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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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傅文淵閣領閣事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方略館總裁武英殿大學士軍機大臣鑲藍旗滿洲都統管理吏部事務戶部三庫事務加七級軍功加五級随帶加七級紀錄三十次臣寶鋆蒙古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少保文淵閣領閣事體仁閣大學士武英殿總裁正紅旗滿洲都統管理工部光祿寺事務内大臣輔國公軍功加一級随帶加六級紀錄十七次臣宗室載齡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國史館總裁方略館總裁協辦大學士兵部尚書軍機大臣教習庶吉士管理戶部三庫事務國子監事務加九級軍功加五級随帶加六級紀錄十九次臣沈桂芬稿本副總裁官經筵講官頭品頂帶禮部尚書管理戶部三庫事務随帶加五級紀錄十二次臣徐桐等奉敕修
鹹豐十一年。
辛酉。
十二月。
甲子孝和睿皇後忌辰。
遣官祭昌西陵。
○上詣觀德殿幾筵前供奠。
○谕内閣、向來各部院及八旗衙門。
于遵旨議覆事件。
均有例限。
内閣稽察房分别已結未結。
每月彙奏一次。
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按限稽察。
統于每月二十五日造冊注銷。
有無故逾限者參奏。
定例本極周密。
無如各衙門日久視為具文。
于奉旨核議事件。
任意遲延。
怠玩因循。
殊非勤慎辦公之道。
着責成内閣及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查照成例。
認真稽察。
分别已結未結。
每月彙奏一次。
其有無故逾限者。
并着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查參。
傥有現在辦理情形。
應量為變通之處。
即着大學士酌定章程。
妥議具奏。
以期辦公迅速。
力挽因循而杜弊端。
尋内閣奏、嗣後凡議奏事件。
限十日覆奏。
速議限七日覆奏。
各衙門傳鈔後。
均于五日内咨報内閣稽察房。
該管稽察房之侍讀中書。
按日查對記檔。
傥各衙門無故遲逾。
即行查參。
至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
照例按限稽查。
統于每月二十五日造冊注銷。
如有逾限及遺漏等情。
即将經手各員照例參處。
依議行。
○又谕、戶部奏、請将京饷報解遲延之各該督撫鹽政藩司運司監督分别嚴議議處一摺。
河南等省應解京饷銀兩。
均未如數報解。
四川及九江閩粵各關。
絲毫未解。
實屬遲延玩洩。
兩廣總督河南湖南山東各巡撫藩司運司及河東鹽道、均着交部查取職名。
分别議處。
其前署四川總督藩司九江粵海閩海關監督、均着嚴加議處。
仍着該督撫藩司運司監督等、将未解京饷。
迅速報解。
不準遲延。
至各該省欠解另項銀兩。
并着一并趕緊籌解。
傥敢仍前玩誤。
即着該部指名嚴參。
○又谕、前因各部院衙門書吏營私舞弊。
降旨令該堂官認真察訪。
嚴拏懲辦。
茲據禦史富稼奏稱、在京大小各衙門書吏。
暗将堂稿藏匿私寓。
以緻堂司各官。
後來者無從得悉。
惟吏是聽。
請饬令全數交出。
并請派員參酌稿案。
纂入則例等語。
各部院衙門稿案。
