿思哈尼哈番希福、在部勤勞。
且有軍功。
加為一等阿思哈尼哈番 ○以碩塞吳把什、出使效力。
授拖沙喇哈番。
○以固山額真卓羅、為吏部尚書。
固山額真藍拜、為工部尚書。
固山額真俄羅塞臣、為都察院、左都禦史升都察院副都禦史車克、為戶部尚書。
納都戶、為都察院副都禦史。
調吏部侍郎羅碩、為工部侍郎。
屠賴、為吏部侍郎。
布克沙、祝世允、俱為戶部侍郎。
趙布泰、為刑
古昔聖王之钜典也。
朕登大寶。
特仿古制。
視諸臣功德差等、授以冊印。
俾榮及前人。
福流後嗣。
咨爾平西伯吳三桂、洞識天時。
當睿王統兵西征之際。
爾即擒流賊說士、遣官歸命軍前。
迨王師式臨蚤已開關迎入。
又随睿王破賊兵二十萬、底定中原。
大功茂着。
宜膺延世之賞永堅帶砺之盟。
順治元年。
十月十三日、授以冊印。
封為平西王。
子孫世襲罔替。
後領兵在陝西階州地方誅僞秦王朱生福、僞定遠侯趙榮貴、并賊七千有餘。
獲僞定遠侯印一顆。
僞總兵印十顆。
遣官兵至碧魚口、斬賊兵三百餘名。
擒戮僞總兵王應選。
在富平縣、延安府等州縣美園等處地方、斬僞經略王永強、高友才、僞總兵、副将、參将遊擊、郭玉麒等官五百四十名。
并賊二萬六百有餘。
獲僞定國将軍印一顆、僞官印十一顆。
攻克山陝二省五十八城。
遣官兵在同官縣、臨縣等處地方、斬僞經略平四、僞總兵、副将、參将、遊擊等官二十六名、并賊兵五千五百有餘。
獲僞印六顆。
在延安府、府谷縣、招降僞總兵官二名僞道一名、僞副将一名、并兵六百名。
今特授金冊金印。
仍封為平西王。
王其益勵忠勤。
屏藩王室。
欽哉、無斁。
○敕谕平西王吳三桂曰。
四川逆賊盤聚。
斯民陷于水火。
茲特命爾統領大軍、入川征巢□刀。
凡事與墨爾根侍衛李國翰、計議而行。
投誠者撫之、抗拒者誅之。
若武官有功、核實題叙有臨陣退縮、遲誤兵機、不遵号令、應處分者、聽王便宜從事。
若罪大、不便自處者、指名參奏。
其應用糧饷、會陝西、四川、總督、巡撫、料理支給。
地方既定之後。
凡軍機事務、悉聽王調度。
其一應民事錢糧、仍歸地方文官照舊管理。
文武各官有事見王、俱照王禮谒見。
王受茲重任。
其益殚忠猷。
禮以律己廉以率下。
務輯甯疆圉。
寬朝廷西顧之憂欽哉。
○浙閩總督陳錦疏言、賊渠阮進、張名振等、擁僞魯王盤踞、舟山臣會同固山額真金砺、劉之源、提督田雄等、統兵進巢 □刀由定關出海遇賊艘于橫洋奮擊、敗之生擒。
僞蕩湖侯阮進遂至舟山掘陷其城。
我兵奮勇齊登。
賊勢屈。
因縱火自焚僞官及家口俱為灰燼。
張名振聞城破遂擁僞魯王遁去捷聞下所司察叙 ○革江南徽甯道參政袁仲魁職以巡按上官鉝劾其貪縱不職故也。
○癸未。
革浙江紹台道副使耿應衡、金衢嚴道參議王镛職。
以巡按杜果、劾其貪黩故也。
○甲申。
谕戶部、盛京癸酉年定例。
凡系本家奴仆開戶另造者。
許其編入。
其系各戶長、同造一戶者。
許其編出。
今有以盛京戶口冊内另戶之人、稱原系伊家奴仆具告者、毋準。
其冊内本同戶、乃告稱非伊家奴仆者亦毋得開出。
再自入北京以來牛錄章京骁騎校、因披甲人、先後參錯。
出征、其主不知。
而小撥什庫、以為戶口各異。
可以關支糧米。
大幹法紀。
将一家兩披甲。
分記者、有之以家下奴仆分記者、亦有之。
今當編審之年。
各該牛錄章京、骁騎校、小撥什庫、及戶長會議、果系兄弟、聽其别編。
果系本家奴仆、各歸戶長造送。
此編審時、如以家下奴仆、複行開戶造送、後雖告稱原系伊家奴仆、不準仍聽另戶。
如将未成丁之子、分戶造送者、論罪。
其無嗣寡婦、守節不嫁、不願同承産之人編入。
情願于身在之日、另注冊籍、以為生計者。
将承産人姓名立戶。
後開或嬸母。
或嫂或弟婦、或侄婦、滿洲奴仆若幹、漢奴仆若幹、另為一款造送部内。
此婦或再醮、或身故、按冊上姓名、準其承管。
○科爾沁國卓禮克圖親王、及福金、察哈爾國公主等、歸國命和碩親王以下、尚書以上及親王郡王、福金等、設宴餞送之 ○以甲喇章京管效忠為都督佥事。
充鎮守天津總兵官。
○丙戌。
罷戶部尚書雅賴、工部尚書兼梅勒章京譚布、戶部侍郎索爾果、屯泰、刑部侍郎碩爾對、工部侍郎伊爾格德、都察院左都禦史覺善職。
○以三等阿思哈尼哈番希福、在部勤勞。
且有軍功。
加為一等阿思哈尼哈番 ○以碩塞吳把什、出使效力。
授拖沙喇哈番。
○以固山額真卓羅、為吏部尚書。
固山額真藍拜、為工部尚書。
固山額真俄羅塞臣、為都察院、左都禦史升都察院副都禦史車克、為戶部尚書。
納都戶、為都察院副都禦史。
調吏部侍郎羅碩、為工部侍郎。
屠賴、為吏部侍郎。
布克沙、祝世允、俱為戶部侍郎。
趙布泰、為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