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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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治罪如督撫不為查行、即來京赴部告理其各官吏士庶捐助銀兩已解未解、及既經奉上□日者。
俱着照數查收該部将姓名記冊酌量議叙。
嗣後捐助俱免。
○癸巳。
蘇克薩哈詹岱穆濟倫首告睿王薨于出獵之所。
侍女吳爾庫尼、将殉葬時。
呼羅什博爾惠、蘇拜、詹岱、穆濟倫五人至。
囑之曰。
王曾不令人知備有八補黃袍、大東珠素珠、黑狐褂、今可潛置棺内。
及回家殡殓時。
羅什、蘇克薩哈、詹岱、穆濟倫将八補黃袍、大東株素珠、黑狐褂潛置棺内。
又王欲于永平府圈房、偕兩旗移駐。
與何洛會羅什博爾惠、吳拜、蘇拜等密謀定議。
将圈房之人、已經遣出。
會因出獵稽遲未往等語。
事聞。
上命諸王大臣質訊時固山額真、尚書譚泰、亦首言睿王取肅王妃并令肅王諸子至第較射時、何洛會詈之曰。
見此鬼魁、不覺心悸。
蘇克薩哈告于睿王。
王曰。
想彼欲媚我而為是言也。
但我之愛彼、更自有在。
貝子錫翰、亦首言何洛會向我言。
上今親政。
兩黃旗大臣、與我相惡。
我昔曾首告肅王。
今伊等豈肯不殺我、而反容我耶。
于是并案會訊俱實。
以睿王私制禦用服飾等件。
又欲率兩旗駐永平。
陰謀篡逆。
睿王應籍沒、所屬家産人口入官。
其養子多爾博、女東莪、俱給信王。
阿洛會前首告。
肅王、非肅王有抗上之罪也。
肅王以睿王攝政、心懷篡逆。
不能隐忍發言。
何洛會黨附睿王、乃以首告。
彼時即應正法。
今複言皇上親政。
兩黃旗大臣與我相惡。
必挾仇殺我。
罪一。
以惡言加肅王諸子。
罪一。
睿王欲另駐永平時、同與密謀。
罪一。
何洛會應淩遲處死。
籍其家。
胡錫、知其兄何洛會種種逆謀、不行舉首。
亦應淩遲處死。
籍其家。
蘇拜、知睿王棺内置黃袍、黑狐褂、東珠素珠、徇隐不首。
罪一。
睿王欲另駐永平時、同與密謀。
罪一。
蘇拜、應斬。
因先犯死罪、曾蒙聖恩寬宥。
仍應免死。
奏入。
得上 □日、依議。
○甲午。
免山西荒地一萬五千頃額糧。
○丙申。
工科左給事中姚文然奏言、巡按察吏安民、其任綦重。
向議暫停、為不得其人故也。
臣謂巡按之失人。
總因都察院堂官之溺職耳。
夫巡按出。
有差規。
入則考核。
整肅憲綱、全在堂官。
今都察院滿漢憲臣八九員。
禦史等近六十員。
半年以來、不聞疏請甄别。
皇上親政之始、不聞請上□日特遣。
俾賢者憤悶無以自立。
不肖者腼顔有以自容。
堂官愈多。
憲綱愈壞。
故臣謂欲巡按之得人、宜自澄清都察院諸臣始也。
事下廷議 ○丁酉。
遣大學士剛林、祭先師孔子。
○厄魯特部落台吉額爾德尼等、來貢駝馬宴赉如例。
○谕戶部。
國家首重體統。
尊卑原有定分。
近聞滿洲撥什庫、及莊頭、投充人等不守法度。
罔顧尊卑騎。
馬直入府州縣衙門。
與府州縣官并坐。
藐視命吏。
任意橫行。
目中既無官府。
何況小民。
其欺陵魚肉、不問可知。
深可痛恨。