例應收存公所。
豈容蠹夾藏匿私室。
着各該堂官督饬司員。
勒令全數交出。
如敢于此次嚴谕之後。
仍延不交出者。
即将該書吏送交刑部。
加等治罪。
至各衙門近來辦事。
往往舍例就案。
遂至日久舊案紛歧。
書吏得以上下其手。
吏兵戶刑等部。
此弊尤甚。
即着各該衙門堂官督同司員。
于今年新纂删改增修各例。
詳細酌定。
務令字解句讀。
不能牽混。
如例有未備者。
将舊案酌中核定。
附入現行條例之後。
其餘歧出之案一概銷毀。
以歸<??閑>易而杜流弊。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有人奏、署長蘆鹽運使直隸候補道許誦恒專務婪贓。
與署運同徐嵩年拜認師生。
通同舞弊。
并将所聞該員各款劣迹。
胪列呈覽一摺。
許誦恒前任京秩。
聲名本屬平常。
因案革職後。
捐納道員。
仍複不知檢束。
似此任意婪索。
明目張膽。
若不嚴行查辦。
何以懲吏墨而肅官常。
着文煜、崇厚、按照原摺所參各款。
認真查辦。
據實具奏。
天津畿甸。
耳目甚近。
許誦恒聲名狼藉。
其所被參各款。
人名銀數。
曆曆如繪。
道路嘩然。
保定密迩天津。
該督豈能一無見聞。
昨因近年鹾務廢弛。
曾經特降谕旨。
令将長蘆等處力行整頓。
有此貪劣之員。
豈容盤踞其閑。
肆行漁利。
于鹾政大有關系。
該督既未能露章參奏。
接奉此旨。
務即按款嚴查參辦。
不準瞻徇情面。
稍有隐飾。
崇厚在津日久。
尤應确有見聞。
即着據實查明。
會同文煜迅速覆奏。
諒該督等亦不敢代人受過也。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安徽克複省城出力。
賞副将張運馥、王名淊、巴圖魯名号。
遊擊胡友勝、同知夏钺等花翎。
千總成春圃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蠲緩山東齊東、泗水、冠、莘、臨清、嘉祥、萊蕪、陽谷、壽張、即墨、魚台、甯陽、汶上、邱、曆城、章邱、蒲台、濟甯、鄒平、長山、新城、長清、泰安、東平、肥城、平陰、曲阜、鄒、滕、菏澤、定陶、钜野、郓城、單、城武、範、濮、朝城、觀城、曹、博平、清平、館陶、金鄉、齊河、濟陽、禹城、陵、平原、東阿、陽信、惠民、濱、峄、茬平、堂邑、夏津、海豐、沾化、蘭山、莒、郯城、新泰、昌樂、臨邑、德平、高唐、樂陵、商河、利津、滋陽、恩、武城、七十三州縣、暨齊河衛被水被旱被蟲被擾村莊新舊額賦。
并雜課有差。
○巴林紮薩克郡王那木濟勒旺楚克、敖漢紮薩克郡王達維多克丹、喀喇沁二等塔布囊多爾濟拉布坦、科爾沁紮薩克圖謝圖親王巴寶多爾濟、于神武門内瞻觐。
○乙醜。
孝德皇後忌辰。
遣官祭殡宮。
○谕内閣、禮部奏、元旦慶賀兩宮皇太後禮節。
請旨遵行一摺。
朕奉母後皇太後聖母皇太後懿旨。
同治元年元旦令節。
同禦慈甯宮受賀。
應行典禮。
該衙門查照所案。
敬謹豫備。
○又谕、前因浙江嚴州餘杭失陷。
瑞昌等不能及早救援。
當經降旨将瑞昌、王有齡、交部嚴加議處。
茲據兵部等衙門議奏、請将瑞昌等照溺職例革職等語。
杭州将軍瑞昌、浙江巡撫王有齡、均着加恩改為革職留任。
其署餘杭縣知縣吳漟、前因瑞昌等奏該縣失守後。
仍督率鄉團。
力圖克複。
照所請降旨暫緩撤任。
既據該部奏稱核與定例不符。
吳漟着照部議即行革職。
應得失守罪名。
着該部定拟具奏。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彭玉麟奏、瀝陳下情。
請開缺仍專辦剿賊一摺。
所陳向帶水師。
不習吏事。
封疆任重。
深恐贻誤。
請開缺仍督帶水師。
