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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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馬納斯為一路。
即着景廉、金順、随時籌畫。
激勵将士。
妥速進剿。
力埽賊氛。
毋得稍事延緩。
關外糧饷轉運事宜。
前已有旨派左宗棠督辦。
并令袁保恒幫辦。
移紮肅州。
疊據左宗棠、袁保恒奏、請撥饷銀。
并籌糧運各事。
左宗棠、景廉、金順、袁保恒、同辦一事。
即着随事會商。
妥籌辦理。
景廉所請饬令戶部撥給庫銀六十萬兩。
并嚴催各省欠饷等語。
着戶部議奏。
景廉派員赴烏裡雅蘇台等處探辦駝隻。
着理藩院知照管轄内外盟蒙古将軍大臣。
傳知蒙古王公。
轉饬各愛曼随時出售。
按市價官為采買。
毋許委員稍有抑勒。
西路奇古等處。
居民稀少。
田地半屬荒蕪。
景廉請仿照成案。
由甘肅各州縣遷移民人一千戶。
分居奇古等處。
以實邊地。
此項遷移戶民。
由官發給盤費車腳牛具籽種。
趕于明春到古。
俾得盡力耕作。
以贍軍糧。
着左宗棠體察情形。
酌籌妥辦。
将此谕知戶部。
理藩院、并由五百裡谕令左宗棠、景廉、金順、袁保恒知之。
○湖南巡撫王文韶奏、湖南折徵漕糧。
驟難複完本色。
拟酌提漕折采買米二萬石。
由海運至津兌通。
以實倉儲。
下部知之。
○命大學士寶鋆管吏部事。
○以都察院左都禦史廣壽為兵部尚書。
吏部左侍郎魁齡為都察院左都禦史。
調刑部左侍郎恩承為吏部左侍郎。
以内閣學士紹祺為刑部左侍郎。
○上以冬至祀天于圜丘。
自是日始。
齋戒三日。
○辛亥。
調鑲紅旗漢軍副都統崇厚為正白旗滿洲副都統。
以内閣學士德椿兼鑲紅旗漢軍副都統。
○予太醫院左院判李德立以三四品京堂候補。
右院判莊守和以四五品京堂候補。
○壬子。
聖祖仁皇帝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内閣、奉天府丞張緒楷奏參通判擅責生員一摺。
署金州廳同知候補通判宜崇額。
于賊匪滋擾轄境。
聞警送眷赴省。
辄因傳喚武生蔡聖書等護送家眷到遲。
即将該生等擅行杖責收禁。
實屬謬妄。
着志和、恭镗、即行查明。
據實奏參懲辦。
○谕軍機大臣等、沈葆桢等奏、日本遵約退兵。
收回草房營地一摺。
日本兵船。
盡數退出台灣。
其遺下營房草房闆片。
均經點收完竣。
該處已派官軍填紮。
惟琅<?王喬>一帶善後機宜。
亟須悉心籌畫。
妥善經營。
所有招撫生番及修城開路各事宜。
仍當妥籌辦理。
毋得以倭兵已退。
即形松懈。
着沈葆桢、文煜、李鶴年、王凱泰、潘霨、懔遵十月二十八日谕旨。
妥為布置。
毋稍因循。
倭人詭谲性成。
此次退兵。
原不可恃。
沈葆桢等惟當于此時力圖自強之策。
以期未雨綢缪。
庶幾有備無患。
另片奏、道員黎兆棠因病回籍等語。
該員現經簡放津海關道。
即着沈葆桢傳知黎兆棠。
病痊後迅速赴任。
以重職守。
将此由五百裡密谕沈葆桢、文煜、李鶴年、王凱泰、并傳谕潘霨知之。
○癸醜。
冬至。
祀天于圜丘。
遣醇親王奕譞恭代禮。
○遣官祭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泰東陵。
裕陵。
昌陵。
昌西陵。
慕陵。
慕東陵。
定陵。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停次日朝賀。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丁寶桢奏、石莊戶決口。
奪溜南趨。
亟應堵築。
請饬撥款一摺。
當經谕令該部速議具奏。
茲據戶部工部會議奏稱、石莊戶決口。
關系東南兩省大局。
自應趕籌修築。
所需工款。
除上年存銀二十八萬兩外。
拟撥各省地丁籌銀七十萬兩。
以資應用等語。