爾部即出示嚴行禁止。
并行文各府州縣。
如有撥什庫人等、仍前無故擅入官府衙門。
及陵侮官員。
欺害小民者。
即擒拏解部。
從重治罪。
○戊戌。
祭大社、大稷、上親詣行禮 ○封貝勒嶽樂為多羅安郡王 ○以詹岱舉首睿王私備禦用衣物、及攜兩旗移駐等事。
授為拜他喇布勒哈番。
○己亥。
追論睿王多爾衮罪狀。
昭示中外。
诏曰。
鄭親王、巽親王、端重親王、敬謹親王、同内大臣等、合詞奏言。
太宗文皇帝龍馭上賓時。
諸王、貝勒、大臣等、同心翊戴。
共矢忠誠扶立皇上。
彼時臣等、并無欲立攝政王多爾衮之議。
惟伊弟豫郡王多铎、唆調勸進。
皇上因在沖年。
曾将朝政、付伊與鄭親王共理。
逮後睿王多爾衮、獨專威權。
不令鄭親王預政。
遂以伊親弟豫郡王多铎、為輔政叔王。
背誓肆行。
妄自尊大以皇上之繼位、盡為已功又将太宗文皇帝昔年恩養諸王大臣官兵人等、為我皇上捐軀竭力、攻城破敵、巢□刀滅賊寇之功。
全歸于己其所用儀仗音樂及衛從之人、俱僭拟至尊。
蓋造府第、亦與宮阙無異。
府庫之财任意縻費。
擅用織造緞疋、庫貯銀兩珍寶、不可勝計。
又将皇上侍臣伊爾登、陳泰一族、及所屬牛錄人丁剛人丁剛林、巴爾達齊二族、盡收入自己旗下。
又擅自诳稱太宗文皇帝之即位、原系奪立。
以挾制中外。
又構陷威逼、使肅親王不得其死。
遂納其妃。
且将官兵戶口财産等項、不行歸公俱以肥己。
又欲皇上侍臣額爾克戴青歸己。
差吳拜、羅什剛林祁充格、封以侯爵。
因戴青不從、複罷侯封。
又差羅什以美言、誘皇上侍臣席讷布庫、冀其黨附。
凡一切政事、及批票本章不奉上命概稱诏上□日擅作威福
俱着照數查收該部将姓名記冊酌量議叙。
嗣後捐助俱免。
○癸巳。
蘇克薩哈詹岱穆濟倫首告睿王薨于出獵之所。
侍女吳爾庫尼、将殉葬時。
呼羅什博爾惠、蘇拜、詹岱、穆濟倫五人至。
囑之曰。
王曾不令人知備有八補黃袍、大東珠素珠、黑狐褂、今可潛置棺内。
及回家殡殓時。
羅什、蘇克薩哈、詹岱、穆濟倫将八補黃袍、大東株素珠、黑狐褂潛置棺内。
又王欲于永平府圈房、偕兩旗移駐。
與何洛會羅什博爾惠、吳拜、蘇拜等密謀定議。
将圈房之人、已經遣出。
會因出獵稽遲未往等語。
事聞。
上命諸王大臣質訊時固山額真、尚書譚泰、亦首言睿王取肅王妃并令肅王諸子至第較射時、何洛會詈之曰。
見此鬼魁、不覺心悸。
蘇克薩哈告于睿王。
王曰。
想彼欲媚我而為是言也。
但我之愛彼、更自有在。
貝子錫翰、亦首言何洛會向我言。
上今親政。
兩黃旗大臣、與我相惡。
我昔曾首告肅王。
今伊等豈肯不殺我、而反容我耶。
于是并案會訊俱實。
以睿王私制禦用服飾等件。
又欲率兩旗駐永平。
陰謀篡逆。
睿王應籍沒、所屬家産人口入官。
其養子多爾博、女東莪、俱給信王。
阿洛會前首告。
肅王、非肅王有抗上之罪也。
肅王以睿王攝政、心懷篡逆。
不能隐忍發言。
何洛會黨附睿王、乃以首告。
彼時即應正法。
今複言皇上親政。
兩黃旗大臣與我相惡。
必挾仇殺我。
罪一。
以惡言加肅王諸子。
罪一。
睿王欲另駐永平時、同與密謀。
罪一。
何洛會應淩遲處死。
籍其家。
胡錫、知其兄何洛會種種逆謀、不行舉首。
亦應淩遲處死。
籍其家。
蘇拜、知睿王棺内置黃袍、黑狐褂、東珠素珠、徇隐不首。