一意辦賊。
具見真實不欺。
不染近來官場沽名釣譽之習。
深堪嘉許。
惟安徽全省糜爛。
非有賢員莫能經理。
且該省粵撚紛乘。
苗沛霖陰謀叵測。
意在肆擾皖豫。
乘隙北犯。
軍情亦萬分緊急。
是前授彭玉麟為皖撫。
仍以督辦軍務為重。
系屬用其所長。
彭玉麟着仍酌帶兵勇。
前赴安徽接印任事。
并仍遵前旨。
繞赴淮北。
會商袁甲三、李世忠等、撥兵接應。
迅遏苗練逆氛。
一俟斟酌有人。
準令該撫開缺專辦軍務。
此時仍當竭力籌辦。
斷不可存五日京兆之心。
以慰廑念。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彭玉麟管帶水師。
屢着戰功。
由諸生蒙文宗顯皇帝疊加超擢。
經朕<??閑>任安徽巡撫。
原以安徽全省糜爛之餘。
吏治兵事。
非得賢員莫能整頓。
故量才擢用。
畀任封疆。
茲覽所奏。
瀝陳十載戎行。
于水師稍谙駕駛。
而刑名錢谷皆非所知。
深恐于地方公事或有贻誤。
籲請開缺仍帶水師。
一意辦賊。
本日已谕令彭玉麟仍酌帶兵勇。
前赴安徽接印任事。
一俟斟酌有人。
可以接替。
再行降旨。
準令開缺專辦軍務。
彭玉麟随同曾國藩出兵最久。
知之必深。
是否該撫實系不習吏事。
于安徽巡撫能否勝任。
着曾國藩據實迅速馳奏。
如彭玉麟實難勝任。
并着于所屬司道大員内。
擇其長于吏治熟悉軍情者。
不必拘定資格。
秉公保奏一二員。
候旨<??閑>放。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官文、李續宜奏、豫省撚匪竄圍棗陽縣城。
撥兵援剿情形一摺。
撚首王懷義等分為二股。
一竄賒旗鎮。
欲擾襄樊。
一由唐縣至棗陽城外。
面四圍撲。
官文等現已派候選知府毛有銘督率所部。
并咨副都統舒保撥兵馳赴棗陽随州剿辦。
着即饬令統兵将弁。
會同豫省官兵。
奮力夾擊。
毋稍遷延。
該匪蹤迹飄忽。
此剿彼竄。
是其慣技。
嚴樹森務須另派得力将弁。
迅督兵勇越境追剿。
會合楚軍夾擊。
以期一鼓殲除。
毋以驅逐出境即為了事。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苗練襲破壽州。
谕知李續宜力籌兼顧。
能否分兵助剿。
妥商具奏。
茲據李續宜奏、苗練應剿。
已饬援壽各軍。
駐紮霍六。
妥為籌辦。
俟鄂省軍務肅清。
再赴楚皖交界一摺。
苗沛霖自攻破壽城後。
仍以詭辭求撫。
因其居心叵測。
業經疊次谕令彭玉麟帶兵赴任。
妥籌剿辦。
并谕令彭甲三将附近苗練各圩。
設法解散。
一俟彭玉麟馳抵颍壽。
即可督兵會剿。
該練果知震懾。
就我範圍。
亦無難相機辦理。
茲據李續宜奏、必能剿而後撫局可成等語。
于現在籌辦情形。
适相符合。
該撫現饬道員蔣凝學一軍。
駐紮六安。
該逆頗知顧忌。
其壽州紳民。
既願齊團自效。
即脅從之衆。
亦思戴罪圖功。
是人心效順。
極為可用。
即着李續宜饬令蔣凝學、将該紳民等加意拊循。
其被脅民人。
亦務曉以大義。
使其樂為我用。
一俟袁甲三等進兵。
即可會合攻剿。
其餘援壽各軍。
應否催令由霍山前進。
楚省能否再行添調兵勇前往。
均着李續宜悉心酌辦。
該撫因來鳳棗陽等處軍務吃緊。
未能遠離鄂省。
着俟該二處辦理得手。
仍即馳赴楚皖交界。
力籌兼顧。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慶端等奏、平陽會匪竄陷福鼎。
北路吃緊一摺。
福甯為省垣北路門戶。
該匪現竄福鼎之白琳地方。
距福甯府城不遠。
且恐溫處各匪。
水陸并犯。
省垣亦岌岌可慮。
亟應妥籌兼顧。
以防滋蔓。
該督既饬總兵秦如虎等馳赴福甯。
