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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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董天機為河南布政使司左布政使。
○甲寅。
命内翰林秘書院編修梁清寬、傅維鱗、為江南鄉試考試官。
○乙卯。
贈殉難江南徽州府績。
溪縣知縣侯憲武、為本省按察使司佥事。
蔭一子入監讀書。
予祭葬如例。
○丙辰。
夜京師地震。
有聲。
起東北、至西南、複震。
○降補山東巡撫張儒秀、為山西布政使司參議、管按察使事。
○升陝西臨洮府、知府劉國桢為本省按察使司副使、兼布政使司參議、分守關西道。
○壬戌。
上禦太和殿。
受厄魯特部落貢使土布新等朝賜宴 ○诏援巢□刀叛犭□回蒙古軍、出邊各回部落。
○癸亥。
太廟工成。
奉安。
神位于正殿遣輔國公鞏阿岱祭告秋七月甲子朔享太廟。
遣輔國公鞏阿岱行禮。
○乙醜。
谕戶部、嗣後宗室覺羅内、凡有貧乏不能聊生者、不時奏聞 ○戊辰。
革懷來兵備道朱永旺職鞭五十。
給本主多羅貝勒勒克德渾家為奴。
以抗攝政王令不飼牛也 ○庚午。
多羅郡王博洛、坐部員往府中啟事所屬護衛多克新、胡圖、不容進見王既知其事、不行舉首。
及訊問又不以實對罰銀二百兩。
○辛未。
轉鴻胪寺右少卿王綱肅為本寺左少卿。
升左寺丞李時秀為右少卿。
○升山東登州道副使楊雲鶴為福建布政使司參政分守漳南道。
山東萊州道參議張祺為湖廣按察使司副使、分巡荊南道 ○壬申。
索倫部落牛錄章京阿濟布等、貢貂皮宴赉如例。
○開封府河工成 ○削甲喇章京劉在雍職鞭一百以誣甲喇章京韓英為叛黨故也。
○遣陝西道監察禦史石維昆、巡按甘肅。
○丙子。
上禦中和殿。
賜科爾沁國達賴台吉等宴。
○先是額驸誇紮同伊母、将禁用巫人薩海并賽神之鈴、不奉命而緻公主所有精奇尼哈番塞赫夫婦、向為公主賽神、因知有巫人之事畏罪不為賽神誇紮遂逐塞赫夫婦。
誇紮之母、又取牛錄下房屋、與巫人居其承襲阿山職時、誇紮與其母及查塔牛錄章京噶賴骁。
騎校喇固善等不開送塞赫名又不與塞赫議欲令嶽爾多襲職竟啟之王其令巫人薩海迎公主時貝子博和托、亦欲令其治病遣八人随之至是塞赫、讦諸刑部訊實。
誇紮母、巫人薩海、俱論死。
誇紮、罰銀千兩。
查塔、革一拜他喇布勒哈番。
罰銀百兩。
牛錄章京噶賴、革職。
解牛錄任。
鞭一百。
骁騎校喇固善、革職。
鞭一百。
貝子博和托、罰以應得之罪。
議上。
得上□日、誇紮母、罰銀三百兩。
誇紮、罰銀一百兩。
查塔、罰銀五十兩。
噶賴、革拜他喇布勒哈番。
免鞭責。
仍管牛錄。
喇固善、革骁騎校職。
鞭一百貝子博和托、巫人薩海、俱免罪。
○歸化城土默特部落古祿格等、貢駝馬。
宴赉如例。
○輔政德豫親王多铎、以黃紗衣一襲、授平西王吳三桂子應熊。