現在經費支绌。
該部以有上年存款可以動用。
合之此次撥款。
幾及百萬。
當可興工舉辦。
惟據該撫所奏決口情形。
亟宜及時趕辦。
設因款項不繼。
緻有停待。
贻誤非輕。
着戶部仍照該撫原請一百五十萬兩之數。
即行指撥有着之款。
趕緊撥解。
毋誤要需。
并着丁寶桢即将應築堤壩及挑穵引河各工。
勘明地勢。
迅速妥辦。
毋再坐失事機。
仍督饬承辦各員實心經理。
剔除積弊。
務使款歸實用。
不準稍有虛糜。
喬松年亦當和衷商酌。
通籌辦理。
以裨大局。
将此谕知戶部、并由五百裡谕令喬松年、丁寶桢知之。
○又谕、左宗棠奏、籌畫移設糧台。
辦理采糧轉運事宜。
暨請開除屯田經費各摺片。
肅州設立西征糧台。
既據左宗棠奏稱、南北相距甚遙。
辦理均形窒礙。
刻下北路轉運。
不患無駝。
采辦亦易。
自無庸膠柱鼓瑟。
惟現在烏科兩城。
實存糧石究有若幹。
每年所産糧石若幹。
留備各該城兵食若幹。
以及轉運駝隻。
能否購辦。
足敷應用。
着額勒和布、杜嘎爾、多布沁紮木楚、托倫布、保英、詳悉确查。
迅速具奏。
糧台之設。
必與軍行道路相宜。
左宗棠所奏。
于烏裡雅蘇台科布多巴裡坤地方。
擇一要處。
移台駐紮。
并擇兩處設立分台之處。
即着與袁保恒妥商辦理。
袁保恒與左宗棠同辦一事。
務當和衷商搉。
毋得各存意見。
緻誤事機。
景廉、金順、統領大軍西進。
總期糧食源源接濟。
俾利師行。
并着随時與左宗棠、袁保恒、妥切函商。
以重軍食。
屯政雖與行軍相宜。
惟今昔情形不同。
目前尚難舉辦。
着與袁保恒悉心商酌。
總期事有實濟。
饷不虛糜。
餘着照左宗棠所拟辦理。
左宗棠原摺片。
着鈔給袁保恒閱看。
原摺着鈔給景廉等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緩徵安徽泗、靈璧、渦陽、鳳陽、霍邱、盱眙、鳳台、天長、定遠、壽、懷遠、滁、無為、合肥、五河、全椒、來安、颍上、廬江、亳、和、宿、潛山、當塗、含山、巢、蕪湖、繁昌、銅陵、貴池、宿松、東流、阜陽、懷甯、泾、建德、六安、廣德、宣城、南陵、石埭、望江、太湖、舒城、青陽、太和、蒙城、
即着景廉、金順、随時籌畫。
激勵将士。
妥速進剿。
力埽賊氛。
毋得稍事延緩。
關外糧饷轉運事宜。
前已有旨派左宗棠督辦。
并令袁保恒幫辦。
移紮肅州。
疊據左宗棠、袁保恒奏、請撥饷銀。
并籌糧運各事。
左宗棠、景廉、金順、袁保恒、同辦一事。
即着随事會商。
妥籌辦理。
景廉所請饬令戶部撥給庫銀六十萬兩。
并嚴催各省欠饷等語。
着戶部議奏。
景廉派員赴烏裡雅蘇台等處探辦駝隻。
着理藩院知照管轄内外盟蒙古将軍大臣。
傳知蒙古王公。
轉饬各愛曼随時出售。
按市價官為采買。
毋許委員稍有抑勒。
西路奇古等處。
居民稀少。
田地半屬荒蕪。
景廉請仿照成案。
由甘肅各州縣遷移民人一千戶。
分居奇古等處。
以實邊地。
此項遷移戶民。
由官發給盤費車腳牛具籽種。
趕于明春到古。
俾得盡力耕作。
以贍軍糧。
着左宗棠體察情形。
酌籌妥辦。
将此谕知戶部。
理藩院、并由五百裡谕令左宗棠、景廉、金順、袁保恒知之。
○湖南巡撫王文韶奏、湖南折徵漕糧。
驟難複完本色。
拟酌提漕折采買米二萬石。
由海運至津兌通。
以實倉儲。
下部知之。
○命大學士寶鋆管吏部事。
○以都察院左都禦史廣壽為兵部尚書。
吏部左侍郎魁齡為都察院左都禦史。
調刑部左侍郎恩承為吏部左侍郎。
以内閣學士紹祺為刑部左侍郎。
○上以冬至祀天于圜丘。
自是日始。
齋戒三日。
○辛亥。
調鑲紅旗漢軍副都統崇厚為正白旗滿洲副都統。
以内閣學士德椿兼鑲紅旗漢軍副都統。
○予太醫院左院判李德立以三四品京堂候補。
右院判莊守和以四五品京堂候補。
○壬子。
聖祖仁皇帝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内閣、奉天府丞張緒楷奏參通判擅責生員一摺。
署金州廳同知候補通判宜崇額。
于賊匪滋擾轄境。
聞警送眷赴省。
辄因傳喚武生蔡聖書等護送家眷到遲。