即責令将福鼎一城克期攻拔。
毋令該匪深入。
浙省系該督兼轄省分。
毋得株守省垣。
藉口防務。
置浙事于不問。
所稱令副将吳鴻源督帶兵勇。
航海馳赴紹興府屬之曹娥。
劃江而守。
保衛甯波。
是該督尚未知甯波失守之信。
現在是否可行。
須令相機辦理。
且所派兵勇。
人數過單。
亦恐不能得力。
仍着添調勁旅。
責令進攻以牽賊勢。
該督務當内顧省防。
外援鄰省。
不得顧此失彼。
稍有疏虞。
前任江西吉南贛甯道沈葆桢。
前經降旨令慶端等傳谕該員。
赴曾國藩軍營。
聽候該大臣奏請<??閑>用。
現在是否已經起程。
未據奏到。
着即傳知該員。
令其迅速前赴曾國藩軍營。
聽候<??閑>用。
毋稍遲緩。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廣東羅定協副将龔耀倫署江蘇淮揚鎮總兵官。
○以湖北剿辦松滋匪徒出力。
予署知縣汪維城等升叙有差。
○以福建福鼎縣城被賊竄陷。
革護總兵官陳韶舞、都司許忠标、知縣謝穎蘇、沈晉職。
仍責令戴罪效力。
○蠲緩湖南武陵、龍陽、澧、安鄉、湘陰、巴陵、臨湘、華容、益陽、九州縣、暨嶽州衛被水地方新舊額賦。
并雜課有差。
○丙寅。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吳棠奏、挑兵扼防。
揀保鎮道。
并查辦案件一摺。
吳棠現已接署漕督篆務。
一切應辦事宜。
均須實心經理。
以副委任。
漕河兩标。
額設兵丁萬餘。
為數不少。
該署督務須遵奉前旨。
挑選足額。
分布蔣壩三河衡陽一帶。
以防粵逆竄渡。
并設法籌畫經費。
以濟饷需。
至撚匪竄擾山東。
每由邳峄運河一帶北渡。
此時防堵運河北岸。
最為要務。
該署漕督拟俟到任後駐紮清江。
就沿河南北兩岸。
各築土圩。
并由桃源宿遷縣境。
擇要紮營。
聯絡團練。
節節布置。
兼可南顧湖河。
北通驿站。
着即迅速籌辦。
務與徐宿官軍聯為一氣。
毋令撚蹤竄渡。
蔓延山東。
其徐宿剿匪事宜。
仍着與田在田和衷商辦。
迅将境内撚巢。
力行埽蕩。
毋令來春複竄山東。
緻滋蔓延。
江北糧台厘捐各項。
均着悉心整頓。
力除積弊。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以江蘇松江防剿出力。
開複知府賈益謙降調處分。
○以直隸蠡縣盤獲盜首。
予署知縣德成升叙。
上以恭上孝德皇後
辛酉。
十二月。
甲子孝和睿皇後忌辰。
遣官祭昌西陵。
○上詣觀德殿幾筵前供奠。
○谕内閣、向來各部院及八旗衙門。
于遵旨議覆事件。
均有例限。
内閣稽察房分别已結未結。
每月彙奏一次。
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按限稽察。
統于每月二十五日造冊注銷。
有無故逾限者參奏。
定例本極周密。
無如各衙門日久視為具文。
于奉旨核議事件。
任意遲延。
怠玩因循。
殊非勤慎辦公之道。
着責成内閣及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查照成例。
認真稽察。
分别已結未結。
每月彙奏一次。
其有無故逾限者。
并着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查參。
傥有現在辦理情形。
應量為變通之處。
即着大學士酌定章程。
妥議具奏。
以期辦公迅速。
力挽因循而杜弊端。
尋内閣奏、嗣後凡議奏事件。
限十日覆奏。
速議限七日覆奏。
各衙門傳鈔後。
均于五日内咨報内閣稽察房。
該管稽察房之侍讀中書。
按日查對記檔。
