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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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八年。
辛卯。
秋七月。
丙子朔。
享太廟遣貝子鞏阿岱行禮。
○谕刑部等衙門朕今八年二月初十日上昭聖慈壽皇太後尊号。
恩诏頒發。
自二月十一日昧爽以前凡罪在應赦者。
内外各衙門自應遵诏奉行。
數月以來。
問刑衙門、有遵诏議免者亦有仍照舊議罪者參差不一官民無所适從、夫信者國之大寶。
若恩诏不遵行于天下更何以示信。
自今傳谕之後。
在京在外問刑各衙門務遵恩诏月日畫一奉行。
如有再以赦前事告者、必以其罪反坐。
問官有以赦前事議罪者、定以違上□日論。
○谕戶部。
數年以來。
投充漢人生事害民民不能堪、堪至有為盜、窩盜者。
朕聞之、不勝痛恨。
帝王以天下為家。
豈有厚視投充、薄待編氓之理。
況供我賦役者民也。
國家元氣賴之。
投充者、奴隸也。
今反借主為護身之符。
藐視有司。
颠倒是非弁髦國法。
欺壓小民。
若不大加懲治。
成何法紀。
自今以後。
上自朕之包衣牛錄下至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公、侯、伯、諸臣等。
若有投充之人、仍前生事害民者本主、及該管牛錄果系知情、問連坐之罪。
除本犯正法外。
妻孥家産、盡行入官。
若本主不知情。
投充之人罪不至死者。
本犯及妻孥、不必斷出。
以前有司責治投充之人、曾有革職問罪者。
以緻投充之人益加橫肆。
今後各該地方官。
如遇投充之人犯罪與屬民一體、從公究治。
爾部刊刻告示嚴行曉谕。
務使天下鹹知。
○谕刑部等衙門。
大小臣工、皆朝廷職官。
待職官有體、則朝廷體統益尊。
朕觀在外各省文武等官、必經督撫巡按具奏參劾奉上□日革職、然後提問究罪。
今在京滿漢諸臣犯罪常有未奉上 □日革職、問刑衙門、未論情之虛實、罪之輕重、辄提取審問殊非待職官之體。
自今以後。
凡在京滿漢大小官員有犯。
或被人告發。
該衙門先将犯事緣由、具奏請上□日。
應革職提問者。
必奉上□日革職、然後送到刑部審問。
毋得仍前徑行提審。
永着為令。
○命内翰林秘書院侍講學士高珩、内翰林弘文院編修黃機為江南鄉試主考官。
○戊寅。
兵部奏言江南改直為省其武闱不應分上江下江。
應照各省事例。
統于省城鄉試。
從之。
○以功授劄委副将滿進忠為興化府副将王進為福州府城守副将。
○乙卯。
宴索倫部落進貢虎爾格吳爾達爾漢等于禮部。
○遣監察禦史李敬巡按湖南郝浴巡按四川王荃可、巡按廣西。
薛陳偉巡按宣大何承都巡按甘肅。
○癸未。
升江南右布政使孫肇興為廣西布政使司左布政使。
河南督糧道副使閻堯年為陝西苑馬寺卿。
補原任江西右布政使莊應會、為本省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實授陳安國、為四川布政使司參議川西道。
○改直隸密雲道為通密道。
移駐通州。
○增設湖廣沅州營副将一員遊擊二員都司守備各一員 ○乙酉。
通政使司通政使喀恺等奏請停止密疏副本從之。
○丙戌。
以昭陵飨堂寝殿滲漏。
革監修工部侍郎臧國祚世職并侍郎牛錄任。
仍贖身。
○監修昭陵章京周元勳、坐遲誤陵工法司拟斬命免死籍其家。
○工部尚書星讷、坐私徹修昭陵。
夫役五百名且擅停裁樹革世職并牛錄任籍其家之半。
○續順公沈永忠奏報總兵官許天寵、阿達哈哈番張彥弘護軍統領宋文科等、進巢□刀馬曹、郝盧等賊陣擒僞将席世賢等一百七名。
斬獲甚多。
又疏報招撫湖南大寇僞侯牛萬才等三十人僞副将劉芳節等二百二十六人降賊衆一萬八千有奇俱下所司。
○刑科右給事中魏象樞疏言皇上親政以來所行仁政超邁帝王宜乎部院督撫諸臣仰體圖治之。