即将該生等擅行杖責收禁。
實屬謬妄。
着志和、恭镗、即行查明。
據實奏參懲辦。
○谕軍機大臣等、沈葆桢等奏、日本遵約退兵。
收回草房營地一摺。
日本兵船。
盡數退出台灣。
其遺下營房草房闆片。
均經點收完竣。
該處已派官軍填紮。
惟琅<?王喬>一帶善後機宜。
亟須悉心籌畫。
妥善經營。
所有招撫生番及修城開路各事宜。
仍當妥籌辦理。
毋得以倭兵已退。
即形松懈。
着沈葆桢、文煜、李鶴年、王凱泰、潘霨、懔遵十月二十八日谕旨。
妥為布置。
毋稍因循。
倭人詭谲性成。
此次退兵。
原不可恃。
沈葆桢等惟當于此時力圖自強之策。
以期未雨綢缪。
庶幾有備無患。
另片奏、道員黎兆棠因病回籍等語。
該員現經簡放津海關道。
即着沈葆桢傳知黎兆棠。
病痊後迅速赴任。
以重職守。
将此由五百裡密谕沈葆桢、文煜、李鶴年、王凱泰、并傳谕潘霨知之。
○癸醜。
冬至。
祀天于圜丘。
遣醇親王奕譞恭代禮。
○遣官祭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泰東陵。
裕陵。
昌陵。
昌西陵。
慕陵。
慕東陵。
定陵。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停次日朝賀。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丁寶桢奏、石莊戶決口。
奪溜南趨。
亟應堵築。
請饬撥款一摺。
當經谕令該部速議具奏。
茲據戶部工部會議奏稱、石莊戶決口。
關系東南兩省大局。
自應趕籌修築。
所需工款。
除上年存銀二十八萬兩外。
拟撥各省地丁籌銀七十萬兩。
以資應用等語。
現在經費支绌。
該部以有上年存款可以動用。
合之此次撥款。
幾及百萬。
當可興工舉辦。
惟據該撫所奏決口情形。
亟宜及時趕辦。
設因款項不繼。
緻有停待。
贻誤非輕。
着戶部仍照該撫原請一百五十萬兩之數。
即行指撥有着之款。
趕緊撥解。
毋誤要需。
并着丁寶桢即将應築堤壩及挑穵引河各工。
勘明地勢。
迅速妥辦。
毋再坐失事機。
仍督饬承辦各員實心經理。
剔除積弊。
務使款歸實用。
不準稍有虛糜。
喬松年亦當和衷商酌。
通籌辦理。
以裨大局。
将此谕知戶部、并由五百裡谕令喬松年、丁寶桢知之。
○又谕、左宗棠奏、籌畫移設糧台。
辦理采糧轉運事宜。
暨請開除屯田經費各摺片。
肅州設立西征糧台。
既據左宗棠奏稱、南北相距甚遙。
辦理均形窒礙。
刻下北路轉運。
不患無駝。
采辦亦易。
自無庸膠柱鼓瑟。
惟現在烏科兩城。
實存糧石究有若幹。
每年所産糧石若幹。
留備各該城兵食若幹。
以及轉運駝隻。
能否購辦。
足敷應用。
着額勒和布、杜嘎爾、多布沁紮木楚、托倫布、保英、詳悉确查。
迅速具奏。
糧台之設。
必與軍行道路相宜。
左宗棠所奏。
于烏裡雅蘇台科布多巴裡坤地方。
擇一要處。
移台駐紮。
并擇兩處設立分台之處。
即着與袁保恒妥商辦理。
袁保恒與左宗棠同辦一事。
務當和衷商搉。
毋得各存意見。
緻誤事機。
景廉、金順、統領大軍西進。
總期糧食源源接濟。
俾利師行。
并着随時與左宗棠、袁保恒、妥切函商。
以重軍食。
屯政雖與行軍相宜。
惟今昔情形不同。
目前尚難舉辦。
着與袁保恒悉心商酌。
總期事有實濟。
饷不虛糜。
餘着照左宗棠所拟辦理。
左宗棠原摺片。
着鈔給袁保恒閱看。
原摺着鈔給景廉等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緩徵安徽泗、靈璧、渦陽、鳳陽、霍邱、盱眙、鳳台、天長、定遠、壽、懷遠、滁、無為、合肥、五河、全椒、來安、颍上、廬江、亳、和、宿、潛山、當塗、含山、巢、蕪湖、繁昌、銅陵、貴池、宿松、東流、阜陽、懷甯、泾、建德、六安、廣德、宣城、南陵、石埭、望江、太湖、舒城、青陽、太和、蒙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