傥各衙門無故遲逾。
即行查參。
至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
照例按限稽查。
統于每月二十五日造冊注銷。
如有逾限及遺漏等情。
即将經手各員照例參處。
依議行。
○又谕、戶部奏、請将京饷報解遲延之各該督撫鹽政藩司運司監督分别嚴議議處一摺。
河南等省應解京饷銀兩。
均未如數報解。
四川及九江閩粵各關。
絲毫未解。
實屬遲延玩洩。
兩廣總督河南湖南山東各巡撫藩司運司及河東鹽道、均着交部查取職名。
分别議處。
其前署四川總督藩司九江粵海閩海關監督、均着嚴加議處。
仍着該督撫藩司運司監督等、将未解京饷。
迅速報解。
不準遲延。
至各該省欠解另項銀兩。
并着一并趕緊籌解。
傥敢仍前玩誤。
即着該部指名嚴參。
○又谕、前因各部院衙門書吏營私舞弊。
降旨令該堂官認真察訪。
嚴拏懲辦。
茲據禦史富稼奏稱、在京大小各衙門書吏。
暗将堂稿藏匿私寓。
以緻堂司各官。
後來者無從得悉。
惟吏是聽。
請饬令全數交出。
并請派員參酌稿案。
纂入則例等語。
各部院衙門稿案。
例應收存公所。
豈容蠹夾藏匿私室。
着各該堂官督饬司員。
勒令全數交出。
如敢于此次嚴谕之後。
仍延不交出者。
即将該書吏送交刑部。
加等治罪。
至各衙門近來辦事。
往往舍例就案。
遂至日久舊案紛歧。
書吏得以上下其手。
吏兵戶刑等部。
此弊尤甚。
即着各該衙門堂官督同司員。
于今年新纂删改增修各例。
詳細酌定。
務令字解句讀。
不能牽混。
如例有未備者。
将舊案酌中核定。
附入現行條例之後。
其餘歧出之案一概銷毀。
以歸<??閑>易而杜流弊。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有人奏、署長蘆鹽運使直隸候補道許誦恒專務婪贓。
與署運同徐嵩年拜認師生。
通同舞弊。
并将所聞該員各款劣迹。
胪列呈覽一摺。
許誦恒前任京秩。
聲名本屬平常。
因案革職後。
捐納道員。
仍複不知檢束。
似此任意婪索。
明目張膽。
若不嚴行查辦。
何以懲吏墨而肅官常。
着文煜、崇厚、按照原摺所參各款。
認真查辦。
據實具奏。
天津畿甸。
耳目甚近。
許誦恒聲名狼藉。
其所被參各款。
人名銀數。
曆曆如繪。
道路嘩然。
保定密迩天津。
該督豈能一無見聞。
昨因近年鹾務廢弛。
曾經特降谕旨。
令将長蘆等處力行整頓。
有此貪劣之員。
豈容盤踞其閑。
肆行漁利。
于鹾政大有關系。
該督既未能露章參奏。
接奉此旨。
務即按款嚴查參辦。
不準瞻徇情面。
稍有隐飾。
崇厚在津日久。
尤應确有見聞。
即着據實查明。
會同文煜迅速覆奏。
諒該督等亦不敢代人受過也。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安徽克複省城出力。
賞副将張運馥、王名淊、巴圖魯名号。
遊擊胡友勝、同知夏钺等花翎。
千總成春圃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蠲緩山東齊東、泗水、冠、莘、臨清、嘉祥、萊蕪、陽谷、壽張、即墨、魚台、甯陽、汶上、邱、曆城、章邱、蒲台、濟甯、鄒平、長山、新城、長清、泰安、東平、肥城、平陰、曲阜、鄒、滕、菏澤、定陶、钜野、郓城、單、城武、範、濮、朝城、觀城、曹、博平、清平、館陶、金鄉、齊河、濟陽、禹城、陵、平原、東阿、陽信、惠民、濱、峄、茬平、堂邑、夏津、海豐、沾化、蘭山、莒、郯城、新泰、昌樂、臨邑、德平、高唐、樂陵、商河、利津、滋陽、恩、武城、七十三州縣、暨齊河衛被水被旱被蟲被擾村莊新舊額賦。
并雜課有差。