罪一。
睿王欲另駐永平時、同與密謀。
罪一。
蘇拜、應斬。
因先犯死罪、曾蒙聖恩寬宥。
仍應免死。
奏入。
得上 □日、依議。
○甲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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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
工科左給事中姚文然奏言、巡按察吏安民、其任綦重。
向議暫停、為不得其人故也。
臣謂巡按之失人。
總因都察院堂官之溺職耳。
夫巡按出。
有差規。
入則考核。
整肅憲綱、全在堂官。
今都察院滿漢憲臣八九員。
禦史等近六十員。
半年以來、不聞疏請甄别。
皇上親政之始、不聞請上□日特遣。
俾賢者憤悶無以自立。
不肖者腼顔有以自容。
堂官愈多。
憲綱愈壞。
故臣謂欲巡按之得人、宜自澄清都察院諸臣始也。
事下廷議 ○丁酉。
遣大學士剛林、祭先師孔子。
○厄魯特部落台吉額爾德尼等、來貢駝馬宴赉如例。
○谕戶部。
國家首重體統。
尊卑原有定分。
近聞滿洲撥什庫、及莊頭、投充人等不守法度。
罔顧尊卑騎。
馬直入府州縣衙門。
與府州縣官并坐。
藐視命吏。
任意橫行。
目中既無官府。
何況小民。
其欺陵魚肉、不問可知。
深可痛恨。
爾部即出示嚴行禁止。
并行文各府州縣。
如有撥什庫人等、仍前無故擅入官府衙門。
及陵侮官員。
欺害小民者。
即擒拏解部。
從重治罪。
○戊戌。
祭大社、大稷、上親詣行禮 ○封貝勒嶽樂為多羅安郡王 ○以詹岱舉首睿王私備禦用衣物、及攜兩旗移駐等事。
授為拜他喇布勒哈番。
○己亥。
追論睿王多爾衮罪狀。
昭示中外。
诏曰。
鄭親王、巽親王、端重親王、敬謹親王、同内大臣等、合詞奏言。
太宗文皇帝龍馭上賓時。
諸王、貝勒、大臣等、同心翊戴。
共矢忠誠扶立皇上。
彼時臣等、并無欲立攝政王多爾衮之議。
惟伊弟豫郡王多铎、唆調勸進。
皇上因在沖年。
曾将朝政、付伊與鄭親王共理。
逮後睿王多爾衮、獨專威權。
不令鄭親王預政。
遂以伊親弟豫郡王多铎、為輔政叔王。
背誓肆行。
妄自尊大以皇上之繼位、盡為已功又将太宗文皇帝昔年恩養諸王大臣官兵人等、為我皇上捐軀竭力、攻城破敵、巢□刀滅賊寇之功。
全歸于己其所用儀仗音樂及衛從之人、俱僭拟至尊。
蓋造府第、亦與宮阙無異。
府庫之财任意縻費。
擅用織造緞疋、庫貯銀兩珍寶、不可勝計。
又将皇上侍臣伊爾登、陳泰一族、及所屬牛錄人丁剛人丁剛林、巴爾達齊二族、盡收入自己旗下。
又擅自诳稱太宗文皇帝之即位、原系奪立。
以挾制中外。
又構陷威逼、使肅親王不得其死。
遂納其妃。
且将官兵戶口财産等項、不行歸公俱以肥己。
又欲皇上侍臣額爾克戴青歸己。
差吳拜、羅什剛林祁充格、封以侯爵。
因戴青不從、複罷侯封。
又差羅什以美言、誘皇上侍臣席讷布庫、冀其黨附。
凡一切政事、及批票本章不奉上命概稱诏上□日擅作威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