攝政王見之、詫甚。
以為上賜也。
诘之、知授自和碩德豫親王。
王引咎。
因命諸王大臣會議。
拟罷多铎輔政。
仍罰銀五千兩。
诏止罰銀二千兩 ○喀爾喀部落戴青讷門汗喇嘛、塞爾濟額爾德尼韋正等來朝貢。
宴赉如例。
○命禮科給事中姚文然、兵部武選司員外郎李仲熊、為山東鄉試考試官。
工科給事中魏裔介、戶部山西司主事方若珽、為山西鄉試考試官。
吏部文選司員外郎吳允謙、禮部祠祭司員外郎鐘性樸、為河南鄉試考試官。
○川湖總督羅繡錦疏報、總兵官馬蛟麟、進巢□刀白溶、楠木峒等處逆賊。
俘斬甚多。
報聞 ○丁醜。
設六部漢尚書、都察院漢左都禦史。
各一員。
以陳名夏。
為吏部尚書謝啟光、為戶部尚書李若琳。
為禮部尚書。
劉餘祐、為兵部尚書。
黨崇雅、為刑部尚書。
金之俊、為工部尚書。
徐起元、為都察院左都禦史 ○贈四川廣元縣殉。
難劄委參。
将王禹、為遊擊。
仍錄其子弟一人 ○鄂爾多斯部落單達等、貢駝馬。
宴赉如例 ○戊寅。
中元節。
遣官祭福陵昭陵 ○頒給靖南将軍陳泰敕印。
敕曰。
茲以福建叛賊作亂。
罪惡滔盈。
亟應誅剿。
特命爾陳泰、充靖南将軍。
統兵前征。
凡事與董阿賴、李率泰、濟席哈、祖澤遠等、同心協謀而行。
毋謂自知。
不聽人言。
毋謂兵強。
輕視逆寇。
仍嚴偵探。
毋緻疎虞。
抗拒不順者、戮之。
不得已而後降者。
殺無赦。
賊迫脅。
大兵一到。
即來迎降者、悉行赦宥。
有能殺賊、擒賊、歸正者。
仍分别升賞。
總以安民為首務。
須嚴禁兵将。
申明紀律。
凡歸順良民、不得擅取一物。
務體朕定亂救民至意。
其行間将領
○甲寅。
命内翰林秘書院編修梁清寬、傅維鱗、為江南鄉試考試官。
○乙卯。
贈殉難江南徽州府績。
溪縣知縣侯憲武、為本省按察使司佥事。
蔭一子入監讀書。
予祭葬如例。
○丙辰。
夜京師地震。
有聲。
起東北、至西南、複震。
○降補山東巡撫張儒秀、為山西布政使司參議、管按察使事。
○升陝西臨洮府、知府劉國桢為本省按察使司副使、兼布政使司參議、分守關西道。
○壬戌。
上禦太和殿。
受厄魯特部落貢使土布新等朝賜宴 ○诏援巢□刀叛犭□回蒙古軍、出邊各回部落。
○癸亥。
太廟工成。
奉安。
神位于正殿遣輔國公鞏阿岱祭告秋七月甲子朔享太廟。
遣輔國公鞏阿岱行禮。
○乙醜。
谕戶部、嗣後宗室覺羅内、凡有貧乏不能聊生者、不時奏聞 ○戊辰。
革懷來兵備道朱永旺職鞭五十。
給本主多羅貝勒勒克德渾家為奴。
以抗攝政王令不飼牛也 ○庚午。
多羅郡王博洛、坐部員往府中啟事所屬護衛多克新、胡圖、不容進見王既知其事、不行舉首。
及訊問又不以實對罰銀二百兩。
○辛未。
轉鴻胪寺右少卿王綱肅為本寺左少卿。
升左寺丞李時秀為右少卿。
○升山東登州道副使楊雲鶴為福建布政使司參政分守漳南道。
山東萊州道參議張祺為湖廣按察使司副使、分巡荊南道 ○壬申。
索倫部落牛錄章京阿濟布等、貢貂皮宴赉如例。
