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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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
尤為鸷悍。
故戰事最烈。
卒能痛加截。
大挫敵鋒又管帶米振标當大同鎮王得勝告急之時。
派令前往助防該管帶開赴雁門關。
當西軍東竄之路。
不意大同防兵相繼潰變。
将該營隔絕數百裡。
聲息不通。
君■羊以該營兵單援絕。
難望完全。
而該管帶撫循士卒。
曉以大義。
三軍感泣。
願共死生。
卒能以少擊血■乣。
履險如夷。
會師大同城下。
其精幹忠勇。
得之偏裨。
尤屬不易。
該統領等、督率軍隊。
設卡分防。
兩月以來。
備嘗艱苦。
又系北地苦寒。
雪地冰天。
各營卒能嚴守秩序。
其中稍有逃亡。
無不立時拏回。
懲以軍法。
故入城之日。
奚滟鳥犬不驚。
商民感悅。
此分兵援晉。
收複不同實在情形也。
其餘文武員弁。
或專司機密。
或贊畫戎機。
或轉運饷糈。
或稽察營務。
雖未身臨前敵。
亦未便沒其勞勚。
拟保文武員弁一百八十八員名。
仰懇照拟給獎。
以資鼓勵。
再尚有出力員弁。
現在前敵。
俟将銜名開到。
再行補請請獎勵。
得旨允行。
○又奏、本軍幫辦副都統昆源。
總理營務處總兵郭殿邦。
于克複大同之役。
同着勤勞。
請破格獎勵。
得旨、着該衙門從優議叙。
并交内閣存記。
○内閣奏、請開複署江北提督直隸通永鎮總兵雷震春原官。
得旨、着開複原官。
交督師大臣袁世凱差遣。
○内閣代遞民政大臣趙秉鈞奏、已革湖北巡警道馮啟鈞等、被倢■<?曰融>■<?石木>冤抑。
請予昭雪。
從之。
○内閣代遞直隸總督陳夔龍因病乞休。
得旨、着賞假三個月。
以張鎮芳署直隸總督。
兼北洋大臣。
○内閣代遞廣州将軍春祿。
以失守廣州請罪。
得旨、廣州失守。
該将軍并未接印。
情尚可原。
着開缺以都統記名。
○出使大臣劉式訓因病乞解職。
得旨、着再賞假一個月調理。
假滿即行赴任。
所請開缺之處。
着毋庸議。
○以候補三四品京堂柯劭忞為典禮院學士。
奉天民政使張元奇署學部副大臣。
○庚戌。
谕内閣、電寄科布多參贊大臣忠瑞、據内閣代遞電奏、阿營自顧不暇。
萬難再分兵力等語。
阿塔車輔相依。
勢須彼此兼顧。
着該大臣與額勒渾協商辦理。
○弓滟<??兪>滟弓德院顧問大臣紹昌、倉場侍郎桂春、因病乞解職。
均允之。
○以鑲紅旗蒙古副都統瑞豐為倉場侍郎。
轉民政部右丞延鴻為左丞。
以左參議紹彜為右丞。
○命幫辦武<?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左軍副都統昆源馳赴熱河會辦防務。
○以慘遭戕害。
予調補甘肅布政使雲南布政使世增、照巡撫陣亡例優恤。
子即選部司務祖英、以員外郎用。
尋谥忠愍。
附錄 内閣進呈議和條件臣昨面奉慈谕。
将贈封爵位一節添入條件。
謹遵增入乙類第一條。
另繕清單。
恭呈禦覽。
并于昨日電緻伍廷芳商酌條件。
自十七日早八鐘起。
二十四日早八鐘止。
續停戰一星期。
謹将電文一并繕呈。
甲關于大清皇帝優禮之條件。
第一款大清皇帝尊号相承不替。
國民對于大清皇帝各緻其尊崇之敬禮。
與各國君主相等。
第二款大清皇帝歲用。
每歲至少不得短于四百萬兩。
永不得減額。
如有特别大典經費由民國擔任。
第三款大内宮殿或頤和園。
由大清皇帝随意居住。
宮内侍<?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護軍官兵。
照常留用。
第四款宗廟陵寝。
永遠奉祀。
由民國妥慎保護。
負其責任。