○巴林紮薩克郡王那木濟勒旺楚克、敖漢紮薩克郡王達維多克丹、喀喇沁二等塔布囊多爾濟拉布坦、科爾沁紮薩克圖謝圖親王巴寶多爾濟、于神武門内瞻觐。
○乙醜。
孝德皇後忌辰。
遣官祭殡宮。
○谕内閣、禮部奏、元旦慶賀兩宮皇太後禮節。
請旨遵行一摺。
朕奉母後皇太後聖母皇太後懿旨。
同治元年元旦令節。
同禦慈甯宮受賀。
應行典禮。
該衙門查照所案。
敬謹豫備。
○又谕、前因浙江嚴州餘杭失陷。
瑞昌等不能及早救援。
當經降旨将瑞昌、王有齡、交部嚴加議處。
茲據兵部等衙門議奏、請将瑞昌等照溺職例革職等語。
杭州将軍瑞昌、浙江巡撫王有齡、均着加恩改為革職留任。
其署餘杭縣知縣吳漟、前因瑞昌等奏該縣失守後。
仍督率鄉團。
力圖克複。
照所請降旨暫緩撤任。
既據該部奏稱核與定例不符。
吳漟着照部議即行革職。
應得失守罪名。
着該部定拟具奏。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彭玉麟奏、瀝陳下情。
請開缺仍專辦剿賊一摺。
所陳向帶水師。
不習吏事。
封疆任重。
深恐贻誤。
請開缺仍督帶水師。
一意辦賊。
具見真實不欺。
不染近來官場沽名釣譽之習。
深堪嘉許。
惟安徽全省糜爛。
非有賢員莫能經理。
且該省粵撚紛乘。
苗沛霖陰謀叵測。
意在肆擾皖豫。
乘隙北犯。
軍情亦萬分緊急。
是前授彭玉麟為皖撫。
仍以督辦軍務為重。
系屬用其所長。
彭玉麟着仍酌帶兵勇。
前赴安徽接印任事。
并仍遵前旨。
繞赴淮北。
會商袁甲三、李世忠等、撥兵接應。
迅遏苗練逆氛。
一俟斟酌有人。
準令該撫開缺專辦軍務。
此時仍當竭力籌辦。
斷不可存五日京兆之心。
以慰廑念。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彭玉麟管帶水師。
屢着戰功。
由諸生蒙文宗顯皇帝疊加超擢。
經朕<??閑>任安徽巡撫。
原以安徽全省糜爛之餘。
吏治兵事。
非得賢員莫能整頓。
故量才擢用。
畀任封疆。
茲覽所奏。
瀝陳十載戎行。
于水師稍谙駕駛。
而刑名錢谷皆非所知。
深恐于地方公事或有贻誤。
籲請開缺仍帶水師。
一意辦賊。
本日已谕令彭玉麟仍酌帶兵勇。
前赴安徽接印任事。
一俟斟酌有人。
可以接替。
再行降旨。
準令開缺專辦軍務。
彭玉麟随同曾國藩出兵最久。
知之必深。
是否該撫實系不習吏事。
于安徽巡撫能否勝任。
着曾國藩據實迅速馳奏。
如彭玉麟實難勝任。
并着于所屬司道大員内。
擇其長于吏治熟悉軍情者。
不必拘定資格。
秉公保奏一二員。
候旨<??閑>放。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官文、李續宜奏、豫省撚匪竄圍棗陽縣城。
撥兵援剿情形一摺。
撚首王懷義等分為二股。
一竄賒旗鎮。
欲擾襄樊。
一由唐縣至棗陽城外。
面四圍撲。
官文等現已派候選知府毛有銘督率所部。
并咨副都統舒保撥兵馳赴棗陽随州剿辦。
着即饬令統兵将弁。
會同豫省官兵。
奮力夾擊。
毋稍遷延。
該匪蹤迹飄忽。
此剿彼竄。
是其慣技。
嚴樹森務須另派得力将弁。
迅督兵勇越境追剿。
會合楚軍夾擊。
以期一鼓殲除。
毋以驅逐出境即為了事。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苗練襲破壽州。
谕知李續宜力籌兼顧。
能否分兵助剿。
妥商具奏。
茲據李續宜奏、苗練應剿。
已饬援壽各軍。
駐紮霍六。
妥為籌辦。
俟鄂省軍務肅清。
再赴楚皖交界一摺。
苗沛霖自攻破壽城後。
仍以詭辭求撫。
因其居心叵測。
業經疊次谕令彭玉麟帶兵赴任。
妥籌剿辦。
并谕令彭甲三将附近苗練各圩。
設法解散。