聖心遵行恐後乃自正月十二日以後奉上□日事宜。
經年累月延緩不報以緻積久弊生伏請立限責成以道裡
辛卯。
秋七月。
丙子朔。
享太廟遣貝子鞏阿岱行禮。
○谕刑部等衙門朕今八年二月初十日上昭聖慈壽皇太後尊号。
恩诏頒發。
自二月十一日昧爽以前凡罪在應赦者。
内外各衙門自應遵诏奉行。
數月以來。
問刑衙門、有遵诏議免者亦有仍照舊議罪者參差不一官民無所适從、夫信者國之大寶。
若恩诏不遵行于天下更何以示信。
自今傳谕之後。
在京在外問刑各衙門務遵恩诏月日畫一奉行。
如有再以赦前事告者、必以其罪反坐。
問官有以赦前事議罪者、定以違上□日論。
○谕戶部。
數年以來。
投充漢人生事害民民不能堪、堪至有為盜、窩盜者。
朕聞之、不勝痛恨。
帝王以天下為家。
豈有厚視投充、薄待編氓之理。
況供我賦役者民也。
國家元氣賴之。
投充者、奴隸也。
今反借主為護身之符。
藐視有司。
颠倒是非弁髦國法。
欺壓小民。
若不大加懲治。
成何法紀。
自今以後。
上自朕之包衣牛錄下至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公、侯、伯、諸臣等。
若有投充之人、仍前生事害民者本主、及該管牛錄果系知情、問連坐之罪。
除本犯正法外。
妻孥家産、盡行入官。
若本主不知情。
投充之人罪不至死者。
本犯及妻孥、不必斷出。
以前有司責治投充之人、曾有革職問罪者。
以緻投充之人益加橫肆。
今後各該地方官。
如遇投充之人犯罪與屬民一體、從公究治。
爾部刊刻告示嚴行曉谕。
務使天下鹹知。
○谕刑部等衙門。
大小臣工、皆朝廷職官。
待職官有體、則朝廷體統益尊。
朕觀在外各省文武等官、必經督撫巡按具奏參劾奉上□日革職、然後提問究罪。
今在京滿漢諸臣犯罪常有未奉上 □日革職、問刑衙門、未論情之虛實、罪之輕重、辄提取審問殊非待職官之體。
自今以後。
凡在京滿漢大小官員有犯。
或被人告發。
該衙門先将犯事緣由、具奏請上□日。
應革職提問者。
必奉上□日革職、然後送到刑部審問。
毋得仍前徑行提審。
永着為令。
○命内翰林秘書院侍講學士高珩、内翰林弘文院編修黃機為江南鄉試主考官。
○戊寅。
兵部奏言江南改直為省其武闱不應分上江下江。
應照各省事例。
統于省城鄉試。
從之。
○以功授劄委副将滿進忠為興化府副将王進為福州府城守副将。
○乙卯。
宴索倫部落進貢虎爾格吳爾達爾漢等于禮部。
○遣監察禦史李敬巡按湖南郝浴巡按四川王荃可、巡按廣西。
薛陳偉巡按宣大何承都巡按甘肅。
○癸未。
升江南右布政使孫肇興為廣西布政使司左布政使。
河南督糧道副使閻堯年為陝西苑馬寺卿。
補原任江西右布政使莊應會、為本省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實授陳安國、為四川布政使司參議川西道。
○改直隸密雲道為通密道。
移駐通州。
○增設湖廣沅州營副将一員遊擊二員都司守備各一員 ○乙酉。
通政使司通政使喀恺等奏請停止密疏副本從之。
○丙戌。
以昭陵飨堂寝殿滲漏。
革監修工部侍郎臧國祚世職并侍郎牛錄任。
仍贖身。
○監修昭陵章京周元勳、坐遲誤陵工法司拟斬命免死籍其家。
○工部尚書星讷、坐私徹修昭陵。
夫役五百名且擅停裁樹革世職并牛錄任籍其家之半。
○續順公沈永忠奏報總兵官許天寵、阿達哈哈番張彥弘護軍統領宋文科等、進巢□刀馬曹、郝盧等賊陣擒僞将席世賢等一百七名。
斬獲甚多。
又疏報招撫湖南大寇僞侯牛萬才等三十人僞副将劉芳節等二百二十六人降賊衆一萬八千有奇俱下所司。
○刑科右給事中魏象樞疏言皇上親政以來所行仁政超邁帝王宜乎部院督撫諸臣仰體圖治之。
聖心遵行恐後乃自正月十二日以後奉上□日事宜。
經年累月延緩不報以緻積久弊生伏請立限責成以道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