并設守<?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官兵。
如遇大清皇帝恭谒陵寝。
沿途所需費用。
由民國擔任。
第五款德宗崇陵未完工程。
如制敬謹妥修
尤為鸷悍。
故戰事最烈。
卒能痛加截。
大挫敵鋒又管帶米振标當大同鎮王得勝告急之時。
派令前往助防該管帶開赴雁門關。
當西軍東竄之路。
不意大同防兵相繼潰變。
将該營隔絕數百裡。
聲息不通。
君■羊以該營兵單援絕。
難望完全。
而該管帶撫循士卒。
曉以大義。
三軍感泣。
願共死生。
卒能以少擊血■乣。
履險如夷。
會師大同城下。
其精幹忠勇。
得之偏裨。
尤屬不易。
該統領等、督率軍隊。
設卡分防。
兩月以來。
備嘗艱苦。
又系北地苦寒。
雪地冰天。
各營卒能嚴守秩序。
其中稍有逃亡。
無不立時拏回。
懲以軍法。
故入城之日。
奚滟鳥犬不驚。
商民感悅。
此分兵援晉。
收複不同實在情形也。
其餘文武員弁。
或專司機密。
或贊畫戎機。
或轉運饷糈。
或稽察營務。
雖未身臨前敵。
亦未便沒其勞勚。
拟保文武員弁一百八十八員名。
仰懇照拟給獎。
以資鼓勵。
再尚有出力員弁。
現在前敵。
俟将銜名開到。
再行補請請獎勵。
得旨允行。
○又奏、本軍幫辦副都統昆源。
總理營務處總兵郭殿邦。
于克複大同之役。
同着勤勞。
請破格獎勵。
得旨、着該衙門從優議叙。
并交内閣存記。
○内閣奏、請開複署江北提督直隸通永鎮總兵雷震春原官。
得旨、着開複原官。
交督師大臣袁世凱差遣。
○内閣代遞民政大臣趙秉鈞奏、已革湖北巡警道馮啟鈞等、被倢■<?曰融>■<?石木>冤抑。
請予昭雪。
從之。
○内閣代遞直隸總督陳夔龍因病乞休。
得旨、着賞假三個月。
以張鎮芳署直隸總督。
兼北洋大臣。
○内閣代遞廣州将軍春祿。
以失守廣州請罪。
得旨、廣州失守。
該将軍并未接印。
情尚可原。
着開缺以都統記名。
○出使大臣劉式訓因病乞解職。
得旨、着再賞假一個月調理。
假滿即行赴任。
所請開缺之處。
着毋庸議。
○以候補三四品京堂柯劭忞為典禮院學士。
奉天民政使張元奇署學部副大臣。
○庚戌。
谕内閣、電寄科布多參贊大臣忠瑞、據内閣代遞電奏、阿營自顧不暇。
萬難再分兵力等語。
阿塔車輔相依。
勢須彼此兼顧。
着該大臣與額勒渾協商辦理。
○弓滟<??兪>滟弓德院顧問大臣紹昌、倉場侍郎桂春、因病乞解職。
均允之。
○以鑲紅旗蒙古副都統瑞豐為倉場侍郎。
轉民政部右丞延鴻為左丞。
以左參議紹彜為右丞。
○命幫辦武<?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左軍副都統昆源馳赴熱河會辦防務。
○以慘遭戕害。
予調補甘肅布政使雲南布政使世增、照巡撫陣亡例優恤。
子即選部司務祖英、以員外郎用。
尋谥忠愍。
附錄 内閣進呈議和條件臣昨面奉慈谕。
将贈封爵位一節添入條件。
謹遵增入乙類第一條。
另繕清單。
恭呈禦覽。
并于昨日電緻伍廷芳商酌條件。
自十七日早八鐘起。
二十四日早八鐘止。
續停戰一星期。
謹将電文一并繕呈。
甲關于大清皇帝優禮之條件。
第一款大清皇帝尊号相承不替。
國民對于大清皇帝各緻其尊崇之敬禮。
與各國君主相等。
第二款大清皇帝歲用。
每歲至少不得短于四百萬兩。
永不得減額。
如有特别大典經費由民國擔任。
第三款大内宮殿或頤和園。
由大清皇帝随意居住。
宮内侍<?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護軍官兵。
照常留用。
第四款宗廟陵寝。
永遠奉祀。
由民國妥慎保護。
負其責任。
并設守<?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官兵。
如遇大清皇帝恭谒陵寝。
沿途所需費用。
由民國擔任。
第五款德宗崇陵未完工程。
如制敬謹妥修