○開封府河工成 ○削甲喇章京劉在雍職鞭一百以誣甲喇章京韓英為叛黨故也。
○遣陝西道監察禦史石維昆、巡按甘肅。
○丙子。
上禦中和殿。
賜科爾沁國達賴台吉等宴。
○先是額驸誇紮同伊母、将禁用巫人薩海并賽神之鈴、不奉命而緻公主所有精奇尼哈番塞赫夫婦、向為公主賽神、因知有巫人之事畏罪不為賽神誇紮遂逐塞赫夫婦。
誇紮之母、又取牛錄下房屋、與巫人居其承襲阿山職時、誇紮與其母及查塔牛錄章京噶賴骁。
騎校喇固善等不開送塞赫名又不與塞赫議欲令嶽爾多襲職竟啟之王其令巫人薩海迎公主時貝子博和托、亦欲令其治病遣八人随之至是塞赫、讦諸刑部訊實。
誇紮母、巫人薩海、俱論死。
誇紮、罰銀千兩。
查塔、革一拜他喇布勒哈番。
罰銀百兩。
牛錄章京噶賴、革職。
解牛錄任。
鞭一百。
骁騎校喇固善、革職。
鞭一百。
貝子博和托、罰以應得之罪。
議上。
得上□日、誇紮母、罰銀三百兩。
誇紮、罰銀一百兩。
查塔、罰銀五十兩。
噶賴、革拜他喇布勒哈番。
免鞭責。
仍管牛錄。
喇固善、革骁騎校職。
鞭一百貝子博和托、巫人薩海、俱免罪。
○歸化城土默特部落古祿格等、貢駝馬。
宴赉如例。
○輔政德豫親王多铎、以黃紗衣一襲、授平西王吳三桂子應熊。
攝政王見之、詫甚。
以為上賜也。
诘之、知授自和碩德豫親王。
王引咎。
因命諸王大臣會議。
拟罷多铎輔政。
仍罰銀五千兩。
诏止罰銀二千兩 ○喀爾喀部落戴青讷門汗喇嘛、塞爾濟額爾德尼韋正等來朝貢。
宴赉如例。
○命禮科給事中姚文然、兵部武選司員外郎李仲熊、為山東鄉試考試官。
工科給事中魏裔介、戶部山西司主事方若珽、為山西鄉試考試官。
吏部文選司員外郎吳允謙、禮部祠祭司員外郎鐘性樸、為河南鄉試考試官。
○川湖總督羅繡錦疏報、總兵官馬蛟麟、進巢□刀白溶、楠木峒等處逆賊。
俘斬甚多。
報聞 ○丁醜。
設六部漢尚書、都察院漢左都禦史。
各一員。
以陳名夏。
為吏部尚書謝啟光、為戶部尚書李若琳。
為禮部尚書。
劉餘祐、為兵部尚書。
黨崇雅、為刑部尚書。
金之俊、為工部尚書。
徐起元、為都察院左都禦史 ○贈四川廣元縣殉。
難劄委參。
将王禹、為遊擊。
仍錄其子弟一人 ○鄂爾多斯部落單達等、貢駝馬。
宴赉如例 ○戊寅。
中元節。
遣官祭福陵昭陵 ○頒給靖南将軍陳泰敕印。
敕曰。
茲以福建叛賊作亂。
罪惡滔盈。
亟應誅剿。
特命爾陳泰、充靖南将軍。
統兵前征。
凡事與董阿賴、李率泰、濟席哈、祖澤遠等、同心協謀而行。
毋謂自知。
不聽人言。
毋謂兵強。
輕視逆寇。
仍嚴偵探。
毋緻疎虞。
抗拒不順者、戮之。
不得已而後降者。
殺無赦。
賊迫脅。
大兵一到。
即來迎降者、悉行赦宥。
有能殺賊、擒賊、歸正者。
仍分别升賞。
總以安民為首務。
須嚴禁兵将。
申明紀律。
凡歸順良民、不得擅取一物。
務體朕定亂救民至意。
其行間将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