一俟彭玉麟馳抵颍壽。
即可督兵會剿。
該練果知震懾。
就我範圍。
亦無難相機辦理。
茲據李續宜奏、必能剿而後撫局可成等語。
于現在籌辦情形。
适相符合。
該撫現饬道員蔣凝學一軍。
駐紮六安。
該逆頗知顧忌。
其壽州紳民。
既願齊團自效。
即脅從之衆。
亦思戴罪圖功。
是人心效順。
極為可用。
即着李續宜饬令蔣凝學、将該紳民等加意拊循。
其被脅民人。
亦務曉以大義。
使其樂為我用。
一俟袁甲三等進兵。
即可會合攻剿。
其餘援壽各軍。
應否催令由霍山前進。
楚省能否再行添調兵勇前往。
均着李續宜悉心酌辦。
該撫因來鳳棗陽等處軍務吃緊。
未能遠離鄂省。
着俟該二處辦理得手。
仍即馳赴楚皖交界。
力籌兼顧。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慶端等奏、平陽會匪竄陷福鼎。
北路吃緊一摺。
福甯為省垣北路門戶。
該匪現竄福鼎之白琳地方。
距福甯府城不遠。
且恐溫處各匪。
水陸并犯。
省垣亦岌岌可慮。
亟應妥籌兼顧。
以防滋蔓。
該督既饬總兵秦如虎等馳赴福甯。
即責令将福鼎一城克期攻拔。
毋令該匪深入。
浙省系該督兼轄省分。
毋得株守省垣。
藉口防務。
置浙事于不問。
所稱令副将吳鴻源督帶兵勇。
航海馳赴紹興府屬之曹娥。
劃江而守。
保衛甯波。
是該督尚未知甯波失守之信。
現在是否可行。
須令相機辦理。
且所派兵勇。
人數過單。
亦恐不能得力。
仍着添調勁旅。
責令進攻以牽賊勢。
該督務當内顧省防。
外援鄰省。
不得顧此失彼。
稍有疏虞。
前任江西吉南贛甯道沈葆桢。
前經降旨令慶端等傳谕該員。
赴曾國藩軍營。
聽候該大臣奏請<??閑>用。
現在是否已經起程。
未據奏到。
着即傳知該員。
令其迅速前赴曾國藩軍營。
聽候<??閑>用。
毋稍遲緩。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廣東羅定協副将龔耀倫署江蘇淮揚鎮總兵官。
○以湖北剿辦松滋匪徒出力。
予署知縣汪維城等升叙有差。
○以福建福鼎縣城被賊竄陷。
革護總兵官陳韶舞、都司許忠标、知縣謝穎蘇、沈晉職。
仍責令戴罪效力。
○蠲緩湖南武陵、龍陽、澧、安鄉、湘陰、巴陵、臨湘、華容、益陽、九州縣、暨嶽州衛被水地方新舊額賦。
并雜課有差。
○丙寅。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吳棠奏、挑兵扼防。
揀保鎮道。
并查辦案件一摺。
吳棠現已接署漕督篆務。
一切應辦事宜。
均須實心經理。
以副委任。
漕河兩标。
額設兵丁萬餘。
為數不少。
該署督務須遵奉前旨。
挑選足額。
分布蔣壩三河衡陽一帶。
以防粵逆竄渡。
并設法籌畫經費。
以濟饷需。
至撚匪竄擾山東。
每由邳峄運河一帶北渡。
此時防堵運河北岸。
最為要務。
該署漕督拟俟到任後駐紮清江。
就沿河南北兩岸。
各築土圩。
并由桃源宿遷縣境。
擇要紮營。
聯絡團練。
節節布置。
兼可南顧湖河。
北通驿站。
着即迅速籌辦。
務與徐宿官軍聯為一氣。
毋令撚蹤竄渡。
蔓延山東。
其徐宿剿匪事宜。
仍着與田在田和衷商辦。
迅将境内撚巢。
力行埽蕩。
毋令來春複竄山東。
緻滋蔓延。
江北糧台厘捐各項。
均着悉心整頓。
力除積弊。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以江蘇松江防剿出力。
開複知府賈益謙降調處分。
○以直隸蠡縣盤獲盜首。
予署知縣德成升叙。
上以恭上孝德皇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